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文豪的悠闲人生 > 第493章 ?
    “为人师者,大多都爱惜羽毛,怕传了徒弟而让天下忘了自己。

    相比之下,新剑神邓太阿就显得有点小家子气了,赠剑十二为了报恩,还留了考验一手。

    为何世人总羡慕有人能一飞冲天,能让平庸之人终生望其项背,只是因为太多执念,而不能看向更远的世界,那些开创者的目光,从时间的角落穿越灵魂。

    ——轩辕敬城

    他是文中第一个儒圣,他有着满腹的经纶。

    他有国士无双的气节,也有读书人不亢不卑的勇气,只因守着徽山上的那个人,终日于一山一室。

    他知道,她并不爱他,这么多年,他的守候,是希望她能感受到他的温暖,然而以武力决定一切的乱世江湖却不允许这个迂腐的读书人。

    家族的畸形制度让他的女儿心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也让她后来的所为埋下了伏笔。

    作为一个丈夫,他不可谓不失败,他没有为妻儿挺身而出,只是默默守候,数十年如一日。

    作为一个父亲,他却是尽了全力。

    然而世事多变,并不是什么事都能跟随者他的想法来运转,最后与其祖父在天雷中陨灭也正符合了他的气节。

    孤身赴北莽,仗剑不义行。

    ——洛阳

    她有的时候是温婉不能言黄宝妆,有的时候是冷血无情的洛阳。

    当世的单纯少女,在一段痛苦的挣扎中还是化为虚无。黄宝妆,她就像邻家少女般纯净,对于恶有太多的惧怕与无奈,却没有力量去反抗。

    而洛阳,她有着不下于拓跋菩萨的武力,踏足天下间,偶有不顺便仗剑杀人,这是一种力量加于身上的强势,也是在掩饰其内心悲凉的无奈。

    无奈之人,心无所念,便能成无人所想之事。

    想必最后的身死,那解脱的笑容,更像是那被压制的黄宝妆吧。”

    “确实,这部小说的故事背景很宏大,情节波澜起伏,高潮迭起。

    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像李淳罡,徐骁,红薯,赵铸,他们都有自己的追求,不是为了烘托主角的存在而存在,在那大好山河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人生,都有自己的起起落落,偏偏又能和故事主线连接起来,丰富又不累赘。

    就如同作者的另一部小说责天一样。

    作者大大对剧情的把握也是极好的,每隔一段看完以后就会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美中不足的是主角徐凤年的感情线不够细腻,关于爱情的产生感觉交代的不够清楚。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看李导的书了,但每一次看到的李导的书,都觉得哇塞,又是一部巅峰之作,所以这必须好评啊!”

    “嗯⊙?⊙!,我看这本书最大的感受不是武侠,不是仙,不是无敌。

    而是众生百态,群像群执。

    最近的某一章里,坦坦翁感叹道:“但愿这世道不只是有我们聪明人。”

    什么叫聪明人?

    一句话反复琢磨,为了利益反复算计,庙堂谋算不过于此。

    然则,聪明人多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难以为百姓谋福利,为百姓守国门。

    文臣以浮名标榜,以金银为追求者居多。

    冯道,五代十国有名的奸臣,曾侍奉四帝。

    然而他“奸”在何处呢?

    在与皇帝奏对中,能说出“谷贵饿农,谷贱伤农”这种大实话,能提出让科举出身的人多有机会担任官吏,这样的人能奸诈到哪里去?

    如果仅仅是因为侍奉皇帝众多,就被视为不忠,那不忠就不忠吧,无愧百姓就行。在“聪明人”看来,自然是蠢。

    武将功名在战争,和平的时候积极求战者众多,但面临巨大的戍边压力,能坚持守住国门的人,从来不多。

    守,没有赫赫战功;拥兵众多,难免惹来非议。

    在“聪明人”看来,依然是蠢。

    北凉把这两种蠢,都占了。

    不忠于皇帝,而忠于百姓。

    扛住巨大的兵峰压力和非议,拒敌于西北国门之外。

    求实做事的作风自上而下,盛行于北凉。

    所以,北凉才有众多得力将领,才有许多谋士愿意出力。

    这种作风让我想起《大秦帝国》对变法强秦的描述,只重事功,上下行事风格如一。

    凤哥儿本人比较像亨利五世,少年时散漫惫懒,及冠后发愤图强。

    北凉无愧于天下,凤哥无愧于徐家。

    凤哥和李玉斧无愧于天上诸仙人!

