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鲁的母亲卢氏,历来,就跟许多妇女一样,连配角都算不上。只是在记录张鲁的资料中,知其姓卢。名字叫什么,就不知道了。现在,在我们的故事中,卢氏作为一个相对重要的人物登场了。因此,有必要给她起一个名字。
此外,历史上有记录的长生不老的女人,硕果仅存就这么一位。应该说,也是非常宝贵的。给她起一个名字,她完全是担当得起的。至于她为什么不老?她有什么驻颜之术?对那些疑问,我们就不去理会了。
名字叫什么好呢?如果叫娟、涵、玲之类的,就像现代人了。得给她起一个一看就像是三国时期人物的名字才好。这么办吧,从刘焉的焉字,得到“姹紫嫣红”的成语。“嫣”字与刘焉的“焉”读音相同,自然是不能用的;“红”字现代感强烈,同样不能用;“紫”字,像是武侠小说的人物名了。排除之后,得“姹”字。姹,有两层意思,一是美丽,二是夸耀。卢氏必然是美丽的,也是有资本向人们夸耀的。至于她夸耀没有,那就不管了。就这么定了,张鲁之母卢氏,名字就叫做卢姹。
这一时期很多人都是姓什么名什么还有字什么,是不是还要为卢姹取一个字呢?算了,不必了。写到益州这边的故事的时候,出场的人物大部分都是没有字号的。吴兰、雷同等六将就没有字号。于是,就叫卢姹,懒得再起什么字号了。
……
上章最末,卢姹解释说:“我是问,外面的人,能不能听到我此时的说话。”丁歧一听,以为卢姹想要逃跑,便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就算你让州牧给我灌什么药酒,把我放倒;外面兄弟们都在,全都睁大眼睛看着呢。管保你插翅也难飞。”
卢姹不说话了,自己揉着刚刚撞的那一下,被丁歧抓痛了的胸部。丁歧假装是无意中的碰撞,因此那手就是一触即退的,用力较大。卢姹被那么大的力抓了,自然是很痛的。平时,痛就痛了,卢姹就忍着。这会儿,卢姹不用忍了。
一边的丁歧看得两眼喷火,问道:“哎,你快说,州牧叫我进来有什么事?”卢姹道:“老爷睡死过去了。是我叫的。”这话说得非常含糊。刘焉的确是因为睡卢姹而死过去了,但听上去,也就是刘焉处于沉睡之中的意思。是我叫的,那么我叫你进来干什么,却是没说。
“你叫的?该不会是想让我帮你逃跑吧?”这会儿的丁歧,还没有被迷住,灵台依然清醒,“平时你对我呢,也算不错;我丁歧也不是那种狼心狗肺的人。不过,事关州牧,事关全体将士,我丁歧就不能徇私情了。你的恩德,丁歧来生再报了。”
“来,过来,我们到这边说话。”卢姹走过丁歧,拉了丁歧的手,往里走。一转,就进了刘焉的书房了。书房这边,离刘焉的卧室远一点。可以让丁歧胆子大一点。至于外面值守的侍卫,卢姹其实是知道的,刘焉不喜欢让人听到自己房中的动静,那些侍卫都是保持了一定距离的。
丁歧曾经想过多次去牵卢姹的手,但从来没有想过被卢姹牵自己的手。因而卢姹一牵,丁歧就乖乖地跟着走了。进了书房之后,卢姹仍然没有放手。就这么一手执着丁歧的手,另一手抚着胸部,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帮我逃跑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是我的命数。你刚才都说了,平时我们关系是不错的。因此,我就想临死之前,找你说说话罢了。不过呢,话可不是什么好话。我对你有意见,一直想要说你。这不,我快要死了,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听到卢姹明确告诉自己,不会让自己协助其逃跑;丁歧最大的担心,也就放下了。剩下的,就都是卢姹的好了。故此,听完卢姹的话之后,丁歧问道:“哦,一直都有意见啊。我丁歧倒还不知。有道是死者为大。你尽管没死,但马上就要死了。我丁歧以前做错了什么事,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尽管说。丁歧绝不还口。”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卢姹说,“刚才你进门的时候,不是撞了我一下嘛。你撞我的时候,趁机摸了一下我这里。这事可是有的?”
“这个……”丁歧一咬牙,道,“确是丁歧的不是!”
“没有,我没有怪你摸我,”卢姹道,“我俩平时那么好,你想摸几下,对我又没什么损失,乃小事一桩也。我怪你出手太重,每次都摸得我好痛。这毛病,你改还是不改?”
