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兰盛提起酒壶,正要给宁楚轩倒酒,宁楚轩摁住酒杯,小眼睛闪着精明的笑意:“我可不喝了,酒喝多了伤身。”
赫兰盛摇头笑笑,鬓边散落的发丝轻轻飘拂,清俊秀逸的侧脸散发淡淡孤寂,落拓不羁地给自己满上。
“你也少喝,我告诉你,成器,这世上有两样东西最重要!”宁楚轩从旁边另一张桌案抓起一个茶壶晃了晃,往自己杯里倒了一杯茶,煞有介事道:“一个是钱!父母兄弟、妻子儿女会背叛你,但是钱,永远不会背叛你!你说钱重不重要?”
赫兰盛优雅闲适地转着酒杯,笑而不语。
宁楚轩喝了一口茶,侃侃而谈:“如果说,还有什么比钱更重要,那就是命!人死万事空,小命都没了,什么宏图大略都谈不上了。就说当今圣上吧……”
说到这里,宁楚轩朝帷幔外看看,捂住嘴压低声音,“咱们圣上也算有为之君,从即位之初手无实权,到后来发动政变,从摄政王手里夺回大权,从此乾纲独断,休整内政,赈济民乏,一心梦想成为尧舜禹汤那样的圣君。只可惜龙体欠安,年纪轻轻就患上了风疾,你说这不是壮志难酬、英雄气短么?”
赫兰盛放下酒杯,英俊的脸上凝了严肃之色,低声问道:“陛下的风疾严重吗?”
宁楚轩挑起一边眉毛笑道:“给陛下看诊的程朴初是我父亲的关门弟子,与我自幼相熟。他偷偷给我看过太医院的脉案,我悄悄告诉你吧,陛下这风疾好不了,就看如何保养。若保养得法,也许还能向天借命。
但这次广平王谋反对陛下打击极大。陛下一向重情,如今就只有这两个亲哥哥,一个已经被贬斥到蜀地,所以他对广平王格外优容,无论多少臣子进谏让广平王就藩,陛下都拒谏不从。
结果出了这档子事,你想想陛下多伤心?听说陛下给广平王赐毒酒那晚,刚刚康复的风疾又发作了……”
赫兰盛想起最近长乐总是入宫侍疾,想必皇帝的风疾确实不轻,今天长乐也是被紧急召入宫中。
然而,数日后,长乐从宫里回来,赫兰盛才得知,原来这次长乐入宫并不是皇帝病了,而是皇后刚生的小皇子病了。
皇帝极其宠爱皇后,对皇后生育的四个孩子也格外青眼相看。
皇后育有三个嫡子,长子四岁时就册封为太子,次子两岁时就封为雍王。
第三个嫡子生下来患有哮症,皇帝对这个先天不足的嫡子更是百般呵护。
这几天皇后的小儿子哮症又发作了,这个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姐姐长乐公主,躺在室内养病实在无聊,便闹着要长乐陪他玩,皇帝立刻派人把长乐接进宫。
长乐陪了弟弟四天才回府,一边在侍女伺候下脱掉白狐里子的暗紫色云纹流彩羽缎披风,一边跟赫兰盛讲述了进宫的原因。
“六殿下如今贵体康复了?”赫兰盛靠在精雕富贵如意牡丹的紫檀靠椅里问道。
“比前几日好些。”长乐一边整理脱披风时弄乱的鬓发,一边回答。
“何不多陪你弟弟几日再回来。”赫兰盛违心地说道,实际上他已经等得心急如焚了,丢失兵符的事他不知道如何交差,只能找长乐商议。
若今晚长乐再不回来,他准备明天进宫去找她了。
长乐抬眸看了赫兰盛一眼,见他只穿一袭月白梅枝纹素锦寝衣,墨缎般的长发披散肩头,松散的衣襟处露出白皙如坚玉的薄薄胸肌,映衬着一条坠着猛鹰雕饰的金项链,散发出耀眼夺目的男性美。
长乐不禁心醉神迷,上前跨坐在赫兰盛膝上,搂住他的脸俯身亲吻:“想你了呀!你这该死的冤家,你母亲怎么生的,把你生得这样俊!真恨不得连嘴都长在你脸上,这样可以时时刻刻亲你……”
长乐痴迷地呢喃着,滑腻而芳香的红唇从赫兰盛斜飞入鬓的剑眉,吻到他挺拔高直的鼻梁,又吻住他线条优美的薄唇。
赫兰盛胸膛急剧起伏,只觉她的唇像某种软体动物在脸上爬行,她的唾沫带着某种糜烂的香味,像腐烂的水果,令人作呕。
他微微睁开眼睛,望着女人星眸半闭、香喘细细的痴迷模样,他眼里闪过一抹令人惊悸的阴狠。
轻烟薄雾般的鲛绡床帏,在床榻的震动下荡起一叠叠水纹,又渐渐归于沉寂。
长乐满足地用涂着丹蔻的纤纤玉指划着赫兰盛精瘦坚实的胸膛:“我不在这几日,你乖不乖啊?有没有背着我和某个妖艳贱货厮混?”
