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永乐记 > 第215章,寻爱
    昨夕玉女笑,闪闪扬目睛。雷公与雨师,自取号令明。

    千荨冒着雷雨往青州方向狂奔,因马儿在狂奔的时候雨水便越积越多,打在脸上竟有些疼眼睛也睁不开,只能微微半眯着。

    为此,千荨十分紧张害怕,生怕楼炎冥别在山里迷了路才好。她进了一片山林,在里头转悠了很久,且她进山时天色已黑,今夜是个没有月儿的夜。她只能放慢脚步,希望能在此寻到楼炎冥。

    这世间等待一个人是最煎熬的,而去寻找一个人的时候,那种心情也是同样的痛苦和煎熬着。

    “楼炎冥你在哪里,我再找你啊。”千荨,此时竟生出要哭的念头。当初被朱棣罚跪在洋洋日下暴晒三日都不曾掉一滴泪,而眼前却为一个男人憋的一肚子委屈,着急。

    她只想哭一哭出出气,可见爱情是个多么可怕害人的东西。这绝对不是爱情里的甜蜜,她只能默默的咀嚼,滋味苦中有涩,一个人在这偌大的山里漫无目的的寻找。

    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个想要寻找的人。

    这时雨已停下,月儿高高爬起,借着丝丝月光终于在一山坡旁看到楼炎冥的马,千荨像在无尽黑夜里看到一丝希望之光,驾马奔过去。直到近处才看清,只有孤单单的一匹马在一旁悠哉的吃草,它也不走好像是在等着谁。千荨,登时便有种不好的预感冲上脑门。

    她探头往斜坡下看去:“别,掉下去才好啊!!”

    她在四周大声喊了他的名字:“楼炎冥楼炎冥你在哪里??”没有人回答她,唯独只有风过耳之音,她不肯放弃便又开始喊:“楼炎冥你在哪里,你听到我在喊你了吗?我是千荨楼炎冥楼炎冥!!”

    千荨心头一痛,她在附近寻了半个时辰,也喊了半个时辰始终无人答她。这便又回到那个陡坡处,将两匹马轩在树下,再次往坡下望去:“莫不是真的摔下去了?”这个念头方起,心间似被猛然砸进了一块巨石,心湖翻涌,心神俱震,祈祷上苍让他平安无事才好!

    她坐在地上双膝弯曲慢慢的下滑,不平的地面隔的她生疼,手掌与地面摩擦已破皮生出了血,划了一道又道。

    只因方下过雨的山坡特别滑,她一个不注意便也滚了下去,辛好的是没滚多久便碰到一个软软的身子,替她挡了滚下去的重力。地上的小石头磨破了她的衣裳,她的头有些晕沉沉的,勉力的撑起身子,转头看去。

    千荨震惊,心中已经翻涌出了惊涛骇浪来,惊喊:“楼炎冥!!!”

    她心中一凉,倒吸了一口气。浑身都开始颤抖。用手摇晃楼炎冥:“喂喂你醒醒,醒醒!!”无论她如何叫他,楼炎冥便像是死了一般,一动不动!千荨既而拍了拍楼炎冥的双夹:“喂楼炎冥醒来,快醒来啊!”登时,再也憋不住的她,泪湿双目。

    她绝望地闭上眼,泪水随着眼角滴落在草上石上。她抱住楼炎冥,静静的夜,风的声音听的很明显,泪水低落在楼炎冥的衣襟上,可能是怕自己喊出声来,千荨贝齿下意识的咬住了下嘴唇。

    这一刻,心被掏空,脆弱的灵魂跌落深渊苦苦煎熬:“别死,你别死啊!楼炎冥,求求你不要死!!”眼睛发酸发痛,她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不堪。

    “傻丫头,我没事!不要哭”此时,楼炎冥忽然醒来,扶上千荨的面虚弱的说道。满眼尽是心疼之色,可他还是对她笑着,格外可爱。露出了两个虎牙。

    千荨一惊:“你没死,太好了,撑住,撑住我带你回去疗伤!”她贴近他,垂头整理着他已经乱了的头发。而在此时,楼炎冥又再一次的晕了过去。

    每一次倾心,最初总是不经意的邂逅。电光石火,摩擦心痛。眼神交汇,深深浅浅,刹那心动,成永劫。蒲公英恋上树的落寞,树恋上浮云的自在,也许初相遇,已是场注定了的安排。

