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顺便提一句。颜良、文丑是使刀的名将,同时他们还是马上的名将。因而他们总结出来的、田兰学会的马上十招,比起甲、丙两队士兵学会的步战士招又要厉害几分。只因为田兰没有士兵那样刻苦,所以才弱了效果。不过,田兰却有一股士兵所没有的豪气,或者说莽撞之气。尤其是节前那一番砍树,更是激发了不少。因而在战阵之上,田兰的武艺已经不算很差了。
乙队来自田润的东线主力军。在天下纷纷扩军的时候,只有田润这里实行了裁军。乙队就是裁军之后的中坚力量。那一年,是伐董卓的190年。在此之前,田润已经经营了五年。也就是说,田润领地的百姓已经吃了五年的饱饭了。五年的饱饭,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已经不再是“饱”了,而是由“饱”上升到“好”的境界了。百姓的肚子里已经有了油水,全民的身体素质大大提高。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选拔出来的士兵,而且还是经历过裁军淘汰之后的士兵,那身体素质绝对是个顶个的够棒。
士兵的纪律,毫无疑问是田润这边的最好。田兰带着颜良、文丑在信都练兵,为了立威,得田润授意,想了不少法子。都只是在既有的、田润的军纪上的锦上添花。添花之后,比起原来的锦来说,是好了,还是差了,在当时来说,很难判定。但是,时间一长,便有了分晓。田兰这边的军纪,往“严”的方向多进了一步,并且在“严”的同时,居然还“松”了。
说到田兰的军纪在田润军纪的基础上,严了一些,很容易地,就会联想到,一些人性化的东西被取消了。“严”到底好不好,还是不容易说清楚的。但“松”,一望可知,明显不好。
“严”与“松”是很难并存的,而实际上却在田兰的军队里并存了。而且还不是说,一些士兵严,另一些士兵松。真是同时、同人存在的。
比如,甲、丙队。严,那是不须说的。这样的强兵,不严根本就训练不出来。可以说,当初成军的时候,一定是很严的。随后,于禁开始练兵,面对新兵的追赶,尤其是乙队的追赶,要说甲、丙两队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有了压力,也就有了动力。他们就使劲地练、玩命地练。谁知,练到后头,就练松了。
松在什么地方?松在规矩。规矩,那就多了。从作息时间,到基本装备,从基本操练到作战技能,每一项都有规矩。甲、丙两队士兵,为了练得更高,为了永葆王牌形象,首先打破的规矩,就是作息时间。
对于作息时间来说,每一个老板都希望员工早来晚走。如果24小时全工作,恐怕老板睡着了都会笑醒。但是,当体裁军事化了,当手下真的24小时都控制在老板的手里的时候,又有哪一个老板真的会让员工24小时全工作呢?
因此,作息时间是有规矩的。有作有息,相辅相成,而不能全作。息,就是休息。休息,又分为总体休息时间和具体休息次数。单项训练的工作时间过长是不对的,必须插入中间休息;有的还要插入多次中间休息。甲、丙两队首先打破的,就是大量取消休息次数,大幅度缩短休息时间。
这样做当然是不对的。于禁察觉了。但是,于禁掂量了一下,感觉自己在田兰心里的分量,不一定及得上甲、丙两队。更何况,要向田兰解释甲、丙两队打破作息时间规矩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后,于禁选择了沉默。当然,沉默就是默认了。
默认之后,其它士兵就会有样学样,跟风齐上。于禁只有再次默认。随后,一个又一个的规矩被打破。不过,到现在为止,还只能说,有了一些表现,并没有什么恶果产生。
还只能说,有了一些表现。这里就说一个表现。在肥东城北,与丁奉对峙的时候,甲、丙两队,都没有持盾。而实际上,他们的额定装备,却是五人一盾的。早在铁皮山,丙队遇到典韦所率的马队的时候,就有士兵持盾与典韦交战。现在,甲、丙两队都不用盾了。他们是否达到箭矢射不进的境界了呢?当然没有。肥东城墙之上,甲队士兵就被射伤了几个人。溜下城墙的时候,更是被射伤了几十个人。他们的实际水平,就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在距离够远的情况下,对于来箭,能够用钢刀劈落。当时,陈应提出,让丁奉士兵射一箭。如果真要是丁奉千名士兵齐射,陈应这边由于视线不好,肯定会有人受伤的。最后,双方各派十人。合肥士兵射了,甲队十人劈了,没有受伤。但是要注意,这十人谁拿了火把?都没有拿。火把是其他士兵拿着的。倘若千人齐射,陈应这边本来就有几十名伤员,再加上五十支火把,必然就需要有士兵一人劈落两箭。再加上射箭的合肥士兵不可能正好一个瞄一个,本来就存在着数箭射往同一人的情况,因此,千人齐射,甲队定有死伤。
乙队就不同了。乙队到现在为止,依然是有盾牌的队伍。比起甲、丙两队,乙队的优势主要在于身体素质。弱势主要在于于禁所授的六招刀法,不如颜良、文丑那十招刀法凌厉。这一强一弱,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基本上扯平了。乙队士兵的实力战斗力量已经跟甲、丙两队不相上下。只是由于田兰的原因,乙队很少得到冲锋陷阵的机会。
军纪上面的“更严”与“更松”,没有影响到乙队。乙队士兵每次出发,装备总是整整齐齐的。就这样的外观,让周瑜喜欢上了。因而这一次周瑜布置的两守一攻,让甲、丙两队守,让乙队攻。
……
