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冰菱吃完饭回到办公室不久,程令卓来了。
这回他坐也不坐,关上门便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你跟迟以恒分手了?”
后面似乎还有被吞回去的半句话,沈冰菱知道,那句话是“那为什么换上的这个人不是我”。
沈冰菱平静地望着他:“嗯,我喜欢张之俊。”
他脸色发白:“冰菱,当年的事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相信我呢?”
沈冰菱叹口气,靠在椅背上:“程令卓,我不是不相信你。你说的那些我可以信,但这早就不是个问题了,我们之间根本谈不上相不相信或原不原谅,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不过我应该为之前对你的态度向你道歉,倒是要请你原谅我。”
这番话,她刚开始说得有些玩世不恭,但到了后面,她越来越郑重。
因为她此前其实并没怎么好好想过这件陈年旧事,拒绝他躲避他太久,这几乎已经内化成无需思考的本能反应,如今说出了口她才意识到,这是真的,就是这么回事。
程令卓抿着嘴唇,握紧拳头,身体微微发抖,像是有巨大的伤痛,令他承受不住。
他终究什么也没再说,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沈冰菱看着程令卓的背影,忽而有些伤感。
上次他解释的那些,她当时只没什么感觉,但事后细想,其实她是信的。
后来那么断然地跟迟以恒分手,除了张之俊这个直接的原因之外,同这恐怕也不无关系。
只是又能如何呢?虽然他们当年种种皆是误会,可两个人已然分开,不爱就是不爱了,真实原因究竟如何都再也改变不了什么。
爱情是一条不归路,一旦爱上或不爱,都不是说回头就能回头的。
但故人所带来的伤感终究不能持久,转过念头,沈冰菱又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心情好得收不起满面笑容。
自从跟张之俊在一起,她便一直都是这样,每每细想都觉得眼下的这一天好得不能再好,要是更好一点就会有什么东西要溢出去了。
他们俩在一起还没几天,还没能遇上周末,于是每天在一起最长的时间,就是晚上了。
夏夜的天台着实宜人,沈冰菱的住处临河,晚风习习,是什么空调也比不过的舒适,让人觉得可以一整夜地在那里待下去。
张之俊反反复复地向她描述起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形:“我想,这个师姐真是太好看了,我的眼睛整个都被你磁住了,可是我们就面对面坐着,离那么近,那样盯着你看实在太不对,我只好一直跟自己搏斗,不停拼命地把眼光拉开,可是它又要弹回去,再拉开,再弹回去……”
沈冰菱笑他:“什么啊!我当时在跟你说话,你本来就该看着我啊,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吧!”
他发窘:“是啊……我那不是心虚呢吗……”
沈冰菱也问过张之俊:“你不介意我比你大吗?”
张之俊耸耸眉:“你才比我大多少啊?不会你嫌我比你小吧?”他忽而紧张起来,“我有个舅妈,嫁给我舅舅之前把自己身份证上的生日给改了,说是因为就比我舅舅小11个月,她觉得女的非要比男的小一岁以上才可以……”
沈冰菱失笑:“这也太夸张了吧!”
