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伏完一句话非但没有引来王凌盛怒,反倒是让王凌直接不顾仪态地喷笑起来,越笑越夸张,动作也是越来越大。
“我长这么大,绝对是第一次听到如此闹缺的话,不得不承认,伏老头你在这方面绝对是先驱!”王凌估计是肚子笑抽了,当即捂着腹部,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只是当王凌抬头看向伏完的时候,又是一声“噗哧!”,没完没了地狂笑不已。
“王凌!不要欺人太甚!你还未回答老夫的问话,莫不是你心中有愧,这才做出如此行径!”
好不容易控制好情绪,王凌便对着伏完道:“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好了。你那废物儿子一共有三项罪名!”
笑也笑够了,王凌的表情当即肃穆了下来,同时身上也隐隐泛起一种若有若无的气息。
定定地看着伏完,王凌冷声道:“第一项,囚禁我军精英士兵!第二项……”
“等等!”伏完当即打断王凌的话,对着王凌喝问道,“你口口声声说我儿囚禁你的士兵,能否让那位被囚禁的壮士出来叙话!”
一开始伏完听到消息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他还以为自己那不争气的儿子又犯事了呢,结果仔细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只是抓了一只飞隼。伏完在了解事情经过之后,认为王凌是公报私仇,毕竟伏典说过浑话,意图杀害王凌及其护卫,为的,是将王凌身边的女眷劫走。
这样的事迹,伏典在洛阳的时候就没少干,只不过那是他的口头禅,大庭广众之下杀人,纵然他老子是皇帝也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否则大汉律法有何用?
再着,伏典也已经受到了极重的惩罚,在听到王凌亲自持刀将伏典的手臂砍下时,伏完差点暴怒,不过他毕竟不是寻常人,在平复情绪之后,他也只知道这是在王凌的地盘上,木已成舟,为今之计就是要将伏典从大牢之中救出来。
当然,伏完可不就此罢休,剩下的账他会跟王凌慢慢算。
在伏完看来,王凌不过只是一个新进的势力,无依无靠,凭借着的不过只是手中那数万并州军。从伏完这个老油条的角度出发,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可能凭空出现,也不可能完全独立存在,即便王凌再强势,手中军力再强,他也要倚靠当地的氏族,以及众多门阀的支持,否则定然会被其他人所取代。
其实,伏完来祁县,是劝太原王刘协搬出祁县,前往晋阳城。
祁县毕竟只是一个小县城,哪里比得上晋阳。晋阳城乃是并州的行政中心,伏完不明白王凌堂堂州牧为何会缩在这小小的祁县,既然想不通,他也懒得去想。之所以让刘协去晋阳城,那是因为伏完已经预计到洛阳的大势,因此他联合了大小势力,逐渐渗透进入并州,一旦时机成熟便在晋阳城拥立刘协为帝!
届时他伏完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伸手间乾坤可握!
因此,在伏完眼中,王凌不过只是一块垫脚石而已;同时,伏完也准备通过今日之举拉低王凌的威势,若是有可能的话,他也想借机对王凌进行一番惩戒。
“他已经死了。”说到这里,王凌的脸色不由沉了下来。
王凌是谁,阴谋诡计、阴谋阳谋他见多了,自打伏完开口那一刻开始,王凌就大概猜出伏完的意图。今日伏完可不单单是为了儿子而来,明显是准备来扇王凌这并州牧耳光的!不然,伏完怎么可能费那么大的劲来做如此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真的要救自己,他直接叫刘协来就好了。看在刘协这太原王的份上,王凌多少还是会帮他一把的。
“胡扯!”伏完当即怒喝,“那不过只是一只畜生!”
伏完正说话间,王凌随手从身边护卫腰间拔出长刀,甩手射出,极为惊险地刺在伏完两腿中间的石板上!
“伏完!这是我对你最后一次警告,若是再出言侮辱我王凌的将士,定然不饶你!”
