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玲珑女皇商 > 玲珑女皇商第31章 橘子的别样吃法
    “你这什么王府,冷死了!”

    “给你加三个炭炉,可以了吧?”

    “我口渴。你这里连一点像样的饮料都没有!没有冰镇酸梅汤吗?”

    “喂,大冬天的喝什么冰镇酸梅汤?就热茶,不喝拉倒!”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玉尖面,状元饺,龙凤蟹,清汤燕菜,最好再有一壶杞子酒!”

    “你他娘的还真会吃哈?包子,爱吃不吃!”

    “我好闷啊!你会唱戏吗?”

    “……”

    “我的丫鬟桔梗都会,你真笨!我不管,你不找桔梗来,我就一直烦你,一直烦一直烦!”

    霍子鹰扶额,冲动是魔鬼啊!这不是请了一尊活菩萨在家里供着吗?但是这菩萨他一早就是打算要请的,现在请回来了,再请出去,下次可能就没这么好的机会,反正他一个大老爷们儿也确实应付不了这姑奶奶,就把她的丫鬟找来好了。

    他完全忘了还有金小刀这么一号人物,等他找到桔梗的时候,这个黄毛家伙冲上来就要跟他干架。

    “你怎么会知道明月在哪儿?你为什么会和明月在一起?你对明月做了什么?”

    “别激动!我还什么都没做呢!想见她,跟我走不就得了?”

    金队长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抬腿就跟上他走了,桔梗只好扯着金队长的一角跟上。

    桔梗照例是一把鼻涕一把泪,金小刀见到陆明月放心了,拉起抱成一团的两个女人就要往外走。霍子鹰却一脚踩在门槛上,说:“本大爷的王府,你们想走就走吗?”

    金队长皱着眉,歪着嘴,恶狠狠地说:“怎么?要出来练一练吗?”

    “呀?你这黄毛伦泰话倒说得挺溜!来,说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吃葡萄噗吐……你耍谁呢!”金队长抡起弯刀就朝霍子鹰劈过去。

    眼看二人就要缠斗上了,陆明月深知霍子鹰的武功之可怕,抓起桌子上桔梗带来的橘子,劈手就扔了过去。

    霍子鹰一抬脚跳开,指着她骂道:“喂!暗橘伤人啊你!”

    金队长手上停了,嘴上还不停:“你这娘娘腔,我早在海盗船上的时候就看你不顺眼了!你敢动我的明月一根汗毛,我把你剁成渣渣!”

    “哈哈哈,你不妨试试啊!你没看见的时候,她的手我动了,腰也动了,脸也动了,怎样?气死你!”

    “王八蛋”

    两头疯狗又要开咬,陆明月大喊一声:“你们都给我住手!金队长,你别闹腾,我暂时在这里不走,你们也留在这里,谅那臭流氓不敢怎么样。”

    那不打架,能干什么呢?“小,小姐,不如我们把橘子吃了吧。”

    于是四人围着桌子坐下,开始剥橘子。吃过橘子的都知道,要是橘子新鲜,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挤出橘子皮里的汁,很容易溅到眼睛里。霍子鹰第一个被溅到,他变本加厉,拿出一瓣橘子,啪叽一声朝金队长挤过去。

    “去你的!”吃个橘子,这俩疯狗都能打起来,陆明月和桔梗只当自己瞬间失明,什么也看不到了。

    “小姐,刚刚一直没机会说,你的脸色真的好差啊。”

    “我没事。”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是废话啦,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了,小姐还是想开一点好。我们不是来了吗?天天陪着你,你就可以快些好起来。”

    陆明月苦笑了一下,岔开了话题:“知道我逼着他把你们找来是为什么吗?”

    桔梗摇摇头,她继续说:“我估摸着,矿石应该已经开采了一些了,北边不是十三的力量所及,一定要把矿石运到南方去。但光靠陆晋、戴总管,还有那个宁沧海,我放心不下。”说着,她把一块剥得很完整的橘子皮塞给桔梗。

    “偷偷交给金队长,不要让霍子鹰发现了,知道吗?”

    桔梗点点头,然后二人继续埋头吃橘子。这个时候,带来的橘子已经被二疯狗糟蹋得差不多了,霍子鹰一身衣服湿哒哒,黏糊糊,便起身回房去换,这场橘子大战才算不了了之。

    桔梗可以和陆明月同住,但是金小刀当然只能“住”别的地方。他躺在屋顶上,望着漆黑的夜空,这是来到伦泰之后的第几个夜晚,他早已经数不清楚了。其实当时跟到这里来,也实属无奈,上了海盗的船,做不做海盗,都不再清白了。只是他向来随遇而安,就跟着一个自己挺中意的女人,保护她,也不错。

    可是来到这里之后,他总能感觉到他跳进了一个更深的泥潭,随遇而安已经不行了,要时刻警惕才行。即便在自卫队里和凶残的海盗周旋,他都没有这样紧张的感觉。也许从他决定了要跟着陆明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再也不可能回头。

    有点儿悲哀的是,他一意跟随的陆明月,似乎早就已经有了意中人。他在她的生命中,好像最多就是个配角。

    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心里非常不舒服。有很多话,他都没有说,或者没有正儿八经地说过。然而现在他不想去打扰陆明月,她已经身心疲惫了。他想起了北越的一首战地情歌,也是他唯一会唱的一首歌,虽然一点儿也不合情合景,但是颇能纾解他现在的心情。

    对于曾经当过正式非正式的军人的北越人来说,那首歌描绘的就是一个军人的最高境界。有的人甚至对于这种境界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向往。金小刀就是其中一个。

    与其说他是跟着陆明月来到了伦泰,不如说他是跟着自己的执念来到了伦泰。

    唱完一遍,他觉得不太过瘾,又唱了一遍。他的声音有些沙哑,算不得动听,但扯着嗓子高喊,听不懂的歌声回荡在空中,竟然也有几分苍凉的感觉。

    霍子鹰在自己屋里探出个头,骂道:“死金毛!你属猫的?一到晚上就不消停!”

    金小刀理直气壮地说:“你管不着!不想听,自己堵上耳朵啊!我就想唱,不唱不爽。”

    “唱得跟放屁一样难听,找抽呢是吧?”

    “嘿嘿,你没听过一句话吗?有屁不放,憋坏心脏;没屁硬挤,锻炼身体。唱的像屁又怎么样?老子就是要唱出来!”

    霍子鹰被气得反而笑了起来,说:“你有本事倒是用伦泰话唱啊?”

    “咦?我怎么没想到!哈哈,我试试!”

    他真的唱起来,霍子鹰悔得直抽自己嘴巴,这穿耳魔音不知道还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明天我将要上战场,

    离开我亲爱的家乡

    热血将洒遍荒野

    忠诚埋葬在山岗

    我的姑娘,我的新娘

    请不要为我悲伤

    当鲜花开满山谷

    是我回到了你身旁

    听他唱了两遍,也曾经在战场上摔打过的霍子鹰竟然渐渐找到了感觉。伦泰也有一些战地情歌,然而都不如这首的歌词这么直接,却依然有意味。

    有可以珍爱的东西,果然是一件幸福的事,霍子鹰恼恨的是,他好像并没有什么可以去珍惜的。没有故土,没有亲人。这些东西在过去他从来没有想过,在花街柳巷混迹,似乎已经是足够惬意的事了。

    没屁是可以硬挤的,挤着挤着就有了。那时候的霍子鹰会是什么样?想想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