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了那么远的路来给我送稿,就这样走了,叫人心里怎能过意得去呀。”她坚持给他添上了茶水,又拿来了瓜子和香蕉,“你看我这人该有多么粗心,你来了这么大工夫,我竟然连你的尊姓大名和干什么工作都还不知道呢。”
面对人家的这番心意,他又不好马上离开。之前她已续过茶水,也知道方成没抿过一口,可她却不厌其烦地倒掉一些,再很有分寸感地添上一些。似乎仅仅是为了不想出现人在茶凉的情景。然而,她却不知,方成一直保持着不论到哪个人家都不喝水的习惯,总怕病从口入。但他又不能面对人家的盛情闲坐着,很不情愿地拿起一个瓜子,慢慢开启着,随意地回答:“谈不上什么尊大,姓方名成,是个职业文学撰稿人。”
“啊,你就是那个很有名气的作家方成?哎呀,简直太劳您大驾了!”她几乎是惊叫起来。而后极有兴致地细数着她曾阅读过并留下深刻印象的他那些作品的名字。记性之好,无不让他震惊。末了又关切地问道:“我给《星空》的这部拙作,你有没有看过?”
“没有。”他如实回答。
“那好。”她沉默了一会儿,像是终于想通了什么似的。
方成本以为,自己说没读过,肯定会使对方大失所望。从她对他作品的评价中,完全可以看出来,她还是很喜欢他的作品的。按一般常理,如若一位初学写作者的稿子,能让一个有影响的撰稿人读过,无疑是一件幸事。至少也会得到一些有益的指点或启发,使自己往后的创作少走些弯路。
面对他的未曾阅读,当柔子说“那好”之时,眉目神情中展现出的释然或解放之感,让他一下子感觉到了对方的古怪:我回答没读过她的作品,她竟会欣喜和庆幸。莫非,对我已有什么提防?怕她的好题材或好细节,会被我图谋不轨?或是她那作品里有什么不该有的虚悬,会被我看出破绽?
“方老师,你千万不要在意。我刚才是想,没有因为那部又臭又长的破稿子,浪费你的宝贵时间和精力就好。你可知道,我这人最怕的是什么吗?是人情,尤其是无法回报的人情。何况,你还是一位很有影响的作家呢。”她似乎已从方成的神情里,发现了自己的什么裸露,赶忙故作轻松地补白着。
就在方成想以一个委婉的问法打探原因时,她却及时而轻松地释然了他心里的疑问。这样的回答,使方成陷入了一种很尴尬的境地。可不是嘛,将自己的疑问和人家的回答比较,他还真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呢。就文学撰稿而言,自己毕竟是个老手,至少也该有些大家风范吧。
这种自责使他如坐针毡,尽管柔子再三挽留,方成还是匆匆走出了屋。可以说,这次的分手,有点儿不欢而散的味道。一路上,他时不时地埋怨萧青,若不是他给自己找来麻烦,没准儿仅那段时间里,就能写出很有灵气的一个段落乃至一篇精短作品来。可以断定,至少近几天已经没有那种可能了。内行人大都知道心绪的重要性,别看它抓不住、摸不着、看不见,毁掉或成全一篇作品乃至一个人,全由它掌控呢。
三
当车速减到了不能骑着行驶,柔子不得不下车徒步前行。那一对蝴蝶,见她竟如此独自行事,便不约而同地扎向了她的脚跟处,接着又从那里扑扇着翅膀扶摇直上。
尽管它们这样热情,柔子仍走着她执迷不悟的路。它们像是生气了,一起飞上了她的头顶,做出了居高临下的蔑视状,像是在说,还说你是有思想的女人呢,竟连我等这些低等动物的脚趾头都不如,还是人家那位男士有风度。
当它们对那位男士的赞誉还只是一个念头的时候,他居然也猛地跳下车来,走过去与它们曾蔑视过的那位女性徒步而行。它们像是愤怒了,在他们的头顶上不停地盘旋着,直等到各自拉了一泡稀后,才翩翩飞走。
种种情景无不使方成有些蹊跷,他在想,莫非在柔子和他的同行里埋着什么不祥的伏笔?其实,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她的目光里总有那么一种不露声色的期待,像是有什么要紧话要对他诉说。
