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季集已经来河洛镇派出所上班已经一个多月了,连季集也没有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前半个月季集忙于协助河洛镇派出所副指导员郭颖同志整顿河洛镇派出所后勤和内务。后半个月季集一边管理着河洛镇派出所厨房事务,一边帮着河洛镇老百姓“双抢”。不得不说这时候的季集不但是全河洛镇派出所最为忙碌的一个,而且是全河洛镇老百姓和派出所联系的最重要的纽带。季集要帮助派出所搞好警民关系,要帮派出所树立新的形象,要帮助派出所招募更多的临时工。又要帮着老百姓说话,防止派出所的人又犯老毛病,劝阻派出所的人无意之中得罪老百姓的事情发生。连季集自己都忘记了来这里的最终目的和时间,季集想起来之后也觉得自己太投入了。
说起季集来这里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来看看和钓鱼。季集这些年过着随遇而安的生活,一边游山玩水,一边观察人世间的千奇百怪。季集并没有什么事情都插手,他的主张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别人的事情别人自己管。只要不太明显或者恶劣,季集就不会亲自动手。这些年里季集彻底把自己当做凡人,一个普通人,尽量不用自己的神通法术。为了提醒自己,也是为了让自己心态平和,季集在一个网吧找人找了几首适合自己的歌曲录下来放在手机里面。李宗盛的《凡人歌》成为了季集的手机铃声,别人以为季集想做一个洒脱的人,其实季集想告诫自己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
季集来自地狱,是一个在人世间没有身份的人。换成现代人的说法,他是一个偷渡客,一个黑户,一个在这方天地什么也不是的家伙。不要说是成神成仙了,就是在地府也没有他的记录,所以他不会死也不会成神仙或者鬼怪。因为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当年他不知道怎么生存,担心被这里的神灵发现甚至于消灭,所以他只好借尸还魂。季集以一个魂魄的样式出现在这个世界,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是一个鬼魂,当时其实季集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刚好一个人不幸归西,魂魄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个躯壳。季集就钻进了躯壳里面暂居,没想到季集的肉身居然活了过来,和季集的魂魄合二为一了。事后季集才知道其实这个肉身并没有完全死去,至少三魂中还有一魂留在体内,这个人的魂魄就离开了。要不是季集钻进了肉身的话,不久之后肉身也会腐化变质,季集刚好利用了这个机会和时间,无意识地完成了一次借尸还魂。
季集毕竟不是这里的人,也不是刻意地完成借尸还魂的,所以季集只有人的样子没有人类的记忆和生活习惯。季集甚至于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叫肚子饿,身体不断地发生疲劳饥饿的信号,但是作为灵魂的他不懂这些。当时的人以为季集是傻子,就塞给季集一个烧饼,做出一个吃烧饼的样子让季集学着做。这是季集第一次以人类的样子进食,季集终于明白了人类是如何维持生存的,食物是人类活下去的希望。作为一个人类,只有不断地进食食物才能以维持生存并且强大起来。
季集在人群之中生活下来,知道了如何交流,也知道了生存需要付出的代价。人类生存下来有三大必须要做的事情,第一有一个自己的名字,第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或者愿意收留自己的主人,第三需要有吃的喝的和一个晚上休息的地方。季集刚刚做人不懂也不知道利用自己的特长,所以刚开始的时候生活的并不顺利。他要学着说话、吃饭、穿衣、睡觉、干活等等,大家不是把他当傻子就是把他当孩子。好心的人教导他,坏人欺负他,一些人作弄他,季集只好慢慢接受这一些。为了生存,为了有一个愿意收留自己的家,为了每天不用挨饿受冻,季集自愿成为了一个奴隶。在当时奴隶虽然有主人家管吃管住,但是没有自由和自己的财产,连他们自己也是主人家的财产。奴隶不但有做不完事情,更需要完全服从主人家的安排,主人家可以决定一个奴隶的生死。奴隶连自由结婚的权利也没有,主人家会把不要的女奴隶或者是他们玩腻的女人指配给奴隶,这样奴隶就有了自己的女人,他们生下的孩子一辈子就是奴隶,和父母一样永远是去了自由和自主权。
