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文豪的悠闲人生 > 第469章 各位还是弃坑吧!
    “也因此,责天收尾时的那种平淡才是最高的境界,此时的叶凡站在的高度是和天道一般,不同的是天道无情天帝有情,叶凡俯视人间几十万年,举世找不到敌手和对手,此时能让他坚持的只有自己的道和还在仙域的妻女。

    叶天帝的胸襟更是举世难寻,连成仙都是带着身边的人一起,无论是朋友还是曾经老去的天兵天将,又有哪个大帝有如此胸襟和才情呢?最后的平淡才是真正的画龙点睛之处,讲叶凡这个人更丰满,更真实,更圆满。”

    “顶楼上,我觉得烂尾不至于,私以为是后期作者已经无事可写了。

    顶多交代一下其他东西,尽量让遮天这个故事完整一些,但是作为小说主角来说,我觉得叶凡在黑暗动乱里力战身亡,已经可以名留千古,功成身退了,作为小说的责天,此时完结也无不可。

    毕竟人族圣体为了宇宙和平慷慨赴死,实在是满足与符合许多人关于正派英雄的情节和定义。

    那么作者何必要憋后面几百章流水账一样的文字出来呢?

    我觉得主要还是补充世界观,说白了就是填坑,几大禁区还有几个没动静呢,源天师一脉的诅咒还没解释呢,不死天皇还不知道在做什么呢,青帝去了哪里?

    狠人大帝的哥哥到底是不是叶黑?

    叶黑能不能和狠人大帝在一起玩兄妹恋或者说近亲相哔————

    所以为了填坑,后面的流水账无非就叶凡频烦的突破开挂,一人战数个升华的至尊,成帝之后貌似没什么可写了,就把紫月和女儿送到仙界去,然后叶凡又开始长生不老……一世又一世的轮回。

    动不动就气血干涸,然后又变的血气旺盛……”

    “阑尾什么的,我不在乎,但是呢,帝尊?在前期的刀笔是胸怀天下,举教升仙的正派人物,临近完结时才出现叶凡带绿鼎去找狠人商议,帝尊谋划几百万年的计划被破坏,竟然完结大战这个最大boss寥寥数十字就挂了,叶凡曾谈及不死天皇时说到就算一头猪,活了几百万年也会深不可测。

    直到完结,仍有太多坑没有去填……所以这里可以期待一下后续……”

    “是的,虽然我也很认同其他人说的对黄金大世的诠释,叶凡后期的心态等等确实很有感觉……但是看到真正对打不死天皇,帝尊的时候,还是有一种烂尾的感觉。”

    “那一世,世子齐出,英杰并起,大帝路上争雄。

    孤,战天下,平禁区,灭至尊,终于无敌三千界,横推九重天。

    圣体大成,君临九天十地,红尘为仙,跳出生死轮回,却也难以将岁月的脚步放缓,看红颜白发成枯骨,看世间沧海成桑田,空留千古恨与一世寂寞!”

    “烂不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喜欢这部小说,也是为数不多能够让我还能记得一些配角的一本书,书里的好几位大帝都让人记忆深刻,虚空大帝血战不死山,格杀一位至尊,又拖着残躯堵在轮回海门前,镇压了一世动乱,却也因此只活了一世。死后身躯诞生新的元神化为黄帝,在黑暗动乱中再次感应到万灵的呼喊,融合姬家血脉和姬子?,手持虚空镜大战古代至尊,最终半面残镜掩虚空,葬在了无尽冰冷与黑暗的宇宙之中!虚空一生不弱于人,是一尊令人敬佩的人族大帝!”

    “是啊,书中几个主要的大帝我都印象深刻,其中让我最难忘的,却是出场极少的太阳圣皇,一位伟大的人族古皇。

    太阳圣皇证道成帝后,对人族各种恩惠福泽,开创了各类法门广赠四方,希望大家一同强大。

    圣皇死后,太阳一族被暗算,很多人族都有出手,到主角这一时期,太阳族都快被除名了。

    金乌族为了得到太阳古经,疯狂追杀太阳族的残余族人,最后只被主角救下一个幼童,其余人全灭,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族大教出面庇护。

    黑暗动乱爆发后,那些苟延残喘的至尊们为了继续活下去,需要吸收数以千亿万亿生灵体内的生命物质给自己续命。

    在这场蔓延全宇宙的恐慌里,有个至尊降临到了紫微古星域,整片星域都要崩溃了,大家哭天喊地都没用,这时候有人念起了太阳圣皇。

    没想到真的起作用了,太阳圣皇的葬地炸开了,圣皇唯一遗留下的一块人皮,带着帝兵去迎战,最后阻挡住了至尊,保下了紫微星?域,但是人皮破损了,帝兵残缺了,后人,一个都没有了

    圣皇的人皮逼走至尊后,强撑着一口气,盘坐在星域上空,继续守护着这片大地,一天,两天,油尽灯枯的圣皇终是撑不下去了,人皮干瘪,空洞的双眼流下两滴血泪,倒在尘埃中,再也没有起来。

    还记得至尊离去前曾问圣皇,为了这帮蝼蚁,值吗,真的,我也想问,值吗?”

