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汉与伊湖听到主人亲口承认自己输了,也不禁惋惜地低头。
虽然两人射击的时间几乎同时完成。但是安子昊却不必摘下蒙眼的布巾就能装上弹匣,再然后是在戴华扬已经射出第二枪后,才发出第一枪。并且接下来的连续四枪,无需作出重新瞄准的准备,就能毫不间断地发射,时间拿捏之准,已到游刃有余的程度。
再者,两张靶子若论总环数,都是不相上下。他们所打出的弹痕同样地,都在靶心圈内。但是细瞧靶纸上的细节,就能高下立判。
戴华扬的靶子上共有五个弹孔,其中三枪正中靶心,有一枪中靶心边缘,最后一枪离开靶心大约有半个指节的距离。
再看安子昊的五颗子弹,靶子上却只有三个弹孔。那么表示五颗子弹,其中有三颗子弹都是打中同一个位置,这能从弹孔边缘毛糙的痕迹看出来,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正中红心,其余两个弹孔则在旁边,略有一半重叠在一起。
摇摇头,无奈的戴华扬向安子昊夫妇走去。
李蕊看见他走过,连忙提醒面向自己的丈夫。安子昊缓缓转身,微笑地望向他。
“安先生,我输了!”戴华扬直言,“放心,我会遵守承诺的。来人,把安太太的玉镯子拿出来。”
那名女仆从听了,赶紧返回帐篷,不一会儿捧着一个锦盒出来。双手送出,躬身朝向主人,把锦盒递了过去。
戴华扬把锦盒拿到手上,打开盖子,拉开里面一层红色的绒布,送到了李蕊的面前。
低头瞧,确认锦盒里放的就是自己那枚玉镯子后,她侧头望了望丈夫。安子昊微微一笑,代她接住了锦盒子,盖上盖子才转交于她。
“那……”安子昊对于这个混血美男子确实没什么好感,看到镯子拿到了,就想立即离开这个地方,“我们就告辞了。”
言毕,他拉着妻子的手,毫不迟疑地迈步离开,甚至连表面的客套也不想跟戴华扬敷衍。在戴华扬的注视下,他扶李蕊上马,也翻身坐到她的身后,轻踢马腹,白雪便驮着两人,悠悠闲闲地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后,在马上安子昊把镯子重新戴到李蕊的手腕上,笑道:“好事多磨,不过总算要回来了。”
摩挲着镯子,李蕊显得郁郁寡欢。
“怎么了?”安子昊下巴搁到她的肩上,柔声地道:“镯子拿回来,怎么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声,“我本来以为只要有钱就能把镯子赎回来,所以当时脑子一热就把它当了。可是谁知道这么一波三折,才能拿回。要不是有你,我就拿不回它了。我一直在心里怨自己,怎么这么没用,连爸留给自己唯一的念想也保不住。我想爸……会怪我吧……”
“傻瓜!”喃喃地低语,护着她纤腰两侧的手臂紧了紧,唇轻轻地在她的脸颊上印了两下,又劝慰地道:“你这脑瓜子胡思乱想些什么!凡事有我,你怨自己干嘛?没把你照顾好,爸怪的应该是我。”
“话虽如此,但你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
“怎么不可能?”他又亲她一口,打趣地耳语:“我不是说过,以后就把你当成钥匙,栓在裤腰带上,上哪都带着你吗?”
她被他逗了一笑,侧目回睨,挖苦地道:“知道你关心我了,没必要一个劲地表忠心!”
“啧!”没好气地瞪她,呲牙道:“瞧你这张小嘴,就知道在我面前横!”
她得意地笑了笑,边往后靠他胸前,边娇娇地道:“我不在你面前横,你还想我在谁面前横?”
他闷闷的笑声在头顶响起,感觉他搂自己腰的手又紧了些。
“反正以后做什么事之前,我都会三思而行,想清楚了才去做的。你呢以后要是忙起来,总会有顾不上我的时候,那么我也能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让你再为我烦心。”
“好!”他欣慰,又低头偷了一个香吻。
她正想把手里的那个小锦盒放到随身布包里,一只大手伸了过来,一下子就把它拿走,耳边就听到他道:“收什么收,碍手碍脚,扔了算。”
一边说,一边就把小锦盒随手扔了。
知道他对那个姓戴的没啥好印象,连看到他的东西都觉得碍眼,所以才扔的。李蕊顿时啼笑皆非,瞥他一眼,没好气地道:“还碍你的眼,是吧?”
不回答,他孩子气地哼了一下。
她瞪向他,“小心眼!”
“哎!”
“什么事?”她换了个姿势,回头问。
他很有些赖皮地道:“晚上给我按摩按摩。今天又是驯马,又是打枪的,累死了。”
“懒得理你!”
“女人,我可要警告你,”他故意板起脸,皮笑肉不笑地威胁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乖乖地听大爷的话,保准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狡黠笑意,“我就是不听!”
