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前二十年,他是活得那般无法无天。
花魁他敢抢、悍匪他敢赏,和公主的婚约他敢推,先帝驾崩他还敢办场音乐盛宴。
所以世人都骂他草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
而没有骂他的人,也在心里偷偷盼望着他能把北凉那份大大的家业败个精光,好让压在整座江湖乃至整个离阳王朝头顶上的那座大山自行分崩离析。
听着有些耳熟?
不错,很多作者都喜欢这种写法——某位背景深厚得让人觉得惊怖的主角,或吊儿郎当或身心有缺陷,所以不被绝大多数人看好,然后某年某月某日,这位主角仿佛突然受了醍醐灌顶,兀自觉醒,就此走上了逆袭之路。
很多作者的书都是这么路走来的。
所以按老规矩,前二十年受尽世人腹诽的徐凤年,也走上了他的自我证明之路。
如凤凰涅盘。
六千里的历练,长途跋涉、食不果腹,受的苦比徐凤年前二十年加起来还多十倍不止,但他抱怨归抱怨,依然一步一个脚印走完了全程,甚至苦中作乐,认得了几位朋友、调戏了几家闺女。
练刀,苦修般的自我锤炼,高手从来不可一蹴而就,纵使徐凤年有一座听潮亭武库、有传他大黄庭的王重阳和授他两袖青蛇的李淳罡,他依然只能在武道这条路上靠自己的毅力慢慢攀爬,忍受着他那张总是挂着一丝坏笑的脸庞上从不肯透露分毫的苦楚。
为人处世,为人处世不难,但徐凤年要去处的世道,是对自己有天大的偏见的世道,北凉以外的地界,平民畏他怕他,豪族恨他蔑他,那些居于江湖或者庙堂顶端的人物、更是欲除之而后快。阴谋阳谋、步步惊心,读者光是想想都觉得劳心劳力。
但非如此不能涅盘。
为了给当初在那座城里受了委屈的娘亲讨回一个公道,为了给宠爱自己保护自己半辈子的父亲挣一个后事无忧,为了身边的女子,为了背后的凤字营,为了已经埋在冢间但死前都不忘遥望着自己微笑的老黄,徐凤年非如此不可。
世子荒唐,并非荒唐,那凤本是九天之上的神物,这污浊世间哪里懂得他的志趣和骄傲。
——信他的,可得永世的锦绣繁华
——不信他的,必被他的红莲业火包裹,堕入地狱”
剑九黄
声声慢?
公子老黄
听涛阁侧,锦鲤莲花,一池拓落北凉。
风雨十方,公子最是荒唐。
春眠青鸟扶塌,唤红麝、换了衣裳。
莫言早,朦胧花正好,全城皆赏!
九剑埋了剑九,洒一壶杜康,不敢颓唐。
磨砺十年,刀裂武帝城墙!
熬得十年一朝醉,孤山北望,天地为床,
问山鬼,道是六千里多长?
