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俊(六)

    他开着车,行驶在傍晚时分清净的湖边。

    副驾驶上的她正在打瞌睡,玩了一天,她累了,对他爬完山又要到湖边看看的提议颇为不满,一上车就半是赌气半撒娇地嘟哝:“我要睡觉了,要看你自己看!”

    他一如既往地好脾气让着她:“没问题,你睡,有好看的我告诉你,要不要起来看随你自己决定哈。”

    此前天空有些多云,显得晦暗阴沉,但他们开到湖边时,多余的云已散开,夕阳透亮地照过来。深秋时节的芦苇已近枯萎,却仍因尚未凋谢而不减萧萧之状,衬作湖光山色的前景,让她一下子惊艳而醒。

    到底是女孩子,她当然比他更爱美,当下便欢呼着要下车拍照,他便小心地靠边停了。

    她有些担心:“这里能停车吗?”

    他冲前面努努嘴——路边也有人停着车,用无人机拍照呢。

    他对她安抚地笑:“没事,我在车上等着,你下去就行,自己小心。”

    于是她穿上外套拿着相机,一打开车门,清冽的空气便卷着铺天盖地的美景将她兜身裹住,突如其来的心旷神怡带走了她脑子里最后一丝睡意,忍不住像孩子一样清脆地欢呼一声。

    无人机从她的镜头里掠过,所以这一刻的“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虽是缺了孤鹜,但还算是有东西在飞吧!

    这里毕竟不是停车的地方,虽然路上也没什么车,他还在驾驶座上坐镇托底,她这个遵纪守法的法律职业楷模还是颇为不安,下车拍照估计也就花了一分钟吧,就赶紧回到车上了。

    他们俩就此心意合一,而他趁她拍照的这一会儿功夫,已找好了停车点,兴致勃勃地开过去停好车,俩人一起下来。

    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他们与最美的暮色撞了个满怀!

    他俩在车上已换好了婚纱礼服,在这湖滨一角,俩人不知拍了多少张照片,有只拍景物的,有他拍她她拍他的,也有用支架设定了自动快门,给他俩拍合影的。热恋让人丝毫感觉不到空气冷冽,而相机贪婪不迭地记录着脉脉水天从粉橙到粉紫再到玫瑰金,整个世界,在此时此刻都仅作为唯美背景,为他们而存在!

    斜斜拖入水面的炫目光带与湖边拍婚纱照的新人手上喷洒的焰火遥相呼应,天地是光彩照人的,幸福是熠熠生辉的,而湖面缓缓波动着亮彩的荧光,将这一切都化作双份,无限放大。

    对着镜头,他与她百般缠绵,两个人恍若融在五彩的蜜罐里。

    有那么一下子,他灵光一闪,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从身后搂住她的腰,小心地抚着她的小腹:“咱闺女就叫张佳菱如何?意思是,我和你,是一段佳话……”

    ——张之俊猛然之间醒过来。

    他已经有些日子没再梦见过沈冰菱了,从前的梦境,也并不总是这样好。

    好不容易有个美得让人不愿醒来的梦啊……

    诚然,就算不这么美,就算一点都不美,就算梦里的情节是将当年的分手重演,再将他虐得死过去一次,他也不愿醒来。

    可这好不容易才来的一个梦,却这样生硬地戛然而止。

    连她的回答,都还没来得及听到。

    可到底是怎么就突然惊醒了呢?

    好像是就在那一刻,他的脑子里突然有什么东西,流星一般飞快地掠过。

    这不仅仅是流星,而是陨石,它没有消失在半空里,它一定是击中他了,才让他剧震着醒来。

    可那到底是什么呢?一个想法?一个灵感?一种认知?

    他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果然梦境与现实之间是有壁的,并非所有东西都能穿越,都能还原。

    他现在唯一还能想起来的,就是最后,他给他们的闺女取的名字。

    张佳菱。

    可惜,那不是他闺女,那是程令卓的闺女。

    所以人家只会按人家的心意取名字,比如……程妤菡?

    张之俊觉得自己真是被心魔彻底俘获了,明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程妤菡就是她的女儿,他却还是陷在里面出不来。

    这段时间,他有试过去看程妤菡作业上的家长签名。

    作业一般都是直接交给各科老师,他也不过趁收作业的便利能看一眼罢了,程妤菡爸爸的签名没见过,而她妈妈……签的是英文名。

    若只将一切交给上天,似乎就再也无解,上天既不肯告诉他是,也不肯告诉他不是。

    仿佛上天也看不过去,要给他一个印证,又或者这天晚上的梦,根本就是某种冥冥中的预示?

