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一首歌,常有人听完后,说它太悲伤,接着问起,是不是这个歌里有一个故事。我说,你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它就已经和我无关了,你掉的眼泪,才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故事。
——马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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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雨夜里,一直队伍正在向南方行进。
这是一只精锐的骑兵队伍,他们越有三百多人,排成一个小巧的方阵,他们年轻而富有活力,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对未来的憧憬。
方阵的正中间,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和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他们的穿着与周围黑压压的骑士决然不同,男人头戴金色的龙凤升天盔,鼻直口方,相貌堂堂,他身上披着明晃晃的亮银铠,在夜色中明亮耀眼;男孩头上扎着鹅黄色丝巾,脸庞白皙,身着红色锦缎长袍,外面披着一件蓑衣。
无论是中年男人还是男孩,从他们的肤色到穿戴,就能感受到笼罩在他们身边的贵气,在他们身旁围着一圈重甲护卫侍从,他们的马匹身上插着两面旗帜,分别写着“汝阳王”和“晋”的字样。
男人手中捧着一只镶嵌着黄金龙凤的檀木盒子,这盒子约一尺见方,盒子外面用黄色盘龙绸层层包裹,男人小心翼翼将它托在手中,不时低头检视一番,可见对这盒子有多重视。
“终儿,加快脚步,不要拖累进度!”男人不时对男孩嘱咐着。
“是的,父王,孩儿不会掉队!”男孩脆生生的答道。
“我们现在到哪里了?”男人向领军校尉问道。
“回禀王爷,我们刚经过邺城南郊。”校尉回答道。
王爷点点头,过了邺城,再往前走就是洛阳,到了洛阳,就是晋国控制的地方,能稍微松一口气,现在他们还行走在群胡随时可能出没的区域,所以他时刻紧绷着神经,一点不敢放松警惕。
他手中捧着的,就是晋国的国宝——传国玉玺,不久前,冉魏天王冉闵被困襄国,向晋国求救,为表诚意,献出传国玉玺作为信物,他们这只队伍,就是专程护送玉玺南归的。
雨一直在下,这场雨从早晨一直下到深夜,雨并不大,细如牛毛,落在身上随即化掉了,天气本就闷热难当,细雨裹在衣服上,好似包了一层蛹,让人无法喘息,憋闷得难受。
“父王,孩儿饿了!”男孩用手摸着自己肚子上金丝绣成的祥云瑞兽,那刺绣无比华美,在夜色中都能闪出金色的光亮,但锦绣无法抵挡下面的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小王爷,这里有点心,慢点吃!”旁边身着华服的侍从很知趣,赶忙从马鞍后的黑漆食盒中取出银丝酥油冰糖卷,小心翼翼捧在手心里,递到男孩手中。
男孩捧起点心,咬了一口,纤如针豪的点心残渣从他嘴边崩散开来,落到潮湿的泥地上,他咬了两口,点心已经所剩无几,他顺手把残余的点心扔到地上,随即被后来的马踏做污泥。
“小王爷,还要吗?”侍从谄媚的笑脸贴过来。
“不好吃,太甜了,有什么别的吗?”男孩问道。
“北方天寒,人们都喜欢吃甜腻的东西,只擅长做这种点心,没有别的了。”侍从回答。
“那算了!”男孩略有不悦,“等我以后,要教他们做江南的点心!”
“小王爷是要学桓温大将军,收复北方呢!”侍从们忙不迭拍起马屁。
人们都笑起来,整个队伍的气氛欢快又愉悦,他们紧紧围着那枚传国玉玺,仿佛围着晋朝光复中兴的希望。
“父王,我们从赵国冉闵那里得到玉玺,却不派兵去帮助他,这样好吗?”男孩吃饱肚子后,话也多起来。
“终儿,赵国是我们晋国的死敌,当年石勒几乎杀光我司马家宗室和大臣,如今他们遇到灾难,正是上天帮我司马家报仇!”王爷愤愤说道。
“可毕竟杀我宗室的并不是他。”男孩不解。
“终儿,这种仇恨,不会因为人而改变,况且春秋无义战,对这些残暴的国家,能灭一个是一个!”王爷说。
“可冉闵毕竟是汉人……”男孩说。
“那又如何?你又不是没见过他残暴的样子!”王爷倒吸一口冷气道,似乎想起了什么,忙不迭吩咐队伍加快速度。
“父王你是不是害怕了?”少年调皮地笑道,“为什么突然着急起来?”
“终儿,你还小,不知道那些人有多残忍,”王爷叹了口气,“我们必须赶紧离开这里!”
“父王,我听说桓温大将军是我晋国第一名将,北方的胡人们听到他的名字都会逃走,为什么我们不把玉玺交给他护送?”
“交给他护送?”王爷冷笑起来,“终儿你真需要好好读书了,如果让桓温手捧玉玺的话,我们司马家在江南就真无立足之地了!”
“父王,这些事真的太复杂,孩儿觉得脑袋不够用!”男孩用手摸着自己的头,他憨态可掬的样子又惹来众人大笑,队伍就在笑声中,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南奔去。
又过了一个时辰,此时已过子时,人们虽然骑着马,可难免睡意阑珊,很多人半耷拉着脑袋,已经处于似睡非睡之间。
他们突然看到前方路中央有个人,正背对着他们,这人头戴斗笠,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个子不高,沿着小路慢慢向前走着,一边走,一边自顾自说话。
他们没有减速,本以为那人听到马蹄声会主动让路,可他依然慢悠悠踱着步子,在这样漆黑的深夜里,他似乎在散步,人们听到他在说:“大灾难就要来了,谁都无法逃出去!(大祸将至矣,无人可逃矣!)”
