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吴官明苏醒转来时,天已经黑了。
揉着生疼的脖子缓缓坐起,第一眼就看到了跟前的篝火,而在篝火背面,夜色下的黑鸥河正在奔流不息。
他这才想起自己被花子一掌劈中了后颈,意识弥留之际,还被她推到了河里。看着这身湿哒哒的劲装,显然才被捞起不久,随即,又瞟向篝火一旁,白头翁佝偻在那里,正从布袋里掏出馒头。
见吴官明醒了,白头翁有些高兴,随手把馒头丢给他。
吴官明一把接住,刚想咬一口,才发现脖子和后背简直痛得要命,大概是河水灌多了,部分河泥还噎在喉管里,而背部的疼痛,应该是肺里积水导致的。
没办法,只能等身体自行调节。
索性放下馒头,朝白头翁张了张嘴,沙哑的啊了两声,待喉管略微通顺了,他说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白头翁埋头啃着馒头,一边咀嚼,一边含糊说话:“都说大恩不言谢,小官爷不必谢我,因为我相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话就要印证在你身上了,小官爷,苟富贵,勿相忘啊。”
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吴官明云里雾里,但稍事琢磨之后,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原来是这老头儿把自己从河里捞起来的。
吴官明托着馒头向白头翁作揖:“多谢老丈救命之恩。”
白头翁嗨了一声,示意俗套的东西就免了:“小官爷,你当时在大堂上说过一句话,叫事实胜于雄辩,现在的情况恰巧如此,眼下发生的一切,把你先前近乎完美的判断全推翻了,案情脱离了你的预计,反而向老朽预感的结果愈发靠近。”
吴官明皱起眉头:“老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没明白吗?”白头翁咬着馒头,呼呼道:“那个花子的手段你没看走眼吧?试问一个柔弱女子,怎会有动辄让人死去活来的魅力?别说什么一见钟情,也别说什么国色天香,就算是天下第一美人,也不可能有这份让人失去理智的邪劲儿。”
吴官明埋头思索着,随后说道:“当时那么多水匪围着她,她都能安之若素,就冲着这份儿镇定,就说明她不是普通人。但是我怀疑,她之所以能勾起我心里的自私和仇恨,还是因为她很会下毒,还记得我之前说的毒蘑菇吗?她肯定把这种毒蘑菇碾成了粉末,随身带着,我和阿布厮杀的时候没有注意她,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她把粉末撒了出来,让我中了毒。”
白头翁低着脑袋,无奈摇着:“事到如今,你还在为事实做诡辩。”
“这哪里是诡辩?”吴官明说道:“如果我这是诡辩,那老丈你给个说法,说她是狐狸修炼成精,有魅惑人的本事?我说老丈,这不是市井流传的神怪小说,你现实一点好吗?”
白头翁嘿嘿的笑了:“小官爷可知什么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吗?你没见过,不代表它不存在,想听一听这黑鸥河的传说吗?”说着,扭头看向奔腾的大河。
吴官明皱起眉头:“我们办差要讲究真凭实据,更要有一个眼见为实,我不想听什么传说,因为传说大都是经玄奇色彩渲染过的。反正在我看来,那个花子是个精通药理的杏林中人,她精心栽培了好几种毒蘑菇,有让人产生幻觉的,有让人迷失自我的,还有直接致人死地的。刘员外之所以心甘情愿的被她领走,就是中了那种迷失自我的毒蘑菇,她把刘员外带到城外以后,又将剧毒蘑菇的粉末参进饭菜,毒死了刘员外再抛尸黑鸥河。”
“小官爷,你这就是抬杠。”白头翁冷着脸,说道:“那么我问你,那个花子要是精通药理,又怎会落魄到乞讨的地步?她若只是精通药理,身体依然孱弱,那她回衙门盗走尸体的时候,又是用什么方式把尸体运走的?她身子骨那么弱,怎么抬得动肥胖如猪的刘员外?你自己回忆回忆,捞尸人为了抬尸体去衙门,都是出动了五六人才抬得动。”
吴官明说道:“这很简单,她乞讨之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说不定家族本就是悬壶世家,她当着老爷的面自己说的,说她家住在城南,因恶霸霸占了家田,所以被迫流落街头乞讨为生。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若是悬壶世家,就算是娇生惯养的千金,不说她对药理多有专研,就说平日里的耳濡目染,也能让她明白什么是救人的药,什么是杀人的药。她哥哥没死之前,她根本就是一个软弱的人,但她哥哥的死让她被仇恨蒙蔽,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出于仇恨,她才想到用毒药杀人。”
白头翁听完,点了点头:“你说的不无道理,那她是怎么抬走刘员外的呢?她身子骨那么弱。”
吴官明说道:“这还不简单,她可以找帮手啊,就是那帮乞丐,她和一帮乞丐混入义庄,藏在尸体下面,吓疯小刘和老赵以后,就把刘员外的尸体盗走了。”
白头翁拍着脑袋,啧了一声:“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案情还在你的预计当中,道理的确是这么个道理,不过老朽却认为,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唉,不说这些了。”吴官明挥了挥手,忽然想起了什么:“王大人呢?”
