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南部」
你其实从来不曾真正拥有时间,你只是在瓦砾遍布的旷野里捡拾它的碎片,你朝前迈出的每一个步伐,都是在抵达那并不遥远的过去。——题记「你在云上,看时间死去的样子。」
我又在收拾行李。
准确地说,是助理们在帮我收拾行李。这些年随着出差越来越多,收拾行李已经从一件烦心的苦差事,变成了一件似乎只需要按下按钮,就可以按照编辑好的程式一路嘀嘀嘀地运行,然后瞬间两个完美的旅行箱就收拾完毕了——里面装载着所有旅途需要的各式各样的东西。刚开始频繁去外地的那几年,每一次出门,需要带什么,不需要带什么,总是很伤脑筋。往往舍不得这个,舍不得那个,准备着这个,同时也预备好那个——但结果,带出去的东西往往有70%以上没有用过。甚至有曾经隔天就回来,箱子都没有打开的状况。
我有点不耐烦,准确地说,是有点无所谓地看着我的两个同样无所谓的助理帮我收拾行李。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件没有乐趣也没有痛苦的事情,看着手上的单子,一件一件核对需要带的东西。
“我想带一个枕头。”我突然从沙发上直起身子。
“枕头?”助理问。
“对,枕头。能带吗?有空间吗?”我淡淡地问他们。
“有是有。”助理说。
“那就带着吧。”我饶有兴趣。同时在心里盘算着出门的这十天应该每一个晚上都会有好梦。
——但后来呢,这个枕头的空间,还是被两双鞋代替了。而事实证明,这两双鞋从头到尾就没有从鞋袋里拿出来过,旅途中一次也没有穿。
「万千日照下,他低头数着自己的影子,数到七。」
我是隔了好久,才开始写这篇文章。记忆已经有点模糊了,法国南部的这十几天旅途,似乎已经变成了一团灰蒙蒙湿漉漉的棉絮,中间夹杂着几根闪亮的银丝——最闪亮的一根应该就是法国南部永远充沛异常的日照了吧。
我在上海生活了十二年,每一年的上海,即使是在本应阳光灿烂的夏季,也依然是阴郁而灰蒙的。仿佛天地间插了无数块巨大的毛玻璃。
“你还有防晒霜吗?我好像已经破皮了。”我低头在背包里翻找着,抬起头,问坐在我对面的落落,她红彤彤的一张脸,看起来像刚从西藏高原下来。我觉得她看起来有点像喝醉,觉得很有意思。在这之后的几天,依然是在巴士上,我和她还是面对面坐着,我们俩都在刚刚的晚餐上喝了一点葡萄酒,她酒量好,没什么反应,但是我的脸却变得红彤彤的。我凑过去,把刚刚在主人庭院里摘下的一朵紫色小花别在我西装的领口,然后嚷嚷着要和落落拍一个合影。我把合影发到朋友圈,无数朋友在下面留言:恭喜啊!
所以,他们是以为这是我的结婚照吗?
在法国南部的日子,往往都意识不到已经傍晚。经常是已经晚上七八点,但抬起头,漫天的云霞依然扩散着充足的光照,走在浅色的街道和建筑区域,依然需要戴上墨镜,否则眼睛就睁不开来。开始两天,我的皮肤被每天超长时间的灿烂阳光灼伤得通红,以至于晚上不得不用冷水冲脸,同时敷上厚厚的冰镇面膜。但几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这边仿佛无限量供应的阳光了。每一天都像是有跳动着的火星在皮肤上爆炸着,细小而锐利的热度密密麻麻地钻进每一个毛孔里。又痒,又舒服,走两步就想在路边坐下来,甚至躺下来睡觉。我想我有点明白为什么法国人那么爱喝咖啡了。
我十七岁的时候参加作文比赛,那个时候决赛的题目叫作《假如明天没有太阳》,我忘记自己具体写了什么,但是我记得自己的心态,那个时候对于明天没有太阳这件事情,我是歇斯底里地感到快乐的。为什么呢?那个时候的自己,喜欢在晚上做完功课之后,点着台灯,缩在椅子上看小说,或者关掉所有的灯,窝在被窝里听CD唱机。没错,那个时候我们还在买CD,还在用walkman,那个时候没有iPod没有MP3下载,所有音乐和歌词都被灌录在反射着彩虹光芒的CD碟片上。我对于没有太阳这件事情是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同的。因为没有太阳,也就等于永夜了吧。吸血鬼和我,都一样开心。
十多年过去之后,我依然在安静的夜晚看书,听歌,看电影。但我却不再抵触白天的来临。曾经学生年代的白天就意味着无穷无尽散发着油墨味道的模拟试卷,意味着背着书包沿着墙角快快走的无趣路途,意味着口袋里的零花钱永远不够买齐自己喜欢的小说和CD,意味着风油精的味道再刺鼻也依然抵挡不住疲倦和乏味而在头顶转动的风扇叶片下昏昏睡去,意味着黑板上来不及抄写的笔记被老师匆忙地擦去。那个时候的我特别特别不喜欢那个时候的白天。