“哼!荒谬!荒天下之大谬!”伏完径自跨过那长刀,背着王凌,对着身边一众氏族、门阀的当事人大喝,“诸位!今日大家在此做个鉴证!大家来看看王凌!王州牧口口声声所说的将士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说罢,伏完转头直直盯着王凌,随后拍了拍手,喝道:“来人,带上来!”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王凌的眉头挑了挑,他记得很清楚,在解决伏典的时候,王凌已经让廖聪将那只被射死的飞隼尸体按照阵亡战士的规格埋在祁县西北山谷的烈士墓园之中。烈士墓园,也是王凌从现代所带来的一个精神文明产物,这对于众多阵亡将士家属而言,是他们寻找家人最好的依托。
见王凌转头看向自己,廖聪急忙低声道:“主公,末将的确已……”
“罢了。”
扬了扬手,王凌的眼中已然闪过了一丝狠厉之色。
王凌的眼神自然落入伏完的眼中,伏完的脸上不由洋溢起一丝得色,暗想:“纵然你王凌在并州只手遮天,但量你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伏完下手!”
伏完有备而来,当着众人的面,有一名仆人捧着一个檀木盒上来,那檀木盒的盒盖上赫然雕刻着“并州烈士”四个字。四周众人见状,不由面色怪异。
当那仆人将盒盖子打开的时候,四下哄然,那檀木盒之中的确放着一只鸟,而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那是北方草原胡人独有的飞隼,听闻能够传递飞书。
“王凌!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面对咄咄逼人的伏完,王凌不禁缓缓呼出一口长气,他抬腿走了两步,在距离伏完不到三米米的距离站定,对着伏完十分直白地说:“老头,说句实话,我现在真想一刀剁了你!”
“来啊,我就站在这里,等你来砍!”
“你以为我不敢!!!”
猛然一声怒喝,王凌全身散发出凌厉无比的气息,那气息瞬间化成一阵狂风,以王凌为中心朝着四周冲撞开去,而那笔直站立的伏完竟单单被王凌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冲得跄踉后退!
“你……”
伏完惊了,他早就听说王凌乃是并州第一勇士,但是但凡像伏完这种从未上过战场,未见过真正高手的人自是无法体会到王凌的可怕。仅仅只是在刚才那一瞬间,他就有一种被四分五裂的惊惧之感,当时那以为自己死定了!
“飞隼,猎狗、骏马,皆为我并州军勇士!”这个时候,廖聪呼喝声徒然响起,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必须要开口,不然再晚几步王凌肯定要杀人了,伏完已经触怒到王凌的底线了。
廖聪快步走到众人面前,当中道:“其中特别为飞隼,一只飞隼从幼年到成年需要两年时间,这两年分别由十来人照顾、训练,以及喂养。而且,并不是所有飞隼都能准确传递军情的,十只飞隼中仅有一到两只能够胜任。如此计算下来,培养一只飞隼便等同于训练一支百人铁骑!”
听到廖聪此言,所有人当即倒吸了一口凉气,养一只鸟就话费如此巨额财富,好天底下估计也只有王凌会这么做了。
“荒谬!”伏完自是有他自己的顽固执念,虽然他多少也被廖聪所说的话震慑到,“一只扁毛畜生而已!你竟然为了它斩下我儿的手臂!王凌!今日你若不换我儿一条手臂,我与你誓不罢休!”
“刀!”
王凌突然对着身后的刘淼伸出手。
“少主,使不得啊!”王忠见了,当即大喊出来,他还以为王凌理亏,真的要还伏完一只手臂。
谁知道,刘淼快步走到王凌面前,恭敬地将腰间战刀交与王凌手中。也许此时骤变的人都认为王凌会这么做,但了解王凌为人的刘淼很清楚,王凌已经动了震怒,此时不见血已经不行了。
伏完见了,不由心头狂喜。
然而,王凌朝前迈出了一步,仅仅只是一步,他手中的战刀便带着凌烈的狂风横扫而来,眨眼间,伏完身前那捧着木盒子的仆人双手被齐齐斩下,而那下坠的檀木盒则是被眼疾手快的刘淼接住,并且以奇快的速度将木盒的盖子盖上,恭敬地交到廖聪手中。
军人,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
他们原先和普通人都一样,有的甚至是街头无赖,但是当他们进入军队,与众多未曾相识的人共同训练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的价值观、生命观都会发生改变。
很多人无法理解军人为何明明知道迎接自己的是敌人的钢刀,还是义无反顾地奋勇向前。
之所以无法理解,那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军人的气节和他们看待生命的方式。
每一个正直的军人,都有一个属于军人的情节;无论古今,无论中外。
死,并不可可怕;死,也不能说对他们是一种解脱,而是一种灵魂上的升华。
当然,其实说起来也和简单,他们就是在用自己的性命保护亲友、捍卫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