他的嗓音很奇怪,就好像用脚踩在布满砂砾的硬地上发出的声音,刺耳干涸,虽然声音不大,但这古怪的行为还是让众人有些诧异。
“嘿,把路让开!”前哨的士兵高声喝道。
那人毫不理会,依然自顾自向前走着,嘴里念叨个不停。
“嘿,我在说你呢,快把路让开!”士兵恼火,用刀鞘用力拍打着他的斗笠。
那人仿佛感知不到他们的存在,士兵的吆喝和拍打起不到任何作用。
王爷觉得此人很奇怪,正常老百姓没人会在一个下雨的深夜独自在漆黑的路上神神叨叨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要么他是个疯子,要么……
“再不让开,就要砍你的头!”士兵也恼怒了,持刀在手,对着那人后颈厉声喝道。
那人突然转过头来,士兵看到他斗笠下面原本是脸的部位一片漆黑,看不到面孔和五官,他惊惧地瞪大了眼睛,举刀的手也悬在半空,他张开嘴,刚想喊:“妖怪”,可还没来得及喊出口,所有人就都看到比这还恐怖的事情。
那人的斗篷霎时间向上飘起来,就像地底吹起一股狂风将它卷起来一样,可此时分明一丝风都没有,紧接着,那人转身正对着他们,举起一只手,手指指向天空。
本来是阴云密布又细雨蒙蒙的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闷雷,随即盘旋的乌云开始向那人手指的方向聚拢,随即,这些乌云围着一个点开始旋转,开始转得很慢,随即越转越快,撕裂的云层中,透出惨白的月光。
“妖怪,妖怪!”人们惊慌失措,前面的人调转马头,试图向后逃跑,后面的人还没搞清状况,依然向前拥去,人撕马叫,场面混乱不堪。
王爷眉头紧锁,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此时他只能紧紧抱紧装着玉玺的匣子,他的儿子却被昏乱的人流裹挟着,渐渐离他越来越远。
“终儿,你在哪儿?”他大声喊着,却没人理会,包括之前殷勤送点心给男孩吃的随从,他们都在慌乱着,颤抖着,逃跑着,却没人能跑远,马匹碰撞,骑士从马上摔下来,华丽的锦靴深陷在绵软的淤泥里,拔不出脚,迈不动步。
乌云依然在快速旋转,很快就变成头顶一个巨大的环洞,狂转的云层搅动空气,形成旋转的龙卷风,风口就在黑衣怪人的指尖上,随着他指头的移动,缥缈不定。
“灾难将至,你们逃不出去!”潮湿的斗笠下,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声。
随后,他将手指向前伸展,指向已经慌乱不堪的马队,龙卷风顺着他的手指冲向了惊恐的人群。
风的力量极其强大,转瞬间,人和马都被狂风卷离地面,他们在半空中旋转,翻滚,呕吐,哭泣,散落下一地残骸。
再说那男孩,被乱军裹挟着向后退却,眼看到前面白晃晃雾蒙蒙一片,好像巨兽张开大口,贪婪地吞噬着面前的一切,在他身前的人纷纷被卷入风口中,他尖叫着,拼命拍打着坐骑,可那牲口已经彻底失控,只知道在原地转圈。
男孩感觉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吸住,随即被带离马背,悬在空中,他在风中上下翻转,快速向前飞过去,巨风吹得他睁不开眼,只觉得无比眩晕。
在旋转中他碰到了很多人,有的人用指甲在他脸上留下抓痕,有的人用胳膊肘在他肋间留下撞击的剧痛,有的人用脚在他脸上留下鞋印,有的人用屁股撞击他的脊背,所有人都不能控制自己的轨迹,他们互相撞击着,被带到越来越高的地方。
巨大而强烈的刺激让他已经超越了恐惧的范畴,他的脑子里只有狂风吹过的嗡嗡声,他知道自己和这三百个骑兵一样,都要没命了。
快速的旋转让他几近昏厥,突然,他感觉自己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撞击了一下,那东西不像是人身上的某个部位,感觉非常坚硬,力量也很大,随即,是一股强烈的下坠感,瞬间的失重让他大脑一片空白,而后,他的脸被软泥重重拍打了一下。
在昏倒前的一瞬间,他又闻到了潮湿泥土的味道。
又不知过了多久,周围一片寂静,他听到有人的脚步声,他吃力地想睁开眼,可眼中的世界旋转地厉害,他一张嘴,带有酥油甜味的粘稠呕吐物堵住了他的喉咙,他咳嗽了一声,发现自己还能喘气。
一个人影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朦胧中看到那是个女人,她的眼睛如墨夜一般黑,她的嘴唇如烈火一般红,她身上有好闻的“忘忧”香的味道,她隐约叹了一口气,接着拖着自己的衣领,在泥泞的路上艰难向前走着。
男孩没法动弹,就躺在地上被她一直拖着走,他们一直走啊走啊,不知道走了多久,男孩一路闻着香味和泥水混合的味道,脑袋在逐渐恢复意识。
雨已经停了,天空依然漆黑,他们走到一处泛着灯光的村寨旁边,女人停住脚步,她松开手,放男孩平躺在泥水里,然后跨步站在他上方,蹲下,双手捧起男孩的脸,男孩朦胧中听到女人说:“记住,从今往后,如果要活命的话,不管谁问你的名字,就说你叫吴终!听到了吗?”
男孩吃力地点点头,黄白色的呕吐物混合着胃酸从他嘴角渗出,他双眼微微翻白,看上去随时都会死去。
女人又叹了口气,用袖子擦去他嘴角的污物,在他嘴角留下一丝淡淡的幽香,随后放下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男孩看着他的背影离去,贪婪地用舌头舔舐着嘴角残留的香气,靠着这一丝微弱的香味,被勾起的那细若游丝般残存的意识在潮湿的夜色中慢慢恢复。
男孩觉得自己已经积攒出足够的力气,于是支撑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向前跑去,尽管视野依然在旋转,可他还是拼命跑向夜空中最亮的地方。
那是一间小小的木头房子,他手脚并用爬到门边,拍打着门框,听到门打开的瞬间,他积攒的力气又一次用光,他瘫倒在一双粗糙的大手里,听到一个浑厚的男人说:“孩子,你这是怎么了?”
他看到一张方正棱角分明的脸庞,他对着那张脸笑了笑,又一次昏过去。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床上,盖着棉花被子,被子略微有些潮湿的霉味,但床软软的很舒服,他睁开眼,眼前不再晕眩,他看到阳光透过木窗照射进来,窗边有一个黄泥炉子,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服的男人正在砂锅边熬药。
“孩子,你终于醒了,昨晚你发烧得很厉害。”男人吹着砂锅里的热气,把一锅棕褐色的药汤端到他跟前。
“快把药喝了。”药的味道很难闻,透出一股苦涩和刺鼻的味道。
男孩皱起眉,梗起脖子并把头扭向一边。
“听话,喝完药你会感觉好很多,这都是我早晨上山采的。”男人轻轻抚摸着他的额头说道。
男孩点点头,硬着头皮把药汤全部喝下,浓烈的味道让他干呕起来。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道。
“吴终。”男孩看着他的脸,想起昨晚女人临走叮嘱他的话。
“哦,”男人应了一声,“你的父母家人呢?”
男人看到那孩子惊恐地大睁着双眼,两只眼睛空洞地注视着前方,他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着,紧接着呼吸越来越快,额头上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他的嘴半张着,似乎想说话,可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的手紧紧抓住被子,指头的关节用力凸起着。
男人见状赶紧来到他身边,用一直胳膊把他搂到怀里,另一只手放到他头顶,轻轻安抚着,男孩再也忍不住,抱着男人的胳膊,躺在男人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男人眉头紧皱,轻轻安抚着他,随即视线停留在男孩抽泣的胸膛外,朱红色绣着华美金线的丝绸长袍上。
“义父,我的剑法如何?”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穿一身束身灰色粗布衣裤,手中举着一把长剑,用稚气未脱的小公鸭嗓笑嘻嘻喊着。
在他面前,是个被一剑齐根斩断的稻草人,稻草人先用木棒架成十字架样子,然后在十字架上填充稻草,用麻绳捆扎成人的形状,稻草外面覆以破布麻衣。
“吴终,我说过多少次了,用剑的时候精神一定要集中,你看这草人的刀口,到尾端全是毛刺!”少年对面,一个约四十岁的精壮男人说道,他蹲在草人旁边,摇了摇头。
男人个子不高,脸膛黝黑,脸上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眼窝有些凹陷,他胸口的衣服敞开着,露出油亮发达的胸肌。
“我觉得很好啊!”吴终把剑竖向空中,眼睛从剑柄向上瞄着剑刃,“义父你什么时候能教我摆线刺杀呢?”