而现在的我,已经工作,很少再有少年时叛逆的心性和敏感的伤春悲秋。每一个白天都意味着战争,每一个夜晚都意味着警醒。时间的碎片仿佛揣在兜里的图钉,在你冷不丁下意识恐惧或者畏缩的时候把手抄回口袋时,狠狠地刺你一下。似乎总有人在你的耳边小声倒数着嘀嗒嘀嗒,他的声音冷漠却又热烈,仿佛在残忍而又兴奋地期待着什么。
每一个白天都是刷进鬓角的一抹白漆。
每一个夜晚都是灌进心口的一股冷墨。
而这边无穷无尽的光,仿佛浩浩荡荡的庇佑和怜悯,把人们的恐惧和不安都笼罩在一只温柔的手掌心下面。它抚摸着人们的头顶,带来宽慰,带来安逸,但也带来混沌和麻木。走着走着,我就又想停下来睡觉。人们活在盛世太平的白色虚影下面,似乎希腊的破产危机,欧洲的经济衰败都离他们很远。这里依然停留在时间的一个针脚里,人们的岁月被缝在了世纪洪流的背景幕布上。
风吹来,又过去。帘幕一动不动。
「你是说那些魂灵吗?我看不见它们。我并不害怕它们。它们是庇佑我的。」
在参观一个修道院的时候,我远远地落在了队伍的后面。恒殊和安东尼走在最前面,他们很有兴趣地在听我们随行的人员介绍这个修道院的历史,介绍之前在这里生活的修士们如何酿造甜美的葡萄酒,他们如何布道,如何生活,如何在岁月里变成不灭的魂。
我走在最后,时不时停下来驻足。
几百年的石料在风雨的侵蚀之下,看起来充满了岁月的高贵,那是时间化成的金箔,一层又一层涂抹后的凝重。每一块石料都散发着雨水的气息,太阳渐渐从树冠的边缘隐去,空气里透出一股湿漉漉的冷。这在日照充沛的法国南部来说,非常难得。
他们已经推开铁门走到庭院去了,而我还停留在室内挑高穹顶的教堂。
在之前的几个地方,我们已经参观了各种各样的教堂了,甚至有参观了欧洲最高的教堂——然而这个修道院里的这个已经废弃不再使用的教堂,依然让我神迷。不用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这里的修士,这里的信徒,他们的岁月密密麻麻地堆砌在这里。
你甚至能听见风里细碎的低语。
落落从前面倒回来找我,她说大家都在等我,不要掉队了。“真想住在这里。你看,把这里改造成客厅,把那里弄成卧室。然后这里再弄一个壁炉。”我对落落说。
“你不害怕吗?”
“怎么会害怕,为什么要害怕?”我问落落。
“……有鬼之类的?”
“就算有,他们也肯定不会害我的呀。他们肯定都是庇佑我的。”我认真地说。
“你哪儿来的自信啊!”落落丢下我跑了。
每一个曾经人声鼎沸的地方,都会有人去楼空的一天。每一个曾经茶香四溢的屋檐,迟早都会变成雀鸟筑巢的居所。每一个接踵摩肩的时代,都会变成人们追忆里的缅怀。每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都会在多年后的某个时刻,成为撩动人们的不朽乐章。人们纪念着每一个逝去的黄金年代,每一个黄金年代留下来的最后的挽歌。
庭院很深,住了七个人。
我赶上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教堂的后庭院驻足。我正好来得及听导游介绍这个庭院一到初夏时就会陆续盛开的满地玫瑰。他说修士们爱玫瑰,爱月季,爱蔷薇。人们热爱这些娇嫩而又带刺的花朵,仿佛人们热爱每一个妩媚而又乖戾的少女。我想象着几百年前的修士们穿着厚厚的袍子,拿着铜制的水壶在庭院里浇花。阳光穿透他们蓝色的眸子,像在刻写着胶片上的光影,留给今时今日到访的我们。
而这个玫瑰花园的旁边,是一个已经废弃的喷泉。无数枯萎的藤蔓爬满了喷泉上的天使。
风吹过的时候,一地枯萎的落叶发出沙漠的声音来。
「他们就那样坐在街边,看着人们走过又绕回,他们的眼睛在太阳下锁起来,看起来像是愤怒,又像是欲望。」
每一朵花都在朝着明亮的光斑开放着,它们伸展着每一片娇嫩的花瓣,朝更加热烈的光线里盛开,越来越亮,越来越薄,最终消失在发亮的空气里。每一块石板都散发着花的气味。
每一个城市的人们都带着浓烈的笑容,他们在树荫下喝着香槟,在喷泉边喝着咖啡,在教堂的台阶上喝苏打水。漂亮的姑娘们穿着更加漂亮的裙子,她们在太阳下花朵般盛放着,仿佛明天就会消失在世界的尽头不再回来。人们坐在几百年前的雕塑下面,聊着几天前的事情,时间在每一个人的面前柔软地蜷缩着,仿佛太阳下的一条小狗。