    总之,这天早上,张之俊首先就出了个阴差阳错。

    他原本每天都是7点左右就到校的,比给孩子们规定的到校时间早半小时,刚好可以做些准备,再早点来到教室,这样有的孩子来得早也不至于没老师在。虽然老师比学生早并不是任何学校的规矩,但毕竟是一年级的小朋友,此时与幼儿园的状态还差别不大呢,家长们还是希望时刻有老师看着能更放心一些,张之俊也希望能够帮助孩子们养成早到校早晨读的习惯。

    这天学校有活动,他会拍照,昨天就被交代带相机去负责一部分摄影工作,但他没睡好,出门时有些心不在焉,早就忘了这回事,走到半路了才想起,于是又折回去拿。

    这倒问题不大,只要跟高老师说一声就行,其实他平常也是自觉早到而已,理论上就算不打这声招呼也没什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就比平常晚了二十分钟。

    学校门口正是送娃高峰期,整个路段堵得不行,校车排成长队,送孩子的车也在缓缓加入,还有其他社会车辆,更是不停鸣笛,连油门声中都透着不耐与无奈。

    就在这汹涌的车流与人潮之中,他看到她了……

    冰菱,沈冰菱。

    要多少缘分,要多少运气,要多少牵肠挂肚,才能让你在人头攒动之中,一眼看到那个并不高大、完全无法以物理性的突出来抓人眼球的身影?

    仿佛是从梦中走出来的,她没变,她的相貌和身材一点都没变,若要实在说七年的光阴在她身上有着作数的证据,提醒着他这已不是往日,她已不是他的那个她,那就只有她的装扮了。

    她剪短了头发,是将及肩而未及的长度,发梢烫成非常符合一定层级职业女性的微卷,并染成恰到好处的棕黄,翘起的角度高傲而自信。现在她的穿着和妆容都比七年前更随意而舒服一些,看似没那么商务了,要懂的人才能明白,这是因为她的职位更高了,权限更大也更自由了,她的气质也是配套的干练又随性。

    这一切,明白而确凿地提示着时光运转,岁月流逝,一切都在变,包括他自己,不也变了很多吗?

    可他依然停留在原地。

    那一刻,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词——风致楚楚。

    就是这个词,明白而确凿地将这个事实钉死——

    无论有什么样的变化在帮助他自欺欺人,他也依然停留在原地。

    高中的时候,张之俊看一部美国电影,开播前有影评人导语,令他印象深刻。

    那位影评人对扮演女主角的那位女演员的评价是:“三十出头,正是欧美女人最有风情和韵致的阶段。”

    当时他不能理解,怎么会三十出头才是最有风情和韵致的阶段?难道不应该是十几二十岁吗?

    后来他看到过有人总结,中国男人大都有恋幼情结,所以据说从八岁到八十岁,喜欢的女性都是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这个年龄段。他自认并没有这种情结,若非如此,他也不会爱上从年龄到心理阅历都比自己稍大的沈冰菱了,但高中时的他毕竟毫无经验也尚未开始这方面的思考与总结,只是程式化地从众,以为女人最美的年华当是十几二十岁,何况对于十几岁的高中生而言,三十出头可不就是老了嘛。

    直到十多年后的现在,他才终于体会到了那位影评人的那句总结。

    谁说只有欧美女人的三十出头才是最有风情和韵致的阶段呢?中国女人明明也可以。

    或许与欧美或中国都全无关系,只是这个女人,于他而言,总是这样风致楚楚,无论什么时候,她永远都是。

    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正收回对着校门内挥别的手,然后,她转身离开,谨慎而从容地穿过人群和车流。他看见她抬手扶了扶左肩上的挎包,薄西服外套的半袖下露出纤长的手臂,手上拿着大大的车钥匙。

    他没猜错,她一定是一年级小朋友的家长,因为通常只有一年级小朋友的家长才会不放心地不厌其烦将车停在远处,亲手将孩子带到校门口,亲眼看他们走进去。

    其他年级的家长只会开到附近让孩子自己走过来。

    不过其实……这有什么悬念吗?以她怀孕的时间,她的孩子确实今年最多只能上一年级啊。

    唯一被证实而尘埃落定的,是她的孩子确实是上了这所学校。

    当然,她的孩子上了这所学校,却不见得就是程妤菡,甚至不见得在他的班上。

    可这也只能说是理论上是这样而已,理论和逻辑,又如何解释他这段时间以来那么强烈的直觉?一开始,半点端倪都还没有的时候,不就是他的直觉告诉她,她的孩子可能就在这里的吗?

    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巧合,生活不是破案,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多么充足的证据,有些事实就已足以得到说明。

    喜欢转身的宿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