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我被困在了五千年之后 > 第183章 莫名其妙的矛盾,过犹不及的热度
    虽然林轩的难关顺利度过了,但是其他人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由于普通民众都被威信吸引住了,因此许多电视节目、网课的收视率,那真是一落千丈!

    甚至有些收视率低的栏目,直接就变成了无人问津,主办单位瞬间哭晕在厕所里。

    相比之下,电台栏目的收听率,倒是有所提升,因为听电台不耽误玩游戏啊!

    同时,为了增强自家网站的竞争力,争取把它打造成全国第一!

    林轩不仅将《油灯灭了》的有声版权,全都下放给了都市之声,让吴若彤可以安排重复播放。

    更是提供了《挖坟笔记》、《聊斋志异》、《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书籍!

    只不过这些著作中,只有《挖坟笔记》是他利用记忆检索,配合记忆回闪器写出来的。

    其他那些都是签到系统中的,而且还是抽中了金圣人的全套书!

    有这些名作支撑,电台都不用琢磨太多的栏目,直接全天播放就行了,绝对没有一个能打的对手!

    而且为了集中火力,这些作品不仅是独家授权,更是暂时不会出书。

    私人录制音频可以,可是谁敢公开传播,那就告到他破产,想了解故事就必须听电台!

    虽然看上去挺霸道,但这时代就是如此,你有想象力、创造力,那就是大爷,版权的事情没得商量!

    在看到林轩轻轻松松的,拿出如此多的作品后,吴若彤真是惊呆了,这真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你说写出来一本经典作品,那不算什么天大的本事,文学这块的高手,还是为数不少的。

    可你一本接着一本,写的还都是经典,那就有点吓人了,人和人的差距,真就这么大吗?

    只不过想想林轩开发的游戏、软件,以及拍摄出来的新电影以后。

    连续创作经典这种事情,貌似也不是很难接受了,毕竟天才是没办法揣测的。

    而且这些著作和创意,也绝对不会是抄袭的,真要有人那么厉害,早就成为名家了,还能等着林轩来抄?

    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电台独掌有声版权,却死死按住文字版权不放,可把沈冰急坏了!

    虽然在《红楼梦》的帮助下,博雅出版社的声望,真是一天高过一天,谁都赞她慧眼如炬!

    能发掘出曹雪芹先生这样的大才,可真是为文学事业造福,功德无量啊!

    只不过名声是有了,钱也赚了不少,可公司的发展却受到了,非常严重的阻碍!

    原以为出版社的名声高了,自然会吸引来无数的作者,让出版社起死回生!

    毕竟在她接手公司的时候,情况就已经非常危急了,随时都有倒闭的风险。

    因此才孤注一掷,把筹码都压在了林轩的身上,希望借此机会,能够让出版社起死回生。

    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所有事情也都按照计划,稳步进行着,让沈冰信心大增!

    只不过在她调整了策略,收缩了印刷量之后,却莫名其妙的惹到了林轩!

    虽然对方明面上没有说什么,但却果断拒绝了,其他书籍的出版事宜,已经是很明显的信号了!

    当初跟林轩签约时,她可是特意问过对方,手里还有没有其他著作。

    而得到的答复自然是肯定的,说是至少还有三部,水平极高的佳作!

    别人这么说的话,那肯定有自夸的嫌疑,沈冰也未必会信,可林轩这么说,那可信度就非常高了。

    因为像他这样的绝世天才,根本不屑于撒这种慌!

    只不过莫名其妙的,就把对方给得罪了,影响了后续的签约计划。

    不禁让沈冰非常泄气,想不明白之后,便将这件事情,跟她爷爷沈万年说了。

    要不怎么说人老成精呢,对方稍加思索之后,便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肯定是自家孙女,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没有跟对方商量,来了个擅自做主,才惹得对方不高兴了!

    等沈冰听了爷爷的解释后,瞬间就傻眼了,她还真没想到,竟然会是这种原因!

    这书可是授权给了出版社,自己的运营方式,完全合理合法,有什么需要商量的?

    况且自己的计划,不仅提升了《红楼梦》的文学地位,甚至还赚到了更多的钱,有什么好生气的?

    该打到对方账户里的稿费,沈冰可是一毛钱都没少!

    为的就是让双方,可以继续合作下去,怎么到头来,反成自己不对了?

    你林轩确实有才华,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啊!

    我辛辛苦苦,忙前忙后的为你着想,帮你的书提升名气,实现双赢!

    结果你却因为,出版社的合理运营,耍起了文人的臭脾气,这也太过分了吧!

    虽然沈万年劝孙女,去跟林轩道个歉,把事情说开了,这样有助于后面的合作。

    但沈冰为人也是倔强,年纪轻轻就当了女总裁,自然也是好面子。

    怎么可能因为这种事,就向对方低头认错呢?何况自己还没有错!

    既然有心跟林轩较劲,她自然不会死皮赖脸的,跑到隔壁去纠缠。

    因此哪怕在门口偶遇了,也是当做朋友般,热情的打招呼,不谈工作上的事情。

    在沈冰的心里,买卖不成仁义在,就算对方耍脾气,那也是另外一回事。

    《红楼梦》放在自己公司出版,已经是帮了很大忙了,后面的书不合作也无所谓。

    毕竟公司的名声起来了,投稿的人肯定越来越多,想找到一些好书,绝对不要太简单!

    只可惜沈冰没看透一个道理,那就是过犹不及,文人大都好面子啊!

    如果《红楼梦》的文学水平,只比其他书高出一筹,那事情的发展,肯定会朝着她的计划走。

    源源不断的好书,会自动送上门来,谁不希望找个靠谱,并且有实力的合作者呢?

    可这种水平上的差距,一旦超过了某种程度,达到了让众人仰望的地步!

    那对出版社来说,可就是天大的坏事了,根本不会有大作家来投稿!

    文人写作确实是为了钱,毕竟要生活嘛,离开钱是不现实的。

    可在这些人的心中,面子和名气,才是最核心的东西!

    每个人都非常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人追捧,被全民热议,获得无数的称赞才好!

    可如果选了《红楼梦》的出版社,那绝对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换位思考,如果你把自己的书,投给了博雅出版社。

    那同行跟你聊天的时候,肯定会问你出版的事情。

    “你投给谁了?博雅出版社啊,这可是个非常厉害的公司!”

    “说起这家出版社,那就不得不提《红楼梦》了,这真是本千古奇书啊!”

    “话说你最近看这本书了吗?你对其中....”

    以上这种情况,绝对是会发生的,瞬间让自己的书,变得毫无存在感!

    可你要不顺着话题,跟对方聊下去,那还会显得特别土,特别没有文化!

    《红楼梦》没看过?看完没有观后感?你也好意思说是文人?

    因此为了自己的脸面,也要硬着头皮聊,简直是太痛苦了!

    所以避免麻烦的最好办法,那就是不跟这书扯上关系。

    虽然文学新人,或许还会跑来碰碰运气,但有名气的作家,却绝对不会来投稿!

    惹不起,躲得起,我换一家投也能吃饭,没必要自找不痛快,让别人家的孩子吊打自己!

    正是受到了这种心理的影响,所以沈冰的计划才直接翻船了!

    甚至投稿量比之前还要少,算是彻底把事搞砸了!

    权衡利弊之后,她也只得放下了面子,给林轩打了电话,想要好好谈谈,希望有个好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