人们的岁月和时间,都打着褶子,在慢速的空气里流动着。
我们参观一座马场。
马场的主人热烈地接待我们。他六十几岁了,但身子健硕,眼神清亮,看起来充满魅力。落落一边开玩笑地说要嫁给他,一边却又不好意思和他合影。
我们坐在大货车的后挂厢上,他骑在马背上。他热情地骑马走在我们车厢旁边,为我们介绍他养了多少头牛,哪一头拿过斗牛冠军,哪几头是他爸爸从另外的城市买回来的。
我们离开的时候,他骑着马远远地跟在我们身后,我们的车子已经开走了,他还站在农场的门口张望着。
我问导游,平时去他的农场参观的游客多吗。
导游说,没什么人。平时都是他和他的工人在农场工作。
我回过头,他还站在那里,骑着高头大马,戴着帅气的牛仔帽,看着我们。
时间像是停在了他的身上,轻轻地包裹起来。
我们住的酒店离城区有一点距离。
一大清早,我们起床,朝城里进发。我们去参观一座精致而古老的小剧院,也参观他们的市政厅,还有他们的喷泉广场。
酒店的边上有一道溪涧,看起来像是护城河一样围绕着我们的精品酒店。我站在桥上,看着脚下薄薄的河水,河水太薄,以至于河底的鹅卵石像是在上下跳动着。
走下桥的时候,两个中年男子在那里喝咖啡,早上八点半的太阳照在他们纤长而又金灿灿的睫毛上。
我们回到酒店已经是中午了,那两个男人还在。他们的目光焦虑而又坚定地投射在大街上,仿佛把每一个路过的行人每一辆开过的车子,都刷上他们浓郁的凝视。我们回来了,他们还在。手边的咖啡还在。
我们离开了,下一拨旅人又来到这个小镇,他们也还在。
时间停在每一个罅隙,用碎片填满边边角角,仿佛河水拥抱着鹅卵石间的罅隙。
「那辆巨大的卡车,发着生涩的轰鸣声,开进了我们的岁月。那时的我们已经很老很老,就像挂在月梢上的那个鸟巢,我们空无一切,却又盛满了乡愁。」
我们每一天都在喝酒。
白色的,橙色的,玫瑰色的,红色的,黏稠得像血液的……各种各样的葡萄酒每一天都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
整个法国之旅有点醉醺醺的,却又恰到好处,每一天都保持着一种微妙的热情和亢奋。
我喜欢和我的朋友在一起,最好是喝醉。
恒殊认识得比较晚,而除了恒殊之外的落落,笛安,安东尼,都是老朋友。大家的话题往往聊着聊着就是一个“你还记得那年我们……吗?”的开头。
阳光在头顶把每一个人都烘焙出酒精的芬芳来。
回忆从每一个人的眼睛里往外跑。有些没有跑出来,就停留在皮肤下面,挤成一堆皱纹。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去日本吗,我们在神奈川,在富士山,在大阪……”我摇头晃脑地问笛安。
“当然记得。”她一边回答我,一边撕着手里的面包。
我眯起眼睛,七彩光斑里,她和落落看起来都像是四五年前我认识的少女。而今的她们都带着成熟的风韵和美,但我却总是想起她们少女的模样。
记忆里的落落,还是匆忙地推开徐家汇街边一家便宜的泡沫红茶店的玻璃门,一边落座,一边紧张而又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抱歉,睡过头了。然后我俩各自点了珍珠奶茶,只点了一杯,然后就开心地聊了起来。我穿着傻里傻气的衣服,她留着乱糟糟的头发,额头一颗青春痘在荧光灯管下蛮明显的。
而笛安呢?
我在巴黎蒙田街上,我坐在路边百无聊赖,远远地,就听见她脆生生地喊我的名字。哦不,她喊的是小四。那个时候的她,和人说话之前总要很微妙地笑一下,那个笑容里带着不好意思的尴尬,又带着想要和你亲近的期盼。那个时候的她穿着平底的软皮鞋,穿着呢绒大衣,在三月寒冷的巴黎,带我去她生活的街区看真正的巴黎。“你住的酒店所在的蒙田大道,都是有钱人去的地方,老百姓们不这么过日子。真的。”她看着我,笑着,皱起鼻梁。“不过既然都来了,我就买个包吧。你想逛街吗?”她对我说。我点点头,两个人开开心心地买起东西来。那个时候的她,还没有出版《西决》,还生活在巴黎,还不知道全中国很多人已经喜欢她的文章喜欢极了。
“你那个时候有想过自己之后会变成现在的生活吗?”我问笛安。
“怎么可能。”她喝醉了,笑着摇头,“不过,现在的生活是指什么啊?”她又露出那种不太好意思的笑容,美极了。
她的杯子里,晃动着几十块明晃晃的光斑。
我都能听见时间发出的玻璃珠般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