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文豪的悠闲人生 > 第492章 ╭(╯ε╰)╮
    自己千思万想的梦中情人只是红楼的一朵花魁!

    和徐凤年一起尾随调戏巧遇的轩辕青锋,使得世子殿下又多了一位“狠茬子红颜”!当然外表看起来“性情淡薄”的主角光环是谁也掩盖不了的,徐凤年那经典的调侃总是打动了每个路遇的妹子心!

    人物千姿百态,刻画入微,青草绿叶点缀如画般的江山。

    文中写到的文物类型很全面,大到王侯将相,中到官宦纨绔,再到市井江湖,小到路边小贩和乞丐,男女老幼的刻画不只是停留在一词片语和一个镜头。

    作者要写的社会是融合了百态万千的真实情感世界,不是说需要一个路人甲出现,就写个路人乙出来打酱油→_→

    读者视野中不乏社会底层的那些形形色色的普通百姓。

    看似无关紧要,其实是我们忽略了这些“小文字”和“小人物”的铺垫作用,一道好菜“芹菜牛肉”,味道好的不只是肉还有清脆的芹菜入口提味,宏伟的建筑都是小石子和水泥的混合加筑而成的!

    有的作家写书不细心,写得粗,牛头不对马嘴,再有的作家看似“挖坑”,可回头没有多少“填坑”填得好的,最后都是牵强的几十个文字带过而已,这样就降低了小说故事性的可读性,多看几遍就会发现问题的!

    “雪中”不一样的,再回头品尝故事的细枝末节,都有它的作用和功效——小小的窗花把窗外的风景映衬得更加美丽!

    对于主角的刻画,相信有10万妖孽就有十万个【徐凤年】!

    随着作者的精心雕刻,一个惊艳的大作,一位在雪中手持焊刀的妖孽即将慢慢呈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

    “握草,为何你们的评论总是这么优秀╭(╯ε╰)╮?”

    “长评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打字本来就慢,还要绞尽脑汁想段子,这是不可能的。”

    “我何时才能像你们这样优秀。”

    “说实话,看了些评论上的一星评论,还是忍不住。

    不喜欢的不怪。

    要么是耐不住前段的伏灰,就此夭折,然后陈词定调;要么是还未经神伤、乐于白文的未谙年纪,触不动心绪;当然,也不排除有熟读千卷书、百家文的大拿不屑于此类既有装逼之嫌亦有装逼之实的江湖。

    但还是想说,未读完且勿嫌骂,如做人;便如,未情深莫话天涯,不误她。

    真若想骂,就看完再来。

    相信那时候你或许会和我们一样大作者,却应该不会忍心骂那个江湖、那座北凉。

    于喜欢它的读者来说,大概是都觉得,《雪中》之后,再难有江湖让我们动情至此。

    或许有,毕竟总感觉李导的创意还没完一样,看他写的武侠小说一样,总能写出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当然,因为看了不是给差评的,在这里不禁生起一处悲凉壮阔无处说,一处歌舞升平笑北方。

    本来嘛,各有所爱嘛,不必太偏执于要他人赞同,太偏激也没啥意义。

    但,如不希望自己的良苦用心被误解,不能忍受喜欢的女子被中伤,如不忿离阳众生冷眼北凉………

    所以,斗胆一句:

    我为雪中鸣不平,一愿天下皆知北凉事,一愿北凉从此不悲凉。

    愿……

    剑来!”

    “额,我感觉这就是一部很普通的一部小说,没有说的那些神,也没有像给一星的那么差。

    有时间的学生党估计会慢慢细读,觉得不错。上班族读这个,真心是看不下去。”

    “楼上的,我只能说,你一个人代表不了一个阶层。同为上班族,我读了三遍……→_→”

    “哈哈,就如层主所言:本来嘛,各有所爱嘛→_→”

    “哈哈哈……

    剑来三万柄,快哉千里风。

    文字八万个,情字最杀人。

    故而大雪坪有慷慨儒圣坦然赴死,悠悠叹良人当归。

    故而太安城有西楚霸王一子收官,淡淡笑此生得意。

    故而八百年修道只为守候,不过天门亦是天上人间我无敌。

    故而一甲子封剑画地为牢,闻我再一声剑来便仍最最风流。

    何为真性情?六百声恭送可听闻否。

    何为真仗义?折剑出江湖雪满白头。

    何为真壮阔?三十万铁骑雄甲天下!

