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无敌奶爸混都市 > 第174章 倍感欣慰
    一整桌全是茅台,一数居然有差不多五十瓶。

    孙思诚几人看着这一桌酒不禁吞了下口水,如果把这几十瓶酒都给喝了,恐怕也就不用活了吧?

    陆琛往嘴里放了根烟,缓缓吐出一口烟雾,抬手指向桌上的茅台开口道,“刚才你说酒是你的命是吧?我的下属把你的酒给倒了,桌上的茅台就算是我赔给你的。”

    陆琛指着满桌的茅台,冷冷地说道。

    “这些酒你们六个今晚都给我喝光。”

    “你找死是吧?”

    孙思诚怒火中烧,在桌上重重一拍,直接指着陆琛的鼻子骂道,“尼马的活腻歪了?”

    这哪是来给他们赔不是的?

    这小子是赤果果的挑衅啊。

    让他们六个把这几十瓶酒喝光,开什么玩笑呢。

    “啪。”

    陆琛一把捏住孙思诚的手,用力一掰,“我最不喜欢被人用手指。”

    “啊!”孙思诚失声惊叫,一阵剧痛袭来,整个人都站不稳了,直接跪在了陆琛跟前,“赶紧给老子松手,我什么身份你知道吗,冯家家主可是我亲舅舅。”

    “哼。”

    陆琛冷冷一哼。

    冯家。

    冯家家主我都不放在眼里。

    你这个外甥又算个屁啊?

    “梁妃蓉,你先到外面去。”

    陆琛扭头嘱咐道。

    梁妃蓉知道陆琛的身手,她完全不怕陆琛跟程毅二对六会吃亏。

    想到这里,她对陆琛露出个灿烂的笑容,“别下死手啊。”

    说完这句,梁妃蓉便扭头出了包厢,反倒是陆琛和程毅愣在原地,他们显然没料到梁妃蓉居然会说这种话。

    要是在之前的话,梁妃蓉绝对会拦着陆琛不让他动手,哪怕是对方的错,她也只是想着息事宁人。

    但这一次梁妃蓉却选择了回击。

    走之前甚至还轻飘飘地说了句让陆琛别下死手。

    光是从这句话便能发现梁妃蓉跟两个月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处于社会之中,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你越是让步,敌人便会愈发猖狂。

    要是一味退让,最后你的善良便会化为利刃全都反噬到自己的身上。

    包厢门被彻底关上。

    陆琛薄唇一勾,露出一丝阴森的微笑,一记飞踹将半跪着的孙思诚直接踹倒在地。

    “赶紧把酒给我喝光。”

    “妈的,弟兄们,弄死这狗曰的。”

    孙思诚气不过,暴喝一声,招呼着自己的兄弟一起对付陆琛。

    “不自量力。”

    程毅冷冷地看着朝自己冲来的这群人,握紧双拳,直接冲进人群之中。

    “嘭嘭嘭。”

    程毅打出一套组合拳,拳头像雨点似的落在他们身上。

    这帮人就是群手无缚鸡之力的生意人,接连不断的应酬早已让他们透支了身体。

    别说六个,哪怕是二十个人程毅也根本不放在眼里。

    几十秒后。

    孙思诚等人都被程毅打倒在地。

    其中最为凄惨的便是孙思诚了,一张脸面目全非,嘴边还挂着一丝血迹,手臂也被扭脱臼了。

    他两眼无神地瘫倒在地。

    嘴里却还在喃喃自语,“我可是冯家家主的外甥。”

    剩下的几个人还算看得过去,不过他们也不敢再继续造次,一个个躺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

    “别装死,把酒都给我喝干净,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坐在椅子上的陆琛冷声说道。

    没人敢起来。

    “咔嚓。”

    陆琛抬脚踩住孙思诚的手臂,只听见咔嚓一声,骨头竟生生被踩断了。

    “啊啊!!”

    孙思诚吃痛地大叫起来,躺在地上装死的那帮人顿时浑身一震。

    “喝,我们这就喝。”

    他们马上从地上爬起来。

    这小子下手也太狠了,居然真敢动手。

    他们忙不迭地爬起,抓过酒瓶便直接往嘴里灌,为了不变成残废,他们只能豁出命地喝,可这些都是茅台啊,这才刚喝完一瓶,便马上有人撑不住吐了出来。

    “接着喝。”陆琛冷声命令道。

    这帮人不敢违抗,吐过以后又赶紧开了一瓶接着灌下去。

    程毅则从桌上拿了瓶茅台,直接踩着孙思诚的腹部,孙思诚顿时疼的大叫起来。

    “咕咚咕咚!!”

