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都市之神级首富奶爸 > 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想吃鸡!
    余青青有些失落,嘟囔了一句,盛了另外两个菜后噘着嘴走回餐桌。

    “到我喽,到我喽。”赵梦琪开心的叫了一声,她以极为强烈的意志力才控制住自己盛了十分之一的量,盛好其他两样菜也跟着回去了。

    现在总共有九个会员,红烧鸡块每个人都有份,甚至最后盛菜的王强还多了两块呢。

    众人回到座位。

    “尝尝!”

    余青青赶忙夹起一块鸡肉,先是看了几眼,略微暗红的那种红烧色,飘荡的香味,看上去极为诱人的瘦肉,还有那一层劲道十足的鸡皮。

    一口咬上去,余青青陶醉的闭上了双眼,只感觉口腔中被一股股极为纯香的鸡肉味所包围。

    “天呐,好香,鸡肉怎么可以这么香!”

    余青青连连惊叹。

    “是哦,这简直是人家吃过的最最最最好吃的鸡肉了,老板做的菜,简直太绝了!”赵大虎都差点吃哭了。

    这边会员餐桌的人们在摇头惊叹,另外一侧,白色餐桌的数人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

    这一刻他们仿佛化作了望夫石,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他们碗里的鸡肉,止不住的咽口水。

    “好像特别香的样子啊。”其中一个男子看了一眼对坐的同伴。

    “什么叫好像?难道你没闻到香味吗?肯定好吃的一批!”

    “经理,怎么办,我也好想吃啊!”小美的眼睛都收不回来了,语气楚楚可怜的说道。

    在她对面的经理,眼神也一直看着那边,他闻言后咽了口水,声音清晰可闻,像是喝了一口水一样,终于他艰难的回过头,看向小美,涩声说道:

    “我们没会员....”

    “是啊,我们没会员...”小美百般失落的语气。

    她觉得,此时此刻,世界上最为绝望的事情,就是绝品美食摆在你的面前,却吃不到!

    也不光是她,在做的各位男子甚至都觉得,如果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和一块鸡肉放在一起,那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冲向那块鸡肉!

    但无奈,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也尝不到这里的鸡肉。

    失落着,悲伤着,突然,经理的眼睛微微一亮,他看向小美,沉吟了下道:

    “那个...你回咱们餐厅拿一只烧鸡过来。”

    “啊?行!”小美赶忙起身,回到餐厅切了一只烧鸡回来。

    摆在餐桌上的时候,两人互相拿起一个鸡腿,目光死死地盯着会员餐桌上的红烧鸡块,脑海中幻想着他们手里的就是老板做的红烧鸡肉。

    望梅止渴!在这里完全的呈现出来。

    但事实证明,假的终究是假的。

    在没来这餐厅以前,经理觉得吃着还不错的烧鸡,在这一刻,食之无味。

    甚至还没有餐盘中的蛋炒饭和清汤面好吃!

    “哎...”

    经理深深地叹了口长气,将手中的鸡腿放了回去,默默地吃起蛋炒饭来。

    小美呢,比他强那么一些,紧闭着眼睛咬着烧鸡,幻想可以吃到这里鸡肉的感觉,但咀嚼几口,她艰难的咽了下去。

    “经理,这烧鸡好像、好像要浪费了。”小美将鸡腿放了回去轻叹道。

    “别说了,吃饭吧。”

    那烧鸡,经理连看都不看一眼,自顾自的开始吃起清汤面来。

    一时间,他觉得没有会员,在这餐厅吃饭好像有些煎熬了!

    这可怎么办呐!

    在赵梦琪等人刚刚吃上菜的时候,金发男子终于排到了队,走进餐厅的时候,他整个人便愣住了。

    “这是红烧鸡肉吧?闻上去好香,这鸡是什么鸡?”

