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谷神 > 角目 7
    梅十一猛地一抽搐,从梦里挣脱出来,他发现自己是被谢云珩摇醒的。

    “怎么了,叫三郎叫得那么撕心裂肺?”谢云珩拧着眉头,顿了一下,又没解气地说了一句,“也不知道是谁撵走人家的!撵走就撵走了,有种别嚷嚷不好受啊!”

    梅十一环顾了一眼四周,看到屋里除了谢云珩还有金明择,却没有他想看到的另一个人。

    洛原到底没有回头,那天他红着双眼,当天下午就率领浩浩荡荡的大军,向南蛮之地开拔了。

    尽管是想和梅十一谈谈,但到底还是没谈成。

    以洛原的谨慎,不会想不到,况宏的捧杀,梅十一的得寸进尺,最终都会引起众人的不满。

    梅十一是个一个喜欢龟缩在角落里看别人都得你死我活而津津乐道的人,他不会亲自陷身到淤泥里,就算是偶尔伸足一次,也不过是添油加醋,为了把火烧得更旺,等到火真烧旺了,他早就溜之大吉了。

    这一次,他太反常了,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洛原担心他会走火入魔,可他担心的那个人不需要他担心,所有的担心便都失去了意义,剩下的就只有走一步算一步,听天由命,哪怕那个人万劫不复,也是他自己的选择,跟他洛原再无瓜葛。

    梅十一最后看到的那个影子是香奴。

    梅十一扫去满脑子里的人影,有些东西,浓到疼处,入骨而化。

    世间最难能可贵的莫过于你为了我,而我也是为了你;最当庆幸之事,无非往事皆可堪回首。

    若知道多年以后会有这么一天,当初真该自己离开洛家,说什么也不带他走。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命运还真他妈像那条飘摇在大江上的船,一旦掉头,天地另一番,人生另一回。

    洛原就像一个走无常,抽走了梅十一身上的魂魄,他努力让自己平复了一会儿,然后才说道:“你以前不是不喜欢他吗?什么时候倒戈了?”

    “我喜不喜欢他根本就无所谓,”谢云珩说道,“关键是你,你既然不喜欢人家就别撩拨人家,撩拨了就别丢弃,得到了,新鲜过了,说丢就丢?十一,就算是只狗也不能这么对它吧?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看不惯,你就算是我亲哥,我该说还是得说。”

    梅十一:“你亲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比你强,”谢云珩说,“至少他现在都没放弃柳姐姐。”

    梅十一:“……”

    谢云珩白了他一眼,完全不顾及他大痛濒死,下巴一挑他腹部的伤口:“你现在知道到底是谁居心叵测了吧?”

    一旁把脉的金明择插了句嘴:“好了,谢四公子,你就少说两句吧!”

    谢云珩嘴一撅,撇过脸,双手环抱在胸前,就着那个姿势翘起了二郎腿,吹着小哨子,干脆谁也不搭理了。

    梅十一沉默了一会,大概还是不放心,问道:“佟郎呢?他走了吗?”

    “他倒是想走,”决定“不管闲事”的谢四郎到底还是没忍住,又冷嘲热讽了一句,“被爷抓回来了。”

    说着,谢云珩朝门口吹了个口哨,看见香奴往屋里探进脑袋来之后,说道:“奴儿,把他带上来给你梅爷瞧瞧。”

    “得嘞!”香奴一点头,没一会儿就把被捆成一把筷子的佟郎提了上来。

    梅十一昏厥的这段时间,佟郎没少挨揍,俊俏的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像个陶俑似的又胖又肿——可能是谢四公子觉得佟郎的脸误人子弟,所以专门捡脸打的。

    梅十一:“……”

    佟郎是听谢云珩说了况宝假扮梅十一在建宁城为非作歹,故意败世子爷名声的事了,就是还不太相信,想等梅十一给解释解释,因此倔强地看着他,青眸之中疑色与不屈服同样他重。

    “松开。”梅十一说道。

    谢云珩:“要不要我再给他把刀?”

    梅十一:“珩,你嘴里能不能说点儿好听的?你是嫌我不够惨吗?”