赫兰盛在她丰腴温软的小蛮腰上掐了一把:“你才是最妖艳的贱货……”
长乐咯咯地笑了,媚眼如水,双颊嫣红,美眸之中一丝柔晕如丝如缕,美艳不可描述。
赫兰盛却只看见她的脸幻化成各种刺目的色彩,融化流淌,浓腻粘稠,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觅儿……”赫兰盛深吸一口气,清了清嗓子道,“我把羽林军兵符弄丢了……”
长乐先是没反应过来,下一瞬间,尖叫着直起身子:“什么?怎么会丢的?”
“那还是在六月里,你进宫侍疾,有一晚我开着窗睡觉,叶思灵从后窗跳进来,求我帮她夫君脱罪。我赶她走她也不走,跪在地上求我,见我无动于衷,她便脱得身无寸缕,爬到我床上。
我本不想对她动粗,无奈此女实在太淫贱,我只能强行把衣服扔给她,背过身去让她穿好衣服,威胁她说,你再不走我就叫亲兵进来了。
她总算走了,之后我突然发现,我放在枕头下的官印和兵符都不见了,必是她自荐枕席被我拒绝,恼羞成怒之下偷走了!”
长乐气得俏脸通红,银牙紧咬,骂道:“怎会有如此下贱的东西!”
赫兰盛轻抚长乐秀发,叹道:“我若早些知道她这样下作,哪里还敢去招惹她。都怪我当初一时为色所迷,乱了心智,竟惹上这么个贱人……”
“贱人如今在何处?把官印和兵符要回来啊!”长乐撑起身子,甩动着黑瀑般的秀发,急道。
“官印数月前我就让二叔去索要回来了,但兵符她一直不肯还给我。萧方智被判流放播州,她也跟着去了。数日前我带了一队羽林军去追她和萧方智,她告诉我,她把兵符交给萧岚岚,让萧岚岚带给郗太傅了。”
“在我外公那里?那我去帮你要回来吧。”长乐松了一口气,重新躺进赫兰盛怀里,漆黑长发如墨汁洒落在他强壮的臂膀间,“你为何不早点告诉我?”
“我怕你担心,也怕你误会……”赫兰盛将她搂过来——她冰凉柔滑的身子仿佛是一条滑腻的母蛇,赫兰盛不禁打了个寒噤,狠狠地咬着牙根,将充斥胸臆的厌恶与憎恨用尽全力压下去。
灵儿,对不起……
他在枕上转过头,满眼泪水映着烛光凄凄流转,金狻猊香炉逸出袅袅熏香,云雾般绕着八曲绢屏徐徐升腾,屏风上刺绣的水墨山水在烟岚中层层叠叠,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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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峦重叠,千峰耸立,自从进入播州地界,思灵一行人便走进了无边无际的青山绿水中。
思灵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山和这么多的河。
绵延不尽的青山一座接着一座,有的雄奇巍峨,横绝天表;有的清秀隽美,风姿妖娆;还有的峭壁千仞,危崖险峻。
此时已近隆冬,然而位于大晋国西南疆的播州依然青山染绿,峰峦叠翠,林木葱茏。
远远望去,一丛丛绿色覆盖了望不到边的丛山峻岭。只是,冬季的绿色和夏季鲜亮耀眼的绿不同,而是一种暗沉阴郁的苍绿。
山间飘荡着一层潮湿阴寒的雾气,弥漫的雾霭山岚让人的衣衫总有一种潮湿冰冷的感觉。
所以,虽然播州的气候不像北方那样寒冷,却有一种透骨的阴寒。
两名差役进入播州前,曾在一个小镇上买了厚实的熊皮袄子,此刻坐在山间小道边歇息,却仍是瑟瑟发抖。
“妈的,这是什么鬼地方,明明树叶还这么绿,却比北方大雪天还冷……”差役整个人裹在熊皮袄子和风帽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思灵抱膝坐在铺了羊毛毯的地上,仰望着层层叠叠的青山,笑道:“比岭南还是要好些吧?”
