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就是, 有过第一回就得有第二回,有第二回就有第三回!
以前看书看电影时, 苏云看到诸如此类的情节, 还觉得有些夸张,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的那些事儿要不要这么渲染?
可是吧,当她跟叶书墨彻底的在一起之后, 发现这种事儿, 书里电影里描绘的还真没那么夸张,确实是容易让人冲动, 难怪古人把吃饭跟这种事儿连在一起, 可能也是有那么一点科学道理!
连着两天下午, 苏云都被叶书墨揪回家正法, 虽然她也觉得这事儿应该晚上更合适, 可没办法啊!
晚上那么多的孩子跟她挤在一块儿, 稍微的有点风吹草动,就得把孩子给惊醒了,也就白天两人才算有点单独相处的时间。
“等到开春, 我想办法再起两间房子出来, 大蛋都这么大了, 总不能还跟你挤在一张炕上, 该让他独立了。”
叶书墨咬着牙从苏云身体爬起来, 眼底还是意犹未尽, 啥时侯他才能搂着媳妇一觉睡到天亮?
说真的, 男人和女人是真的不同,平时他也没见苏云往身上抹过香香,可她身上却总是香喷喷的, 又香又软, 让人舍不得离开。
苏云这两天可算是累惨了,要忙着张罗加工厂做粉条,还得应付叶书墨这个贪吃的货,听到叶书墨这话,就知道他又在打鬼主意了,这是怕大蛋儿妨碍他们了……
不过仔细一想,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叶书墨还这么的年轻,年富力强的。
也是怪她眼拙,当初还拿叶书墨当未成年看,现在知道后果了,人家根本就不是个孩子了。
自打叶书墨来的这几个月,个子好像又长高了点,也吃胖了些,不像刚开始那样看着单薄的风一吹就倒了,身材也越来越漂亮了。而那张少年气的俊脸,棱色也越来越分明,显得五官更加的明朗。
现在他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跟刚来的时侯也大不一样了。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跟着苏云没饿过肚子,无论好饭歹饭,总能混个饱……以前红旗公社,叶书墨就没有吃饱过,主要是那个公社太穷了,再加上他家的成份差,一直就受到欺压。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他选择跟苏云在一起,就是想着还人家程青山的救命之恩,帮程青山把四个孩子养大,他也是没能想到还能歪打正着娶到苏云这么漂亮的媳妇,况且这个小媳妇还这么的能干,简直像是让他捡了个宝。
自打“嫁”过来之后,再没有饿过肚子,也没有挨过冻。别的不说,就光是苏云给他缝的那床厚被子,晚上就暖和的不得了,刚开始他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顶着上门女婿的身份不光彩,现在才感觉到,老婆孩子热炕头简直不要太美。当然,要是没有这几个孩子妨碍他晚上行动,那生活就更美好了!
苏云能不知道叶书墨心里打的小算盘,瞪他一眼,就赶紧催着他起来了:“快收拾一下出门,二丫和两个小奶娃还等着咱呢!”
等到两人穿好衣服,就故意的一个前一个后的,把时间岔开再出门儿。
刚到加工厂,罗四婶就过来跟苏云商量,让她赶紧再收点红薯干,剩下的库存可不多了。
在程家屯红薯就是秋冬的重要口粮,大家总不能把粮食全都卖了,自己不吃不喝吧?
可是吧,也就红薯在当时不算是商品,基本上没人管,现在更是放开了政策,政府对这一块儿也是基本不管了。虽然买粮食还得用粮票啥的,但不会说是因为你私底下买卖交易,被抓到了给你扣个帽子啥的。
苏云考虑了一下,把红薯的收购价提高了两分钱,红薯干提高了三分钱,这么以来,就又有人过来卖红薯和红薯干了。主要是快到年底了,大家心里也都有本帐,马上屯里就要按工分给大家分粮分钱了,虽然暂时是有点困难,可也不是没法子过去。
这么以来,就又收了不少的红薯干,足够撑到年底了。
都已经交了腊月了,每个生产队也都忙碌起来,还要把队里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猪给杀了,到时侯给大家分猪肉吃……到年二十三那天,苏云算了笔帐,总共卖了两三万斤的粉条,毛钱赚了大概卖了一万多块,除去本钱和给大家开的工钱啥的,赚了有几千块。这几千块在当时就是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万元户这个概念呢!