    金发男子名叫皮尔森,在上大学的时候,他上的不被看好的餐饮系,但他的爱好就是如此,在大学期间学习很认真,餐饮类,餐饮管理,烹饪工艺,营养配餐,面点工艺,美食点评都是在年纪都属于拔尖的学生。

    毕业后被大学直接推荐到米其林工作,工作也有五个年头了,在世界各个有名的地方他都去了个遍,甚至在美食密探里,他的话也很有权威。

    越是权威,就越为严格,他做事极为认真,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而且为什么好吃,为什么不好吃,他都能说个明白。

    这五年里,他推荐了数十家餐厅成为米其林星级餐厅,同时也让十几家米其林餐厅取消了资格。

    当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但是,在罗林的这餐厅里,他完全懵了,觉得自己在这里总是一无所知。

    一份蛋炒饭,香的如此离谱,一碗清汤面,细如发丝的面条让他都不知道怎么拉出来的,而且那劲道的口感也是匪夷所思,牛奶的纯香,让他中午的时候连干三杯。

    这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而现在,他闻到在空气中弥漫的鸡肉香味,肚子都忍不住叫了两声。

    这也特么太香了吧?要不要这样夸张啊?

    “这是什么鸡?”

    皮尔森不由自主的说道:

    “怎么会这么香呢?”

    “难道是澳洲黑鸡?”

    “还是布雷斯鸡?”

    澳洲黑鸡是民国时从意大利引入的鸡种,其全身羽毛黑色而富有光泽,喙、胫、趾均呈黑色,脚底呈白色,体格健壮,翅膀有力善飞翔。品种优良,肉质鲜美。

    布雷斯鸡是出产于高卢东部布雷斯地区的鸡种,这种鸡的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与高卢国旗同色,被誉为高卢的国鸡,它是世界公认品质最佳的鸡肉,最大特点是肉质特别嫩滑,柔软汁多,有一种接近于“融化”的口感。

    当下以飘香四起的味道而闻名的鸡有一些,其中比较好的也只有寥寥数种,但貌似无论是澳洲黑鸡,还是布雷斯鸡,都没有餐厅里的这鸡肉闻着香啊!

    而此时,赵风风依依不舍的吃下最后一块鸡肉,听见男子的话语声后,他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道:“这鸡只是常见的三黄土鸡。”

    “不可能!”皮尔森眉头一挑,关于职业知识他是认真的,于是他反驳道:“三黄土鸡的味道我很清楚,这种鸡肉的香味略微内敛,不会飘香的很浓郁,这空气中的纯香好浓,鸡肉飘散的香味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是氨基酸和还原糖之间的美拉德反应,还有脂肪的热化分解......”

    关于鸡肉的香味,皮尔森当初做过研究报告,可以很清晰的在这里说上十分钟。

    但是他想进行长篇大论,可有人不乐意了。

    “兄弟,你在这墨迹啥呢?”

    中午坐在皮尔森对面的那个男子见状后又是提醒一句:“我朋友还在你后面排队呢,你吃不吃饭啊?你要是不吃的话我让我朋友先坐在这里了!”

    男子指了指他对侧的空位毫不客气的说道。

    “我!”

    皮尔森的面部肌肉一僵。

    他觉得自己在这个餐厅遇到了满满的恶意,不光是老板的恶意,还有其他食客的恶意。

    凭什么啊?

    Why?

    难道非会员在这里就是这样没人权没地位吗?

    吃个饭还要低三下四的,什么时候餐厅变得这样了

    餐厅服务不好也就算了,关键是这人说的话,其他人还是一脸深以为然的样子,这让皮尔森特别不爽。

    于是皮尔森耸了耸肩,撇嘴道:“我当然是要吃饭了。”

    说完,皮尔森径直走向厨房的吧台。

    “蛋炒饭,清汤面,都要再认真品尝品尝的。”

    皮尔森给自己盛了一份蛋炒饭和一碗清汤面,走回位置,先是用勺盛了一口蛋炒饭,送入嘴里。

    “呼...”

    “就是这个味...”

    皮尔森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吃了一口饭,他又用勺盛了一勺清汤,喝下去的时候:

    “哦...真鲜!”

    “面条真劲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