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金阁蓬莱阁内,桌子上已经是杯盘狼藉,毛二和孙兴宇躺在地板上,打着饱嗝,酒足饭饱,毛二胖乎乎的肚子如同西瓜一般,挺在地上。孙兴宇拍着二毛吃撑的肚子,笑道:“我还以为百商会馆的疯子是谁呢,原来是你小子,哈哈哈,陌城都已经是你的天下了,你怎么还打前阳城的主意呢?小心贪多食不烂啊。”
二毛也很是高兴,自从五年前独自出了须度村,与孙兴宇和小明见面甚少,自己一人挣扎在残酷的商场之中,对于人性的丑恶看得太多也了解得太深,他的心慢慢坚定起来,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只有你吃掉了别人,别人才不会吃掉你,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防备着所有人,以至于他越来越奸。不过奸猾如狐的毛二爷现在却大腹便便的躺在地板上,与孙兴宇扯皮吹牛,没有一丝防备。
“听说你在魏国把你师父给杀了,真的假的?”二毛打了个嗝,随意问道。
“这你也信啊,还有人说我一年前就恶贯满盈了呢,一群大嘴巴,不长眼。”孙兴宇不满的喷道,拿起酒壶开始灌酒,如今看来就自己的酒量最差,毛二喝了好几壶了都不带醉意,小明也特能喝,他也不能弱了须度三霸的场子,看来以后得练练。
“屁,那些破事老子一件也没干过,别他吗的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不过杀几个人倒是真的,那也是他们自己找死与人无尤。”孙兴宇道。
“你现在脸皮越来越厚了,那么冷的大白天你都能果奔,唉,啧啧,哈哈哈哈。”毛二说着说着开始大笑。
“去你大爷的,谁裸奔了,我只是在凛冽的寒风之中,为前阳城的万千少女展示我这绝代伟人的英姿而已。”孙兴宇被揭老短,难得老脸一红,不好意思起来。
“对了,你知道这个不?”孙兴宇把袖子挽起,一只红的发火的桌子血玉镯子露出来。此镯一出,毛二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一把抓住孙兴宇的胳膊,盯着镯子看了个仔细。
“血里透斑,浑而不浊,浓郁的玉色,稠而不浆,颜色均匀但并不鲜明,通体剔透如同鲜血一般甚似流动,最起码得是血灵石玉,嗯?不对,这玉色之中的暇斑并不像材质不一所造成的,奇怪,真奇怪,难道这就是江湖中传闻你依赖作恶的碧血镯么?估计能值不少钱。”毛二喃喃嘀咕。
一只手拂上碧血镯,突然之间镯子红光爆闪,里面的暇斑迅速旋转,二毛的手居然被吸在了上面,拔也拔不开。
二毛感觉到全身血液都在翻滚,浑身各处麻痛不已,“快停下,难受死了。”他嘶吼一声。
孙兴宇紫气涌来,一只手抓住二毛的手往外开扯,只见到二毛眼睛中黑色青眼迅速占据了眼球的全部,精光从中闪烁,发出了慑人的魔力,孙兴宇的身体也不听使唤,全身犹如被雷击,一时陷入昏厥之中。
孙兴宇昏昏沉沉醒来后,看到天空之上是无边无尽的血色,大地上一片黑暗找不到可视之物,红与黑充满了世界,突然之间,无边的血色天空中出现一斑白色的小点,像是黑夜中指点道路的明星,白点迅速扩大,化作一轮绝美的满月,银色的光满铺洒下来,孙兴宇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孙兴宇透过月光的照耀,看到了周围的事物,荒山野岭,早已不在万金阁,四周什么都没有,入眼之处只有焦的发干挤不出半点水分的荒凉大地,腐朽的气息无处不在。
孙兴宇还在想自己到底来到了哪里,刚想四处走走。
四周想起了奇怪的声音,荒芜一人的野地上充满了诡异,声响越来越清晰,是脚步声,和呼吸声,孙兴宇顿时感觉晕天旋地,成千上万的脚步声与呼吸声在耳旁响起,孙兴宇痛苦的闭上眼睛双手抱头,似乎受不了乱心的噪杂。