“摆线刺杀讲究地是人、心、剑三者合一,你现在心浮气躁,如何学得真谛?就算学了个皮毛,将来到了战场是要没命的!”男人嘱咐道。
“这招我又不是没见义父用过,看上去很简单啊!”吴终不服气。
“觉得简单是吧?”男人笑道,顺手捡起一根棍子,“假设现在就在战场上,我是敌人,现在要杀了你,用你觉得简单的摆线刺杀来反击吧!”说罢举起棍子,作势要打。
“义父,这不公平,你用的是棍子,我用的是真剑,要是万一把你误伤了,可怎么办?”少年问。
“小子,尽管放马过来,我要是让你小子给伤了,以后就此收手,再不碰刀剑了!”男人笑道。
“义父,那吴终可得罪了!”少年说罢,将长剑竖起。
男人举棍就打,这一棍照着吴终天灵盖砸下来,势大力沉,吴终嘴角微撇,向后微微撤个小垫步,随后将宝剑横起,用剑的前缘将木棍拨开,随后向旁边跳了一下,他打算用一两步跳到男人身体侧面,随即发起攻击。
他刚跳了一步,发现男人已经转过身来,始终将身体正面对着他,手中的木棍也不停歇,一直朝他头顶上砸,他再跳一步,男人同样转身,两人围着一个圆心开始转圈,吴终脚底下步子开始散乱,他始终没法从男人侧向肋部的空缺插入进去。
男人觉得时机已到,又是一棍打向吴终头顶,吴终被他搞得有些疲惫,头脑也松懈下来,认为这一棍照例是抡圆了打,只不过力气大些罢了,他能应付过去,因此下意识用此前格挡的套路去接这一下,谁料男人这下是虚晃一招,棍子快要到他头顶时突然向一侧偏转,然后向前猛地一杵,吴终习惯性地往后跳,然后挥剑想去拨开棍子,谁料棍子这回没按他预想的走,他拨空了,等他后悔的时候,棍子已经顶住他的喉咙,将他逼到墙角,动弹不得。
“小子,看到没?”男人用棍子在吴终脖子上蹭了两下,“这要是在战场上,我手里的不是棍子而是一杆枪的话,你小子现在已经没命了!”说罢扔下棍子,拍打着手掌上的木屑。
“义父,我……”吴终不知该说什么好。
“你还差得远,好好练,基本功一定要练好!”男人留给他一个背影。
吴终看着手中的剑,叹了口气。
“哎呀,义父,我的手指好像被摔断了!”
“别动,快让我看看!不好,真的断了,还在流血,孩他娘,去拿黄纸来!”
“我给终儿包上吧,你手粗,包不好指头要长歪的,要是长大了举着一个弯弯的指头,哪个姑娘愿意嫁给我们终儿啊!”
“疼吗?孩子?”
“不疼。”
“不疼你怎么哭鼻子了?”
“可能是风吹的。”
“指头包好后,得一直举着,不能受力,听到没有?”
“听到了,娘!”
“终儿,你叫我什么?”
“爹!娘!”
“终儿,我的孩子……”
“爹,娘,你们也被风吹到眼睛了?”
时光荏苒,一年后,两个年级相仿的少年站在梅花桩上,手中各持一把木剑,彼此盯着对方。
“吴终,你准备好了吗?”高个少年问道。
“当然,李敏,你呢?”个子稍微矮一些的吴终反问。
李敏微翘嘴角,并不答话,他踮起脚尖,踩着这些竖直立起的木桩,如蜻蜓点水,眼睛并不看脚下,而是紧紧盯着吴终,手中木剑横握,直奔他胸口袭来。
吴终动作稍慢些,他向前走了两步,发现自己脚底下的木桩根基并没打牢,站在上面都有些摇晃,要是走上两步,很容易就从上面掉下去。
和李敏比起来,他这两步走得有些趔趄,为了保持平衡,他不得不把两只胳膊都平伸出去。
李敏一直盯着他,见他此状,翘着的嘴角似乎又翘得更高。
吴终也发觉自己此时有些狼狈,他赶忙快行几步,想努力适应摇摆不定的木桩。
抬眼看时,李敏已经来到他面前,举剑刺来,他忙不迭扭动腰胯,闪开刺向胸口的一剑,但这一扭,也让他的身体向旁边倾斜,又赶忙收敛下盘,将重心转移回来。
李敏不给他喘息的机会,马上刺出第二剑,这次瞅准了他的裆下。
吴终想再闪身已经来不及了,无奈之下,只得纵身跳起,木剑在他裤裆底下穿插了个来回,等他落下的时候,身后的有根桩子摇晃了两下,倒了。
“吴终,可不能再退了,再退就掉下去了!”李敏朝他做了个鬼脸,笑嘻嘻说道。
“李敏,你小子可真坏,净干些掏档扯蛋的事!”吴终也坏笑着朝对方眨巴着眼睛。
“要我说,还是别比了,每次比试,你都得被我打下去,何必呢?”李敏笑道。
“不行,我就不信赢不了你!”吴终的话中透着倔强。
“真拿你没辙,那好,看剑吧你!”李敏见他身后悬空,底气越发充足,挥舞木剑扫向他的腰间。
吴终看着木剑横扫过来,他清楚李敏的盘算:他比自己个子高,力气大,这一剑是横着过来的,自己要么格挡,要么后退,格挡的话自己没他劲儿大,肯定会被他整个扫下梅花桩;后退的话,身后的木桩已经倒了,他又不能回头看,肯定也会掉下去,他此刻面临两难的境地,该怎么办?
