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也别说了!”
李吉拍了拍得利斯的肩膀,慨然说道:“你来指路,我们这就赶上门去,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得利斯犹豫道:“游侠先生,您在外行走多年,应该也认识不少朋友吧?!――那些该死的家伙人可不少,咱们不如把你的那些朋友都叫上~”
“哈哈哈!”李吉纵声大笑:“我红鹰横行黑山城多年,杀了四百多个强盗,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吗?!”
“你就放心吧!――这个世界上比我能打的,绝不超过三百人!”
得利斯心里更没底了:“要不,我还是先回趟家,把生意上的事先给媳妇交代交代?!”
李吉大怒:“屁事忒多!”
他打了个口哨,八阶独角龙马一声嘶鸣,奔腾而来,鼻孔喷着粗气,欣喜的和李吉亲昵。
得利斯揉了揉眼睛,吃惊的看着眼前的独角龙马,期期艾艾的说道:“这、这是军马~”
“是啊!”李吉笑道:“我是游侠不假,另一个身份是军官~”
李吉这样一说,得利斯稍有些安稳的内心,反而又忐忑起来。他看了看落在李吉肩头的龙雀,心说:“军官?――有养鸟的军官吗?!有这么~嗯,和气的军官吗?”
他咬了咬牙,恨声道:“也好!――反正这条命是捡来的,我就当昨天晚上就死了!”
“哈哈哈!”李吉纵声长笑,飞身上马,高声唱道:“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得利斯把头一昂,将短刀往腰间一插,被李吉拎上了马背。
由于路上行人太多,李吉也不愿太过引人瞩目,两人一骑只能缓行。
李吉对得利斯的信任,显然还不够,依然施展了魔法追踪术。
一路上,得利斯除了不断指示前行路线,其它的时候沉默不语,时而抚摸身边的短刀。
李吉也不想打扰他,只好掏出一本大部头来看书。
到了晚上,两人在野外打尖休息,得利斯对李吉说道:“我跟你说的地址,你还记得吗?就在……,我要是死了,你就把信封交给我的妻子~”
说完,他神态沮丧,仰天长叹:“唉!都怪我武功太差,想和人拼命都不行!”
李吉不禁在心里吐槽:“你那叫武功太差吗?!――长尾灰巨鼠都比你的战斗力高……”
李吉终于确定,这个家伙为了给老弟兄们报仇,已经起了决死之心了。
得利斯刚刚死里逃生,此时正是深知生命之宝贵的时候。他能在这个时候,有这个决心,实属难得,确然也是个血性仗义的汉子。
李吉对他起了惺惺相惜之念,取出铜琵琶,伸手在琴弦上一拨,发出“铿锵”一响,声如裂帛。
得利斯被这一声响刺激的重新振奋起来,过了一会儿,慢慢回过味来,惊异的看着李吉:“您绝不是一般的游侠!――刚才,那是魔法吗?”
“音乐只是我的一大爱好,并不是什么魔法~”李吉淡淡的笑着。
得利斯探头看了看李吉手中的大部头。火光照映下,书脊上的书名《空间拓展魔法应用总论》,赫然在目。
这几个词分开来,得利斯都认识,合在一起,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但“魔法”这个词还是刺激到了他。
“还说你不会魔法,那天我都看见你使用魔法了……”他不满的嘟嘟囔囔。
李吉一阵好笑:“呵呵!我可没说我不会魔法!――实际上,我的魔法能力,已经超过了我的老师~”
得利斯反而惊疑不定起来。
李吉干脆把书收起,抱起铜琵琶,弹奏起来。
曲调高亢,慷慨激昂,犹如狂暴的洪水,又正宛如得利斯此刻的心情。
乐曲渐趋舒缓,慢慢的能够听清流水击打在岩石上,发出的清脆的叮咚声。
小河变成了小溪,流水叮咚,渐走渐远,终不可闻。
得利斯已经不知不觉在乐曲声中酣然入睡,脸上露出了一丝解脱的微笑。
这一段乐曲是李吉的即兴表演,临场发挥。他再次将催眠术和精神魔法元素融入曲中,看来效果挺好。
李吉干脆将这首乐曲记录下来,写上了那个很牛的名字――《战场酣眠》。
多年以后,这首曲子成了吟游诗人晋阶的必备曲目。
第二天,得利斯已是精神饱满,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他指着远方对李吉介绍:“我们刚刚穿过荒野,走了一段近路,现在沿着这个方向,顺着大道一直走,照现在的速度,今天晚上就能赶到地方~”
李吉闻言,取出一块黑布,把头脸都包了起来。
得利斯惊诧莫名:“这、这是什么意思?”
“要杀人啊!――你不怕被人认出来?”李吉理所当然的说道。
得利斯佩服的一伸大拇指:“还是你们有经验,够专业!――你额头上那个粉红色的,是什么东西?”
