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集至今没有忘记过包拯会试上的那份文章,简直差一点把季集气死过去。皇帝亲出考题,“论才”,也就是说一说朝廷怎么不拘一格选用人才额事情。包拯写的是什么东西,论木材的好坏。包拯例举了他所见过的所有种类的木料木材,松木的、杉木的、楠木的、松香木的等等。包拯在文章里面列举了各种树木的质地和作用,什么树木容易引火,什么树木耐烧,什么树木结实,什么树木适合做家具。季集觉得包拯不像一个读书人,做一个木匠比较适合这个时候的包拯。包拯在文章里面告诉主考官和皇帝,楠木适合做棺材,松木适合烧火。季集差点骂出口,包拯时不时想要一口皇帝送给他的楠木棺材,还是希望主考官亲自把包拯架在松木堆上烧了。才和材同音,但是意思大不一样。朝廷要的是人才,不要包拯说的木材,更不需要包拯教大家选木头。
季集虽然对于这份文章十分气愤和不理解,但是为了包拯的前途和小命,季集决定再一次出手。季集观察了每一个考生的气运,发现一个考生最适合当替罪羊。季集过去用自己的意念让这个考生下意识地写上了包拯的大名。再把包拯自以为杰作的“论材”改成这个考生的作品。在考官收卷的一瞬间,季集调换了试卷,包拯的小命总算是保住了。果然不出所料皇帝和主考官看了这考生的“论材”之后,直接把这个考生除名,并且调查考生的功名资格。有真才实学的考生文章,让包拯刚刚及格,以倒数第二名的资格入选。
包拯回家后还吹牛,说自己的文章怎么怎么好,说皇帝和文武大臣都是内行人。气得知道真相的包兴,私下狠狠地教训了包拯一顿。要不是季集及时调换文章的话,包拯不是说是当官了,就连小命保不保得住都是一个大问题。要是让皇帝和主考官知道那篇“论材”是包拯的杰作的话,包拯一辈子别想有好日子了。还好包拯忘记了大部分的内容,还好包拯没有公开自己的文章,不然的话包拯就会成为大家的笑柄。
为了防止包拯出洋相,为了防止包拯一个不小心得罪别人,为了包拯一家人的性命,小司马带着包拯一家人的托付跟随包拯去赴任。其中季集等鬼魂,也在小司马的哀求下,和包拯一起去了外地。所有包公故事里面,唯一真实的事情,就是包拯真的去过端县当过县令。当时端县不叫端县,而是叫端州,所以包拯不是端县县令而是端州知州。州比县大一点点,所以知州的官阶和品级比县令也高那么一点点。
为了做好包拯的“老妈子”,季集和大家比自己当官还要累还要费功夫。也因为包拯在端州做过地方官,因为包拯经常下乡,所以包拯晒得比较黑,才有了后来包黑子的外号。季集一想起电视剧里面说包拯面黑心不黑的台词,季集就会不由自主地撇嘴。事实中的包拯不但面黑而且心也不白,绝对是一个不体谅下属的官员。包拯虽然出身不低,家里有也一些财产,但是包拯对自己和家人都十分吝啬。包拯除了官服和公费开支的之外,几乎所有的私人物品都是最便宜的。他结婚几十年,除了给新娘子买过一些首饰之外,包拯根本就没有给妻子买过一件首饰或者是一块布料。就连嫁女儿用的花轿,也是用自己的官轿临时改用的。包拯脱下外面的官服,里面的衣服最好的也有两三个补丁,天冷的时候里面穿七八件衣服,有几件衣服比乞丐的百衲衣也不如。季集早已经对包拯的抠门深有体会,小司马后来告诉季集,包拯这种性格是返祖现象。因为包拯的外婆是山西人,包拯继承了外太祖父母的性格而已。季集很生气,为什么包拯好的不学就学了不好的传统呢?包拯祖上是山东人,不但好爽而且大方。要么学一学包拯奶奶家,学一学太外祖父母江南人的柔声细语,温柔善解人意也好,实在不行学一学包拯母亲家四川人的火辣和直来直去。为什么光光继承了山西人的小气抠门呢?