“方老师——”刚到行人稀少些的路段,她停住了脚步。大概是压抑和沉默太久的缘故,说这几个字的时候,她是那样攒足了想打开什么新鲜局面的勇气。
“柔子,你今天这是怎么啦?”从认识她的那天起,他就感觉她是一个不太平常的人物。今天一路上她的那些神情举止,愈发增强了他的这种认识。说句心里话,他多么想一下子把她的谜底全都揭开,别再让自己这么劳心费神猜东想西的。
“那天,你走了之后,我那老公,因为怀疑你和我的关系,将我拳打脚踢狠狠揍了一顿,差点儿没把我打死!”她说了这么一句,就嘤嘤嘤地哭着骑车而去。
“柔子——柔子——你等一下——”当他从对方那句话里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将车骑出老远。方成立马飞身上车,想以最快的速度去追赶,但就在这时,红灯亮了。他不得不停下来,向着快要消逝的她,无所顾忌地呼唤开来。
类似这般扯着嗓子的吼喊,小时候在山里放牲口的那会,他曾面对空山野岭施展过。每每吼喊,他都会有头皮发麻和全身放电的感觉,那种感觉过后,就觉得很轻松,很享受,好像自己不但把山野唤动弹了,也把自己生命深处潜藏的什么压抑释放了出来。
后来,他三天两头总要这么吼喊一通。再后来,他这么喊的时候,站在远处的伙伴们都说,就在他喊的时候,他的身上总有一种类似彩虹的光晕闪现。他自己也觉察到,每每这么吼喊过后,要么乌云密布,要么电闪雷鸣,要么狂风大作。后来他害怕了,怕给庄里人惹来什么灾祸。
还好,由于红灯帮忙,他身边的车啊人啊,大都处在静止状态,看来是没发生什么反常现象。他正暗自庆幸。这时,路旁杨树的花絮随着一阵微风吹来,纷纷扬扬飘落着。那么轻灵,那么悠然,那么洁白!
他尽情地享受着这雪花一样的沐浴和抚慰。他搞不清,这般情景的突然出现,是否与他刚才的那种吼喊有关。在他吼喊之前,这儿根本没有杨花似雪的景象,通过那阵歇斯底里的吼喊,就在他似乎有了新生的愉悦和洒脱之时,便猛然出现了。他欣赏着这雪一样的花絮,像是一下子回到了童年的那个雪花飘飘的冬季。
他伸开手掌,感受着它们的纤巧;他探出憨憨的脑袋,感受着它们的柔美;他把整个自己都投放到这片天地里,感受着它们的清新和冷峻。到后来,他竟忘情地伸出舌尖儿感受它们的甜美。
如果说,先前他和柔子一起遇到的那些“招蜂惹蝶”的情景并没引起他的重视的话,那么现在这种满身满脸以至满生命的沾沾惹惹花絮的事情,使他猛然领悟到了冥冥之中的深奥所在。莫非,这一切都是命运之神的精心运作、悄然点拨和深刻昭示?
就在如梦初醒的时候,他竟然又对命运之神这种像是给他吃偏饭的特别关照,产生了极其强烈的逆反心理。令人尊崇的命运之神啊,您怎能和萧青那类俗人一样,对我等文人如此放心不下呢?我等文人怎么啦,我等文人到底怎么啦?那些俗人之所以对咱们有偏见,因为他们大都是些没怎么见过天日的井底之蛙,您可是本领超强气度非凡的命运之神啊。
这样的埋怨,又激起了他身上那种我行我素的劲儿。但目标,却愈加朦胧不清,只剩下了撩人想象的遥远。
此时,他什么也没心思关注了。眼前浮现的,只有柔子的那双泪眼。耳畔回响着的,只有柔子的那一串串哭声。他在心里对柔子说:“你啊你,你自认为的那些苦难,若是和文学撰稿人时常所面对的或明或暗的挑战来比,又算得了什么?你这般脆弱,又怎么能经得起你的那部《第一百零八个情人》一旦问世惹来的雷鸣电闪暴风骤雨呢。”
想到这里,他又在心里谴责起了自己的无情:对方毕竟是位柔弱女子,那样娇嫩的生命,怎经得起那凶恶的王八蛋的蹂躏?人这种动物,就是这么一种东西,身在花中不识花,身在福中不知福!像那样一位出众的女子,莫非还配不上那个猪头猪脑的家伙吗?唉,这简直是对美的亵渎,这简直是对美的摧残和糟蹋!若是这样的话,世界上还要美干什么?