季集的主人还算对季集不错,至少没有往死里折磨季集,不然的话季集可能会无意识地反抗杀了主人一家人。季集在主人家一呆就是数十年,其他和他一起的奴隶不是老死就是已经老得干不动了,只有季集依然年轻和身强力壮。起初大家以为季集只不过比较抗衰老而已,后来连一些孩子也觉得季集不一般。季集不但每天干四五个正常人的事情,而且数十年没有变化,大家越来越觉得季集不是一般的正常人。有人猜测季集父母不是一般的人,也有人猜测季集小时候有什么奇遇,更有人猜测季集曾经吃过什么灵丹妙药已经长生不老了。主人家对于长生不老有一种病态的渴望,所以决定服用季集的血液。季集一段时间每天会逼着放血,用他的血提供给主人家食用,可是主人家吃了血一点用处也没有。
恼羞成怒的主人觉得季集不是神仙而是一个妖怪,听从一个方士的建议,决定举火烧死季集。季集被人锁起来,然后架起来放在一个木头堆积起来的木堆上。方士嘴巴里面念念有词,然后亲自拿起一个火把点燃了木堆。季集看见了大家的表情,有的人为季集惋惜,有人对着季集冷笑,有的人幸灾乐祸,有的人无动于衷,更有的人十分兴奋。季集感觉不到烈火的炙热和疼痛,更加感觉不到肉身的变化。季集再一次变成了魂魄,漂浮在空中看着自己的肉身被大家销毁。这时候季集第一次感觉到悲哀和愤怒,感觉到自己的弱小和无奈,就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
就在季集懊恼的时候,方士突然放出几个鬼魂,准备攻击或者抓住季集的魂魄。原来这一切都是方士的安排,方士知道季集异于常人,就想这个机会抓住季集的魂魄。方士想自己吞噬季集的魂魄,,或者是把季集的魂魄收归己用,这样一来他就成为了季集魂魄的新主人了。可是方士低估了季集魂魄的力量,这时候的季集魂魄不是最强而是最弱的时候。季集的魂魄刚刚离开肉身,而且季集心魂未定,所以魂魄有点不适应。光是这个样子的魂魄已经让方士的鬼奴们害怕担心,方士为了利益逼着所有的鬼奴一起去制服季集的魂魄。没想到这么做彻底激怒了季集的魂魄,季集这么多年来的委屈、积怨和愤怒终于爆发了。在世人看不见的情况下,季集把一个个鬼奴撕碎然后吃了下去,季集发现食用鬼奴的魂魄也可以补充自己的能量。方士吓得不敢在打季集的主意,找了一个理由离开了。
季集又一次以魂魄的样子游荡在人世间,季集发现自己的记忆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原来季集不但可以吞噬别人的魂魄,更是可以通过吞噬得到别人的记忆力和回忆。季集一边慢慢消化鬼奴的记忆力,一边寻找适合自己的肉身。季集终于搞明白这个世间的人际关系,知道自己不用低三下四做别人的奴隶才能生存下来。季集找了一个刚刚被毒蛇咬死的小伙子当自己的肉身,发现不但很合适而且状态比之前一个要好。季集发现肉身越年轻越好,最好是保持童子身的,这样的肉身更加适合季集。
季集一个人走进深山,利用脑海里面鬼奴见过的方士修炼方法,修炼属于自己的功法。季集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会受到这个世界的制约,不用担心整个世界的天谴。季集盘坐在一个山洞里面,脑海里面的信息和之前季集在地狱里的记忆重复,开始寻找和实验可以快速增强季集肉身和法术的方法。季集在地狱的时候不需要修炼法术,那里的人靠着日积月累自然会锻炼肉身和法力,那里的人都不会死有的是时间。一两万年下来就可以长大,十几万年下来自然成为了一个强壮的人。在这个世界人的寿命不过四五十年,最长寿的也不过百岁,季集必须要在越短越好的时间内有保护自己的本事。所以不得不利用法术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的自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