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异世之农二代 > 第4章 相见欢
    汽车稳稳的停在一座老房子前面,这是一栋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老房子,外墙都是现在很难见到的青砖,屋里的内墙甚至还是土坯。

    王家作为龙城甚至整个港城市都数得着的有钱人,自然不缺盖新房的钱。实际上,新房早就盖好了。

    家里农场内一栋三层的欧式小洋楼三年前就装修好了,只是田秀华却固执的怕离家多年没回来过的大儿子回来找不到家门,硬是拖到了现在还没搬过去。

    “哥!”

    一声清脆的喊叫,一个如画一般的姑娘一阵风似的从屋里冲出来。

    一身裁减的很适合体的修身版连衣裙,显得身材分外的性感,笔直修长白嫩的大腿让她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爆棚。

    光着的脚丫踩着一双普通的白色塑料拖鞋,很古老的样式,看得出来,虽然因为时间久远,拖鞋已经磨损的厉害。

    鞋面上那朵塑料小花应该是断掉了,可又被主人的一双巧手用胶水粘住了。大概是多次粘贴的缘故,胶水的痕迹分外明显。

    “我的冰激凌呢?”

    姑娘一跑过来就抱住王峰的胳膊,前后左右的打量一番之后,没看到臆想中的冰激凌,顿时撅起了性感的嘴唇,看的让人恋爱之心顿起。

    “在车里呢!”

    “喔——”

    这姑娘立刻欢呼一声,放开紧抱着的哥哥的胳膊,如同一个兴奋的小丫头一般蹦跳着跑向汽车。

    王峰看着眼前这个姑娘的背影,嘴角不自觉的就浮现出一丝笑容。这就是我的妹妹?长得太漂亮了!

    嗯,我王峰的妹妹,肯定是世界上最漂亮的!

    脑海里不自觉的就浮现出了小时候,黑瘦黑瘦的妹妹跟在自己身后满村子乱窜的场景。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小不点呢!

    可似乎是一转眼的时间,当年总是嚷嚷着“哥哥抱”的小丫头,也已经出落成人,长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了。

    “哥,你先吃一口!”

    王芳娇憨的说了一句,举着一只蛋筒冰激凌献宝一般送到王峰嘴边。记忆里,小时候,每次偷偷用自己攒下来的零花钱给妹妹买一只她最喜欢的冰激凌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的。

    “好啦,好啦,你自己吃吧。”

    疼爱地看着妹妹,王峰挥挥手,脸上带着幸福的笑意。内心却是忍不住的想着,妹妹早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听妈说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也不知道那个混蛋怎么样,配不配的上妹妹?

    几乎是瞬间,王峰已经接受了事实,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还有这些熟悉又陌生的亲人。

    “嗯!”

    王芳答应一声,一只手拿着冰激凌同时还拎着袋子,另一只手依旧穿过王峰的臂弯,挽着哥哥,兄妹俩一块走进了用铁皮做的,满是铁锈的破旧大门。

    “少吃点这玩意儿,你自己就是个医生,等肚子疼的时候,可别跟我哭了啊?”

    王峰看她吃的香甜,几口下去,半个冰激凌就没了,忍不住皱着眉头说道。虽然上辈子没娶过媳妇儿,但是女朋友也是交过几个的,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安啦!哥,你怎么跟妈一样唠叨啊!”

    王芳不满的瞪了一眼王峰,然后不等他开口说话,干脆就转到他身后,双手在他背后推着他往前走。

    “快走啦,今天可是你当兵之后咱们全家首次团聚,快点啦!”

    “好啦,好啦,知道啦!”

    王峰没好气的揪了一下妹妹垂在胸前的马尾辫,苦笑一下,摇摇头。这个妹妹从小就是家里的宝,就算是弟弟意外降临之后,依然改变不了她在家里的地位。

    她认定的事,谁也别想改变她的想法。还好,这个丫头从小就懂事,两三岁就知道帮着家里干活,很少耍赖胡搅蛮缠,和那个娇生惯养,经常被自己揍的哇哇哭的弟弟完全是两个极端。

    “你俩干啥呢?赶紧进来帮我做饭啊?一个个的都这么大了还不省心,你说我养你们有什么用啊?”

    堂屋里,一个看起来也就三四十,穿着一件白底蓝花连衣裙,一头黑发简单的扎了个马尾垂在脑后,跟妹妹站在一起更像是姐妹的女人,满头大汗的看着刚进来的兄妹俩,不满地嘟囔道。

    “妈,我这不是把你儿子给你送过来帮你来了吗?”

    王芳笑嘻嘻地看着自己老妈,指着自己哥哥说道:“可是你儿子自己说的,在部队炊事班里干了大半年的,正好,咱们今天尝尝你大儿子的手艺。”

    田秀华一听,白了自己闺女一眼,伸手在她额头点了一下,装着生气的说道:“你哥这才刚回来不到一个星期,这些年在部队吃苦受累的,你……”

    “好啦,好啦,我干还不行吗?真是老古董,重男轻女!”