    谢云珩低声道:“惨也是你自己找的啊……”

    “……”梅十一,“麻烦你出去,我眼疼。”

    谢云珩偏不,一屁股坐到床边,横眉冷目地看着梅十一。

    林遥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呆呆地看了一眼屋里的一圈人,然后在金明择的点头示意下,伸手解开了绑在佟郎身上的绳子。

    谢云珩:“嗨,臭小子,你没事献什么殷勤啊!”

    林遥瞪着眼,寒光四射地把谢云珩给逼了回去。

    算了,跟小孩子计较什么!谢四想。

    梅十一闹心地看向佟郎:“你妹妹还好吗?”

    先前况宝说他已经把那姑娘送到她婆家了,不过看佟郎对绑走他妹妹那张脸的态度,显然未必是这么回事。

    佟郎的眼珠子晃了晃,眼里的恨意更深重了,夹杂着泪水一同奔泻而出:“她死了……”

    梅十一眉头一挑:“怎么……”

    “她跳河死了!”

    梅十一哑然,随着他这句话,屋内的气氛一下子静默了下来。

    佟郎的眼睛越来越淡,越来越无焦距,他的内心里是清楚做那件事的不是梅十一,然而恨无了由头,无了确定的目标,恨着的人就会崩溃。

    “节哀顺变。”梅十一干巴巴地说了句于事无补的安慰。

    “你也节哀顺变吧,梅聘,”梅十一在心里对自己说,“你自找的,活该。”

    佟郎顿时嚎啕大哭,所有的人都由着他哭,都这么惨的人了,再去怪他,再去说风凉话,有什么意思?都是读过子曰的人,做人得留德。

    等他苦累了,声音渐渐变成若有若无的抽噎,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少年眼里的憎恨彻底澄清。

    “世子殿下……”他喃喃叫着。

    梅十一勉强笑了一笑:“你去吧,休息一下,我让人送你回家。”

    谢云珩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瞥向梅十一,见他目光黯淡地躺在那里,好像一条开膛破肚的鱼,还想再看看别人能从他肚子里翻出什么东西。

    那大概是一种万事皆空,生死无畏了的神情。

    佟郎想说什么,然而到底没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走了出去。

    “珩,你带林遥去玩吧,”梅十一说,“顺便看看他,别让他干什么傻事。”

    谢云珩知道梅十一是有话想单独对金明择说,于是一点头,带着林遥和香奴跨门而去。

    还不等金明择开口说话,梅十一自顾自的说了起来:“先生,你看佟郎像宓筠吗?哦,先生没见过宓筠!我认识宓筠的时候他才十六,和佟郎一样大。”

    金明择眉头一皱:“谁把他送来的?”

    “况宝,”梅十一道,“这是一招美男计,可你就是没办法,他俩太像了。”

    金明择深吸了一口,沉默一会儿后,问出了关键的问题:“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让洛权舆走?是为了这个男孩子吗?”

    听到“洛权舆”这三个字,梅十一猛地抽搐了一下。

    金明择平静地看着他,总觉得梅十一好像有一肚子的委屈,不说也就罢了,一旦开口,就像被把刀子撕开了完好无损的皮肉,血肉之躯顿时就承受不了了。

    梅十一苦笑了一下:“先生,你知道蠃蛊吗?”

    金明择点头:“蠃蛊是百越先民善养之术,用幼孩尸首养成,那蛊随月而动,毒发起来好像万千条虫子咬啮骨肉,只是养此蛊的人大多会被反噬,所以此术就被废弃了,听说思氏一脉有会此术的。”

    “没错,思淼淼就会。”梅十一说。

    金明择侧目看着他,不问,就等他说。

    “思淼淼养过这种蛊,也给我下过。”

    金明择一惊 ,说不上话了。

    当年梅十一被继得穆王膝下,穆王想要个儿子是真,可至于提防这个“儿子”到用蛊牵制他的地步吗?

    除非穆王心里有那么点儿不可告人的秘密。

    梅十一自顾自地说道:“不,不是思淼淼给我下的,是我哥。不过后来我骗了解药。”

    金明择松了口气:“聘儿,你说话能不能一口气说完?