脚下的木桩在微微发抖,因为他的腿在发抖,他突然想到了办法,也不躲避,迎着李敏向前冲去,他个子小,速度快,一步过去就避开剑稍,但整个木剑依然形成一个扇形扫过来,他屏息静气,找准脚下木桩的摆动规律,然后看准李敏的肋部,出剑刺去。
李敏的剑扫在他腰上,但因为是在靠里的位置,所以力量不很大,而他借着这股劲儿正好再向前一步,又借着自己向前的冲劲斜向踩在木桩上,木桩受力开始向后倒,正好砸在李敏立足的地方,李敏猝不及防,突然被打破平衡,赶紧收手想保持平衡,可吴终已经来到他身边,抬手用木剑点向他的软肋,力量不大,但足够他疼得哆嗦起来,然后脚底下开始发软,可他脚下的木桩在前一个的撞击下,已然向后倾斜,他没法站住脚,叫了声“哎呀不好”,整个人从上面跌落。
就听见“咣当”一声,李敏的木剑甩出去一丈开外,他用胳膊肘撑着地,嘴里依然疼得嘶嘶作响。
李敏看到本来一直跌跌撞撞的吴终,借着最后几步力量,沿着自己出发的方向一溜小跑,身后的木桩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塌,一路追他而去,最后倒塌停止了,吴终稳稳站住,双手抱住木剑,面带微笑看着他。
“李敏,我赢了!”吴终笑嘻嘻说道。
“见鬼,该死的!”李敏懊恼地双手捶打着地上的碎土块,没想到自己每次都能战胜的吴终,这次竟然反杀成功。
“终儿,这招使得漂亮!”他们听到有人叫好,抬头看时,只见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来,男人正是吴终的义父,女人慈眉善目,面带微笑,她挎着一个藤条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粗布,透过粗布,能看到上面微微冒着热气。
“爹!娘!”两个少年同时叫起来。
“爹,他不按剑谱上说的来!”李敏拍着身上的尘土,撇着嘴,老大不乐意地抱怨起来。
“敏儿,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谁会按照剑谱上说的来?只要能觅到对方破绽,就要立即出手,况且你原本并没有破绽,你的破绽是终儿制造出来的,这就更难得!”汉子摸着自己硬茬茬的络腮胡子,对吴终赞赏不已。
“爹,你老向着他!”李敏噘着嘴嘟囔道。
“敏儿,爹不是向着他,看看你俩,你年龄比他大,个子也比他高,可要说对力量的运用上,你比他可差得多呢!”男人抚摸着李敏的头说道。
“看你们爷儿仨,一说起比武就没完没了,快来吃饭吧,都要凉了!”中年妇人已经把篮子揭开,拿出碗筷。
吴终从梅花桩上跳下来,用手背擦拭着鼻涕,一边走一边说道:“娘,我可饿坏了,都有什么吃的?哇!今天有鸡吃呢!”边说边舔着嘴边的哈喇子。
“今天立秋,你爹特意嘱咐我炖了鸡汤给你们补补身子,快吃吧,这有烙饼,可以泡到鸡汤里。”妇人笑眯眯看着两个少年狼吞虎咽的样子。
“爹,我看到这两天寨里的人都很慌张的样子,为什么?”吴终边吃边问。
“哎,不知道哪个大王的军队又要从咱们这里过去,他们每次路过,都要搞得鸡飞狗跳的。”男人边叹气边说。
“继业,你还得好好安抚下他们才好!”妇人对汉子说道。
“这年月,百姓真是太难了,咱们寨子里本来都是历经战乱逃难躲避的流民,谁的身世不可怜?”说到这儿黑脸汉子,也就是李继业看了一眼吴终,继续说道:“他们中有很多人甚至听到马蹄声都会吓得尿裤子,本来想躲在咱们寨里避开风雨,可没办法,听说最近南方的军队在往北打,北方的军队要增援,结果两边都跑到咱们家门口开打了,这可怎么办?”
李继业一提到此事就愁容满面。
“爹,你有武功在身,再说咱们寨子里人也不少,干脆咱们也组织军队,跟他们打得了!”李敏一边嚼着鸡腿一边说道。
“敏儿,你听我说,”李继业脸色突然凝重起来,“虽然我教你们武功的时候,总是说在战场上如何如何,但我真心希望你和终儿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战场上,一辈子都不要!”他凝视着前方出神,不知不觉放下了筷子,“打仗,是最可怕的事!”
“爹,你不希望我们打仗,为何还要教我们武功?”吴终一脸懵懂。
“如果天下太平,为父会希望你们都去好好念书,将来兴许求得个富贵,可如今天下大乱,为父只希望你们能平平安安,在乱世中,想要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拥有高超的武功。”李继业说。
“嗯,爹,你说得对,我懂了。”吴终吸溜着鼻涕,然后和鸡汤一起咽下去。
“北方终归是战乱迭起,想要平安,我们总要归顺南方朝廷。”李继业看着吴终,若有所思地说。
吃过饭后,妇人忙着收拾桌子,李敏嚷着要跑去打鸟,叫吴终跟他一块去,吴终却摇头拒绝了他。
“我还想继续练习下。”吴终答道。
“这一年多你天天在练,之前你苦练是为了打败我,现在你如愿了,为什么还要练习?”李敏撇着嘴问道。
“你错了,我之所以练习,不是为了打败你!”吴终回答。
“那你跟个疯子似的,到底为了什么?看看你现在瘦成什么模样了?”李敏不解。
“我……”吴终用力眨了下眼睛,好像有什么东西飞到他眼睛里去,让他眼睛有些湿润,“算了,你去抓鸟吧,我继续练习。”他用脏兮兮的手背擦拭着眼角说道。
李敏无法理解面前这个愈发干瘦的少年,记得他刚见到吴终的时候,大约是四年前,那时候的吴终面色白皙,身形秀美,不但嘴刁挑食,而且对自己的卫生情况非常讲究,稍微出门遇到点风,他就会用手帕擦脸,那双纤细的手无论碰到什么东西,都要马上回来洗手,他这套习惯做派,曾经一度让爹娘摇头叹气,李敏记得当时自己还小,觉得他的举动非常特别,日常还有意无意去模仿,可当吴终拿起剑后,仿佛一下沉迷其中,之后就仿佛忘记了以前的习惯,现在的他,身体干瘦,脸上经常是红一道黑一道,那是汗水和尘土交织混合形成的痕迹,他身上总是透着出汗的味道,因为经常忘记洗澡,而且,他再不用手帕之类的东西,那状如鸡爪子的手背成了擦脸擦鼻涕的绝妙工具。
李敏走后,吴终捡起木剑,用袖子轻轻擦拭几下,又跳上梅花桩,他举着剑,在上面游走着,有意识地让脚用力晃动,刚才击败李敏时那种摇摇晃晃,失去平衡的感觉让他很着迷,在战斗中,力量是最终的决定因素,如果力量不足,就要从外界获取,比如兵器,比如马匹,现在他觉得摇摆也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如果运用巧妙的话,可以打破平衡,得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李继业就在不远处凝视着吴终,从他见到吴终的时候起,他就觉得这个少年不同寻常,他刚来时,穿着华丽的衣服,那衣服用料之华贵,做工之精细,绝不是平常百姓能拥有的,只是他对自己的身世讳莫如深,从来不说,除了第一天相遇,他拥在自己怀里痛哭一场后,从那之后,他再没掉过一滴泪,他喜欢这个孩子,把他看做上天的恩赐,对他视若己出,他发现吴终对武学的领悟超出他的想象,短短四年时间,吴终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蜕变成眼中已经开始流露出杀气的少年武者,他隐约感到这孩子很可能就是他的继承者,不但继承,可能还会超过他,甚至把他远远抛在身后。
“终儿,你过来!”李继业把吴终叫到身边,手掌抚着他瘦却很结实的肩膀,“你不是一直想学摆线刺杀吗?为父现在就教给你!”