    何为真名士?说与山鬼听霸业鸿图。

    匹夫自有侠气,一刀而已,江湖做酒。书生自有意气,不平则鸣,今日放声!

    有浩然狂儒愿写春秋敬天地,有无双国士要为万世开太平!

    一口残茶,喝出百年写意风流。金戈铁马,归为一声小二上酒。

    技术活儿,没法赏了。”

    “不得不说,贝这本书圈粉了!

    那一年,她初上武当,遇到了个憨态可掬的小道士,从此心里多了一道抹不去的印记。

    那一年,他灵窍初开,请求师尊许他下山,寻那一袭前世的红衣,奈何造化弄人,肩负武当当兴五百年的他,成了武当最年轻的一位师祖。

    二十多年光阴说来很长,其实也很短,弹指间倏然而过,当年娉婷少女已成长为妩媚多姿的尤物,她远嫁江南道,克死了几位丈夫,成了人人唾弃的寡妇。

    所幸,她家底够硬,就算人人对她不屑一顾,也是不敢做出太出格的举动。

    离阳仅存的异姓王是她爹,唯一一个将世袭罔替搞到手的世子是她的弟弟。

    在卢家,江心郡受了委屈,徐风年二话不说就是率着一百风字营马踏了二家中门,更是将那对她心怀不轨之人活活拖死再了马下,对此,她不恼也不喜。

    或许她更希望,来的是那个小道士吧。

    在龙虎山看望过黄蛮儿,徐风年不幸被赵黄巢设计,先是梦中斩天龙杀大蟒,后又安排袁庭山铲处其党羽。

    祸端,就这样蔓延到了徐脂虎身上,剑棠溪出仕兵部侍郎,卢家无人可守,江南多士子,谁又挡得了袁庭山手中的大刀。

    应是天意如此,武当上一步入天象的小道士在这日正好开了天门,骑着黄鹤,携上五百年前仙人吕洞玄的佩剑远赴江南,救了自己喜欢了七百年的人儿于水火之中,事后更是传音千年,凋了龙虎山九朵气运连,蹋了好一个半边天。

    “昔人已乘黄鹤去,五百年后驾鹤归,”她自知时日不多,便索性与那小道士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日子,羡煞旁人。

    在旧西蜀,他带她看了天下最壮观的竹海,在旧西楚,去看了看西楚壁遗址,再往南,去了座尼姑奄,求的却是下下签,再然后,她说要去皇城,便去了。

    刚到天子脚下,点了一个素菜,要了一壶酒,龙椅上的那位立刻就坐不安稳了,敢问世间有几个陆地神仙,龙虎山兴许有一二个,轩辕敬城算半个,反正皇城是没有。

    近千精锐羽林军出动,剑拔驽张,功勋武将领头,数十位王朝内大炼气高手压境,看似浓重的戒备,却只为二人做了出行的仗队。

    那一日,天下皆知武当洪洗象与徐府大小姐结了一段好生好缘,论惊艳程度,甚至比王初冬的《头场雪》还要来的盛大。

    武当小莲花峰,他终于鼓起胆子,轻轻报住了她,道,“如果我说让你等我三百年,你愿意吗?”

    怀中女子当然是愿意,他等她了七百年,换她等他三百年又有何妨。

    继李淳罡之后又一次剑开天门,他立下誓言,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黄鹤齐鸣,有一红衣骑鹤入天门。兵解他下坠的一剑绚烂无双,他和上了他的眼睛,有一虹在剑落后,在他头顶冒出,横跨大小莲花峰,此生无憾。

    再修三百年,便是千年,只求天庭再见。

    千年修行,只求再见。”

    “啦啦啦,我怎么感觉就看评论都能把书看完了!”