    人人当学北凉挺直脊梁,奉直做事!

    君不见,有侠起于北凉。”

    ……

    “啊啊啊,看这本书最大的感觉,不吐不快→_→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深深的吸引了我。

    羊皮裘老剑神,年轻时就能让整个江湖憧憬,一个人就是剑道,就是江湖,就是整个风流;踏剑过广陵江,一剑开天门,世间剑士独我李淳罡一人,世间名剑独我木马牛一柄,逍遥天地间,风姿无双。

    年老退出一人离去,又能让整个江湖都觉得老了,一剑破甲两千六,千里送剑邓太阿,传授剑道,为后辈开山,我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能剑开天门。

    老剑神李淳罡望向这一幕,瞪大眼睛。

    随即眼中黯然落寞缅怀追忆皆有。

    那一年背负那女子上斩魔台,一样是大雨天气,一样是撑伞。

    世人不知这位剑神当年被齐玄帧所误,木马牛被折并不算什么,只剩独臂也不算什么,这都不是李淳罡境界大跌的根由,哪怕在听潮亭下被困二十年,李淳罡也不曾走出那个自己的画地为牢。

    原本与世已是无敌,与己又当如何?

    李淳罡想起她临终时的容颜,当时她已说不出一个字,可今曰想来,不就是那不悔两字吗?!

    李淳罡走到大雪坪崖畔,身后是一如他与绿袍女子场景的撑伞男女。

    她被一剑洞穿心胸时,曾惨白笑言:“天不生你李淳罡,很无趣呢。”

    李淳罡大声道:“剑来!”

    徽山所有剑士的数百佩剑一齐出鞘,向大雪坪飞来。

    龙虎山道士各式千柄桃木剑一概出鞘,浩浩荡荡飞向牯牛大岗。

    两拨飞剑。

    遮天蔽日。

    这一日,剑神李淳罡再入陆地剑仙境界。

    和之前的评论一样,千年修行,只为再见。

    道门真人飞天入地,千里取人首级,只是这位武当小师叔胆子特别小,自小生活在山上,却绝不敢下山,踏过那玄武当兴的牌坊;等到终于敢骑鹤下江南了,却也是才入江湖,便出江湖,只为那一袭红衣,带她看天下最壮观的竹海,带她闯京城,在她最后的日子里游遍天下南北。

    九天之云滚滚下垂。

    整座武当山紫气浩荡。

    他朗声道:“贫道五百年前散人吕洞玄,五十年前龙虎山齐玄帧,如今武当洪洗象,已修得七百年功德。

    “贫道立誓,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

    “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年轻道士声如洪钟,响彻天地间。

    “求徐脂虎乘鹤飞升!”

    黄鹤齐鸣。

    有一袭红衣骑鹤入天门。

    吕祖转世的年轻道士盘膝坐下,望着注定要兵解自己的那下坠一剑,笑着合上眼睛。

    有一虹在剑落后,在年轻道士头顶生出,横跨大小莲花峰,绚烂无双。

    千年修行,只求再见。

    这段剧情,莫名其妙的出现了泪点╭(╯ε╰)╮

    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一直以来对书生的印象都是迂腐,弱不禁风,但这部中出现的不一样,

    天象风流我独占八斗,一袭青衫的曹长卿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为一人受困于一山一城的轩辕敬城。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身浩然正气,讲究的是以理服人,以德待人。

    蚍蜉撼大树,可敬不自量,纵然身单力薄,却不能没了气节,。

    虽有举世无双的才华与实力,却心甘情愿为了心中的牵挂而放弃了神仙逍遥。

    儒士真风采,道出读书人的骨气。

    不错,本人就是被这本书的人物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ε╰)╮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他父母早亡,寄居在兄长家。