    “值吗?”

    “这段当初都看哭了,紫微的人何其有幸,有这样一位人皇,或许在人皇眼里,那些人都是他的孩子吧,放不下,舍不掉,哪怕做错了事也是会原谅的。”

    “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

    无始与女帝,两人都是为了逝去的亲人而修道,然而女帝选择了“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这像是一种妥协,无始则是打上仙路“欲活双亲”,虽然最后未成功,但是那种心胸与气魄当真是无人能与之匹敌…

    以一己之力,镇压八荒六合,横扫域外,禁区之中的存在,不朽的圣灵更是不敢出现,使人族出现了一个盛世…

    责天大结局中,无始与两个同等级人物(不死天皇,无名红尘仙)对战多年不落下风,直到叶凡、狠人、段德到来,最终反杀敌人…

    最后,无始大帝的自评:

    “望断仙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余独立云巅。”

    “天道无始亦无终,万法尽头见虚空,一株青莲惊万古,九圣凌霄破苍穹。

    太阴太阳孰弱强,混化太极便称王;

    斗战压塌九天界,不败不灭不死皇。斩我明道唯乱古,太皇龙剑敌万夫,阿弥陀佛慧慈苦,道胎天证西皇出。

    飞升羽化长空耀,九黎王图显神通。

    狠人横扫三千界,轮回尽头见老疯。

    白衣神王惊艳久,盖世九幽傲骨风。

    红颜青丝怜紫月,凡尘一叶遮天中。”

    “远古神话文明和现代科技的冲撞融合,全书背景磅礴浩大。

    热血而苍凉,幽默而感动,玄奥而轻松,足以让你哭,让你笑,让你怒,让你傲,让你热血沸腾,让你苍凉无奈,尝尽人间百味。

    华夏玄奥十足,有书迷曾经这样说过:看完责天,你会开始怀疑华夏的历史。

    没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看了责天后爱上了中国古史,当然,也怀疑上了华夏所记载的正史。

    看完后记忆深刻的不只是主角,更多的是数不清的配角。”

    “额⊙?⊙!,责天不是很喜欢,我倒是喜欢李导的鬼催灯。”

    “握草,说到该催灯,印象里在《云南虫谷》中,胡八一和王胖子拿了献王的人头,被尸身穷追不舍,正危急时,胡八一说,大不了咱们让他掐死以后也变个恶鬼,占了他的老巢,看看是他献王老粽子厉害,还是咱胡司令变的鬼猛恶……MMP,这特么治好我的孤独症*^_^*”

    “其实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书中描写的分金定穴之术,以及各种盗墓倒斗的禁忌规则。

    我对此兴趣浓厚,这段时间里拜访过一些高人。

    其中一位在收了两千块学费后,教给我一首歌谣。

    他说自己所有盗墓的心得,都在这首歌里。

    我不想藏私,今天免费分享给大家。

    歌词如下:

    大河向洞留,天上的星星参北斗。

    第一句是说墓穴在朝着江河湖海的方向通常会留有洞穴,这往往是逃生的途径。

    第二句,斗是墓,北是方向,其实就是说用星象可以确定墓穴的位置。

    烁走咱就走,泥有窝有泉都有。

    第一句,跟着闪烁的光走,不要犹豫,这能救命。

    第二句,地上如果有泥巴,而且呈现窝状,附近一定有泉水。

    路见不平疑身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平之路,指山川丘陵。

    身后就是身后事,这里还是指墓葬。看过《鬼催灯》的朋友都知道,很多大墓都在山里,所以路见不平就非常可疑,要果断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州。

    风和火对盗墓来说非常重要,凡开大墓,必在东南角点一根蜡烛。如果风比火强,蜡烛熄灭,必须立刻退出,不得摸金?。

    反之,则一切顺利。

    必须严格依据风风火火相生相克的道理,你才能闯尽九州之墓。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收获。

    反正我是茅塞顿开,现在什么工具都齐了就差找到个墓了。

    记住这首歌,他能把你从生死的交点上拉回来!拉回来!!拉回来!!!来跟我一起唱:

    嘿嘿嘿嘿参北斗哇,生死之交已挽救啊。”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哈哈哈哈好笑⊙ω⊙”

    “看了开头我差点就信了╭(╯ε╰)╮”

    “就喜欢看你一本,道*^_^*”

    “不看评论,我差点就信了!(?_?)”

    “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_^*”

    “楼上是真的皮啊?”

    ……

    “其实,最让我佩服的还是作者这编写背景故事的能力,MMP,要不是俺们没经历过这个年代,还真以为有这么一个时期了!”

    这个倒也是,这里没有经历过抗战什么的,都是一直领先于世界的发展。

    “是呢,这本书的年代背景,总会让我觉得,这是真实存在的一样,感觉很玄乎,难道作者的文笔已经达到了是真是幻的地步了?

    不过这本书让我记得最深的居然是他们打马蜂窝的一段(现在想得我都饿了……):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贸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去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就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蜇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