    “厉害??厉害╭(╯ε╰)╮”

    “同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你们都这么优秀?”

    “嘿嘿,说句实话,这本书从初见的惊艳到往后的娓娓道来,这个漫长的故事就像一颗颗圆润的珠玉慢慢落下,又结开一株株的花。

    故事很长,延展开来也说不完,只能一个个从已经结束的故事说起,再谈谈故事中的人物。

    尽管作者的文有掉书袋之嫌,但故事的宏大与人物的描绘却也是网文的巅峰了。

    潇潇三年行,浩浩六千里。

    六千里的嬉笑怒骂,一匹老马,一个老头,一个落魄公子,三年游历,没有血火交织的厮杀,没有权谋纵横的暗战,这个江湖,是另一个江湖。

    在这个江湖里,凤年和老黄,还有路上遇见的世间平凡的个体的代表——木剑温华,李东西,笨南北,小山贼们,还有一个形形色色的笔墨不多的人物,在故事的演绎中将不同的人性展现的缤纷多彩。

    ——老黄

    他就像他成天牵着的那匹老马,不爱浮华,一生锋芒内敛不谙世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认为该做的事。

    他去了两次武帝城,第一次是想告诉天下他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想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顺带连性命也留在了那里。

    在后面王仙芝说过,在武帝城,他一般不会对挑战的人下狠手,他只杀一心求死的人,可见,在将世子殿下送到回了王府,他也完成了自己对身边人的使命,下一步就是要完成心中一直无法忘记的执念,纵然是搭上性命。

    他平生最爱的就是喝上一口黄酒,在临死前也只是任酒肆小二宰了一笔,花光盘缠也只是喝到了半碗黄酒,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喝口酒都能从门牙中漏出来……→_→

    ——木剑温华。

    在一篇书评中有人称他为现代“屌丝”的集大成者,没有丝毫风骨,不拘小节。

    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文中温华是唯一超出了黄龙士算计的人之一,他虽然没有侠气,却有侠骨,没有在江湖打出盛名,却为了一个几年前在路上认识的兄弟硬生生的结束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这是生性凉薄的谋士和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能明白的小人物,可正是这样的小人物,成就了这个长长的故事的精神。

    温华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没有钱买剑便带把木剑行走江湖,一生都想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却早早归于平淡。

    这是侠骨,也是小人物的傲骨。

    ——李东西、笨南北。

    这个小姑娘和小和尚笨南北也是故事中两种精神的传承。

    小姑娘东西一直住在寺庙里,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正是这种原因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什么畏惧,在北凉王府也悠然自在,第一次涂胭脂也是胡乱涂了半斤,可也是这种朴素纯真给她增色不少。

    小和尚一直喜欢东西,成天念叨着等修成了佛陀就烧成舍利子给东西买胭脂。

    在原文中有一句话说的贴切“你是我的禅,秀色可餐”。

    在那一日,小和尚要外出北莽辩论(吵架),东西梦见小和尚化身佛陀,全身流着金色血液坐在北凉门前立地成佛。

    她哭着醒来,不让小和尚去北莽。

    李东西修的是单纯直率,笨南北修的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说那世子出巡,江南道上风雨情。

    ——李淳罡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这话就像着魔了一般,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老剑神就像一柄古朴无华,却锋芒毕露的剑。

    他就是那天生骄傲的极致,到死也不愿意放下手中的剑,那即是他的一生,也是他的梦。

    他所有的梦想与傲气都来源于他从少年时就开始的风流。

    他曾和徐凤年说,我懂事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会成为天下第一人。

    这不仅仅是傲气,更是对自己未来的绝对把握。

    他曾说,他不愿等到天门打开的时候飞升天上,而是要自开天门。

    他曾发宏愿——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

    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一种胸怀,是曾经的风流人物对未来的愿景,也是对迂腐的尊古贬今的抨击。

    在他最后的时刻,传剑于邓太阿,为剑道开辟新的山峰,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