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通天神婿 > 第四十七章 不走心,只要人!!
    可那又如何。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曾今的唐家,对于唐天而言确实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

    但是现在。

    也就仅此而已。

    他不惧唐家,自然也不会把龙家放在眼里。

    更何况对方还只是龙家的一个小辈。

    但是潘青青就不一样了。

    虽然沈沫颜已经答应了会去参加这一次的同学聚会,可是她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甚至还很紧张,很害怕。

    “那个,姐……姐夫,还有沫颜,我,我就先回去了,咱们,咱们一会再见。”

    这地方,潘青青是一分一秒都不想再呆了,而且一会所谓的同学聚会,她也没打算再去。

    实在是沈沫颜刚才那些话把她给吓着了。

    别看唐天现在跟个没事人一样。

    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发病。

    要是一会去了聚会,他发起病来,连自己一块砍了怎么办?

    还是不去为妙。

    可惜,唐天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别啊,来都来了,到时候一块去呗,正好现在还有时间,你跟我讲讲沫颜大学时候的事情呗,我们也好熟悉熟悉,亲近亲近不是?”

    神经病啊。

    谁要跟你熟悉,谁又要跟你亲近了。

    潘青青心中厌恶。

    唐天却笑着说道:“初次见面,我这么一点小小的请求,青青应该不会拒绝吧?”

    “……”

    潘青青听了这话,急的都快哭了。

    我要是拒绝,你会不会砍我?

    她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沫颜自顾自的办着公,而唐天和潘青青两人则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当然,基本都是唐天在问,潘青青在答。

    唐天很‘热情’。

    潘青青却感觉自己像是在地狱里煎熬。

    她悔的肠子都青了。

    如果早知道沈沫颜的老公是个有暴利倾向的神经病。

    如果早知道来这里会遇上他。

    潘青青无论如何都不会为了一个最新款的LV包包,答应帮龙文清这个忙。

    这特么简直就是玩命。

    可惜一切都晚了。

    现在她只能默默的承受着这一切。

    那种精神上的摧残,更是让她头皮发麻,胆颤心惊。

    一个多小时后。

    沈沫颜准时下班。

    ……

    食之轩。

    宁海最奇葩的一家饭店。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但凡饭店,都是为了盈利。

    可是食之轩不一样。

    在这里,最顶级的美食,却偏偏卖着最亲民的价格。

    打个比方。

    同样一道菜肴。

    食之轩卖几十。

    其他地方就得卖上百。

    在万象国际大酒店那样的地方,更是得卖上几百甚至上千。

    偏偏,食之轩的菜肴,无论是在色香味,还是食材的选择上面,都要远胜宁海其他的酒店和饭庄。

    这很不合理。

    甚至有恶性竞争的嫌疑。

    刚开始很多人也确实都这么认为。

    尤其是同行业的酒店和饭庄,他们觉得‘食之轩’这种经营手段,为的就是打响名声,抢占市场。

    可是时间久了,这种嫌疑也就被排除了。

    为什么?

    因为这些年,‘食之轩’一直都是以这种我行我素的态度,用最亲民的价格,卖着最顶级的美食。

    在很多人看来,‘食之轩’的那位幕后老板就是一个二傻子,亦或是一条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咸鱼。

    也正是因此,‘食之轩’虽然早已经成了宁海城内生意最火爆的饭店,却可能还要亏钱。

    最重要的是,它不被富人所喜。

    为什么?

    因为价格拉低了档次。

    和一群贫民一同进食,会让这些富人觉得很没有牌面。

    而这一次,沈沫颜的同学聚会就在食之轩内。

    这是龙文清定的。

    按照他的身份来说,本不该选在这里。

    但是没办法,谁让沈沫颜喜欢呢。

    此时,‘食之轩’二楼,最大的一间包厢内,沈沫颜十多名大学同学围着一张大圆桌,齐聚一堂。

    其中就有杨娜。

    她和沈沫颜一样,本来是不想来的,但是就在不久前,沈沫颜竟然打电话告诉她,自己会去参加这一次的同学聚会,最重要的是,她还准备把唐天一块带上。

    杨娜当时都惊了。

    这两人心也太大了吧。

    但是很快她就乐了,甚至还请了假先一步赶了过来。

    杨娜就是想看看,等到龙文清见到唐天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反应。

    一定很精彩吧?

    嗯。

    对。

    没错。

    杨娜就是来看戏的。

    她一直都很反感龙文清。

    尤其是现在。

    这人……

    大学的时候对沫颜死缠烂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沫颜嫁了人,竟然还不死心。

    简直臭不要脸。

    杨娜这么想,在场其他人可不这么认为。

    从大学时候开始,龙文清就一直是他们班男生心中的典范,女生心中的理想对象。

    没办法,人帅,又有钱,这是先天优势。

    而且这货还很会做人。

    就像现在。

    只是一点小恩小惠,他就已经把在场这些人全给收买了。

    接下来,这些人一定会想尽办法撮合他和沈沫颜,即便是他们都知道沈沫颜已经嫁了人。

    这就是杨娜之前不想来的原因。

    沈沫颜也是如此。

    没意义。

    偏偏龙文清还很享受这一切。

    其实杨娜不知道,龙文清并不觉得在场这些人的奉承是一种享受,甚至他也很厌恶这些人。

    但是没办法。

    谁让杨娜这个跟沈沫颜关系最好的闺蜜从来都不搭理他呢。

    在这种情况下,龙文清只能利用在场这些人,因为这些人是他和沈沫颜之间唯一的联系。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龙文清此时心里有气。

    他甚至都快要气炸了。

    这些年,他为了追求沈沫颜,可是没少花心思,却一直苦于没办法,或者没机会打动沈沫颜。

    这不,前些天机会来了。

    沈沫颜家中逢难不说,她那小妈更是逼着她公开招亲。

    多好的机会。

    就算不能借此机会直接娶了沈沫颜,他也可以趁机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

    偏偏那个时候他人没在宁海,而且还回不来。

    那种感觉,简直比吃了屎还难受。

    最可恶的是,沈沫颜这颗自己盯了整整四年的大白菜,最后竟然便宜了一个神经病。

    凭什么?

    自己堂堂龙家二公子,到头来竟然输给了一个神经病。

    龙文清很不服气。

    他甚至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他的心态也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曾经的沈沫颜,于他而言,圣洁如白莲。

    但是现在。

    沈沫颜就是残花败柳。

    他看不上了。

    不过自己四年的付出必须得到回报。

    所以。

    这一次。

    他不走心。

    他只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