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去,看看演义中庞统的表现就会发现,庞统总的来说,干了三件事。第一件是一夜之间断清陈年积案,第二件是献连环计,第三件就是雒城抄近道被射死。第一件事本来是历史上没有,现在就当作有了;然后,就算有,庞统所展现的本领也不是军事。就算庞统治理还行吧,得到一个快字。好不好,还两说。并且,事情的性质是县务,而不是郡务、州务或国家大事。就军师的水平而论,第一件事无论如何都说明不了问题。
第二件事是连环计。演义中的连环计,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利于孙刘,而不利于曹。庞统是向着谁的呢?很难说。如果是向着孙刘,还差个相对正式的手续吧。因此,也可以解释为庞统向着曹操,而计策失败。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指出,演义中有这么一场戏:就是庞统献了连环计之后,出来,遇着徐庶。徐庶识破了此计,并且徐庶判定庞统是向着孙刘的。不错,演义中的确有这么一段描写。但是,但可是,可但是,大家不觉得这段描写有点奇怪么?
连环计,那是多么出名的计策呀;而庞统教给徐庶的脱身之计,小菜一碟嘛。徐庶能够识破连环计,为何想不出脱身之计?并且,徐庶识破该计之后,庞统以江南八十一州百姓性命为由恳求徐庶保持沉默,被徐庶以此间八十三万人马性命挡回了;徐庶没有举报的真正原因,只是“感刘皇叔厚恩”和“吾已说过终身不设一谋”。个人交情与面子,胜过了百姓的性命。就是忠义的徐庶?
因为这两个疑点,本书认为,欣赏演义的时候,应该把徐庶识破连环计的这场剧忽略不看。不看这场戏之后,庞统献出连环计,到底是向曹还是背曹,就说不清楚了。
庞统的第三件就是自取灭亡的抄小道了。被张任设伏,乱箭射死。一个凤雏,就这么完了。
三件事,第一件说明庞统有才干,但专业不对口;第二件不知道庞统心向谁,要么大智、要么大愚;第三件,愚蠢之极。三件事情相加,结论:庞统愚蠢之极。
嘿嘿,诸葛亮与庞统齐名,因此诸葛亮也愚蠢之极。
……
说了庞统在演义中的冤枉,就不再交待庞统出来之前的事情了。反正都是那些事。一句话,庞统抱着与当时的陈宫差不多的想法,来到了巴西郡。
跟当初的陈宫一样,庞统也看见了吕布的精神面貌。不过,庞统并没有像陈宫那样走开,而是迎上前去。
当时,吕布正由军营出来,返回住处。被庞统阻住去路,吕布就拉缰住马了。
吕布妻妾都来了,所以就找了个住处。那住处自然是不能在军营里面的。因而住处与军营就是不同的两个地方。在这段时间,吕布非常幸福,非常满足,心情很好。所以被人阻住去路,吕布会拉缰住马。而假如庞统坚持不让路的话,说不定吕布还会从旁边绕过去,而不会杀人的。
“将军请了!”庞统说话了,打招呼了。显然,庞统是有目的而来的,而不是打酱油路过的。因而吕布就朝庞统望了过去。这下,就见到了庞统的长相。关于庞统的长相,历史上并无记载。演义中说的是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古怪,似乎就是一个“丑”字。但是,在蒋干从周瑜那儿出来的时候,见到庞统,又说“其人开门出迎,仪表非俗。干问姓名,答曰:‘姓庞,名统,字士元。’”于是,本书就这样理解了,庞统,不帅,这是肯定的;但庞统的长相还是有气质的,要不然就不会“非俗”了。
这时,吕布一看,也觉得来人定非常人,于是便下了马,抱拳问道:“不知先生有何见教?”庞统道:“听将军话中之意,莫非是让在下就站在这大街之上侃侃而谈?”吕布忙道:“布失礼了。请先生上马。”庞统也不谦让,直接就上了吕布的赤兔马。然后吕布拉着缰绳前行。这就相当于“牵马坠镫”了,属于一种很高的礼遇。吕布如此,其实还并不是因为尊重人才,而纯粹是因为心情好。
……
吕布当然也没有把庞统当成过路人。想想,吕布是个什么样的状况。吕布是久履官场的。因而一眼就看出来人是来求官的。通常求官的人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卑躬屈膝,一种就是庞统这样的傲慢无礼。
不错,吕布就是认为庞统是求官的,而并没有认为庞统是来投靠自己的。这时候的吕布,还没有自立的想法。
以前有没有,也没有。出长安,是逃出来的。潼关不让过,就继续逃亡。这期间吕布一直都没有过上什么安生日子。直到遇上蔡琰,这才总算是安定了下来。吕布不是刘备,刘备是素怀大志之人;吕布没有什么大志。
因此,吕布也没有避讳什么人,直接就往前走。不过,吕布对庞统,也并不存在什么重视之心,仅仅就是尽一个义务而已。这也刚好歪打正着了。假如吕布重视,吕布就应该带庞统去衙门见黄权。结果,因为吕布的不够重视,就把庞统带回了自己的家里。而这个歪打正着,却是被庞统算中了的。
开玩笑,陈宫当时就是担心吕布会把自己往蔡琰那儿推荐,所以才没有上前见吕布。庞统如果没有算准这个,那是必定不会出来的。两者的差别证明,对于人心的掌握,庞统胜于陈宫。演义中陈宫对曹操的心理掌握得挺好,那属于个别的对象。陈宫与曹操有宿怨,老是琢磨曹操,因而就掌握得挺好。而换成其他人,陈宫就要差那么一点点了。
……
吕布到了家,这才发觉不妥。怎么把庞统带这儿来了呢?这说明吕布是多么的心不在焉。不过,既然到了家,让请庞统进去坐坐也肯定是失礼的了。于是,待庞统下马之后,吕布抱拳道:“这位先生,事有不巧,适才闻报,黄太守外出。故只好请先生到寒舍小憩片刻,权作等待。”
庞统微微一笑,道:“在下特为将军而来,与黄太守无干。”“哦?”吕布问,“先生何事可以教布?”庞统道:“虽然在下欲寄身于将军门下,然仍盼将军能以礼相待。”“哦,布失礼,先生勿怪是幸,”吕布道,“先生请!”