“不听?!好!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说着说着,张唇轻轻地咬了咬她的耳垂,坏坏地低笑。
温热气息在耳边与脸颊流连,被他咬了一下,李蕊一僵,便觉得身子一下子酥酥软软,不由自主地更缩进他的怀里呆着。
——
夜空低垂,明星闪烁。
帐篷内,戴华扬却睡不着。自安子昊夫妇离开后,他一直闷闷不乐。
双臂枕于脑后,蓝色眼眸望着帐篷顶发呆。
一盏烛光悠悠地发着光,恍恍惚惚,李蕊的倩影浮现眼前。他叹了口气,把眼睛闭上。
“小西洋鬼子,这个馒头给你吃。”耳边似乎有人在跟自己说话。
迷迷糊糊,他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是一把非常好听的童音,犹如百灵鸟一样,那么清脆动听。
“这里是什么地方?”
记得当时听到这把声音,他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面前的一个白面馒头。条件反射,他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起来。不过他还是傻愣愣,没有伸手去接。
尽管当时已非常饥饿了,但他首先想到的问题居然是这个。或许这个人是这十天来,第一个愿意跟自己交谈的人吧。
因为四周光线昏暗,这个人又是逆光而站,所以他看不太清对方的样子。但由对方的声音可以判定,送他馒头的人是一个小女孩,由模糊的身形来瞧,可能比他还要小。
“呀,你会说我们的话啊!说得真流利!”当听到他能流利地说汉语,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小女孩而是发出充满惊喜的赞叹。
四周暗淡无光,没看清她的样子。但她那双眼睛好像星星一样,在黑暗中一眨一眨,仿佛天上的北斗星,让当时迷茫的他一下子就记住了。
“这里是高粱城。”小女孩坐到他的身边,固执地把馒头放到他的手里。
这一下,他们的距离很近。近到在昏暗的光线下,也能看见她右耳后的那块粉红色的蝶形胎块。
在上海码头,到处都是跟自己一样,从战乱的祖国逃难而来的同胞。混乱中他与父母失散了。
阴差阳错,他一时眼花认错了人,登上了另外一艘游轮,辗转来到这里。下船后,他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游荡了好几天。然后整整十天,他就一直窝在这个黑暗的街角,哪儿也不敢去了。
为什么他不敢出去?
“听我爸说,别人叫你扫帚星,说你是个不吉利的人,会施咒,是吗?”
小女孩童稚的嗓音依然动听,但是她的话却让他很是气恼无奈。
正想反驳,但一想起自己的遭遇,他又一下子泄气,懊恼地挨到墙上。
不知是巧合,还是他真的命中带煞?在这个陌生地方,凡与他粘上一丁点儿关系的人,大多没有好事发生。反正喝水也会塞牙,吃豆腐也能被噎死!
他流浪乞讨,一个好心的老婆婆给他施舍了一碗残羹冷炙。可是他还吃不到一半,老婆婆离开时横穿大街,竟然被一辆轿车给撞了。幸好司机及时刹车,老婆婆只是轻微擦伤手脚,并没有性命之忧
有一家善良的农户,好心收留他在柴房过一晚。晚上睡觉,农户大意,忘记熄灭蜡烛。待大人迷迷糊糊睡着后,他们的孩子却还没睡,居然顽皮地玩起火,一不小心点燃一沓旧报纸,扑灭不及,引起火灾。虽然农户全家都逃出来了,但屋子却被烧了个精光。
路过高粱河畔,一个八九岁的毛孩子,只是不小心地跟他碰撞了一下,下河游泳的时候,小腿痉挛抽搐,几乎溺水,幸好被路人拉上岸,总算大难不死。
……
储如此类事故,屡见不鲜,虽有惊无险,不致人命,却也让那些直接或间接与他有所接触的人,都或多或少地遭受到一些无妄之灾。
偏偏他是一个混血儿,长相西化,特别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他们说这样的眼珠子能把人的魂魄给摄走,所以才会发生有的没的小祸害。
就这样,坊间传闻越来越烈,传说这个小西洋鬼子是魔鬼转世,但凡跟他有所接触都会惹上霉运,轻则破财,重则掉命。
于是,他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受尽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歧视,而无处立足,可谓到了神憎鬼厌的程度。
为了避免引起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小小年纪的他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躲在这个黑暗的角落里,等到夜深人静,大家都睡了,才在垃圾堆里找一些勉强能吃的东西,忍着恶心吞下去,再猛地喝水,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饱了,然后回到这个角落,睡去。
所以他很孤独,也很惊恐。这个小女孩的出现,可能是他这段时光中唯一的一抹光亮。因为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视他为洪水猛兽,不详之人,不仅给他馒头,甚至愿意跟他说话。而且她的语气是那么的亲切友善。
突然,他把手里的馒头扔回她的手里,用力地推开她,焦灼地喊:“你快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