    天性无赖,不务正业,以至于到了该自立的年纪还无所事事,吃白饭。

    嫂嫂对他日益不耐,只是虽然长年冷嘲热讽,衣食却也从未少过;兄长虽从未责怪他,只是夹在中间也左右为难。

    他为不使兄长为难,慨然离家誓言闯出一番名堂。

    一路偷鸡摸狗,心性难改,恰好遇见一个自称出来见世面的落魄公子,一起偷瓜摘桃骗姑娘。

    他惯于一见钟情,也惯于过后即忘。一直到那天他遇见她——名动天下的名妓。

    他不理会她是何身份,只记得她在寒街陋巷施舍一小乞丐,他见惯富裕有余恻隐一动,却唯有她伸手摸一摸那小乞丐肮脏的头,美人温言一笑。

    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倾温华。

    他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一见钟情。

    他明白自己一无所有,纵使她仅是一介风尘,却有贵人挣破头颅只为散千金,博一笑。

    而他,只有一把木剑。

    “哪天你做了天下最出名的剑客,我便跟了你。”

    从此木剑如针叶,无风动千霜。

    他们重逢,他真的是身价不凡的公子哥,他却依然不太敢相信,因为他还是和他一起调戏小娘子,拉屎抓档污言秽语。

    只是他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他遇到一个老人,教他两招剑术。恩同再造。

    他要去京城挑战最有名的剑客。

    一败。

    再败。

    还败。

    逢人只出两剑,却令名动天下的第三名对手“剑仙”刮目相看,赠剑霸秀。

    这柄剑本来要赠给他的兄弟,那纨绔公子哥的。

    他自然不知。

    他只知道如今怀里积攒不少日子才买来的春宫图要是兄弟真是藩王世子的话,有点拿不出手啊?

    转眼一下:屁……

    年哥才不会在乎呢。

    想着就算连败三场,也算有点名气了,总该可以跟姑娘说说话了。

    姑娘给她做了一餐饭,一袭华服下厨房。

    那是他从未奢望,又是时时念想的:狗屁的天下第一,老子只想取个婆娘老婆孩子热炕头。

    破庙。

    天寒如冰,皱纹如沟。

    老人原来是“算无遗策”搅动天下的无匹谋士,

    此刻声音平缓,却颇耐寻味,他想知道,他会如何选。

    老人告诉他,她的仇人就是那纨绔子。

    只要杀了他,她就一生一世跟了他。

    老人也会让他领悟更高的剑术。

    两剑变一剑,天下唯此一剑。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何况一个备受冷眼,出身孤寒的落魄子弟?

    在面对一步登天,美人倾城的诱惑时,你会如何?

    一炷香后,一个血人。

    一条胳膊一条腿,自绝穴脉毁木剑。

    要我杀自己的兄弟,老子不要这木剑,不要做什么鸟第一,也不要再练剑了。

    我借钱十文还你十一二文。

    你教我剑术,如今我一条胳膊一条腿,还给你;这剑我穴脉尽断木剑毁去再也不练了。

    才出江湖,名动江湖;

    才动江湖,便出江湖。

    这名木剑游侠,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城外一辆老马木车,断臂断腿青年稍稍恢复元气,不改平日玩世不恭似在自言自语:

    小年,咱哥俩就此别过,认识你,老子这辈子不亏;你小子以后要是敢他娘的没出息,没有天下第一的出息,把兄弟那份一起算上,老子就不认你这个兄弟了。

    顿了一顿,又艰辛地嘿嘿笑道:也就说说,哪能真不把你当兄弟了。

    他温华,一个无名小卒,到了泥土的浪荡子,到了江湖,跟落难时的小年勾肩搭背闯荡过,被人喊过一声公子哥,骑过劣马还骑过驴子,练成了两剑,临了那最后一口江湖气,更是没有对不起兄弟,这辈子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