    千荨将楼炎冥背在背上,抬头望山坡上看了看太高了,她背着他定是上不去的。只能往下走,她艰难的挪着步子,下过雨的山坡滑如冰,她可不想在一次滚下山坡。若不是有一颗树挡住了楼炎冥怕是他早已命丧黄泉。

    带着模糊的双眼,背着她的一切,缓缓的下山。她习惯假装坚强,习惯了一个人面对所有,甚至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可遇到楼炎冥之后,她似乎找到了快乐的源头。那人每次对她傻笑,她嘴里虽恼着,可心下却是暖暖的柔柔的。

    她不习惯把事和别人说,因为她不习惯别人用可怜的眼光看自己。其实,她很珍惜身边的人,只是生活的压力让她善于遗忘,把那些记忆通通遗忘。

    她只不过是朱棣的一个杀人工具罢了。她故意遗忘那些被她杀掉之人的眼光,那些眼光里,尽是悲哀,惊恐,哀求。她把那些不快乐的全部忘记,忘记。可是,她感觉到的却是更多的寂寞。

    黑夜来袭,周围的空气很冷,一个人坐在楼顶对着天空发呆。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因为她什么都不能想,因为她生活的就像一个傀儡。

    自从有了楼炎冥之后,她的生活渐渐热闹起来,每当她发呆的时候,那厮都会厚着脸皮逗她,哪怕是被骂,哪怕是被打,哪怕惹人讨厌,那厮依旧在傻兮兮的笑着,只笑着。只要看着他的笑,好像,好像那就是她一直在寻找的,快乐。

    其实,她也很渴望有一个人能懂自己;能走进她的心。其实,她很累了,真的想放下所有,跟着那个人跑。

    艰难的下山之后,走了一会发现一个小型的山洞,里头有个草榻。她猜此处应是猎户借来占住的,里头还有一只备用的锅,和一些坏了边边角角的碗!

    得亏千荨聪慧且本就是杀手身上多少会带一些药,检查了下他身上可有哪里受伤,全身上下都是好好的完整无缺。就单只后脑勺有一处流着血,所幸的是伤口不深这厮晕倒也是在理的,从那么高的山坡上滚下来撞到脑子没当场爆裂已算是万幸了。

    撕下衣裳上一片碎布替他包扎好伤口,又拿了一粒“回神丸”给他服下,此丸药是她特地配来的,配方由大黄、黄芩、麻黄等组成。一种苦苦的味道,使用后没有什么感觉。主要是用来恢复精神提气的!

    忙了一阵,自己也乏了。可又想着万一这厮醒来饿了怎么办?他现在是伤员,可要细心照料着。便四处翻找,看看猎人有没有留下些什么吃的。终于,在草堆子里找到一小袋子的杂粮。她抿唇一笑,虽说这些粮食有些发霉可细细挑也是能挑出一些好的。

    山洞里有备好的干柴,她生了火,整个山洞里变得越发的温暖起来。她便蹲在一旁,守着杂粮袋子一颗一颗的往锅里丢已挑好没有发霉的粮食,待挑完站起身子只觉一阵眩晕。那粮食又小又乱她又不能一锅乱炖了,万一在让他吃坏肚子,到时偏得劳累死自己不可。

    眼睛发酸她便揉了揉,继续挑,累了就直接坐在地上,继续挑。而后,打来半锅清水,便慢慢煮了一锅粥!

    直立起酸胀的腰,她按着发酸的腰坐在楼炎冥的身边,慢慢的躺了下去。重重呼了一口气,只叹道:“原来干家务活比杀一个人累多了。”她自小跟着朱棣,只要杀人便好。其他的事,都是有专门的丫鬟伺候着,不会让她劳心半分。

    片刻后,她累的也昏昏的睡去了。也不知过了多久,灵敏的感官使她听到一些细微的声响,立即便坐直了身子,远远的看见楼炎冥再那处盛粥楼炎冥似尴尬的对千荨笑了笑:“你醒啦,粥有些糊了”他把窝从火架子上取下来,盛了一碗递给千荨!