白头翁望着南边,说道:“带人追那花子去了,都去了好几个时辰了。”
吴官明一愣:“那你怎么没去帮手?那花子擅使毒药,万一王大人有个什么闪失。。。”
“王蓥捕头还用你担心?”白头翁说道:“你还是照顾好你自己吧,先前都七窍流血了,不怕死?”
“哎呀,七窍流血是七窍流血,死是死,千万不要混淆啊你。”
吴官明修养得差不多了,爬起来蹬了蹬脚,随后啃了一口馒头,只觉得馒头不够垫肚子,于是走向河边,在滩上捡起一块鹅卵石,举着鹅卵石呆在河边一动不动。
白头翁也没心思管他,坐在篝火边自说自话:“凃长停的尸首已经抬回衙门了,你说你可真有出息,捉贼的路上还能碰上另一窝贼,跑了贼又捉了贼,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下午的时候县老爷寄了一份公函去博城,那边的人今晚就会过来验尸,算着路程,该是明天一大早就到,待归了案,县老爷就会重重赏你。”
白头翁这边话说完,吴官明照着河面掷出了鹅卵石,然后迅速踩进水里,捞起一条被砸死的大鱼。
吴官明抱着大鱼往篝火边走,一屁股坐在泥地上,开始徒手刨鱼腹,一边剔除内脏,一边问白头翁:“老丈你刚才嘀咕什么?我没听清楚。”
白头翁看着他杀鱼,只觉得十分不顺眼,皱起眉头,把头撇向一边:“老朽说,三天期限已经过了一天了,还剩两天时限,你就继续偷闲吧。”
吴官明还在忙活手里的事,埋头嚯嚯间,喃喃道:“再忙也得吃饭啊,正好闲着也是闲着,老丈你不是要讲故事吗?来一段呗。”说着,把鱼的肠子抠了出来,直接甩到了地上。
这粗鲁模样让白头翁很是厌烦,刚把脸转过来,看见地上的鱼鳞和鱼肠,又撇过脸去,不爽的反问道:“什么故事?黑鸥河的传说?你不是不听吗?”
吴官明打趣道:“我还没成亲呢,没成亲就还是小孩儿,哪有小孩儿不喜欢听故事的?老丈你要是说的好,我请你吃鱼肉。”说着,用柴火棍把鱼串上,放在篝火上烤了起来。
这话好像是在自我调侃,白头翁也听不出单身汉的弦外之音,只说道:“我吃素,不吃肉。不过你要是想听,我可以讲一讲,正好,你可以看看这个故事和案情是否存在关联。”
吴官明点头。
白头翁扭头看向黑鸥河,开始回忆那段沉淀多年的往事,为了渲染话题的年代久远,他刻意加沉了声调:“说起那个故事,要追溯到六十年前,那时我十三岁。
不比现在的年轻人啊,我们那个年代的人都很朴实,十三岁的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就是师父身后的跟屁虫。
那时洪国开朝不久,适逢多事之秋,为了响应朝廷拓展疆域、一统北部的战略,我和师父还有大批百姓迁到了这里,我们百姓走在后边,前面呢,则是洪国大军与蛮夷诸部打得如火如荼,打下一片地,我们就开垦,打下一座城,我们就入住。
那时住在这片土地上的蛮夷部落叫做起呈,我们来的时候,起呈部落刚好统一了本地的十几个小部落,也正是气焰盖世的时候,作为开拓者和统一者,起呈酋长麾下有一大批骁勇的将士,这些作为打下江山的第一代将士,个个悍不畏死,最头疼的是他们孔武有力,还精于算计。
这帮人的航海造诣十分高超,西边大草原上的帝国,他们打仗厉害的原因是善于从动物身上取长补短,草原帝国跟狼学会了打仗,而起呈部落的打仗技巧,则是师承一种海里的鲸鱼,那种鲸鱼十分聪明,擅于结群围猎,是名副其实的海中狼群。
一开始洪国人看不起这帮蛮子,觉得他们就是一群不谙六韬三略、只识刀耕火种的寻常人,也正是这种先入为主的对敌态度,使洪国人吃了大亏。洪国军队和他们刚交锋的时候,就一连吃了三场败仗,并且每场都输得很惨。”
吴官明一开始以为他讲的故事无非是民间小调,毕竟山山水水被诗人蒙上一层浪漫含义之后,与之挂钩的传说基本就成为男女寄情的词调了,比如山盟海誓,也比如海枯石烂,本以为这个有关黑鸥河的故事是讲男女爱情方面的,不料,讲的却是一段蒙尘六十年的家国往事。
吴官明知道,但凡讲起家国往事,都需要一个冗长的铺垫来做引子,以便引出宏大的背景和背景下细节,听这样的故事往往很费时间,不过只要耐下性子听下去,聆听者肯定会有所收获。
