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择的眼睛先是在负伤的洛原身上盼了盼,然后才落到他吃力地扶起的那个年轻人的脸上,略略一惊,连忙说道:“阿遥,快扶聘儿进来!”
林遥对自己行出的恶事颇不以为然,但先生的话还是要听的,于是十分不情愿的架起梅十一的另一条胳膊,连拖带抱的把他拖进了木门。
洛原随后进门时,和金明择打了个照面,后者微一眯眼,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梅十一悠悠转醒,眼睛还没看清楚就先声夺人地恶人先告起状来:“先生,你家狗怎么还咬人!”
金明择:“……”
林遥:“你才是狗!你是!”
纵然是有一只护腿,金明择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林遥本要上前扶他一把,被梅十一近水楼台地跳下来捷足先登,林遥只好多余人似的站在那里,好像被忽略的小孩,眼睛里闪烁着嫉妒的光。
金明择反手握起梅十一的胳膊,问道:“你没事儿吧?深更半夜的怎么来这儿了?”
“我没事,我旁边的这位有事,”梅十一试探着放开金明择,轻架起洛原,“先生,我朋友负伤,你快给他看看!”
然后他就把洛大公子墩上床,把被子一卷,塞到他背后,猛然发现他虚扶住的那只手陡然收紧,用力抓住了他。
洛原虚脱地靠在被子上,惨白的脸上空洞地黑眼球茫然地冲他转了转。
梅十一浑身发麻,喉咙里莫名地一阵翻江倒海,他的眼睛从洛原满身的伤口上移开,只留下半边眼珠子挂在他半边脸上,说:“权舆,你放心啊,杝殳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黄岐百草、兵法诗书无所不通,他这里的药很好,你……忍着点儿疼啊!”
洛原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忽然间很轻地笑了一下:“……不疼。”
金明择小心翼翼地解开伤者身上虽然很用心但依旧显得很随便的“□□花”,让少年拿来创伤药,重新给他涂抹上一层,然后极其谨慎地给他包裹了个漂漂亮亮。
趁着这个空隙,林遥玩起了鹞子,而那只凶猛的飞禽在他手里乖巧地像只家雀。
林遥年纪不小了,具体有多少岁谁也说不清楚,可模样看起来却像个十四五的少年。那年梅十一初见林遥,这小子就是这么一副半吊子少年模样,据说是他少年时代受到过创伤,自此以后身体不再发育,按照金明择的诊言,这小子一辈子都很有可能顶着这么一张娃娃脸了!
不过上天给人以痴傻,必在他处弥补,这小子天生力大无穷,能擘百石弓,而且还身轻如燕,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想想就觉得世道不公,为什么有人会老去,有人永远都不会老呢?
为什么有些人的痴傻能得到弥补,有些人就不能呢?
梅十一紧皱着眉头看了一眼洛原惨白的面容,背过身去,像一尊风干的泥像一样走了出去,蹲到少年身边,两只手下意识地绞在一起,磨得手背通红。他看了少年一眼,摸了摸自己被木剑打得生疼的脖子,背后一阵发凉——这要是把真剑,自己这颗宝贝脑袋可就真不保了!
他没话找话地说道:“我记得这只鹞子是叫‘菜菜’是吧?”
“菜菜不在,”林遥眼睛和大鸟有几分相似,漆黑的瞳孔炯炯有神,好像天生带着一份野性和警觉,他一边嫌弃着梅十一,一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大鸟的羽毛,“这只叫雪鸟。”
梅十一:“是吗?我怎么看这两只鸟一模一样呢?”
“不一样,”少年道,“这只耳朵是红的!它还会抓野兔和鸽子!”
梅十一诧异,心道:麻雀还有耳朵?
少年自顾自地说起菜菜死亡的全过程,说得左一句有一句,梅十一听得头脑发胀,大大概概拼凑出了事情的原委:名唤“菜菜”的大鸟不飞寻常路,一头扎马车上,活活被撞死了。
他正感慨那鹞子是不是也智障的时候,大门忽然敲响了。
梅十一警觉地看向木门,随后眼睛转向金明择。
金明择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不用人解释就知道,能在此深山出没,身上还负了伤,一定是遭遇了驻军,他先是给梅十一使了个眼色,继而又转向林遥,轻轻的眨了眨眼。
林遥开门的功夫,梅十一快速的闪向了床后,听见门外的人说道:“深夜叨扰,小林公子可否看见过什么生人?”
“没看见!”林遥简洁的回了一句,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门外的人不依不饶,继续扣着门。脾气不太好的小林公子没好气的再次打开门,怒道:“先生要睡觉!走开!烦!”
此时,金明择已经坐到了小几前,先生素手冲了几盏茶,彬彬有礼地说道:“遥儿,不得对军爷无无礼!”
外头巡山的蛮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军礼,没敢擅自迈进门槛,只是朝屋内张望一眼,只见床上的帷帐拉着,案桌上只有一盏凉茶,先生好像真是打算睡觉,便好言说道:“先生恕罪,夜里有人潜入军中欲探军情,我等奉命擒拿,若是就此冒犯先生,还请先生恕罪。”
金明择一抬眼,满目的担忧便流露了出来:“可是被他们刺探到了什么重要军务?”