“爹,李敏哥现在不在,你不等他回来?”吴终眨了眨眼睛。
“不等,终儿,为父只教给你一人!”
“为什么?李敏哥可是你亲儿子!”吴终皱起鼻子,用舌尖舔了舔自己的鼻尖,那里有鼻涕正要流下来。
“有些招式,不是每个人都能学的,有的人学会能救命,有的人学会反而要丧命!一定要适合自己才行!”李继业微笑着,伸出袖子帮他把鼻涕擦净。
“爹,你是说李敏哥不适合摆线刺杀?”
李继业点点头:“摆线刺杀用武林黑话讲,也叫‘富贵险中求’,早先是一种将死之人搏命的招式,因为奇险兼备,所以练好很难,你和敏儿年纪相仿,可你看他个子越来越高,身子也越来越壮实,再看看你,小可怜,你说你俩整天吃一样的饭,结果长出来却完全不同,难道说是饭的问题吗?”
“是人的问题。”吴终回答。
“没错,”李继业接着说道,“敏儿身高体壮,速度就不如你,今天比武,他就输在这地方,你比他瘦小,又没他力气大,因此摆线刺杀是最适合你的绝杀之道。”
“哦,我懂了,”吴终似懂非懂点点头,“爹之所以教我摆线刺杀,是因为我没李敏哥哥力气大!”
摆线刺杀缘于悬挂有重锤的摆线在摆动过程中,如果遇到异物阻拦,重锤一定是沿着螺旋形方向靠近异物并将其缠绕,道理非常简单,就是狭路相逢时,一定不要从正面攻击对手,而是迂回到对手的后方或侧向,然后一击致命。
可对手毕竟是人,不同于异物,会随时改变方向,躲避或反击,因此在运动中寻找接近对手的最佳路径,就是摆线攻击的奥义所在。
这招的终结手段只有一下,就是将剑插进对手的身体里,但在插入之前,接近对手的步法却极为讲究,静止的摆线是一条螺旋线,而运动中,要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脚步,绕到对手侧面,攻击者的步伐必须及其精确,每一步的落点、步长、步频都要精准地推敲,多一步少一步都不行,因此在训练中,需要不断变换步伐,在无数次尝试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步点和节奏。
在随后的几天中,李继业带着吴终,两个人从空手开始,彼此互相追逐着,他们玩起了一种拍人的游戏,游戏以追逐着拍到被追者的后背而结束,随后转变角色,输了的人变成追逐者,他们在寨子中的空地上不停地奔跑,跳跃。
第二阶段就要拿上木剑,开始模拟刺杀这个终结动作,因为追逐的过程中,拍到人的后背很容易,这没有力道和角度的区别,但在追逐的最后一步,持剑的手一定要调整到最适合的姿势,当最后一步结束的时候,剑锋应该已经插入对方内脏,这一阶段就是要把脚上的动作和手上的动作结合起来。
他们的木剑,头上沾着石灰,当落到身体上的时候,就会留下痕迹,如果是刺入的姿势,则会在衣服上留下一个白点,如果是拍到身上,则会留下一条白线,白点是满分,白线是零分。
第一天训练回来,吴终噘着嘴,他身上几乎被白点盖满了,如果穿一件黄色衣服的话,就像一头豹子,而李继业衣服上则干干净净。
“终儿,快吃饭吧,看把你气的,你还小,你爹还真欺负人!”见他回来气呼呼的样子,义母微笑着,给他端来刚做好的饭菜。
第二天训练回来,吴终撇着嘴,他身上还是有很多白点,但比第一天少些,这回像是斑点少一些的豹子,而李继业身上则留下了几道白色条纹,仿佛没长大的野猪崽。
“终儿,快吃饭吧,哎,怎么你爹今天看着没昨天白净了?”见他二人回来脏呼呼的样子,义母还是微笑着,给他们端来刚做好的饭菜。
第三天训练回来,吴终咂着嘴,他身上的白点又少了些,而李继业身上也开始出现白点,但还是比吴终的少不少,吴终咂着嘴,觉得自己有些可惜,不过转念想下,自己总算可以在义父身上留下痕迹了。
“终儿,快吃饭吧,哎,怎么你们爷俩今天一个德行?”见他二人回来蔫呼呼的样子,义母捂着嘴笑起来。
“娘,你笑什么?”吴终问。
“我笑你爹,前两天还能仗着个子高,岁数大,欺负欺负小孩子,现在看来,他眼看要被小孩子给欺负了!”义母边说边笑道。
“爹本事大着呢,这是故意让着我,对吧?”吴终笑嘻嘻趴到李继业肩膀上。
“我……这……”李继业不知自己应该懊恼还是高兴,也许这两种感觉兼而有之吧。
又过了一天,他把吴终叫到跟前。
“招数你已经掌握,但是想更进一步的话,需要有更好的耐力才行。”李继业说。
“爹,怎么才能有更好的耐力呢?”吴终问道。
“想提高耐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跑步!”李继业摸着络腮胡子笑道。
他们这座流民寨,就扎在南太行山脚下,从寨子往东看,眼前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寨子背后,就是莽莽苍苍的深山,简陋的流民寨依托着山势,从山脚向上延伸,一直到半山腰,那是寨子的顶点,用竹子和茅草搭建了一个简陋的祠堂,从四面八方流落到此地的人们,把他们对家族最后的寄托,都放到了祠堂里,那里终年弥漫着淡淡的香火味。
李继业的家就在山脚下寨门口,作为寨主,也作为流民寨里唯一的武师,他当仁不让负责全寨的安全,正因为如此,当年跌撞懵懂的吴终来到这里,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李继业。
跑步看起来很简单,就是从李继业家门口向上跑,一直跑到祠堂门口,然后折返回来,如此往复,但跑步的节奏却要经常变换,跑着跑着,李继业突然大喊一声,吴终就得加速跑,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山,上山的时候,很容易气喘吁吁,下山的时候,很容易收不住腿摔倒,如果运气不好,还可能在山路上滚几下,几圈下来,吴终忍不住弯着腰,捂着肚子大口喘着粗气,两条腿酸痛无比。
“这可不行,”李继业看着他直摇头,“还差得远呢!”
“爹,就这么跑,啥时候是个头啊!”他累得眼珠子都憋得通红。
“跑到你不再问我这个问题为止。”李继业回答。
“这太难了,我受不了了!”吴终半翻着白眼说道。
“你如果想放弃,随时都可以停止,不过之前你好不容易学到的技能,可能都会荒废掉!”李继业看着他的脸,面无表情。
“那我还是继续跑吧!”吴终脸上带着痛苦的表情,咬咬牙继续向山上跑去。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吴终白天跑步,晚上练剑,从未停歇,开始的时候,李继业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跟着,后来李继业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后来李继业和他并排跑,最后李继业不跑了,吴终已经养成习惯,每天不跑上几个来回,根本睡不着觉。
“终儿,早点睡吧,明天再练!”义母捧着棉袄,心疼地看着依然在外苦练的吴终,不住地催促着。
“娘,你们先睡吧,我一会儿就好!”数九寒天,他光着膀子站在风中,手中的木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终儿,今天雪下得这么大,别去跑步了,娘前两天给你做了身新衣服,你来试试合不合身。”义母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一只手拉着即将迈步出门的他,一只手轻抚着他的后背说道。
“娘,功课不能停的,我一定要去跑才行。”他态度坚决。
“你可当心点,小心路滑!”
