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黄金眸 > 第一百三十三章沈老
    沈老出现的时候,是在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早就打来电话,说傍晚会过来的黄老,在一天中未曾有任何的音信之后,和一位白发老者,一同出现在宁氏珠宝行的办公室。

    当时,宁秀和蓝晴刚从酒店打包好饭菜给庞仲送来。

    “黄老,这位是?”庞仲放下手里的筷子,连忙站起身,见来者是位老者,宁秀也礼貌的微笑站起,温婉茹月的站在庞仲身旁。

    “哦,庞仲,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给你说的我那个朋友,沈老。他原来的确是打算用自己北京的老宅子,一套年代颇久的四合院来换一块绝世顶好的翡翠的。”黄老话音刚落,庞仲就赶忙微躬身子,和他身旁的老者握手。

    “沈老,您好,您好。久闻大名,如今能够亲自见到您,三生有幸。”庞仲一脸的热切神情,说话倒也客气,双手握住了沈老的右手。

    一听是关于老宅子的事情,住酒店住的厌恶的不得了的蓝晴,原本坐着看着他们的,这下也快速站起,专属于商人的利益微笑瞬间挂上了嘴角。

    “你好,庞仲。”沈老身高不算太高,体型也和一般六十来岁的老人相差无几,可是从神色中庞仲却看的出,他身体应该很是健朗的。

    “来来,请坐,请坐。”庞仲客套的引着两位老者齐齐落座,对着宁秀使了个眼色,后者便拉着不情不愿的蓝晴去了茶水间。

    沈老看了庞仲好一会儿,才和蔼的笑着说:“小伙子,我就不和你客气了,拿出你的翡翠来让我看看吧,我看看值不值得我如年轻时那般为之疯狂。”沈老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径直问起了关于翡翠的事情。

    闻言,庞仲连声说着“好好”,便去办公桌下的最后一个带锁的抽屉里,拿出了装着蓝水翡翠的做成的镯子,金红色的绒盒里,整齐的摆着两个蓝光剔透的镯子。庞仲早以打开白炽灯,白花花的灯光一照,蓝水翡翠蓝透着丝丝神秘的味道,似乎是来自大海深处的召唤一般,让人移不开视线。

    庞仲看着沈老明显眼睛都直了的模样,心里暗自好笑,想来这老宅子到手的可能性是十有八稳的了。

    不是庞仲自大,这蓝水翡翠向来稀少,人们都是习惯物以稀为贵的,如果他只是拿出了一个镯子,或许还有些诚意不够的意思,但眼下这两个闪着蓝光的稀有蓝水翡翠手镯就这么生生的摆在自己面前,沈老的眼睛真是一秒都不想离开它了。

    望着沈老一脸的痴迷样儿,黄老摸了摸下巴,嘴角微扬,将自己亲眼所见庞仲当日在平洲当众从谁都不看好的巨大毛料中,毫发未损的将蓝水翡翠切除的事迹徐徐道来。

    这期间,庞仲在一旁只是一脸的“我运气好”的神情,清楚地表明了自己一个收藏新人的态度。等宁秀和蓝晴端着茶水进来的时候,看见沈老听得都入了迷了。于是两人不由得对视一眼,抿嘴笑了。

    一直到黄老说完,沈老才频频地点头,小心翼翼的伸手将镯子拿起来,放在灯光下仔细的研究起来。

    话说,这蓝水翡翠再稀有再贵重,也比不上现如今北京市区的一套老宅子,价钱上或许无异,可是对于老一辈的北京人来说,这四合院可是人一辈子的依靠,楼房别墅住的不管有多么豪华,也别不上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四合小院,那个四方的庭院,承载的不止是一个家庭,更是一家人的依靠。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沈老还会想要用老宅子换玉器呢?

    这话得从沈老年轻时候说起,沈老年轻的时候,北京城就已经繁华的拥有各种新鲜玩意了。他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周末不上班的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几个同样爱好赌石和收藏的朋友,一起去逛古玩街,掏些石头、玉器什么的自己研究,每次去,也不乏一定要买些看着不错的翡翠毛料回来,自己回家开开看看。

    而这一习惯,一养就是三十多年,可是说来也怪了,不知道是因为沈老手气不好呢,还是翡翠不喜欢他,这三十几年下来买的毛料好歹也能当石头垒成屋子了,沈老却连一块儿带丝毫翡翠的毛料也没见着,只要切开了就是白花花的石头。