“魔法印记!”李吉随口胡诌:“这是杀人以后留下的,要是杀的人足够多,就会变成血红色~”
得利斯打了个冷战,赶紧找了一件旧衣服,照着李吉的样子包了起来。
再赶起路来,李吉就放开了独角龙马的速度,还不时地给得利斯施加增益魔法。
人们只看到两个家伙蒙着面,骑着魔骑在大路上飞奔,心知不是什么好路数,纷纷躲避。
得利斯却没有这个自觉。
他感受着身体的轻快,仿佛有无尽的力量在全身奔走。再看看身上缭绕的魔法光带,他已经对复仇充满了信心。
魔法追踪术和得利斯的指示,都指向了一个地方――无颜城以南七十多里,一个规模不大的小庄园。
得利斯的复仇之战,在李吉看来不值一提。
李吉带着得利斯,连马都没下,破门而入,直闯中庭。
几个强盗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还以为遇见了打家劫舍的同行。
就连得利斯都还来不及达到激动的顶峰,强盗们已经被李吉抽出魔法弓,一箭一个,结果了性命。
反倒清理战果,耗费了李吉和得利斯大量的时间。
强盗们藏匿赃物的地方,在李吉的魔法追踪术下无所遁形,大量的财物和尚未来得及出手的赃物被李吉找了出来。
两人带着满载的几头驮兽和强盗的人头,沿原路返回。
得利斯在几位老弟兄的坟前,将强盗的人头剁个烂碎,痛哭了一场,醒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李吉已经不见了。
同时不见的,还有一匹最为神俊的双峰驼和许多钱币。
得利斯看着遗留下来的几头驮兽和大量财物,不断的喃喃自语:“红鹰,来自黑山城的红鹰……”
他是要把这个名字铭刻在心上。
李吉骑在双峰驼的背上,冲着已在远方的无颜城挥了挥手,抱起铜琵琶,要弹唱一首关于侠义之士的事迹――《侠义之心》。
这位大侠路遇不平,拔刀相助,帮助被劫的行商复仇后夺回财物,却不求回报,飘然而去。
当然,这位侠义之士是有名字的――就叫红鹰。
李吉即兴创作完毕,将之记录下来,看到其中有些词句让他感到有些脸红,只得一边感叹自己脸皮还是不够厚,一边修改。
平心而论,这首曲子是相当不错的――行商对死去同伴的哀痛,决死复仇的慷慨激昂,大仇得报的痛快淋漓,大侠的正义之愤怒、千金一诺的侠义之风、高强卓绝的武功、敏捷机警的性情,均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首曲子,用铜琵琶、铁筝、月琴之类的弹拨乐器演奏,配合唱词说唱,极有感染力和代入感。
唯一让人诟病的是――词曲作者就是这位“大侠”本人。
李吉一口气赶了三百多里路,在勒石城的一家酒馆饱餐一顿,高歌一曲《侠义之心》,技惊四座,观者如堵。
他为了让这首曲子尽快流行起来,特意将之改编,用了时下非常流行的铁筝,作为伴奏乐器。
李吉应热情的观众邀请,一连在勒石城唱了三天,最后连自己都烦了,发誓以后再也不弹唱这首曲子了。
李吉再次飘然而去,留下一位无名吟游诗人的传说和词曲《侠义之心》。
此时的李吉,兜里有钱,胯下有一匹极为神俊的双峰驼代步,慢悠悠的享受起了旅行的乐趣。
双峰驼的体型,在驮兽中不算是大的,但也足够李吉躺在背上休息。
这种魔兽性情温和,易通人性,和李吉相处的很好。
于是,李吉就在白天赶路,游山玩水,无聊的时候就坐在双峰驼的背上看书;晚上就从烈阳骑士徽章中召出独角龙马,趁着夜色快马飞驰。
如此非止一日,李吉赶路的进度飞快,直到被一条大河拦住了去路。
这条大河名叫昊天河,是北方的数条大河之一,发源于万波湖,从西北流向东南,汇集了无数小河后,自南向北,再流经三千多里,注入南方的大湖落日泽。
若是寻常人,此时肯定要寻找渡河的航船,坐船过河。
李吉和寻常人不同,他过河的办法简单粗暴――游过去。
李吉将坐骑收进烈阳骑士徽章里,正要下水,忽然心中一动。他连忙取出魔法地图,仔细研究,立时茅塞顿开。
“果然!昊天河水域宽阔,临河大城极少――最重要的是,帝都就在河边不到三百里处!”
李吉砰然心动,心说:“我何不施展变形术,顺流而下?!――趁着晚上,贴着水面飞,应该不会被人发现~”
对于已经感到旅途寂寞无聊的李吉来说,这个想法太诱人了。
他思虑再三,觉得这个方案绝对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