侦察,主要是为了探知袁术军队的位置。豫州,也就是现代的河南,绝大部分地形都属于平原。也就是说,不管有路没路,都可以乱走。在这种情况下,探知敌军所在位置,非常重要。
有一种情况,不需要探知对方军队的位置。那就是无道野蛮攻击,直接攻击对方的城镇和村庄,迫使对方军队不得不现身。这样的手段,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出现过。只因为一举例,就有捣毁的嫌疑,所以就不举例了。
现代作者对于这种无道野蛮攻击的手段并不是很排斥。很多作者都认为这种手段是非常有效的。对于其中“无道”的部分,他们就变通了一下,把“屠杀”人们变成“转运”人民。演义中刘备不是带着新野百姓一同走了一次吗?于是,很多小说中,都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
刘备带着新野百姓一同走,真是救了百姓?如果那些百姓不走,他们就会被曹军屠杀?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读者都会持反对意见。那样的行为,在本故事里还没有出现。本故事里,只有过一次百姓迁移。那是董卓迁洛阳往长安,董卓需要洛阳的百姓到长安去生产生活。否则长安人口太少,难以收缴到足够的税赋。
董卓迁百姓,是有理由的;演义中刘备迁百姓就没有理由了。曹军最初在伐徐州的时候,有过屠城的举动。如果刘备迁百姓的行为发生在紧随其后,那理由就比较充分了。可惜并不是。而是过了好几年,曹军征伐了无数地方,已经没有屠杀百姓的行动之后了;刘备迁百姓,已经没有理由了。
如果说,纯粹是为了逼出对方的军队而迁百姓,那也是说得通的。很多作者都是这样处理的。他们故事里面的主人公财力十足,运力十足,做一个埋伏,就等敌军上钩。敌军不来,就迁百姓。对于这样的情节,本书不置可否。
周瑜没有足够的运力。周瑜虽然知道人口越多越好,但却没有想过要去把豫州的百姓迁到扬州。同时,周瑜不可能“无道”,不可能向平民百姓的村庄城镇发动攻击。因此,周瑜需要探知袁术军队的位置。
……
派出去侦察的士兵陆续返回,带来了袁术军队的一些情况。侦察兵,是骑了马的。步兵日行五十里,单兵多点,七十里左右,骑了马就不同了,肯定是在百里以上。此次侦察半径,为两百里左右。包括安风津、颖上等地,离汝阴、固始和安丰还有一截距离,就相当于走到现代的阜阳左近。
这一带,属于汝阴郡。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先秦时代的百家争鸣,就在这儿灿烂。孕育了达则兼济天下的政治主张和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世态度。同时,这一带又战事连连,硝烟不断。雷薄对张邈的战争就发生在这里。连年不断的战事,让这一带土地荒芜,百姓逃走,十室九空。
在这样的区域范围,侦察兵发现了袁术的军队。发现的位置,由于没有人烟,问不到地名。侦察兵们根据河流的情况,标注了那个位置。由于是正午发现的,暂时就将那个位置的地名命令为正午。
袁术的士兵在正午做什么呢?还真的做了事。他们在挖陷阱。
……
三十名侦察士兵,走的方向不同。实际上,只有两个两人小组侦察到了袁术军队的情况。留一人,返回一人。那个地方就留了两个人。两个人先前是不知道对方的。在守住原地,继续侦察的过程中,两个人碰面了。变成有商有量,继续侦察。
继续侦察的部分周瑜不知道。周瑜就只知道袁术的士兵在挖陷阱,士兵超过一万人。那样的位置挖陷阱,一定不是针对驻兖州的田润军的。而只能是针对驻庐江的合肥军队。袁术的总兵力,原来是三万。最初的领地是南阳。南阳,就是一个大郡,相当于司隶的河东郡一样,地域广阔,拥有一定的独立性。说起来属于荆州,但实际上却是一个自治郡。后来,袁术又占领了豫州,灭了张邈。当时由于蝗灾,袁术并没有能够扩军。得田润资助粮食,境内没有发生大面积的灾民饿死现象。现在过了一年半,元气基本恢复。当然,向田润借的粮食还没有还。袁术偷偷地扩军一万。
被丁奉打掉七千之后,袁术总兵力就还有三万三。袁术需要守护南阳,提供刘表见那啥起意。因而豫州这边,兵力二万三。豫州与兖州接界的几个县,袁术没敢屯兵。士兵平时在汝南城驻扎一部分,在南面葛坡附近又驻扎一部分。
侦察兵侦察到的这一股军队,就是原来驻扎在南面葛坡的那支军队。全军一万人。超过一万,是因为加上了败兵三千。上次兵败的时候,雷薄本人逃了回去。将战斗经过一说,当然受到了袁术的斥责。暂免军职,监禁候决。
雷薄出征之前,袁术曾经派人侦察过扬州以北。知道有合肥五千士兵。只不过却没有重视。铩羽而归之后,总结经验教训,败于火攻和地形不熟。军师袁涣出计,以陷阱之计,引敌来攻。就算计策无效,靠人数硬战,也要将五千合肥兵磨掉。
长吏杨弘、主簿阎象提出,引敌很难。敌军只有五千,多半是不敢追进豫州境内的。袁涣一时无策,便推言再想。
虽然计策尚未完善,不过袁术却认为很好。便将葛坡屯军调到了阜阳,命其挖掘陷阱。估计陷阱挖得差不多的时候,引敌的办法就想好了。
……
周瑜不可能知道袁术那边的商议详情。得到侦察兵报告之后,从敌军挖掘陷阱的行为,推测出三个动向。一是敌军一定会来诱敌。这是陷阱、山谷等地形圈套的局限。不诱敌就不能到达设伏地点。二是伏兵。这个不消多说。三是正面硬仗。袁术那边,士兵到底有多少,周瑜不清楚。随便一想,也应该有好几万吧。袁术应该只知道合肥的五千士兵吧。
正文4047字→4058字,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