张之俊搂住她,一脸严肃:“冰菱,我不会嫌你比我大的,我还嫌你比我大得不够多呢。女的一般都比男的长寿,我想陪你尽可能长的时间,尽量不让你最后一个人孤零零太久……”
沈冰菱不记得自己曾有过这种被爱到感动得想要哭起来的感觉。
与迟以恒之间太过直白,直白到无趣,那就不提了,而哪怕是当年跟程令卓感情甚笃、两个人艰难度日中互相关照、明明应该泪点更多的时候,似乎也并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当然,也或许,只是她不记得了而已。
在墨西哥亡灵节的传说里,人死去之后因为被活着的人继续惦记、继续爱着,而灵魂不灭,而他们一旦不再被人记得,就连灵魂也会彻底消失。
有生之年的点滴往事也是如此吧,一旦从记忆里湮灭,就无异于并不存在,从未发生过。
像张之俊所说过的那样,他的鼻子好了,终于可以吻沈冰菱。
也确然如他所言,他没接过吻,所以不太会。
他见到她时只有大二,丢了一颗心,就只好一直等在原地。
他说:“其实我不是刻意等你的,我都不敢相信有一天我们还能见面,我居然能追到你。但你一直在我心里不走,别的女孩都没法把你替代掉,我也没办法。”
他是新手,谈不上什么吻技。
可是和所爱的人缠绵,无论怎样都是甜蜜。
在屋顶和我爱的人,让星星点缀成最浪漫的夜晚,吻你的这时刻,一分一秒,全都停止……
每天晚上和张之俊分开,沈冰菱在不舍之余也有压抑不住的兴奋,想着是要打包好这么幸福的一天带回去细细品尝回味,就觉得连一个人的时光也是幸福的。
张之俊所带给她的,和她所经历过的前两段感情都不一样。
对她而言,迟以恒与爱情无关,而和程令卓在一起的当年,他们俩其实根本没有条件去心无旁骛地恋爱。
而张之俊不同,他的出现在最好的时候,当沉重的身世和不堪回首的过去已经统统成为往事而与现实无涉,沈冰菱终于可以心清如水地尽情沉浸在最纯粹也因而最为浓醇的爱情之中。
古人云,温饱而思淫-欲,只有当你衣食无忧、或者不需要倚靠别人就能衣食无忧的时候,才能真正去享受爱情这个奢侈品。
或许,这也是她爱上张之俊的最根本原因。
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周,张之俊有一天问:“冰菱,那个……你的客厅能不能租给我?”
沈冰菱惊讶地看着他。
他有些局促地解释:“我家离公司太远了,而且我个大男人,哪能老住在父母家,工作了就该出来自己单过了。像你说的,总住在父母家,我就老把工资当零花钱,还是在啃老,那……太不好了。”
他似乎准备了极其充分的理由,是怕她拒绝吧?
其实说来说去,这些哪里是真正的最重要的原因?他不就是为了想多跟她在一起,否则自己租一间房就是了,何必非要住到她这里来?
沈冰菱点点头:“好啊,我腾地方给你,你哪天搬过来?咱们可能还要添些家具。”
她也想多跟他在一起,再说她从来也不是忸怩装相的人,何乐而不为?
她又问:“你父母同意吗?”
他老实道:“不太高兴,特别是我妈,絮絮叨叨的,还说要过来看房子。我说是跟同事合租的,不方便让他们来,给挡回去了。”
事情谈定下来,当周的周末张之俊就搬过来了,东西不多,他爸说要开车送过来,当然是想借机看看他的新住处和室友。
但他老早就防着这个,找了个有车的同学,一早就把他顺了过来。
沈冰菱也起了个大早,把家里属于她自己的东西清了清,该扔的扔掉,该挪的挪位。
待张之俊过来放好东西之后,她陪他出去,买了张沙发床,一个简易衣柜,一张带抽屉柜的电脑桌,差不多就够了。
回到家又收拾东西,一忙就忘了时间,待到折腾得差不多,发现都已经快下午两点了。
他们俩饿得像两头受伤的老虎,不由分说就冲去了最近的一个馆子,看到什么都想点,然后愉快得要命,相对笑个不停。
饭间张之俊翻了下嘴唇给沈冰菱看折磨了他两天的一个泡,沈冰菱吓一跳:“你是不是想着搬家的事精神压力太大了?”
张之俊笑道:“有可能。”
这段时间他确实挺紧张的,怕爸妈阻挠,又怕他们非要跟过来。他不是不想让沈冰菱见父母,但沈冰菱与他爸爸的第一次见面已然不愉快,沈冰菱虽然什么也没说,但他明显感觉到她现在还并不想见他父母,于是便小心翼翼地护牢她的心愿。
等什么时候父母的状态好点了,再让他们跟冰菱见面吧。
说来有趣,别人都是丑媳妇怕见公婆,在他这里,却是丑公婆怕见媳妇。
而此时一切搞定,他浑身轻松,低下头继续吃手边的那份酸奶水果,吃完了再舔一舔,那个泡已经不见了。
这效果,就有那么立竿见影!
他再翻开嘴唇给沈冰菱看,沈冰菱便笑道:“我怎么有一种拐带了良家少男的感觉呀?”
他想了想:“是私奔才对吧?有被拐带的少男这么上赶着的吗?”顿了顿,他看看她,又眯起眼睛笑了:“不过也有可能,任哪个少男被你拐带了,估计都没法不上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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