这样,吕布就把庞统让到了一个适合于谈话的地方。那地方叫做呢?通常叫书房。不过吕布不读书,也就不叫书房了。总之不是堂屋,而是一个房间,并且还不是卧室就是了。
该谈什么呢?前面讲陈宫的时候说过一些,庞统与陈宫的基本想法是一致的,那么庞统也会说出相似的话吗?如果庞统真的说出相似的话,劝吕布自立反判,难道就不担心出现陈宫所担心出现的那些后果?
庞统说:“董贼狼戾贼忍,暴虐不仁;一生粗暴,倒行逆施;践踏王法,残害人民;乃自书契以来,殆未之有也。时懂赋势大,满朝文武,无不噤若寒蝉。唯将军温侯,以苍生为念,为社稷尽忠,奋不顾身,挺身诛杀此僚。将军之功,举国之民,不敢稍忘矣。”
庞统这话说的是什么,就不一句句解释了。总之就是说董卓很坏,又很厉害。谁都不敢站出来,唯有吕布挺身而除,杀了董卓。说的是吕布一生中,最为得意之事。也可以说,庞统在拍吕布的马屁。
吕布一生,干了许多事。牡丹亭相会,于当时定然铭心刻骨。但却是不方便与别人讲的。能够在人前讲的,最得意的,还就是杀了董卓这一件事情。因而庞统一提此事,吕布就非常的高兴。
……
拍马屁,来源于元朝文化。由此也可以发现,并不是汉文化完全吞并了异族文化。异族文化也是会保留下来一些的。
关于拍马屁的来历一向有三种说法。一是元代蒙古人有个习惯;两人牵马相遇,要在对方马屁股上拍一下,表示尊敬。这种说法,可信度不大。二是蒙古族好骑手遇到烈性马便拍拍马屁股,使马感到舒服,随即乘势跃身上马。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三是蒙古人爱马;如果马肥,两股必然隆起,所以见到骏马,总喜欢拍着马屁股称赞一番。总体权衡,第三种说法真实度较大。不过,无论是哪一种说法,“拍马屁”都是一种风俗,当时并无贬义。
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蒙古族的百姓人家基本上都会拥有几匹马,以解决行路、运输等问题。于是,牧民们就以养得骏马为荣。当人们牵着马相遇的时候,就会拍拍对方马的屁股,摸摸马膘如何,并附带随口夸上几声“好马”,以博得马主人的欢心。起初,人们实事求是,好马才说好;时间一长就不是了。不管别人的马好坏强弱,人们都一味地只说奉承话,把劣马也说成是好马了。到这儿,还是一种风俗。就跟汉族人见到别家孩子称赞几句是一样的道理。
蒙古入主中原,建立了元帝国,建起了元大都,他们的文化也就逐渐渗透到汉文化中。蒙古是马上得天下的民族,因而元朝的官员大多是武将出身。战马往往就成为一名将领权力、身份、地位的象征。下级对上司最好的赞美,就是拍拍他的马、夸他的马好。逐渐地,人们就把对上司的奉承称为“拍马”。夸赞的话是不一样的,而拍马的动作是一样的。到这儿,拍马屁才带了贬意。这才是现代词语中的“拍马屁”的由来。
也有人说实际上拍马的时候决不能拍马的屁股,只是由于汉人很少骑马,就把“拍马”想象为“拍马屁”了。至于马屁股到底能不能拍,尚无定论,总之不要拍到马蹄子上就好了。
……
拍马,到了今日,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富有人生境界的学问。国人一般提到拍马,都是深恶痛绝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拍马屁真的是那样讨厌的吗?
个人这为,凡是认为拍马屁讨厌的人,骨子里都是软弱的。这种看法,平时我不会说出来。那是因为我不想进行无谓的争论。我已经争论得太多,累了。而本书,正好是个无人争论的场所,我就可以说了。
为什么说软弱?是因为“反贪官不反皇帝”。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四日,伟大领袖和导师***作了关于评《水浒》的重要指示。***指出:“《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一百○八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宋江同高俅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这一派反对那一派的斗争。宋江投降了,就去打方腊。”
时至今日,“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软弱思想就演变为“反拍马不反贪官”了。这不是软弱,又是什么呢?
你清高,你有骨气,可是你有实力与贪官作斗争么?你怀才,你不遇,就是因为你正直,因为你不拍马?放她娘的狗臭那个气!谁不认为自己是正直的?自认为的正直是不能作数的。一天到晚做做黄粱美梦,希望一觉醒来就海清河晏,民风淳正了?
那么自己为什么不为那种“海清河晏,民风淳正”的理想而尽一份力呢?好了,恐怕又要拿出人微言轻的幌子了。这就差不多是互为因果了。人微言轻,根本就不能作为借口。想一想,世态固然炎凉,但是你能拿世态怎么样?是你去适应社会,还是让社会适应你?
于是,结论显而易见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无论你是行善还是作恶,都应该从拍马屁开始。大拍马,大成功;小拍马,小成功;不拍马,难成功。等到你成功了,你周围就有一大批拍你马屁的人。那个时候,你有资格决定自己对他们的态度了。
正文4042字→4066字,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