每一次听到《开封有一个包青天》的歌曲,季集都会有一种想打人出气的冲|动。什么包拯身边有七侠五义,不但有御猫展昭,还有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江湖上还有陷空岛五鼠和北侠欧阳春、小侠艾虎当外援。真实中的包拯什么也没有,除了有个老叔包兴可以帮他动动笔起草一些文件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真心帮助包拯。一来因为包拯没有名望和资源,没有人愿意主动投靠包拯。第二是因为包拯脾气不好,经常动不动就埋怨手底下的人,大家被包拯这个上官敬而远之。第三,包拯对自己都十分抠门,当然对下人和手下十分吝啬。几个手下见识了包拯的性格后,自觉自愿的当做包拯不存在,不愿意配合包拯。可是包拯是地方官,需要征粮、收税、办差、查案等等,这些事情不能不做,更加不能做错。季集和大家只好被拉来做壮丁,轮番暂借老百姓的身体帮助包拯办事。当然不但是临时工而且是没有工钱的那种义工,想让包拯付钱请大家做事,简直是要了包拯的小命。记得有一次季集帮助包拯破了一个大案子,大家要求包拯请客。包拯哆哆嗦嗦地请大家吃了一次狗肉,狗肉据说是一条送上门的野狗的肉,包拯都像大家在吃他身上的肉一样心疼。这样的上司,怎么可能有人效忠呢?江湖中人动不动就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每天都需要好酒好肉供养着,包拯能做得到吗?
审乌盆?打箩筐?破解无头公案?季集更加不想多说了,以包拯的智商和理解能力,能做得到吗?就算让包拯抱着乌盆睡上十几年,包拯也不可能知道里面有问题。把一个箩筐交给包拯的话,包拯一定给把箩筐马上拆了,因为包拯从小就喜欢拆东西玩。以现实中的包拯的智商,就算把结案报告放在包拯面前,包拯要想想通问题,都需要一段时间。以包拯“论才”都会理解成为“论材”的理解能力,季集担心包拯就算是看原告的起诉书也需要好几天时间。弄不好一个不小心把原告的意思领会错误都有可能。
包拯还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容易记错时间和地名。季集就曾经遇上过,差一点把季集和大家累死过去。包拯奉命去端州下属的小王庄抓捕一个偷汉子的奸夫**。包拯要求下属把这个妇女抓获后直接送往府衙交给上级。可是他把地名搞错了,小王庄弄成了小李庄。季集等人充当临时捕快,按照包拯的意思,去小李庄抓捕罪犯。刚好小李庄一个老妇人偷了邻居家的一只鸡,被大家当场抓获。季集等人第一时间把人关进了府衙大牢,准备第二天开堂审判。老妇人埋怨了一句,偷一只鸡有必要关监狱第二天公开审判吗?季集马上意识到抓错了人,就把老妇人放了出去,连夜把真正的罪犯关进了府衙大牢。大家对于包拯的稀里糊涂早有领教,所以每次办事之前都需要再三确定才可以。
包拯对于数字也非常马虎,经常搞错数字金额。有一次小司马不再衙门,包拯自己负责核算夏粮上缴数目。季集和小司马被府衙的师爷叫过去,师爷告诉大家端州夏粮全省第一。小司马也就是包兴认真核对了数字,这才知道这个包拯算错了数目,多加了一个零,要是按照这个数字上报的话,端州老百姓不用活了。包拯知道后只说了一句看错了,什么责任也不用承担,却不知道要不是师爷好心提醒的话,整个端州将会因为这次的夏粮征收发生大问题。包兴也知道包拯抠门,只好自己私下给了府衙师爷一大笔好处费,总算把事情掩盖了过去。从此大家不敢让包拯再接触账目,生怕包拯再给大家一个重大打击。
包拯的乌龙事情还有许多,季集心里太清楚了。包拯的妻子第一次生孩子,接生婆早就约好了,只需要到时候去请就可以了。到了时候包兴带着包拯去请接生婆,接生婆一边和包拯回家,一边催促包兴去买补品和止血用的药物。包兴不放心包拯,只好自己去买东西,让包拯送接生婆去家里。可是小司马买回东西回到了家里,包拯和接生婆依然没有回来。小司马不放心包拯,只好和季集一起抛下孕妇,一起分头去找包拯和接生婆。最后季集在郊外遇上了包拯和接生婆,总算又知道了包拯一个秘密,原来包拯是一个路痴,不认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