林雪薇的一番话,让林欢终于想解开了心中的结。的确,人有善恶之分。恶人作恶事,会杀人放火。善人做好事,未必不会流血牺牲。正如林雪薇所说,如果自己任凭那些恶人继续为恶,而自己为了那所谓的善而不去阻止的话,那么多少的人将会无辜而死。
这也正是杨威杨警官,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为什么要找到自己,并且不惜警匪合作,也要破除那极乐计划的原因吧。极乐计划肯定是那些无法无天的恶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展开的滔天罪恶的行径。如果自己因为怕流血怕伤亡怕无辜的人因为自己而死,就不试图去阻止的话,那么他们的计划一旦实现,将造成的危害也会更加重大,那时候再来补救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事有轻重,更有取舍,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学会舍轻就重。
林欢想明白了这些,霍然开朗,只觉得自己选择的路虽然难走,但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为了自己难以推卸的责任,就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大战在即,天狼在房中来回踱步,据属下来报,这林欢多日以来一直没有什么动作,更没有进行什么具体的准备工作,这让天狼十分纳闷。
天狼对这林欢越来越猜不透了。天狼虽然有恃无恐,但是再没有得知对方任何准备的前提下,无法知己知彼,还是让人心里觉得不踏实的。
梦靥推门而入,俯首道:“帮主,一切准备就绪,随时等待出发。”
天狼点了点头,却不免疑虑道:“你说这林欢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既然应战,可是这些天怎么没听说他怎么准备?”
梦靥摇摇头,“这个属下也不知。我们没有得到他准备的消息,但是以林欢的谨慎而言,他绝对不会不进行任何准备的。然而谅林欢如何准备,我们兵精弹足,也怕不了他们。”
话虽如此说,这毕竟是一场恶战,而且是关乎到帮会存亡的大战,天狼如何能不谨慎?不禁再次叮嘱道:“虽然兄弟们手中拿的都是最先进的武器,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每辆车上再准备一架机枪。”
“啊!”梦靥不禁大吃一惊,“帮主,这样一来,我们的战斗力相当于一支精锐的部队了,至于要下这么大的血本吗?”
天狼轻轻地摇了摇头,目光发寒,重重地说:“我跟林欢交过一次手,这林欢深不可测,让人不能捉摸,所以还是防患于未然的好。”
梦靥没想到这天狼对林欢评价如此之高,看来林欢在他眼中早已不是泛泛之辈。然而,越是如此,林欢的危险因素就越大了。
梦靥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点头同意,然后调集了众兄弟,整装待发。
林欢在演武大厅之中,集结了钟正、武泉、乌鸦等人,正和血杀队和神射队的兄弟们举行誓师大会。虽然林欢以前率领铁鹰会的兄弟们和敌人多次作战,但是那些战斗林欢均是以智谋取胜,而这次则是真刀真枪地干,并且是加上林欢仅有二十一人的队伍,和天狼帮上百人的队伍对抗,因此不得不引起十足的重视。
林欢看着血杀队和神射队,分开两列站立,两队都是一袭的黑色披风,能辨别他们不同的只有斗篷下面那赤红色和金黄色的防弹战甲,看起来威武不凡。
林欢站在众人之前,也第一次穿上了一件黑色斗篷,而且斗篷下面则穿的是赤金色防弹战甲。林欢的战甲,很明显是综合了血杀队和神射队的颜色,不分彼此,反而显得更威武气派。
这乌鸦不愧是有心之人,找人做那黑色披风的时候,也动了不少心思。那黑色披风,从外面看和一般的斗篷风衣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衣服的内侧却别有洞天。
乌鸦花了一番心思,在那披风的内侧设置了大大小小各种的口袋,并且在口袋的上面还有不同的襟带。这些口袋用来装大小的枪支、炸弹、手雷,而那襟带却可以用来佩戴各种近身搏斗的兵器。
林欢对这样的设计非常满意。这衣服装满了兵器,至少重有三十斤左右,然而由于披在身上反而分散了重量,成了一件威力无比的杀人披风。
这一众二十一人,就如同洪荒冒出的神魔一般,还没有展开战斗,就已经是威风凛凛。
乌鸦此时看着非常满意,道:“欢哥,一切都按照你的吩咐准备就绪,只待今晚的大战。”
林欢轻轻点了点头道:“我们人去的少,但是去的车辆却不能少,按照一辆轿车坐六人的标准,乌鸦你再去准备二十辆车。”
乌鸦领命前去。
林欢扬声道:“这二十辆车,我们的兄弟每人负责开一辆车。到时候二十辆车一去,天狼帮就会以为我们去了一百二十人,首先我们就要震慑到敌人胆。”
众兄弟轰然称是。虽然开去这二十辆车,可能全部都会被摧毁。但是在林欢心中,兄弟们的命比车要贵重的多。一时之间,兄弟们都感激不已。
武泉跨前一步道:“欢哥,虽然我们准备了二十辆车,可能在起初刚交上火的时候,敌人会以为我们人数众多。但是一旦时间延长,他们就肯定会看出端倪,从而选择聚而歼之。”
林欢点了点头,郑重地说道:“如果他们聚而歼之,就正中了我的下怀。”
钟正知道林欢一向智谋超群,此时不免问道:“欢哥,为何这么说?”
林欢微微一笑,扬声说道:“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旦交上了火,当发现我们的人数并非他们想象的那么多的时候。天狼肯定会认为,我们凭借损失一些车辆,和他们干耗,浪费他们的枪支武器。所以就像武泉所说,他就会下令他的兄弟们下车,试图突破我们的防线,从而把车上的兄弟逐个掩杀。此时此刻,我们大不可理会他们,一旦他们和我们的距离靠近。我们就展开第二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