算完帐之后,苏云给激动的啊,后世她当然见过钱比这多得多了,可这毕竟是七十年代末啊。
苏云就盘算着,得给一家人置办过年穿的新衣服,过年嘛,总得有个过年的样子。
好在叶书墨有门路,能去的红旗公社找他原来的知青朋友,从人家手中高价换回来布票鞋票。当然每次去都不能空着手,还得给知青们捎点粉条之类的吃食,这才能从人家手里把票给换回来。当时有些知青手里拿的票就属于稀缺的票子,毕竟他们拿粮票啥的也是全国通用票,哪里都能用,地方的粮票都没啥可比性。
等到叶书墨把票换回来,苏云当然是拿着钱和票跑到县城的国营服装店,给大蛋和二丫一人买了一双翻毛皮靴,还给几个娃娃从里到外添置一新,至于她和叶书墨也必须得好好的打扮起来,两人也添置了新衣服,过年嘛当然得有个过年的样子,况且现在也不是买不起!
大年三十这天,家家户户包饺子,贴春联,迎接新年。
叶书墨还多了一个兼职,就因为他毛笔字写得漂亮,就被推出来帮忙给大家写春联了。
刚开始叶书墨才到程家屯时,大家都有点瞧不起他,毕竟骨子里大家都认为做上门女婿是顶没出息的事儿,可是现在看到他一心一意的跟着苏云过日子,帮忙养活程青山留下的几个孩子,大家就对他改观了,都觉得这是个大好人,要是换个人都不会这么着!
况且叶书墨还越来越英俊了,高高瘦瘦的个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再加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是身上裹个军大衣也比一般的糙汉子看着更斯文儒雅,就那个文质彬彬的气质,把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迷得不要不要的。
过来找他写春联的几乎都是女的,当苏云让大蛋喊叶书墨回家帮忙包饺子时,他正被一群女的围着。
这个说:“叶书墨,真想不到你带孩子带那么好?”
那个道:“叶书墨,你家苏云成天让你干活,你就没有脾气吗?”
更有人说:“你和苏云现在都已经有四个孩子了,以后怕是不能再要孩子了吧?”
大蛋走近一看,这还得了,他要是再晚来一步,他爹都得被这帮女的当成唐僧肉吃了!
“爹!”
大蛋憋足了劲儿,大声的喊道,“俺娘让你回家包饺子呢!”
叶书墨听到马上回应:“我把这几幅春联写完就回去。”
大蛋就挤到人群中了,看到还有那么多副对子都没写,他就着急了,“各位婶婶娘娘姑姑姐姐,俺爹得回家包饺子了,不然俺娘一个人可忙不完,还有俺弟弟妹妹也得人哄,麻烦你们换别人写春联吧,我爹写的这就算是最后一副春联了,写完就得回家了。”
大蛋这么一说,就有人不愿意了:“我们都等了这半天了,你这说走就走,就是回家包饺子也得把我们这几副春联写完嘛。”
“婶子,你看到了,咱村长和支书也在那边帮人写春联呢,我爹的毛笔字还没书记的好,你找书记去啊。”
这个小媳妇立马不高兴的埋怨了一句,“那能一样?书记没你爹好看。”
“我爹再好看也是我娘的,跟你有啥关系?”
大蛋太气了,就光知道说他爹好看,难道他娘就不好看了?
在他看来,全屯里的就数他娘长得最好看了,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大辫子又粗又黑,皮肤白的就跟没晒过太阳似的,笑起来脸上还有个酒窝!
全屯的姑娘们,几乎就没有比他娘皮肤更白的了,也没有她娘身那股洋气劲儿,虽然都是粗布碎花小棉袄,别人穿上就显得那么臃肿,可他娘穿着同样的小棉袄,小腰身秀气气的,又鲜活又好看,嫩生生的招人喜欢。更重要的是,娘还很疼他们,他这次期末考试可是考了双百分呢,娘就真的兑现给他买了双漂亮的翻毛皮靴,等到明天大年初一他穿出来,一定会让他的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哟!
大蛋这句话把那个小媳妇说得直脸红,看到叶书墨把手里这副春联写完,大蛋把他手中的毛笔往桌上一放,拉着他的手就往家走。
那些大姑娘和小媳妇还在后面喊着,“叶书墨,你还真是说走就走呀?不帮我们写春联了?”
“我得回家帮媳妇包饺子了。”
叶书墨边说边把大蛋架到了脖子上,让大蛋骑在他的脖子上,爷俩就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