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的车,不快不慢。
八点整,玫瑰晚会在魔都大酒店正式开幕。
玫瑰晚会,是魔都一年一度的盛事。
上流圈子的富二代,千金,以及老一辈企业家,成功人士,都会来参加。
交友,娱乐,人情往来等等。
酒店下方,豪车络绎不绝,没有一辆低于百万级别。
要么是西装笔挺,要么是华贵礼服,这是属于上流圈子的天堂。
酒店旁的一个杰尼亚西装专卖店。
店门口,缓步走出一个身材修长,丰神俊朗的青年。
他正拿着一本杂志,闲庭自若的看着。
“先生,您还没结账。”
这时,从后面跑出一个服务员,对着林琛不好意思的笑道。
“结账?”
林琛回过头,“多少钱?”
“您的定制西装,价格在三十五万元。”服务员尊敬道。
林琛没说话,而是从怀掏出了一张黑金卡,在服务员面前晃了晃,“记账。”
“苏氏集团!!”
服务员神情出现了震惊,连连道:“先生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您……这就记账,祝您生活愉快。”
林琛没说话,直接走出了西装店。
看着手的黑金卡,他莫名一笑。
这苏家的名头,果然响亮啊……
没办法,要参加玫瑰晚会,总得换身打扮。
就当是苏星笙预支给自己的报酬吧。
将黑金卡揣进兜里。
林琛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手的杂志。
尽管他已经看过几眼了。
可现如今,还是不由得赞叹。
这是一本时尚杂志,标题就很爆炸。
“叶倾歌全网粉丝量突破两亿,倾歌传媒一轮高达五百八十亿九龙币!”
标题下方,是一个女人。
一个美到极致的女人。
她穿了件很高级的酒红色薄大衣,手里拎着黑色的her手提包,里面内搭白色的衬衫,锁骨处躺着一颗透明的钻,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璀璨的光芒,长发是蓬松微卷的黑茶色。
叶倾歌的脸是毫不低俗的艳丽,五官绝美立体,化了个非常精致的雾面复古妆,港风的黑色细眉,偏暗红的哑光口红,像是从油画里走出来,有种跨越了时代的美。
她的瞳色很浅,像一汪慵懒的湖水,眼波稍一流转,就是勾到你心尖上的风情与妩媚,但并不浓厚,可正因如此,才能让男人失了神智般的追逐。
照片上的叶倾歌,站在红地毯上,耀眼无比。
宛若整个世界的心。
这张照片没有任何美颜,完全就是生图,但却还是给人一种真人更美的感觉。
可能是前世作者笔力的问题,无法描绘出叶倾歌的美。
但现在一看,林琛却见识到了。
完全秒杀前世所有明星!
果然是女频小白的女主啊……
林琛收回眼神,将杂志放在西装店的窗台上,随后向着魔都大酒店走去。
他现在有些期待。
也不知道,原书的女配思梓和叶倾歌比起来,谁更美一点?
毕竟,书描写的女配,也是各有千,皆为绝色。
但不管是谁。
最后,都是林琛的!
林琛靠着苏氏集团的黑金卡,一路畅通无阻。
苏星笙为了把叶倾歌的黑料把握在自己手里,所以她已经悄悄出了钱,买下了思梓。
这也是林琛为什么能享受这份便利,堂而皇之进入玫瑰晚会现场的原因。
玫瑰晚会的现场,格调很高。
但林琛出现在这种环境,非但不显得突兀,相反完全驾驭这种场合,有一种专属于他的格调。
一路上,也有不少富家千金,上流人士来和他打招呼。
林琛游刃有余的回答,点到为止,既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会引起旁人怀疑。
这一路上,林琛也见到了一个“熟人”。
原书男配韩万山,一个彬彬有礼的贵公子。
他和林琛对视了几秒钟,就不了了之。
很显然,对林琛没什么太大的兴趣。
林琛理解。
别说自己了。
韩万山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快点把思梓买下来,交给叶倾歌处置,让叶倾歌开心。
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会想。
舔狗本色嘛。
最后得个家道,孤寡到老的下场,也是情理之。
韩万山也是林琛计划的一环。
林琛这次,不但要改变思梓的命运,更要接近苏星笙,同时从韩万山和叶倾歌身上,套取利益!
趁着原书男主叶天还没有回国,赶紧增强自己的实力。
幕后点也好,财权色也好。
林琛全都要。
他,要成为唯一的男主角!
这时。
林琛已经穿过了晚会大厅,来到了后面的通道处。
早就在这里等待的服务生,看见林琛手的黑金卡后,便迎了上来。
林琛点了点头,“带路吧。”
“公子,这……”
服务生面露难色,说道:“韩少的人刚刚进去,您要不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