    反观是当年和沈老一起玩赌石或是收藏的朋友,基本上人人都有一件或大或小的翡翠,不再价值是否连城,关键是这讲究的可就是“不论长久只要曾经拥有”的道理了。

    为此,沈老的老伴没少和他打仗吵架,整天工作一忙完就拿着个破石头研究,可是你研究就研究吧,好歹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啊,结果的竟是些没用的石头。所以,沈老这一举动在老伴儿眼里那就是浪费金钱,荒废生命。事到如今,已经六十五岁的沈老渐渐的失去了当年赌石的激情,虽然他曾经一度也想着,为了一块好毛料把自己的老宅子给押来,后来是老婆孩子的一顿哭闹,他这才停下了自己的疯狂。

    现在,他已经退休,老婆身体不好,孩子们又都大了成了家,最小的女儿在国外定居下来,生活过得不错,就想着把他老俩口接过去。这沈老在大学上班的时候教的就是英语,所以也不怕出去了无聊,在加上老伴身体的不舒坦,便也想着把老房子卖了出国就不回来了,反正他另外的那个儿子,留在上海一个人奋斗的也不错,老婆孩子幸福的很,也不会回北京来了,所以黄老来找他的时候,他和老婆合计了一下,便想着来看看。

    其实,沈老的老婆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毕竟两人年龄也大了,这些年多少也积攒了不少积蓄,而且孩子们又孝顺,所以这老宅子卖的价高价低的无所谓,还倒不如说是让他去换件玉器来,也算是满足他追求了一辈子赌石的心愿。

    眼下的沈老,已经不爱赌石了,自己赌了一辈子也毫无成就,所以临出国前,他只想着有块上好的翡翠能够在他归去另一个世界后,当做沈家的传家之宝就行,也算是他这一辈子没有爱错翡翠。

    “庞仲,那这样吧,明天你就去我那宅子看看,后天我女儿女婿就要来接我和我老伴儿出国了,如果明你觉得希望比较大,明天就把合同也带上,再当场签了吧。”沈老摸着那蓝水翡翠手镯光滑又有些凉意的表面严肃的说道。

    “成,沈老,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庞仲转头看了宁秀一眼,很高兴的说。

    宁秀和蓝晴姐妹两手握在一起,也是高兴的不得了。

    最后,庞仲和黄老一起送沈老离开,原本沈老想着是卖宅子的合同签了再拿镯子的,结果庞仲却硬是塞给了他,他对自己的信任让沈老更是欣慰,自己的老宅子没有交付错人啊。

    沈老回了家,老伴儿正在西厢房理收拾东西呢,他走过去拍了拍老伴儿的肩膀,待她回头后,无奈的笑了笑,将手里的绒盒递了过去。

    沈老的老伴儿姓杨,跟沈老一样是个大学教授,当年两人是自由恋爱,年轻时候的沈同志和杨同志两人志同道合,深受前苏联的“喀秋莎”的影响,一个教英语,一个教俄语,都有些洋派的大学教授,恋爱时也是轰轰烈烈的。

    可是,爱情最终败给了现实的婚姻,婚后的两人曾经也一度甜蜜不已,但是有了孩子之后,一个巧合机会沈同志迷上了赌石和收藏,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最初,杨同志也不阻挠他,男人嘛,多少有点爱好也是可以的,可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影响到家庭正常的生活。所以,当沈同志渐渐在赌石里失去了自己最初玩玩的信念后,杨同志不得不出面了,吵了无数次,也打了无数次,沈老当年赌石无果,也曾想用老宅子换一块绝世好玉,但最终在全家的阻挠中,清醒过来,从那以后他便只是常告诫自己“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安慰自己不怎么样的手气了。

    只是,今天黄老一出现,细细的说了半天,沈老当年那股子赌石的热情又一次被彻底勾起,忍不住好奇心跟着他去见了庞仲。

    明晃晃的蓝色在杨老面前显现,她惊讶的合不拢嘴,“这就是,今天黄哥说的那个?”

    沈老嘴角含着笑,微微点头,现在他也说不清自己的心情,纵使喜欢翡翠到发疯的地步,可是人老了,却发现老宅子的意义远远高过一个玉器。只是,看着那抹亮蓝,沉寂了很久的心脏却又突突的跳的鲜活起来。

    “真的是很漂亮啊。”杨老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镯子举在空中,眯着眼睛看着那抹亮蓝,看着看着就好像望见了一片大海。

    “老头子,只要你喜欢就行。”杨老将手镯放回盒子里,递给沈老,慢悠悠的扶着身旁的桌椅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