等他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置身于奔走的人群之中,被大家簇拥着挤带着跟上了奔跑的队伍,这些人长相非常奇特,也可以说不是人,有的貌如猪狗惨不忍睹,有的鳞甲横立,狰狞可怖,还有的皮肤粗糙,愈发开裂,吓得孙兴宇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孙兴宇想到了二毛,开始左右四顾,可却没有发现一个形似二毛的身影。
高天之上,银白色的明月正中一挂,血色之空似乎在翻涌,在沸腾,黑暗的大地陷入绝望,惨白与黝黑的结合显得那么邪异,使得孙兴宇毛骨悚然。
孙兴宇被拥挤着很快奔跑到了一个布满血色腾蔓的草原上,前往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人们低头奔走犹如行尸走肉,他们似乎失去精神与感觉,不知为何而活,或许那前往的目的地可以告诉他们答案。
孙兴宇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手,长满了黄色毛发,他又赶紧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发现入手之处竟然也是扎手的毛发,他看着周围丑陋不堪的人们,如遭电击,难道自己也变得那么丑陋不堪了么?
惊愕,恐惧,骇然,充满孙兴宇的心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随着这丑陋的人群涌向他们赶往的目的地。
从荒山穿过了血色草原,来到了森林,这里一切都是丑陋腐朽的,干枯的树木散发着腐烂的气味,形成乌烟瘴气,根本看不清前方的道路,孙兴宇恶心到呕吐的地步,苦水与残渣吐在了别人的身上,他们无动于衷,就连谩骂声都欠奉,人群的数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拥挤,孙兴宇被自己吐在他人身上的污垢擦染,浑身一样的臭不可闻。
就在孙兴宇万恶呕吐之时,一种奇怪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是剧烈的振翅之声,是那种身陷险境茫然不知所措的恐惧充满心间,鸟儿为活命而拼死扑闪着翅膀,期待希望的声音。
孙兴宇猛然抬头一看,只见血色的天空之上,圆如玉盘的银色满月之下,无数黑影盘旋飞舞,互相撞在一起,用巨大的翅膀相互拍打,撕咬,黑色的血液当空洒下,那些飞翔的鸟人似乎感觉不到伤害和疼痛,臂膀被撕裂,大腿崩碎,满身沾染了腥臭,但却无动于衷,继续这疯狂的厮杀。
终于人群疏散了不少,孙兴宇惊奇的发现他居然走在了一条宽广可供二十多人并行的大路上,在这个世界里他已不知随波逐流了多久,不是杂草丛生的荆棘,就是乱石横立的山岭,何时也没有见过如此平整的道路,道路两旁栽植着丑陋不堪的植物,枝干上充满窟洞,叶子没有几片是齐全的,虫眼繁多,枯黄残碎,仿佛轻动一下,这植物就会崩溃,衰败一样。
越往里走,就会发现那些植物排列有序,有的残枝败叶还被人修剪,丑陋中的唯美。道路之上铺满碎石,石质非常特别,似乎在反射高天之上照下的无尽月光,使得整条道路荧光闪烁,情景诡异莫名。
大路一直平伸到无尽的远处,远方似乎响起了震人心汾的声音,所有人抬起头目视远方,忽然间那里金光万丈,祥瑞和美的光束,洁净了临近人的心灵,孙兴宇终于感觉到了希望,真气涌上脚掌,一个瞬步就向着那金光的源头奔去,速度快到了极致。
金光越来越近,孙兴宇看到了那轮大若周天满月之下,一只美丽的巨鸟在展翅高飞,翅膀呼扇一下就有无尽的光辉洒下,那双翅膀五彩缤纷,光彩泽艳,是孙兴宇此生见过最唯美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