    梅十一笑了笑,又说:“我解了那毒是不假,但况颂臣又给我下了这蛊。”

    金明择又是一惊:“什么?”

    梅十一吃力地撑着软榻爬起来,摇摇晃晃地下床去,径自从架子上抱下一坛子酒,给自己斟了满满一大觥,一饮而入,近来他又开始酗酒了。

    “我给我父王写了书信,希望他能解巫州之围,他很乐意,但我哥不乐意,这些年来,我哥……我说的是廖峰,他很努力,接着蛮人造反这次机会,几乎独揽了九江的军权,何况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不愿意救巫州。他给了宁王一颗药丸,这是他答应救巫州的条件,”梅十一叹了口气,眼不知道怎么就红了,“我觉察出来了,我怀疑个穆王和廖峰,但不知道是他们中的哪儿的意思,我逼问过况颂臣,但他不肯说,是况颂臣身边那个老太监露了馅,我才知道的,毒就下在桂花糕里,是一个小侍女送的,我还记得那个小侍女,可惜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们知道我喜欢吃甜点——你看,不光我摸透了他们,他们也摸透了我。其实我能理解,他被我害的那么惨,听说都快死了,他不是不愿救巫州,他是不愿意救我。所以你知道了吧?巫州是怎么保下来?那是用我的命换来的!”

    梅十一惨然一笑,眼神里透了些无奈,他抱起自己的膝盖,脸埋到手弯之中。

    他以为他能扛过去,不就是点疼吗?又不是没经历过……

    可唯独蠃和死亡,是他抗拒不了的。

    就像多年前,少年梅聘揪住他哥哥的衣领竭嘶底里地质问他时一样:“你为什么害我?我可是你亲弟弟!”

    廖峰却只是笑:“无咎,我不是告诉过你你吗?这世上谁的话都不能信,你最亲的手足,也许就是你最致命的敌人,你的身体里流血梅氏一族的血,你就是我的敌人。”

    李孟嬴活着的时候,廖峰不敢在娘亲的眼皮子底下为非作歹,李孟嬴死后,尸骨未寒,廖峰就凶相毕露,竟然给了他的亲弟弟一颗毒药。

    少年梅聘趴在臂弯里,哭着哭着睡着了。

    醒来后,他又莫名其妙的哭了一会儿,哭到无泪时,他猛然从床上爬起来,擦掉鼻涕眼泪,大步迈了出去,继续去学堂读书。

    从那天开始,少年梅聘好像一下子幡然醒悟,认真读书,对他的另一个哥哥思无疾嘘寒问暖,有求必应,乃至助纣为虐,从来都是让别人背黑锅的他,背下了思无疾的所有黑锅,在其能力范围之内,让他的无疾哥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把那傻子感动得天天围着他转。

    终于有一天,他对思无疾说:“哥,你知道有种虫子,它们特别喜欢腐肉。”

    思无疾仰头看着他:“蛆?”

    “娘养蛆?”

    思无疾跟着他学:“娘养蛆?”

    少年梅聘摇头笑了笑:“我还以为你知道呢,不是蛆,是思母妃娘养的一种虫子,这种虫子的老虫喜欢吃小孩的烂肉,养成吃肉的习性后,它们产的下一代也会吃肉,吃人的心头肉……哥,我想要这种虫子玩。”

    思无疾似乎是想了一下:“娘不会给吧?”

    “我想要,”少年梅聘天真的说,“哥哥去要,思母妃肯定给。”

    思无疾说:“我不敢。”

    “那就可惜了,”少年梅聘说,“廖峰哥哥也向思母妃要过,思母妃就给了,要是哥哥说是给廖峰哥哥,说不定思母妃会很高兴,要是我去说的话,思母妃肯定不信。”

    思无疾怀疑道:“为什么给小峰娘会高兴?”

    “谁知道呢!”少年梅聘说,“也许思母妃喜欢廖峰哥哥,不喜欢咱俩吧!”

    思无疾抿着嘴唇,好像有些生气,又好像默默下了某种决心。少年梅聘看着他,把话题扯了开来。

    三天后,思无疾果然抱来一个小罐子,兴高采烈地对少年梅聘说道:“无咎,你看,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