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阿飞成全了整部电影,尔冬升除了身材太高大之外,的的确确配得上狼一样的阿飞,那么锋芒毕露,那么单纯无知。

    阿飞是无情的,除了李寻欢,他几乎感受不到什么是感情(当然被林仙儿骗是另一回事,那是年少必经的迷恋,而非真正的感情),阿飞也是多情的,他可以用生命去回应别人的情感。

    电影中,几乎从未有过表情的阿飞叫李寻欢“小李”(在原著中则从未用过这个称呼),在兴云庄众人围攻怀疑李寻欢时一把抓住李寻欢的手:“走,我们喝酒去。”

    在少林寺斩钉截铁维护李寻欢说:“你要动一动我就杀了你。”

    单纯到让人心疼的孩子。一句“小李”,刻意拉近和李寻欢的年龄和情感距离;万千人之中,无论何时眼中都只有李寻欢一人。

    这让人倍加感到这个孩子内心的孤独和渴爱。

    加上从头到尾都是一脸“你们居然怀疑我圣父是坏人,是不是眼瞎?”

    的执着,甚至愿意为了洗清李寻欢的嫌疑而自己假扮梅花盗去杀人——李寻欢你的真爱应该是阿飞啊,你才眼瞎啊!

    很多人都说,《多情剑客无情剑》如果找狄,龙来演李寻欢的话,阿飞的角色就是为姜大卫量身定做的。

    抱歉,虽然狄姜一生推,但我认为姜大卫不适合阿飞,真正为阿飞量身定做的是小宝。

    狄姜之间天然有一种化学反应,你无法想象他们在一部电影中却居然不是彼此的挚爱。

    姑且不论李寻欢和阿飞确实隔着辈,小宝的。

    这部电影里的阿飞,似乎只剩下野兽的本能,他的善恶是非观非常薄弱,只因为依恋李寻欢的温情,就偏执得无怨无悔。

    我想也许真的只有生活在远离人群的荒野之中的人才能做到。感觉得出楚原明显更喜欢阿飞,这大概也是人的本能。

    李寻欢的恩和爱总归常人无福消受,只有单凭本能行事毫无心事的阿飞能承担。

    这样单纯得孩子谁不爱了?

    就像我们爱一条桀骜不驯的狼,一只忠贞不二的狗一样——虽然这样说很对不起阿飞。

    我想,喜欢阿飞,也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内心都保留着对纯粹情感的向往,那不掺杂任何功利、阴谋、心机,毫不保留的坦率情感,让人没有顾虑的接受和付出。

    清澈的阿飞,简单的阿飞,当然他还很好看,真是很好看。

    那么年轻,那么生涩,有一双敏感的眼睛,脆弱的女孩般的唇形,还有坚韧的下巴和强烈的神情。

    一点也没有姜大卫的邪性,却有他的灵动。

    阿飞是天赐的阿飞啊~~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境界,在所有的改编中,楚,原应该是最好的一部。

    因为天地苍茫,却不一定容下两个孤独的人。

    人都最怕寂寞,却偏偏要寂寞。

    最终李寻欢与阿飞在雪地相互告别,注定要各自走各自的人生——很喜欢楚原这里的克制处理。

    到了第二部《魔剑侠情》,实在有点过了。

    说起来,人太多情,或许真会敏感,会孤独,会倍感脆弱和遗憾,可是无情的人生又有何乐趣了?人在一生中能抓住的东西那么的少,爱和恨,不妨都拥有一点。”

    ……

    “教你怎么圆润的装比。

    第一招扇子。

    就是阿飞请他喝酒的客栈,他发完飞刀还用扇子表明身份,问世间最高的出名的方式是什么,不是把名字写在头顶上,也不是让自己的家臣像说传说一样说出来,也是用一把扇子,低调又华丽,低调是不想亮身份的时候就把扇子折起来,想给谁知道身份的时候就把扇子打开。

    第二招随时穿着官服。

    这样一来,走在哪里都人有会知道你是做什么的,或者曾经是做什么的。

    第三招连同家产把至爱送人。

    在他的眼里表妹已经不至爱了,她只是一件物品,用来报恩的物品,这种送人送房的好事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觉悟,送完之后,再来个借酒浇愁,显得自己痴情加仗义。

    第四招黑锅我背,送死别人去。

    回到山庄之后,就一直背着黑锅,这样认识他的人就越来越多,因为黑锅是会洗白的,但是死去的人就只有领便当了,所以背黑锅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要深信自己是主角,主角的世界没有解不开的黑锅。”

    ……

    ……

    “电影与书一起看了,真的莫名流泪。

    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

    十年后,流放者归来。

    这本书在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

    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

    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

    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

    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

    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几,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若不是在雪夜,那窗前明月,屋角斜阳,想必也都依旧无恙。

    李寻欢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时光若倒退十年,他也许刚陪林诗音数过梅花,也许正想回来取一件狐裘为她披上,也许是回来将他们方自吟出的佳句记下,免得以后遗忘。

    但现在李寻欢想去遗忘时,才知道那件事是永远无法遗忘的,早知如此,那时他又何苦去用笔墨记下?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洒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

    李寻欢在一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坐了下来,这张椅子,只怕比他的年纪还要大些。

    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爬到这张椅子上来为他的父亲磨墨,他只希望能快些长高,能坐到椅子上,那时他心里总有一种奇妙的想法,总是怕椅子也会和人一样,也会渐渐长高。

    终于有一天,他能坐到椅子上了,他也已知道椅子绝不长高,那时他又不禁暗暗为这张椅子悲哀,觉得它很可怜。

    但现在,他只希望自己能和这张椅子一样,永不长大,也永远没有悲伤,只可惜现在椅子仍依旧,人却已老了。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

    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

    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

    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

    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

    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

    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

    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

    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

    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

    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

    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

    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

    “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

    《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

    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