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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9章瓜州城内

    高适躲在巨石后,躲过戈壁老姆的审视。却躲不过土虫百足的践踏。数千土虫爬过,土虫的足有两只人脚那么大,踩在高适身上。

    幸亏它们这次只是路过,并不攻击高适。

    当这群滚滚土虫爬过之后,高适的衣衫尽烂。

    他忽然看到不远处还有一件花衣裳,印着素白的杏花。虽然被土虫踩踏,并未破烂。

    高适拿起来披在身上,赶紧远离那些滚滚离去的土虫。

    直到傍晚时分,高适怀里的木龙珠忽然闪亮,发出青色的光芒。

    他先是一惊,很快高兴起来。一定是王之涣等人就在附近,运功引发了龙珠的能量。

    王之涣一定已经感知到他的位置。

    李翠翠瞪大眼睛,看着高适走来。

    她第一句话没有问候高适,而是指着他身上的杏花衣裳,说道:“这衣裳……”

    高适还没说话,已经小桃抢下来。

    杏花衣裳上有一团鲜红的血迹!高适刚才慌忙中也没注意到这点。

    小桃急道:“这衣裳是小杏的!高少爷在哪看到这件衣服?!”

    高适便将途中遭遇土虫和戈壁老姆的事说了一遍。他才知道小杏被王翦掳走,已经多日没有消息。

    王之涣坐在地上,看看花衣裳,预感小杏一定遭遇了不测。只是不好让李翠翠和小桃伤感,他没有说什么。

    只是在心里祈祷:但愿小杏能到达另一个快乐的世界。

    然后,他凝视高适怀里龙珠的青光,还有高适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当然,高适腰间的黑剑不见了。

    所以,王之涣拿起小杏遗留的佩剑,说道:“先凑合着用吧。”

    高适脸微红,王之涣的眼神告诉他,什么事也瞒不过他。

    有这样的朋友真难受,什么隐私也没有了。

    有这样的朋友也很省事,不用多说废话,他就已经全知道。

    “我们是不是应该离开这里了?”高适取出龙珠,丢给王之涣。

    现在,总共有四颗龙珠。

    王之涣将四颗龙珠,依次摆放碎石上。四人围坐龙珠前,欣喜地看着微微散发柔和的光泽。

    木、水、火、土四颗龙珠,如果还能找到一颗金龙珠,则是五行龙珠合璧。

    “如果我们错过如此精彩的江湖盛会,岂不遗憾?”王之涣说道。

    “好吧。”高适将四颗龙珠摆去王之涣身边,说道:“我还是尽力替你疗伤,不要让你成为我们的累赘。”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

    所以高适按照水、木、火、土的次序摆放龙珠,还缺一颗金龙珠,就让王之涣处在金的位置。

    高适说道:“我们三人运功催动龙珠的灵气,二哥则运金系内景经。”

    刚好构成一个相生的循环,以龙珠的灵气疗化王之涣的伤患。

    四人打坐。高适坐在木火两颗龙珠之间,负责催发这两颗龙珠的灵气。

    李翠翠面前是水龙珠,小桃面前是土龙珠。

    “心神丹元字守灵,肺神皓华字虚成。肝神龙烟字含明,翳郁导烟主浊清。肾神玄冥字育婴,脾神常在字魂停。胆神龙字威名。六脏五藏神体精,皆在心内运天经。昼夜存之目长生。”

    这是内景经第八章心神章。

    四人一起默默吟朗,四颗龙珠渐渐焕发光辉,越来越明亮。

    龙珠的光辉在三人催动下,涌向王之涣。

    四种彩光穿透王之涣的身体,他似乎变成了透明的水,龙珠光辉将他笼罩,并穿透。

    穿透他的五脏六腑所在。

    王之涣则专心运功吸纳、导引龙珠灵气,他感到身体前所未有的舒适。就象躺在一张松软的床上。

    龙珠的灵气在身体内、在三个丹田内滋润着,化血清淤,使新的肌体快速生长。

    他忽然感到日月星辰、大地和天空似乎就在自己的身体里,通过生物电的形式,形成能量互相流转的循环体系。

    这种感觉,比师傅陈子昂替他疗伤时,打通周身经脉的感觉更舒适。

    浊气从鼻孔内吐出,从毛孔和须发根部散出。

    龙珠的光辉穿透他的身体而出,越渐显得清逸、明净。说明他的身体在快速恢复之中……

    整整三昼夜,四人不吃不喝,运功催动龙珠灵气。

    王之涣的脸色变得红润起来,而他颌下的胡须却爬满了半边脸,成了紥须汉。

    四人停下运功,王之涣轻轻跳起来,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疗伤效果!

    伤患基本治愈,只是还需时日调理而已。

    明月刀在他的手中,又可以焕发墨绿色的第八重内景经光芒!

    高适奇怪地说道:“我似乎功力也所提高。”

    他运功在手,佩剑也发出绿色的光芒,显然是第七重内景经的功力!

    李翠翠和小桃也欢呼,没想到替王之涣疗伤,四人合练之后,功力提高速度远远快过单独习练!

    王之涣说道:“若是五颗龙珠合璧,练功的效果岂不会惊天地、泣鬼神?!”

    高适点头说道:“绝对有道理。”

    王之涣却捶胸叹息。

    李翠翠问道:“哥哥又不舒服?!”

    王之涣吼道:“此时要是有一壶酒,该多好!”

    李翠翠失笑,说道:“你这条酒虫!要喝酒还不好说?瓜州城里多的是酒馆。”

    高适也喜上眉梢,搓手说道:“我们赶紧去吧,实在馋啊,肚子里的酒虫。”

    李翠翠说道:“这样吧,我们还是乔装一番,免得被人认出,省却许多麻烦事。”

    瓜州古城,巍然屹立在戈壁边上,显得几分苍劲。

    南来北往的丝绸之路的客商川流不息,并未因为江湖比武大赛而停止了忙碌的生意。

    城内的客馆已经住满了人,商贾和江湖中人。

    王之涣四人乔装成商人,牵引几匹骆驼,慢悠悠走进城内。

    当然,他们只能找到一间小酒馆住下。

    刚好就在富豪酒馆旁边。

    若说富豪酒馆的客楼昂首挺胸,十足财主气势。他们下榻的酒馆最多象财主大爷的小跟班。

    后天就是第一届修真比武大赛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也是喝酒的好日子。

    艳阳高照,干爽的戈壁之风吹得白杨树哗哗响,坐在小酒馆前,酒香飘逸。

    你一盏我一盏,连李翠翠和小桃都喝了几杯。

    喝得笑脸红扑扑,只是化了妆,没人会注意他们。

    这样喝酒,怎么会不醉倒呢?

    是的,他们醉倒在无悔的青春岁月,如此明朗而光亮的阳光下。

    直到夜深时分,王之涣稍微苏醒了酒意。

    烈酒的后颈令人脑裂般地疼,不象汾酒,醉了也舒服,醉后做的梦也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