    程毅眼疾手快地把酒瓶塞进了孙思诚的嘴,直接将白酒灌进他嘴里。

    孙思诚被灌得眼红脖子粗,只能赶紧把满嘴的白酒咽下去,他简直觉得这茅台就是毒药。

    一瓶喝完!

    继续喝第二瓶。

    这帮人连着往肚子里灌了四五瓶茅台之后,已经彻底失去了意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还有些人甚至咳出了血。

    他们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高浓度的白酒。

    陆琛跟程毅互相看了看对方,直接离开了包厢。

    “程毅,打120。”

    程毅闻言马上掏出手机打了电话。

    陆琛走出酒店,便看见了梁妃蓉静静地坐在街边,看着手中的照片发呆。

    那是他们在贝拉店里买鞋时拍的合影。

    陆琛露出一丝微笑,当他看到梁妃蓉的鞋子时,顿时感到有些奇怪。

    “你怎么没穿仲夏之夜?”

    梁妃蓉听到声音抬头一看,马上把照片塞进包里,很是尴尬地解释道。

    “我把鞋放在车上了。”

    “穿着几百万的高跟鞋出去多长脸啊,要是碰上识货的人肯定一看就知道,干嘛不穿?”陆琛背着手,开口询问道。

    “陆琛,在你眼里,我就是个爱慕虚荣,喜欢显摆的人吗?”

    梁妃蓉负手而立,直勾勾地看着陆琛,轻声反问。

    此刻的梁妃蓉多了一分俏皮与可爱,她像是个刚谈恋爱的小姑娘,满眼期待地看着自己心爱的恋人。

    “你觉得自己是个爱炫耀的人吗?”

    陆琛也没有回答,继续问道。

    显然,炫耀不是个好词。

    估计没人愿意说自己喜欢炫耀。

    因为这并不是一句好的评价。

    不过梁妃蓉却大方承认了,她看着陆琛,神情严肃,“陆琛,我的确有些虚荣,甚至想让别人看见我好的方面,我也不愿意被人骂作是疯婆子。”

    “之前我压根没什么东西能让我拿出来炫耀的,我就像过街老鼠,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

    “我记得一句话,一个人越是炫耀什么,就越缺乏什么。”

    梁妃蓉说着抬头望向天空,笑着说道,“我清楚自己有多懦弱,也许是因为那些不好的过去,也许是因为自己能力不够,可是今晚这件事却让我清楚地意识到,至少我还是有优点的,比如我是卧室仲夏之夜独一无二的主人,这样一双天价高跟鞋只属于我,你明白这对我有着怎样的意义吗?”

    见梁妃蓉情绪有些失控,陆琛只是沉默着。

    对于梁妃蓉的问题,陆琛并未回答,可是他却一脸期待地看着梁妃蓉,似乎在等她继续说下去。

    “仲夏之夜对我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它不只是一双高跟鞋,更是让我继续往前走的信念,并且今后它将一直陪伴着我不断前行。”

    梁妃蓉说的十分坚定,“我知道,我现在能力不足,先不跟那些商业大鳄比,就光说凌妍和秦敏,我跟她们之间也是云泥之别,我知道我现在还需要继续进步,但我要做一名真正的强者。”

    陆琛闻言顿感欣慰。

    梁妃蓉对自己的认识很客观,她现在能力不足,并且也有非常多的缺点,性格暴躁,脾气阴晴不定,而且还染上抽烟喝酒等恶习,甚至有时做出各种疯狂的举动,把炸药带在身上跑到人家家里去撒泼这种事她也能干出来。

    她的自卑和懦弱已经深入骨髓,不管做什么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其他人。

    可梁妃蓉也是有优点的。

    她总是虚心求教,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便能很快地改正,并且不断学习寻求进步。

    她有着强大的意志力,只要下定决心,谁都无法改变她的主意,比如之前她答应儿子不再抽烟后,原本每天都得抽一包烟的她现在却完全戒掉了烟瘾。

    “行,那以后就得靠你自己了,你要更加努力地融入这个社会”

    陆琛淡淡地嘱咐道。

    “嗯。”梁妃蓉很是认真地点头道,“你放心,今后我要自食其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