“嗯,娘,我回来就试衣服!”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出去老远了。
“终儿,娘给你做了好多衣服,都能让你穿到娶媳妇的时候呢!”义母扶着门框,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着。
转眼冬去春来,李继业对吴终的进步颇为满意,恰逢这天艳阳高照,天气也暖和起来,他打算给李敏和吴终放一天假,带着两个孩子到山里打几只野兔和獾子——它们的毛皮可以在集市上卖个好价钱。
一大早,父子三人就出发上山了,李继业背着一张弓,腰间挎着一个箭篓,里面装着十几支土箭,都是他自己用竹子和山鸡羽毛制作而成的,吴终带着一把剑,李敏扛着一把镰刀,他身高体壮,正好在前面用镰刀开路。
他们运气不错,刚上山不久就射落两只长尾山鸡,李继业把山鸡放到背篓里,它们的金黄色细长的尾羽从篓里伸出来,煞是好看,飘在李继业身后,把他装点得好似戏中人一般。
“爹,你就像戏里演的将军一样!”吴终憨笑道。
“我是大将军,你们俩小子就是我的先锋官!”李继业心情不错,举弓搭箭,摆出要射箭的架势,逗得两个孩子咯咯笑个不停。
“你们俩闭嘴,我看到一只野猪!”李继业端起来的弓箭一直没放,原来早就瞄上这只野猪了。
他们顺着箭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只浑身亮闪闪的棕红色野猪正在树丛里找吃的,嘴里的獠牙刚长到一半长,这是只半大野猪,估摸着得有几十斤,李继业说,这岁数的野猪最好吃,肉还软嫩,而且没发过情,猪肉炖熟了很香,没有老公猪肉里那股难闻的骚臭味。
两个少年光是听他描述,嘴里就涌出哈喇子,他们屏住呼吸,看李继业眯着眼睛,瞄准野猪的肚子,然后拉满弦,一箭射出,射完后就傻眼了,那支箭在野猪肚子上滑了一下,径直掉落于地。
“操!”李继业低头骂了句脏话,“这野猪毛儿蹭硬了!”
毛蹭赢了是说冬天野猪经常在松树上蹭痒痒,时间一长,猪毛上沾满了松脂,而且它们喜欢在泥地里打滚,松脂混着泥土,慢慢变得坚硬,随着时间推移,猪毛变得比铠甲还坚硬,即便弓箭也无法刺穿。
“孩子们,去堵住它,别让它跑了!”李继业舍不得这送到嘴边的肥猪肉,指挥两个少年去堵住野猪的退路。
野猪已经被刚才那一箭惊吓到,此时扬起前蹄,正打算逃跑,谁料一回头,正好看到吴终堵在路中间,遂慌不择路,一头朝他撞过去。
吴终瞧野猪肚子圆滚地像个球一般,跑起来光这几十斤肉冲劲儿也不小,他估摸自己可能挡不住它的冲击,自负手中有剑,倒不如在这畜生身上试试摆线刺杀,想到这儿,他咻的一下抽出剑来,用那套已经练得驾轻就熟的动作,潇洒地垫步,转身,刺杀,然后就听到“崩”地一声,他手里那根本来就不太结实的长剑从中间断成两截。
他愣住了,忘了这野猪身上的毛是沾过松油的。
“哈,爹,他想耍帅,结果失败了!”李敏乐得直不起腰。
“吴终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我刚才那一箭白射了吗?”李继业教训了他两句。
这时李敏把吴终拨到一边,正对着野猪,那畜生接连挨了两下,虽说没受伤,但持续的惊吓让它魂不守舍,这会儿正在原地乱转圈,见李敏轻轻挥舞着镰刀,在野猪身上比划两下,找准位置后,大喝一声,镰刀横着扫出去,正好卡在野猪胸口,接着刀刃向上翻转,用力提拉一下,他本来力气就大,野猪下脖颈又是薄弱部位,那里粘不到松脂。
野猪被割断了脖子,躺在地上哀嚎几下,四蹄紧蹬,成为猎物。
“吴终,看到没?你那都是花架子,关键时刻,还得是我!”李敏扬起鼻子说道。
吴终朝他做了个鬼脸,尴尬地看了看手中断成半截的剑。
李继业曾经跟他讲过很多道理,比如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比如没有武功是天下最厉害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比如招数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当时他听不懂,也不想听,觉得义父就是在唠叨,现在,他好像有点儿明白了。
今天他们收获不错,除了野猪,还打到了山鸡和兔子,看看天也不早,便带着猎物下山,踏上回家的路。
三人兴冲冲往回走,在路上远远看到两个人骑着马朝这边过来,这两个人打扮得很怪异,他们头皮大部分都剃光,只在头顶留着一缕长发,扎成麻花状发髻盘在脑后,脸上连带着额头都是大片的刺青,下巴上留着一缕细长的胡子,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羊皮坎肩,脖子上挂着花花绿绿,各种颜色的项链,露着宽肩膀和布满疙瘩肉的手臂,手腕上带着镶嵌着蜜蜡和绿松石的护腕,腰上挎着弯曲的马刀,下面穿着棕色的皮裤和马靴,他们所骑的两匹马高大雄健,一黑一红,每匹马的身后都驮着两个大包袱,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吴终看到义父脸上抖了一下,流露出一丝不安。
“爹,怎么了?”
“我们遇到马贼了。”李继业说。
“马贼很可怕吗?”李敏问道。
李继业告诉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但逢世道混乱时,马贼就会滋生,他们打家劫舍,抢劫财物,马匹身后驮着的包袱里面,就装着他们抢来的东西,而像这种脸上大片刺青的,叫“鬼客”,是马贼中最凶悍,也最残忍的,他们在抢劫后不会留下任何活口,所以任何时候,路上遇到鬼客时,最好躲得远远的。
“我们现在不该躲起来吗?”吴终问。
“不躲了。”李继业说。
“为什么呢?”他又问。
“因为我们躲不掉了。”李继业抬起头,他们面前是一条平路,没有任何遮挡,彼此都看得真切,他只希望和这两人擦肩而过,不要有任何纠葛。
他们和鬼客距离越来越近,甚至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
“大哥,这一票收成不好,那些人太穷了,这点钱还不够我们喝酒吃肉的!”其中一个正在抱怨。
“钱的确少,不过,我们还搞了一个女人,也算没白来吧!”另一个说道。
“那女人也不好,年纪太大,又没意思,我很快就搞完了!”第一个说。
“那是你自己不行吧?”另一个讥讽地淫笑起来,“等我们有了钱,到城里去,那里的姑娘又年轻又漂亮,你用银子填满她们的口袋,她们就能让你快活似神仙呢!”