这是之前七月的时候为老黄填的词。
初读雪中的时候,爱极了这个憨厚质朴得一塌糊涂的老仆,牵着一匹看上去像是随时都会累倒的瘦马,就那么一个人陪着凤年走过了六千里的山山水水。
忍饥挨饿有之、雨打风吹有之,一次次风紧扯呼、一碗碗劣质的黄酒,两人一马一起一落间便是八个脚印,这六千里是最货真价实的六千里、是让凤年从一个虽有满腹机锋但实际上还是太过娇生惯养并不懂得如何拿捏做人做事分寸的腹黑纨绔步入成熟坚韧的六千里路。
而唯一见证这一切的,便是老黄。
他是剑九出时连天下第二王仙芝的袖袍都能尽数毁去的大剑客、大高手,但他却也是除了剑道外再无多余奢念甚至连虚伪逢迎都不懂的滥好人。
六千里的路上,他本可以随随便便出一剑,就让凤年和自己的路途走得轻松一百倍,但他没有那么做,他只是背着他的剑匣,和徐凤年并肩而行,这一场漫长又艰辛的旅途,数百个日日夜夜,一个剑豪、一位世子,他们就像一对毫无武功的乡下主仆般落魄着、又在落魄中苦中作乐,为这个江湖留下了一段再淳朴不过的传奇。
之所以我想专门为老黄填一首词写一段话,是因为老黄同时也是这本书这座江湖出场的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高手、也是到目前为止最为有血有肉的一位侠客。
李淳罡。
如果看到后面,这个人物你们肯定不会陌生。
青衫流连,半生缱绻,木马牛利了又断
酆都昨年,广陵今朝。
白云苍狗、桃花人面。
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长夜,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倦。
年轻时,一个人能让整座江湖的少男少女疯狂憧憬。
年老时,一个人又能让整座江湖觉得老了。
——听来是多么大气磅礴传奇般的一辈子,一袭青衫、一把木马牛,甚至到老了只剩下一只手臂,但一直以来,他都是江湖唯一的那一个剑神。
照亮剑道万古长夜的剑神。
剑气滚龙壁。
两袖青蛇。
剑开天门。
一剑破甲二千六百。
李淳罡的剑从来都是如此一往无前,所谓见佛杀佛见神杀神者,莫过于是,正因为一往无前,所以他的剑举世最锋利最锐不可当,所以他才是无数怀揣着梦想踏入江湖的少男少女间永远的传奇和崇拜的对象。
哪怕这些少男少女,早已老去。
但李淳罡的人生,却并非那般一往无前。
少年时青衫风流,剑道上更是才华横溢到不可思议,早早地便成为世人心目中的剑神,更有无数大家闺秀芳心暗许,好不风流。
至盛年时,却在斩魔台上永远地失去了爱人,道心又被齐玄帧所破,跌下天象,甚至被年轻的王仙芝击败、折了木马牛,不免让人心灰意冷。
再到中年,又被断了一臂,困在听潮亭下无数个年头,不问世事,看似再也无法再攀上剑道顶峰,更是凄凉中透着一股绝望。
终于到暮年,重出江湖、重新握剑,竟是焕发第二春,甚至老来悟道,一声剑来,成了那曾经咫尺之遥却暌违数十年的陆地剑仙境界,绝地反击得让人振聋发聩。
至最后,一剑破甲二千六百,在广陵江潮最盛时硬是比好大江潮更盛三分,末了却在这最盛处金盆洗手,像极了戛然而止的奏鸣曲,余音绕梁,遮不住的传奇、遮不住的苍凉雄阔。
天不生你李淳罡,的确是无趣极了。
洪洗象。
倒骑牛、懒争执
武当山上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年复一年。
半步天象,三生痴缠。
玄武当兴五百年,不如伊人唤两声笨蛋。
武当山上有个害羞的骑牛道人,辈分极高、天资绝顶,号称背负着“玄武当兴五百年”的气运。
他叫洪洗象,是武当山上最没有架子又最讨喜的一位师叔祖,总是骑在一头牛背上,在道门典籍里夹着一本乱七八糟的世俗读物,摇头晃脑、边行边读,读累了,就跑去山顶痴痴地看落日,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或者说是怀念些什么。
那么懒懒散散的一个人,却肩负起整个武当山中兴的重担,多少有些不可思议。
直到他一步入天象。
直到他跨入陆地神仙境。
读者恍然大悟间才晓得,原来这个憨憨傻傻的青年道士,竟然真的就是吕祖转世,而这个守着武当山界不敢下山的年轻呆子,居然已经为了那袭红衣的主人,甘愿放弃天道,在人间轮回了三生三世。
老话说,苦心人,天不负。
而痴心人如洪洗象,被天负了一次、两次,总算求得了一个能看到希望的未来,也算是不枉这千年的颠沛吧。
诸美人。
朝卷珠帘对轩窗,美人对镜坐梳妆。
窗外梨花应三月,阁前淡妆正仓皇。
昨夜妾作鱼龙舞,公子击筑鱼龙鼓。
长袖翩翩拟广寒,暮鼓声声如倾诉!