    “我不饿!!”千荨本也想给他一个笑脸的,可多年来冷淡的性子,却又只丢了一副冷脸给楼炎冥。

    楼炎冥则是一脸无所谓,只怕他也是习惯了千荨这幅模样。只傻傻呵呵的笑着:“我方才在你睡的时候用了,很香。想必你也极累,便吃一些吧!”

    千荨不由抽了抽嘴角,还担心这厮今夜醒不来了,没想到他的头还真硬,经此一撞都没傻没痴的。缓缓接过粥碗喝了一口:“嗯很香!”

    楼炎冥满眼的宠溺:“想必这是你第一次下厨吧,我真是有辛能吃到你煮的粥!”

    千荨瞪了他一眼:“怕不是你被撞傻了吧,这还有辛呢!谁让你瞎跑的,非要折腾的人仰马翻才肯罢休?你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还在一旁傻乐呵什么?非累得我不可喘息才行?”

    “千荨,你是在担心我吗?”楼炎冥一脸的惊喜,咧嘴一笑微微的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千荨方要冲他一冲,自己惹了祸端害得如今两人只能困在山洞里,他竟还有脸笑。千荨瘪嘴低喝道:“若不是看在齐王殿下的面子上,我才不会特地出来寻你!”

    楼炎冥深情款款地瞧着千荨,他是知道的。千荨万年不化的冰冷性子怎么可能会为了齐王而来寻找自己,只是她害羞不肯说明罢了。便也不宜戳破她,咧嘴拱了拱千荨:“那天你跟我说的话是气话对不对?你其实不喜欢皇上对吧!”千荨瞄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撇过头,而后却偷偷笑了笑。

    楼炎冥他继续边说边笑:“我猜定是你故意气我的,千荨,你别怕。不管事实如何变幻,不管再过多少年,楼炎冥只喜欢千荨。”

    世界上漂亮的脸孔很多,有趣的灵魂太少,你可能遇到很多让你心动的人,却难以遇到一个让你一直心安的人。爱过一个人,不管经过了多少年,这个人始终都会在心里,谁都无法取代,不管是爱还是恨,因为掏心掏肺的付出过,因为深深的在乎过,所以刻骨铭心。

    “你跟着你家主子见识到的美人不计其数,怎么就光缠上我了?你如此,倒让人觉得不安心。只觉得,你是一时间得不到而好奇而已!”千荨有些害羞的嗤道。

    “对,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得无可救药。怎么,不服?不服你也喜欢我啊!”楼炎冥有些恼她,总是觉得自己不是真心的。他从未对一个女子如此上心过,她如此说他岂不辜负了自己一番真情?

    “你”千荨瞪着他,到底还是压住了火气:“你们齐王府的向来多情,谁知你他日会不会变心!好听的谁又不会说呢,就单那齐王殿下,那嘴哄姑娘的时候我也是见过的。跟吃了甜蜜饯儿似得,又好色,又多情。

    哼,若不是他是个王爷,我倒觉得他适合做个流氓。而你,又是自小跟着他的,耳读目染自然也会随了他几分去!”千荨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敢对着手里的破粥碗说着这些。

    楼炎冥微微皱眉扬了扬下巴,道:“好色,证明我家主子懂得欣赏,流氓,证明我家主子取向正常!好了,我就知道,就是我跟了这么一位风流的主子,你偏也觉得我也是如他这一般的人,其实不然,我家主子对永乐姑娘的情义比海深比天高,他可不是你口中所诉那般不堪的!”

    齐王朱榑表面总给人一副放荡不羁的浪荡模样,且又喜爱混在花红柳绿之所,难免被人误解。而,千荨总是拿齐王去横梁楼炎冥是不公平的,好像说的楼炎冥此生最大的败笔就是跟了齐王一般。

    岂不知,论世间真情人,又有几人能比得过齐王,又有几人正真懂得齐王?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千荨也不过是个只会用眼看事的俗人罢了!

    可谁又不是个俗人呢,就像十个人里头也挑不出一个不俗的,俗人中有一部分自认为自己就是俗人,做俗人的工作,努力干俗人的事业。而有一部分俗人,自认为自己是圣人,总想干圣人的事业(但干不成),说宏伟的话,俗人的事情他又不想干,最后就成了废人,唉!认清自己,我们大多是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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