“大哥,我们去邺城吧,我听说那里新来了一批鲜卑美女,那皮肤白得就好像冬天的雪一样呢!”第一个咽了一口吐沫说道。
“去邺城?你疯了,我听说吴王慕容垂就在邺城,他如果看见咱们的脸,就会把我们的头割下来,挂在城门口悬挂的布满倒刺的木笼里!”
“真的吗?他有这么厉害?”第一个有些不服气,他抬起头,正好看到李继业父子站在路边。
接着,他看到那只尚带余温的野猪。
“站住,这野猪是你的吧?”他用马鞭拦住低着头,一心想赶紧走远的父子三人。
“嗯。”李继业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的猎物很不错,能不能卖给我?”鬼客问道。
“不卖,这是我全家的饭食!”李继业依然低着头,他不想跟鬼客们多说一句话。
可鬼客却拦着他不放,非要买下这只野猪不可,李继业无奈,心想干脆卖给你也好,之后马上脱身,于是问他出多少钱。
鬼客砸吧着嘴,说我没钱,但可以用衣服来换,都是新做的衣服。
“没这个道理!”李继业皱起眉头,心想那衣服肯定都是抢来的赃物,自己没必要替两个盗贼销赃。
“打猎的,你可听好了,就算你不要我的衣服,也得把野猪留下,因为我想要!”坐在马上的鬼客傲慢地狞笑着,用马鞭撩拨着李继业的脸。
“你们打算抢吗?”李继业的眉毛慢慢立起来,吴终头一次发觉义父的表情变得这么可怕,他不打算再忍下去了。
“杀了你又如何?”鬼客嗷嗷怪叫起来,还没等他们拔出刀来,李继业抄起长弓,抬手把第一个从马上打落,接着从吴终手里拿过断了半截的剑,架住第二个挥舞的弯刀。
被打落的鬼客他并不担心,李敏的大镰刀已经架到他脖子上,让他不敢动弹。
吴终算是开了眼,他义父就算只用半截剑,照样能把马贼打的没法招架,不知怎的那家伙手里的刀就弹飞了,然后叫了一声,从马上跌落下来,连滚带爬站不起来,为求活命,两人双双跪下。
“别杀我们,求你了!”他们哀求着。
从彼时的不可一世,到此时的下跪哀求,最短需要多少时间?两个马贼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回答说,不到一分钟。
“就凭你们这样的人渣,也能横行霸道这么久,这世道真是坏透了!”李继业黑着脸,用残破的剑指着他们的脖子。
“大人,我们有眼无珠,请放过我们吧!”他们跪在地上磕头,伸出舌头去舔舐他草鞋上的泥土,吴终看到这些,感觉胃里一阵抽搐,强忍着没吐出来。
“只要不杀我们,马匹和东西都送给你们!”他们流着眼泪说道。
“我不杀你们,赶紧滚!”李继业厉声骂了一句,他实在不想再跟他们产生任何联系。
两鬼客庆幸能把命捡回来,赶紧起身作了个揖,连马都不要了,撒腿就跑,转眼没了踪迹。
李继业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朝地上啐了一口。
“爹,你可真厉害!”少年们拍掌称快。
“爹,你根本不怕他们,为何要躲着他们?”吴终不解。
“孩子,我只是不想惹事罢了,别忘了,你们的娘还在家里等着咱们回去呢!”李继业笑道。
“爹,今天咱们收获大了,不但有野猪,还得到这两匹马和很多衣服。”
“这也算意外收获吧,不过,这可真是两匹好马!”李继业拍着马脖子,很是兴奋,“这匹黑的叫遮月,这匹红的叫浴火,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我们就骑着它们回家!”
“爹,这些衣服我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吴终打开包袱,“好像就是娘给我做的衣服呀!”
李继业感觉自己脑袋“嗡”地一下,吴终说得没错,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了。
“快,上马,赶快回去!”
他们赶回的时候,看到流民寨大门敞开着,听到很多人在哭,李继业看到自己妻子就躺在门口,衣衫不整,一动不动。
他发疯一般冲过去,抱起妻子大声呼唤,掐她的人中和虎口,往她嘴里吹气,尽管这一切都是徒劳,在她背后,有一道可怕的伤口,血已经流干,她死了。
人们说,今天来了两个脸上刺青的强盗,将寨子洗劫一空,有人试图抵抗,被当场杀死,当他们来到李继业家,试图抢走他老婆正在缝制的几件新衣服时,她却死死抓着衣服不放手,随后,强盗们就拔刀杀死了她,并侮辱了她的尸体。
吴终呆滞地看着义母的尸体,他似乎有找到几年前那种天旋地转的感觉,黑幕从头顶向下伸展开来,慢慢遮住了他的视线,然后他开始旋转,天空中似乎又出现了那个巨大的黑洞,想要再次将他吞噬。
他强忍着眩晕睁开眼睛,无论如何也要再好好看看她,如今她就躺在地上,手指岔开,形成怪异的形状,那是强盗们用力掰断她的手指,从她手中抢夺而留下的痕迹。
他真后悔,刚才为什么不杀死那两个混蛋?也许是义父太过仁慈,这种仁慈只会让坏人继续活在世上,然后残害人间,谁能保证他们日后不会继续作恶?
“终儿,敏儿,你们的娘不在了!”李继业泪流满面,他抱着妻子的尸体,一边哭一边往外走去。
“我们去把娘埋了吧!”
“你娘生前最喜欢阳光,我们去把她埋在每天都能看见太阳的地方吧!”
李继业在前面走,两个少年跟在他身后。
深夜时分,屋里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李继业默默坐在床前,吴终站在他旁边。
“终儿,我们要走了!”李继业边说边轻轻叹气。
“到哪里去?”吴终问道。
“到南方去,这里已经不能久留了。”
“爹……”李继业突然伸出手,止住了他的话,然后走到床头,那里有一个朱红色的樟木柜子,他打开柜子,从里面取出一把长剑。
“这把剑叫‘吴钩’,”他边说边把剑拔出鞘来,顿时屋内寒光一闪。
“这是我年少学武时,师傅送我的宝剑,”他边说边把吴钩送到吴终手里,“也许是天意,你叫吴终,正配得上这把‘吴钩’。”
“爹,这么好的剑,为何要送给我?”吴终问道。
“你好好看看这把剑,”李继业说,“它是活的,是有灵性的,吴钩生来即为斩断世间不平事,你不知道,这把剑在柜子里已经锁了好多年了,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它在啸叫。”
“它为什么会啸叫?”