    王芳嘴里嘀咕着,正好被从屋里出来的王大海听了个正着。王大海这人,别看手底下员工几千号人,又是一村之长,平时总是一脸严肃的样子,很是能唬人。

    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人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儿奴。对自己这个宝贝闺女,那真是宠的恨不得上天给她摘几颗星星下来挂床头的主儿。

    特别是有钱之后,最小的孩子王亮,平时一个月顶多也就一百块钱零花钱。花没了想跟他要,门都没有。

    但是王芳不一样,啥时候跟王大海要钱,只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手一伸,喊一声“爸”,他立刻喜笑颜开,痛痛快快的立就掏光钱包给钱。

    “闺女啊,家里没啤酒了,去给爸买两瓶啤酒去。”

    他这话音刚落,田秀华就火了!

    “你就宠着吧,这么大个人了,连个饭都做不好,我看你闺女将来嫁人了怎么整?”

    “我闺女不会做饭怎么啦?人家首都那么大地方,哪没有饭店啊?闺女,没钱了跟爸说,十万八万的,毛毛雨的啦!”

    王大海才不在乎这个呢,在他眼里,他闺女那就应该是公主。你看看,有哪个国家的公主还天天自己做饭啊?

    “你爷俩就作吧!”

    田秀华气呼呼地瞪了一眼父女俩,转身继续忙活着手里的活,嘴上犹自还在不满地唠叨着:“不就是不想让你闺女帮我干活吗?找个借口都不找个好点的。昨天小李刚给你拿了两件啤酒,买什么啤酒啊?”

    “那是易拉罐的,不好喝,我就喜欢喝咱公牛的大绿棒子瓶的!”

    王大海梗着脖子,说完这话,还故意给王芳使了个眼色。顿时,父女俩笑作一团,看的王峰直撇嘴。

    这父女俩,真没治了!

    挽起袖子,王峰伸手抢过老妈手里的菜刀,没等她开口阻止,就熟练的按住一个削了皮的土豆,“当当当”一阵极有节奏的响声之后,没过一分钟,一堆粗细均匀的土豆丝就对在案板上。

    “哇!哥,你好厉害啊!”

    “就这刀工就能看出来,我大儿子这厨艺差不了!”

    “你在部队不是一直给人做饭吧?”

    王峰在部队最后一年,几乎全是在炊事班和农场度过的。跟着自己那个厨子军士长师傅,那个号称华夏军队第二厨的家伙儿学了大半年,煎炒烹炸,汆卤煮炖样样精通不敢说,至少也能做出个样子来。

    只是,做小抄的机会不是很多。大多数时候,他负责的都是战士们的大锅饭,一次至少也得做出来百十人的那种。

    习惯了部队那种大锅饭,做出一桌子自家人吃的饭菜,不要太简单了。没用一个小时,各种食材,调料就被他加工完成,很有规矩的摆放在灶台边上,方便他一会儿做菜时取用。

    “哎,亮亮哪去了?”

    王峰一边往锅里倒入花生油,一边扭头看着被自己和妹妹强势按在板凳上坐着,一脸满足和幸福的老妈问道。

    “还能去哪?一回来就跑新房子那边玩游戏去了!”

    很显然,看起来似乎小儿子很不得田秀华同志的喜欢,一说起来就是满脸的痛恨。都是自己的孩子,你说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大儿子从小就跟着自己吃苦受累,嫁给王大海之后,生活虽然好了点,可以就是勉强温饱而已。

    那时候家里穷,大儿子又是个心里有事,嘴上说不出来的内向人,那时候可遭罪了!不过,到底是自己儿子,从小就懂事。

    闺女为什么跟他关系那么好?还不就是她小时候,就是大儿子给带大的吗?说起来,这个家里最宠闺女的,还得是大儿子,老公那个糊涂蛋也得靠边站。

    那年头,家里真不富裕,除了少数那么几家,谁家舍得给孩子零花钱啊?买根冰棍都得哭哭闹闹半天,实在没办法了才给买。

    可是大儿子呢,手里有点零花钱就给他妹妹攒着,那都是他满村子捡破烂,辛辛苦苦换来的啊!跟芳芳年级差不多大的孩子,那个不羡慕她有个啥都给她买的哥哥啊?

    记得芳芳小学毕业的时候,本来打算就让她骑她哥那辆大二八自行车上学的,可这丫头嫌弃那辆车太破,太大,说啥都不愿意。

    一辆新车至少也得二三百,这个被宠坏了的丫头那时候哪知道钱不好挣啊?

    大儿子二话不说,捡了几件换洗衣服,跟家里打声招呼就去了隔壁县里。在一家饭店干了一个多月,再回来的时候,就骑了一辆崭新的飞鹤女士自行车。

    “哦,玩就玩吧,现在大学抓到不严,只要能混个毕业证就行了,您还指望着他考研,考博士啊?”

    王峰很了解老妈的脾气,这话一说,立马就说道老妈心坎上了。说起来,虽然嘴上对这个老儿子最是不满。可老话说的好,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啊!

    老爸那是最宠妹妹,老妈绝对是弟弟的铁杆支持者。要不然,这年头家用电脑刚开始在国内流行没几年,去年镇里才接入互联网,可今年弟弟一回来,新房子里一台八千多的“高配”台式电脑就已经摆在弟弟屋里了。

    买电脑,加上装网线,一万多扔出去,老妈连眼都不带眨一下的。用她的话说,他本来就是个意外,当年要不是忙着地里的活,忙着赚钱没注意,那还有他啊!两个孩子就够她和王大海忙活的了。

    上面有两个懂事的,有本事的哥哥姐姐照看着,他爸又给他打下了这么大一个江山,就算是天天混吃等死,也足够他两辈子的花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