恨我袖中无青蛇,与君共驰千里足。
前路茫茫君莫顾,顾时莫忘来时路。
万绿丛中一点红。
江湖是男人的世界,但江湖上最靓丽的风景,永远是美人如诗、佳人如画。
胭脂虎、徐渭熊,鱼玄机、王初冬,慕容一对姐妹花、轩辕有青锋;
青鸟清平、红麝妩媚,呵呵姑娘爱呵呵;还有单纯率真的东西、刁蛮实诚的公主、质朴温婉的小娘;姜泥是抹去脸上的泥巴就能变成鸿鹄的丑小鸭,白狐儿脸是正振翅而飞的孔雀;凉王妃一把大凉龙雀,更是敌得过半个江湖。
好一个半边天。
再说说这本书的其他。
时间线上,先有春秋不义战。
人屠徐骁崭露头角,和诸藩王还有大将军顾剑棠一起,在这场不义战中帮离阳王朝平定整个北莽以南,打下了大大的家业。
自然,北凉也在这场战事中损伤惨重,徐骁的左膀右臂还有最初的亲信们,老的老、死的死,到王朝安定时,已损耗了一半;相反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在北凉老一辈们在战争和时光流逝的夹击下开始损兵折将的同时,北凉的新一代则在发光发热,四牙将、六义子,尤其是号称“小人屠”的陈芝豹,逼死了军神叶白燮、手刃了枪仙王绣,成为了王朝军界新一辈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接下来是王朝初定,江湖不安。
这一次,徐骁化作离阳王朝的清道夫,哪一处江湖不服,就率铁骑踏平哪一处江湖,掀起了无数腥风血雨,徐骁也从此更坐实了“人屠”“恶魔”的外号,江湖人谈徐色变,从此臣服于王朝统治。
再然后徐凤年生。
王室开始猜忌徐家。
一场别开生面的暗流汹涌,结果是刚刚诞下凤年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的吴王妃为徐骁挡下了一场无妄之灾,代价是她从此落下了病根,最终英年早逝,可怜一代女剑神。
而后是世子的荒唐岁月。
某年某月,世子和老黄,第一次出游,六千里路,两人一马,吃尽了风波苦楚。
世子回北凉,老黄出东海。
武帝城头,老黄用取名作六千里的剑九为自己的剑正了名,却丢了性命。
而公子则在北凉城的某处山头,洒下几杯温黄酒,一席话说与山鬼听。
自此,世子决意练刀,二度出行。
青羊宫里和赵玉台吴灵素一起做了出戏,芦苇荡里和赵衡博了回命数,大雪坪上观了场雷雨,武帝城头杀了位真人,广陵江边割了几块肉。
再回北凉。
第三度出行时。
便是只身单刀。
雪中悍刀。
最畅快者,莫如烈酒入喉,刀锋般狠辣的酒劲顺着喉咙间的血脉筋络扩散到全身的每一处,似火焰般,灼烧着我们胸怀中那颗渐渐被尘世的雾霾迷了本性、连简单地跃动都透着股腐朽味道的心脏。
饮烈酒,便如自嘲,每饮一口入腹,就想起一些埋在心中不敢直视的旧梦,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旧爱的诺言像极了一个巴掌,每当你想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酒至酣时,醉至深处,又有哪一次、我们不是被不请自来的旧时回忆折磨个遍体鳞伤?
这何尝不是人生在世的矛盾,饮酒求醉是为了求一个畅快,然而畅快到最后,往往这些畅快就蜕变为伤人最深刺人最疼的锥子,扎入魂魄、痛彻肺腑,成了最不痛快的不痛快。
然而求醉的心境,却如上了瘾,戒不掉。
这就是旧梦的魅力吧,无论付出再大的代价,只要可以换来重温一次那时的事、那时的人、那时的我,便都值得。
只不过烈酒太伤身。
于是便有了小说。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曹雪芹一句话道破了千年来多少写手心中想表达的念想,写一篇小说,可不就是一场酩酊大醉么。
看似荒唐的桥段、无法理解的疯狂、莫名其妙的感情宣泄、突如其来的生离死别——作者们不过是在描绘自己因笔墨而醉然后又因大醉而生的梦境罢了,所以才有这般荒唐,才有这般辛酸。
而读书的最高境界,莫过于“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说的是读书到身处,心中所想与书中所写自然契合,恍然间,有所顿悟。
当然,像我这等俗人,或许无法有这样的一个顿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