“因为它需要用世上恶人的血去滋养自身,如果没有血,它就会发出呼唤,我本来就不愿杀人,因此这剑就一直搁置着,可自从你娘死后,我就知道,它真的不能在躺在柜子里了,它应该去做它该做的事情!”李继业眼中泛着泪光。
“爹!”吴终红着眼睛,拔出宝剑,放到面前,仔细打量起来,这把剑比寻常宝剑看上去要窄些,亮闪闪夺人眼目,冷冰冰震人心魄,他把剑放到耳边,似乎能听到清脆的回音。
“从咱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你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你衣着华贵,举止独特,一看就是贵公子的派头,当时你穿的那件衣服,我依然保存着,现在还给你。”李继业说罢,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红色丝绸长袍,交到他手里,吴终接过来,看到衣领上面用金线绣着的“司马”两个字。
他用力咬着嘴唇。
李继业面带微笑看着他,“你娘把这件衣服保管得极为细心,每隔段时间就会拿出来,洗干净上面的灰土,然后在慢慢熨平,平时藏在箱子最里面,那两个强盗把屋子翻遍,都没找到这件衣服呢!”
“娘!娘……”吴终的视线模糊了。
“终儿,你虽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可她对你比对敏儿还亲,你知道吗?”李继业说着用手捂住了脸,他的身体剧烈抖动着,嗓音也变得无法控制,以往的美好记忆,在此刻恰是最残忍的锥心之物。
“爹,我什么都知道!”吴终说。
“我很欣慰!”李继业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这样的皇族公子,能叫我们一声爹娘,已经够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敲锣打鼓庆祝半年的了!”
“爹,关于这件衣服……”吴终突然想起什么,正打算要问,李继业早已猜出他的心思,微笑答道:“终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这件衣服包括上面的名字,我们没有对别人透漏过半点消息,甚至连敏儿,都没见过你这件衣服呢!”
“爹,你今天送我宝剑,又把衣服送还给我,是不是已经看出我的心思了?”吴终问道。
“终儿,从我们第一天认识,我就知道你的心思!”李继业慢慢平复下心绪,“你出身高贵,为何半夜突然跑到我家门口敲门?你养尊处优,为何咬牙刻苦习武?你住在我这里,随时可以找到晋朝军队跟他们回去,可你始终留在北方,为什么?因为你心里有个执念,你身上背着秘密,你要做的事,你要找的人都在这里,所以你要留在这里,做你想做的事,找你想找的人,我说的对吗?”
“是这样的,爹!”吴终回答。
“所以对你,我教得极为仔细,要求也极为严格,因为你以后要面对的,可能是这世上最难对付的敌人,他们极其凶残,极其狡猾,你要走的路,会很难。”李继业疼惜地看着他说。
“爹,我知道。”吴终说。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李继业俯下身来,对着他的眼睛注视了很久。
“我什么样子?”吴终看着铜镜里自己的相貌,再熟悉不过了。
“你带上了杀气!此前还不明显,自从你学会摆线刺杀后,这股杀气越来越浓烈,你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否则,会惹下大祸的!”李继业说道。
“所以爹把吴钩送给我,因为它也带着杀气,我们是天生一对对吗?”吴终凝视着剑刃冷锋,寒光返照在他脸上,李继业看罢都为之一震。
“确实般配,杀气腾腾。”
“如今我要走了,爹还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吗?”吴终将剑入鞘,他的眼瞟向窗外茫茫夜空。
“如今你武功初成,但年纪还小,很多东西需要巩固,离开家以后,还需每日练习才是,这是第一件。”李继业叮嘱说。
“你和吴钩天生般配,但杀气叠加,此乃不祥之兆,若不想大祸临头,需要潜心养性,多做善事,此乃第二件。”他继续叮嘱着。
“不管是摆线刺杀,还是宝剑吴钩,其属性都属于至寒之招,至冷之物,它们附着在你身上,会让你身体变得寒凉,而心变得冷酷,同时闯荡江湖,你需要脚力,今天我们从马贼那里得到两匹马,其中有一匹马很适合你,就是那匹叫‘遮月’的黑马,至黑之马,乃是至阳之物,有它在你身边,可以温暖你的身体,滋润你的心灵,同时可以让你日行千里,你把它带走吧!”李继业说着,又用手抹着眼睛,透过眼睛,看到的都是不舍。
“爹,爹!”吴终听到自己的声音也有些哽咽,面对慈祥又严厉的义父,他同样不舍得走,他多想一直陪在他们身边,一直体会着久违的家的温暖,可骨子里有一股力量,在催促着他离开,他经常会梦到那个龙卷风吹起的夜晚,梦见他的父亲,梦见穿着穿着黑色斗篷,戴着斗笠的怪人,梦见玉玺,还有一个女人,他记不起她的容貌,但浓艳的红唇和忘忧香的味道却让他不曾忘却。
“爹,你往南去,走到哪里会停住脚步呢?”他背上剑,准备出发了。
“可能会走到长江边吧,“李继业茫然道,“我听说到了江边,有机会加入朝廷的北府军效力,我想带着敏儿去看看。”
“那好,希望有朝一日,我和爹能在南方再次相见!”他挎着收拾好的一个小布包袱,里面装着些简单的衣物,“让我再给娘磕个头吧!”说罢跪倒在义母的牌位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孩子,你娘在冥冥中会保佑你的,她一向最疼爱你,不会让你受欺负!”李继业泪流满面。
吴终和他紧紧拥抱在一起。
“爹,我走了,后会有期!”
夜风寒凉,马蹄声响,北方大地一片苍茫,那块曾经发生大灾难的区域,此时早已恢复平静,春天的麦子已经长出尺余高,这里没有留下任何往昔的痕迹。
这块地方,是吴终命运改变的开始,也是几年后他踏入江湖,所去的第一个地方,夜幕中,他和他的马,就站在这片土地上,仰望天空,他的亲生父亲,和他手中紧握的玉玺,难道就在天上吗?他们去了哪里?他要用余生去寻找答案。
吴终再次睁开眼,感觉自己后背很疼,手中的剑还在,他用力支撑起身体,单膝跪地,看到遮月就在不远处吃草。
姚苌和他的骑兵们已经不见踪迹,眼前是一片空旷的土地,他揉揉眼,这并不是咸阳郊外的灌木丛,而是邺城南郊,他又回到了自己开始的地方!
这怎么可能?他明明记得刚才还在拼命护卫贺不悔的帐篷,眼看那支香就要烧完,姚苌的骑兵冲锋到他跟前,然后突然一下,他眼前一黑,等睁开眼,就回到了这个地方,而贺不悔,已经不见踪迹。
他无法解释自己经历了什么,剑上的血迹告诉他,刚才所经历的并不是一场梦。
他又站在那里,仰望着天空,天空是如此的神秘,他猜不透那些浮云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但使命迫使他不得不去胡思乱想。
命运?这就是命运?人终究是被命运掌控的,可到底什么是命运?
他突然产生出一种感觉,自己仿佛一直被人注视着,从没有间断过。
天空中一直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可天空中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