“只是两个小喽啰,不足挂齿,只是找不到人,我等难以交差。”
“原来是这样,”金明择说道,“我就匿这深山之中,平时也无人来访,军爷既然行到此处,不妨进来喝杯茶再找也不迟。”
巡山的蛮人听金明择这么说,连忙说道:“先生的好意在下心领,还是任务要紧,在下就不叨扰先生休息了。”
“连口茶都不肯喝,真是辛苦军爷了,”金明择笑道,“遥儿,你把我架子上的酒拿一壶给军爷,让他在路上解解渴。这还是贺将军送的,我也不喝,区区心意,军爷就收下吧!”
“这……”蛮人有心收下,也害怕一推辞金先生再不给了,就着一番虚假的不好意思,伸手接过了林遥递过去的酒壶,“那就谢谢先生了,先生早些休息!”
金明择微一点头。
蛮人走后,梅十一从床后走出来,笑道:“先生交友可真广泛!”
金明择取了个空杯斟满茶水递给梅十一,露出一言难尽的神情,自我挖苦地笑一下:“我本来打算择一僻静之处隐修,就找到了这里,没想到还没住多久蛮人就打来了,我在这儿就真成了世外桃源了,想进的进不来,想出的出不去,我还动不动就被蛮人‘请’过去,给他们谈兵谈棋,真是好不自在!”
梅十一叹道:“真是难为先生了!”
金明择无声笑了笑,继而问道:“前番我听说你到了建康,你是从建康来吗?凉檀怎么样?”
金明择所说的“前番”,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他隐居于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然不知道天下发生了什么大事。
梅十一说道:“凉檀已经回魏都了。”
“哦,”金明择遗憾地一垂眼,“他这一辈子,心里最重要的事就两件,一个是回归魏都,一个是你。你平安无恙,他也就放心了,归魏都是大义。哦,对了,阿朸还好吗?”
阿朸还好吗?可能都快好死了吧!梅十一心里叫苦,面上却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他娶了妻子了,叫翟心儿,是个非常好的姑娘,已经怀孕,我把家宅送给了那女孩做陪嫁,想来现在过得应该不错。”
金明择欣慰地长吐一口气,笑道:“好事儿,我们金家也算后继有人了。”
梅十一没回应,双手抱着杯沿,浅浅地问道:“先生,我让你帮忙查的事儿,你查过了吗?”
金明择看着他点了点头:“我查过,二十年前,薛家庄确实发生过一场大火,烧了整个薛义家三十二口人。据说火灾起源于柴房,由于冬夜寒冷,缸里的水结成了冰,根本无法取水,加上那夜大风,所以火势很快蔓延,燃烧到厢房、正屋。巧合的是,当夜正逢薛氏兄弟的家宴,酒水不足,他们家的家仆外出打酒,走的时候将家门从外反锁死了,以至于全家三十多人未能逃离火灾。大火烧了两天两夜,当中大多数尸首已无法辨别,现场惨不忍睹,那个老仆人害怕,连夜逃走,被州衙官兵抓住的时候已经吓疯了,所以此事到底是什么内情,没人知道,府衙只能以过失结案,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梅十一呆呆的盯着茶具,不自觉地咬起下嘴唇上的死皮,一路连奔带跑,身体里的水分急剧流失,他的嘴唇干出了一层死皮,被牙齿一切,呲呲地往外冒血。
那场大火,不是烧死了所有的人,至少有两个人活了下来。
金明择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表情近乎平淡,好像不过随口问问,但那表情给人的感觉却是冰冷的,冷得好像掉进寒潭里,沉寂成一具死尸,却又注定要让人间不得安宁。
“还有一件事,”金明择说道,“你知道蛮人的头领是谁吗?”
梅十一敛去脸上的冰色,轻轻地点了点头:“我听说过,好像是一个叫贺乔的人。”
金明择说:“贺乔是他现在的名字,他以前的名字叫白灼,是越王的部下。”
梅十一一震:“越王的部下?你的意思是……”
金明择摇了摇头:“我没什么别的意思,人的野心有时候会吞噬很多东西。我和他交往算不上深,只是从言谈举止上不难发现,他这个人……怎么说呢,心有山川之险,胸有城府之严,精于算计,又礼贤下士,是个很难对付的人。”
“他能藏匿到此处数月不被发现,可见此人难以对付,”梅十一说道,“以先生对他的了解,他下一步会怎么走?”
“很难说,”金明择慎重地想了想,“他们所占之地尽在岭南,不可能长途跋涉去打攻坚战,我猜他们之所以藏在此处,一来是想静观其变,二来是因为这里难以被发觉,可以随时出其不意,但如果所攻之处城池坚固,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粮草可以支持旷日持久的战争,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先找个地方安身。”
梅十一:“一个即可挥师北上,又不至于远到放弃南方已占之地的地方!”
金明择点了点头。
梅十一猛然抬起了头:“先生,借你的大雕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