他往回走的路上,骑车已成了下意识的。他的全部的心思和精力,都集中到了柔子方才说下的那句话上。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目光里的确实程度是多么不容置疑;从她说那过句话之后的哭诉和逃离中,他体味到了那句话包含的内容。
他越较真,就越觉得自己心里不是个滋味。仅仅是因为我那次到她家里去了一趟,她那老公就找碴儿将她狠狠揍了一顿。他妈妈的,简直太有点儿不近人情了吧?要说吃醋的话,天下的男子汉哪个不吃醋。不吃醋就说明他的生理乃至心理有问题。但时至今日我还没听说过,在这世界上还有像柔子老公那么一种善于吃醋的男人。
继而心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她的老公,会不会前列腺有什么特殊情况。他曾看过一份内部资料,有一种患前列腺古怪疾病的人,但凡遇到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偷情,不但不会吃什么醋,反而能从中得到一种极其特别的享受。那么柔子的老公如此这般地吃醋,吃不该吃的醋,可不可以从反面来说明,他已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为了尽量不冤枉好人,方成又在心里把那天到柔子家的经过,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回忆了一遍。看到底有没有什么不太检点的地方,让柔子的老公捉拿在了心里。比如他无意中曾对柔子有过什么不正常的眼神啦微笑啦,或者其他的什么动作,等等。反省的结果,仍然是清清白白。他的那种怀疑,是没有理由的。
关键在于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爱柔子那样一个人。甚至,连她身上的某一个部位,乃至是某一种表情,都未曾认真地往心里去过。他敢以自己的人格保证,哪怕是在下意识里,他也绝不会犯柔子老公吃醋的那种错误。
是的,如今这社会风气已变得相当复杂,再正直的人,都不敢打保票说自己的手脚和灵魂是一尘不染的。但他可以这样说,不管社会的风气复杂到哪一步,尤其在人家怀疑的这个问题上,自己是绝不会越雷池半步的。这倒并不是说,柔子这个女人有什么不好。平心而论,她的长相和气质,在这座城市里还算得上有魅力。看来,这大概就是她老公动不动要吃醋的一个重要原因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这也并非是说,他方成这个人有什么了不起,是多么多么的正派和高尚,才对柔子这样的美色佳人不屑一顾无动于衷的。然而,又有谁能知道,他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采取如此坚定的立场和拥有如此冷漠的态度,是因为他那心里总憋着一股特别的劲儿。
没错,他是祖国边陲城市的一位职业文学撰稿人,却并不因为自己所处城市的位置偏远,而对大意义上的文坛有什么冷漠和怯意,也并不因为自己的名气不是太大,对有关整个儿文学界的痛痒之事漠不关心和麻木不仁。正因为自己也属这个界别,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着这个行业的形象。平时,奋力写稿,为这个百花园的争芳斗艳做着自己的努力,同时也为这个群体的形象和声誉不断受到一些人的扭曲和破坏而愤愤不平。
当然也不能不承认,他所属的这个队伍,并非没有一些个害群之马。若看开来,这也不足为怪,既然是感情动物,但凡有男女共同学习或工作的地方,难免会有一些家庭以外的亲近,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
可是这些年以来,有相当数量的黄色和半黄色的非法出版物,要么把他们这个职业的人渲染得很热爱很善于做那种苟且之事,要么是一些人把自己的作品搞得很裸露很刺激,致使许多文化层次不高的受众,误把那种不能入流的货当作是所有文墨人的喜好和所为。
这种情况蔚然成风以来,竟流传起了这样一句话:“文人骚客”。这当然不是什么新发明,是中国古代早就诞生并频繁使用的一句话,只不过当初那个骚是指一种辞体,后来便指代文墨事情。
正是由于那些作品的怂恿以及一些不安分者的改造和传播,这个骚字居然有了胡骚情的含义。尤其让方成感到苦恼的是,这个骚的多义性。
本来,方成已快到家,从停自行车的地方看见自己家阴台厨房妻子正在做饭。实不相瞒,与自己相濡以沫几十年,怎能没有美好呢?然而此时,他对她的身影竟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排斥。
数月前的一天夜里,就在他要与她接近的时候,她那娇滴滴的嘴巴里竟然冒出了:“文人骚客!”他当然清楚,那并非是真骂,很可能是从哪里听来或是从哪本不怀好意的书中学来的。
可他还是被她的话重重地伤着了。二话没说,就将她一脚踹到了床边。一个文人,如此粗野的举动,是从未有过的。此时的他,却毫无怜悯和懊悔,只感到他那自尊心在一点一点滴血。
这一切又引起了他对柔子那老公的仇恨。总觉得,柔子的老公,至少也是受到了社会上那种暗流的影响。在这一点上,倒和自己的妻子有相似之处。
他知道像这样回去,肯定是茶也品不出个滋味来,饭也吃不出个饥饱来,电视也看不出个是非来,觉也睡不出个成色来。想到这些,他又为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执着而不可思议:“啊,我怎能是这样一种人呢?”
“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看得如此重要,想得如此上心呢?”想到最后,他又肯定了自己,他身上所具备的这种品性,恰恰是当今社会生活中很缺乏的一种集体荣誉感,一种正义感。想到这里,他的是非概念好像愈发明晰了,做人的原则好像愈发有棱角了,为人处世的立场好像愈发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