所幸白头翁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听他一面东拼西凑一面注释细节的讲故事,吴官明并不觉得累。
“起呈酋长很会打仗,在洪国军队对他们构成威胁之前,他们就解决了后顾之忧,那就是把女人和小孩儿都送往北海。
他们也擅于寻找对手的薄弱,在经过一连三场大战之后,他们在棋盘上按下了一枚杀棋,企图一举把洪人赶回老家。
他们趁夜绕过洪国军队的营地,绕到后方,包围了我们这些百姓所在的城池,控制了城池里的百姓,等同切断了洪国军队的后方补给,不仅如此,还能与本部的起呈将士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对洪国军队进行合围。
遭此一手,洪国军队真是叫苦不迭,一在于深陷重围,二在于失去了粮草供给,三在于百姓被当作人质,扣押在起呈部落的手里,这些百姓当中,多数是洪国将士的家眷。
不过起呈部落并不打算与洪国军队正面决战,而是选择耗下去,只要耗光了洪人军中的粮食,那么洪人军队就将自动瓦解。
眼看洪国军队的士气一天不如一天,似乎败局已定,那时,我们这些百姓每天都会爬上城墙与洪国军队遥遥相望,却是望眼欲穿啊,因为我们根本就帮不上忙。”
吴官明耐心的听着,他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书城,外加南边的博城和皂城,这三座城池辖下的三万里沃土,在六十年前其实都是起呈部落的地盘,既然这三座城池现在都是洪国领地,说明当初那场大战是洪国赢了,就算故事再跌宕,就算洪国将士被围得再惨,那事实就是事实,起呈部落最后肯定败了。
虽说知道结果,却好奇于过程,于是问道:“那后来呢?战局是怎么扭转的?”
白头翁抹着胡须,笑道:“唯一的办法就是求援,只要能搬来洪国的精锐部队,就能替数万受困的洪国军人解围。但是无论是百姓还是军人,当时都被起呈部落围的死死的,别说让人把求救信送出包围圈,就算是一只鸟想飞出去都难。
当时随军出征的不止我们这些百姓,还有一些受命监军的文官,这些文官也在城里困着,他们每天都聚在一起集思广益,商讨着求援的办法,后来有一天,师父带着我登门求见这些文官,当着众文官的面,师父提出了打地道逃出围城的方案。
文官们接受了这个提议,开始号召百姓秘密打通连接外界的地道,地道打通的那天,文官们找到师父,美其名曰表示感谢的同时,将一封求援文函交给了他。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天上的云像楼阁一样漂亮,师父临走前还即兴赋诗一首,琼宵玉宇结海市,独步京畿是伶仃。奴羊今朝出圈去,笑阙天狼能奈何。师父那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吴官明一愣:“没有回来?那援军呢?援军可有到来?”
白头翁摇头:“朝廷见北伐失利,就不打算多费一兵一卒了,因为当时洪国朝廷与邻国出现了罅隙,西南边境连连告急,朝廷无暇旁顾,只能放弃北面的拓疆战争,我们都被朝廷抛弃了。”
吴官明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不对吧?没有援军,那我们脚下这片土地是个鬼啊?”
白头翁嘿嘿一笑:“朝廷的确不管我们了,但是师父没有让所有人失望,他前往京城没能求得援军,只好把目光从庙堂转向江湖,我不知道师父是怎么说服那些江湖人的,总而言之,洪国九大宗门逐一响应了师父的号召,因此才有了‘九宗北望射天狼’的传说,一直流传至今。
当时那样的盛景,即便六十年后的今天再去回想,都还感觉历历在目。九大宗门齐上北海,介入洪国和起呈部落的战争,一举扭转了洪国的溃败之势。不过,起呈不愧是冠以天狼美称的部族,其酋长方修罕也不愧为一代天骄,他带领起呈三万族人,竟能与合计十万人的九大宗门鏖战八十余场,九宗呈现恶虎驱狼之势,一战又一战打下来,不断蚕食起呈部落的地盘,并在最后,把起呈部落仅剩的三十余人,逼到了黑鸥河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