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给我一杯冰水 > 正文 123、当事人的那些事儿
    要是能轻易说服陈翔撤诉,陈翔早就撤诉了。

    张爱娴要面对好几个诉讼,要是陈翔的这个诉讼能撤销,张爱娴的压力就会减轻很多。

    张爱娴的律师团队和张爱娴本人,并不是没找过陈翔妥协。

    但陈翔和陈翔背后的人就是咬住张爱娴不放,一定要告她。

    张爱娴和张爱娴后面的人,多次表达过息事宁人的态度,愿意让渡一些利益给陈翔。

    但陈翔背后的人的目的,并不是蝇头小利。

    他们的目标,就是搞大搞乱。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

    凑热闹的也不怕事大。

    趁乱火中取栗的更加不怕事大。

    商场如战场,不谋就不战,不战就不乱,不乱就不发财。

    在陈翔和张爱娴离婚前,张爱娴私下里拿出了很多钱去投资很多项目,包括各种资本经营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包括金融理财项目,也包括实业事业项目,包括非固定资产投资,也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比如张爱娴和陈翔离婚前的那几年,张爱娴就曾以亲戚朋友的名义去购买了很多房产商铺。

    当时不是很值钱,现在翻了很多倍。

    当时是按揭的,现在大部分已供完。

    之所以要以亲戚朋友的名义去购买,是为了让每一个物业产业,都可以按首套或二套去供。

    这能节省很多现金流。

    这是理财的一种手段。

    它的风险是容易引发财产纠纷。

    因此,张爱娴出钱投资这些房产商铺后,一般都会让亲戚朋友签署字条和委托协议,委托张爱娴全权负责这些物业产业。

    这样做能够避免引发财产纠纷,以免时间长了关系变化,个别亲戚朋友侵吞这些投资。

    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亲戚朋友没有签署委托协议的,甚至就连字条也没写的。

    没有签署委托协议的个别物业产业,在后来的十几年里,果然产生了一些纠纷,使得张爱娴不胜其烦而又无处可诉,郁闷到吐血,钱是小事,人够恶心。

    这些委托协议,是陈翔的证据之一,是证据的组成部分,跟字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组合起来,可以证明那些房产商铺是由陈翔张爱娴夫妇的共同资金购买的。

    从法律上说,不管怎样,房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物业产业就是谁的,无论有没有委托协议,都是如此。

    即使是张爱娴出资的,那也只能说明张爱娴存在这样的债权,但是没有物权。

    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从债权债务的追溯角度来说,它的时效性是存疑的。

    但全权负责的委托,事实上是债权债务的某种抵充行为。

    然而这种抵充又不够严谨。

    以上所有问题,都是张爱娴的问题,但不是陈翔的问题。

    陈翔的诉求是,张爱娴不能私下里转移资产。

    陈翔的这个诉求是合理的。

    这里面有一种问题,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执行不力的问题。

    这才是陈翔关注的问题。

    陈翔和张爱娴的离婚协议说明,他们平分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上他们的很多共同财产当时是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分割清楚的。

    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成立,只能说明男方或女方或双方存在对财产分割义务的执行不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