“我往年的差使就是跑岭南,那边比播州这边更要命的是有烟瘴,易生疠疫。那年和我一起跑差的同僚就死在那边了。不过,后来太医院给所有跑岭南差使的都配了一种药汤,服了那个就不怕烟瘴了。这是皇上仁厚爱民的善政呐!”
说着,差役不忘把手从熊皮袄里拿出来,朝天一拱。
两人正聊着,隐隐有说话声从对面树林传来,思灵站起来迎上去:“夫君!”
萧方智和另一名差役转过山道走来,各自怀里抱着大捆的柴草。
“总算找到比较干燥的柴草了!”差役一边将柴草放下,一边把冻僵的手拿到嘴边哈着热气。
思灵帮萧方智将柴火堆好,然后擦燃火石,烧起一堆篝火。
潮湿阴冷的雾霭里,熊熊腾起的橘红烈焰散发一阵阵暖意,四个人都不禁靠近了篝火,伸出手烤着。
“咱们只烤一会就必须继续出发,才能在天黑前赶到县城。”萧方智沉声说道,威严的目光轮流扫过两名差役。
两名差役忙不迭地点头,他们之前在镇上问过路,当地人告诉他们:向西翻过十个山头,便是播州治下的鸡翁县。
谁知,他们才刚刚翻过六个山头,一名差役就倒在地上说他手足冻僵,走不动了。
萧方智便决定原地休息一会,让思灵留下照顾差役,自己和另一个差役去寻找干燥的柴草生火。
这一路行来,自从萧方智和思灵打败了几伙剪径毛贼,两名差役对萧方智已经崇拜得五体投地。
木枷早已给他取下,一应行止全凭萧方智做主,萧方智俨然成了四个人的领头。
虽然一路遇到的小毛贼都被萧方智和思灵轻松打发,但随着离播州越来越近,加上两个差役在镇子里买皮袄时露了财,让人看见了他们口袋里的金饼,萧方智越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播州生活着大量蛮夷部族,有苗夷,侗夷,瑶夷等等,素来民风彪悍,这些蛮夷生活在荒山野岭,一旦生活物资匮乏,便下山到汉人地界抢掠。
大晋也曾经实行内迁政策,把夷人从大山里迁出来,让他们和汉人杂居,种地为生。
然而,总有一些蛮夷不习惯种田耕地的生活,或者不满官府的苛捐杂税、欺压剥削,又跑回大山里继续盘踞。
所以播州的蛮夷屡征屡兴,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萧方智在火上烤了一会,转身抬起思灵的一只脚,除掉她脚上的小鹿皮靴,为她按摩玉足。
两名差役见状,忙背过身去——女子之足,只有夫君才能看。
思灵媚脸笼霞,轻咬娇唇望着夫君,水灵灵的眸子溢满深情。
每次走远路歇下来时,萧方智都帮思灵按摩双足。
“好了,夫君,该我为你按一会儿了!”思灵欲从萧方智手里收回脚,萧方智却仍紧紧握着她的玉足,神情霸道专注,“我再为你按摩一会。”
思灵心中滚烫,又甜蜜又温暖,杏眼顿时盈满泪水,痴痴仰望夫君坚毅的侧脸。
就在这时,山野间忽然传来一声清越悠长的呼哨,久久萦绕回荡在千山万岭间。
思灵倏地收回脚迅速穿好鞋袜,萧方智也在同一时间全身肌肉绷紧,纵跃而起:“不好,有夷人打劫!”
呼哨声漫山遍野响起,一声接一声,山鸣谷应,接着,上百个身穿青黑色对襟布衣、大口长裤、黑色布靴,头戴藤编斗笠的夷人,手持长矛、朴刀、狼牙棒,从各处山头树林窸窸窣窣地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