“啊?!”丁歧有点懵了,“这个……弄疼你啦,我、我该死。我一定改,我一定改。”
卢姹听到这里,就笑了一下,道:“口说无凭,要改,就得拿出行动来。”丁歧连声道:“是、是、是,我一定拿出行动来。再也不出重手了。”但丁歧还是没有什么动作。
“对,不要出重手,不要太用力,要轻轻的。”卢姹不是执了丁歧一只手嘛,说这段话的时候,就把那只手抬了上来,按在了自己的胸上。然后卢姹放开手,“你来,轻一点。”
卢姹一放手,丁歧的那只手就滑了下去。滑了一截,丁歧停住了。再把手举了起来,还加上了另一只手。但是,双手距离卢姹的胸部若五寸,就停住了。丁歧仍然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摸卢姹,直吞口水。
卢姹道:“这会儿我是活的,呆会儿就变成死的了。再不摸,就没有机会了。”但卢姹这话,丁歧似乎已经听不见了,仍然是吞口水。双手作势要摸,却始终差了几寸。卢姹不耐久等,就出了自己的双手,抓住丁歧的双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并且轻轻的揉动。
“这个……这个……”丁歧一向倾慕卢姹,怎经得起如此挑逗,转瞬丁歧就化被动为主动,开始了动作。卢姹的双手用不着帮助丁歧了,腾了出来,观察丁歧的反应。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卢姹便伸手抬了丁歧的头,吻了过去。
后面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再往下说,就有被和谐的危险了。
……
事毕。古书上都是这两个字。不过,在这儿不行。本故事里,事毕了还没完。丁歧乃积郁已久的热血青年,做事,自然也会有做完的时候。但一次怎么够?因而就有再次、再三,再四。
再四事毕,行了,天色已经发亮了。两人总算是消停了。经此四番缠绵,卢姹有条件说出这么一句话了:“真好。若是天天皆能与君如此,万死莫辞。”这句话并不是卢姹的真实想法,而是帮丁歧说的。
不错,丁歧此时的心愿就是这样。真好,这两个字绝对不能表述丁歧所感觉到的美好。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一朝拥有吗?不是的。一朝拥有之后,就想着天长地久了。这是人之常情。丁歧也是这样。尤其在卢姹提醒之后,丁歧更是这样。于是,丁歧脸色转向了严肃,开始了思考。思考的事情,自然是怎样才能天天与卢姹如此。
卢姹阅历丰富,知道丁歧此事在想什么,也就没有打扰,就这么静静地等着。
……
丁歧是什么人?是刘焉的侍卫队长。就凭着这个身份,就可以断定,丁歧擅长步战。属于王越那一类型的江湖游侠。此类人,就只有徐庶,是个另类。其余所有人,都是头脑并不怎么好使的。
丁歧的头脑好不好使呢?在这儿,设定为中等。也就是说,丁歧不像关羽、典韦那样笨拙,也不像徐庶那样聪明。其聪明的程度,就跟王越差不多吧。但是,其武艺,就不能跟王越差不多了。丁歧的武艺,在刘焉的侍卫里,应该是拔尖的。但却远远不能与王越相提并论。
想与卢姹长相厮守,眼前就是一道难关。眼前的难关,即是军中将领,在某些人的煽动之下,认为卢姹是妖人。所有的灾祸,都是卢姹带来的。因而需要杀掉卢姹,振奋军心。
丁歧原本也是坚持的赞成杀掉卢姹的人。不过,对于杀掉卢姹的原因,丁歧却有自己的看法。就是为了振奋军心,而并不是因为卢姹是什么妖人。这时代需要没有唯物论与唯心论,但却有信神与不信神的分别。丁歧就是那种不信神的。
其实昨天,刘焉提议,说是找一民女代替卢姹的时候,丁歧就有点意动。不过,找寻找民女的动作是比较大的,很难说能不能够瞒过吴兰、雷铜等人。如果没有瞒过,丁歧就被动了。而一旦瞒了过去,丁歧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卢姹救下来之后,谁得利?还不是刘焉得利。丁歧最多偶尔看见一眼,饱饱眼福而已。所以,那个时候的丁歧,拒绝了作弊。
找民女代替卢姹的主意不是卢姹自己出的吗?不错。归根结底是卢姹的主意。但卢姹那时是跟刘焉说的,然后再由刘焉对丁歧讲了。因此,对于丁歧来说,那主意,就是刘焉的主意。
找民女代替卢姹的主意,是不是有点草菅人命?放在今日看来,当然是。放在三国时期看,也就不见得是了。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三纲五常就是这么说的。县令就是百姓的父母了,刘焉更是父母的父母。卢姹虽然没有什么官职,但其身份,怎么也是比县令重要的。因此,在刘焉及卢姹的心里,民女的生命,就不再是生命。他们这么看待,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不能以现代人人平等的观念去要求他们。
接着再说丁歧的考虑。丁歧盘算之后认为,在杀掉卢姹这件事情上,最主要的,也就是吴兰、雷铜两名将领;还有一人,是刘焉的儿子刘璋。只要搞定了这三人,那么,卢姹的命就算是保住了。
搞定这三人,丁歧还是有一定的把握的。刘焉的儿子刘璋,一向不受刘焉待见。尤其是这段时间,更因为其大放厥词,说卢姹是妖人,被刘焉勒令,不准外出。执行不准刘璋外出的命令的人,就是侍卫。那些侍卫,是保卫刘璋的。但他们却不是刘璋的人,而是刘焉的人。那一队的侍卫长雷闯,是听丁歧指挥的。并且,丁歧还与雷闯有交情。因此,可以说,丁歧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雷闯按照刘焉原来的命令继续执行,就没有什么问题。
吴兰、雷铜二人,如果骑在马上,那就厉害了。但下了马,就打不过丁歧了。今日傍晚,这二人不是要过来收尸吗?到时候侍卫一拥而上,便可以把这二人乱刃分尸。
但是,似乎仅仅做到这些还不行。还需要对将士们有个交待才是。于是,丁歧又想起用民女代替卢姹的主意。就按刘焉所说的,找一个民女杀掉。似乎就可以交待了。
可是,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卢姹还是刘焉的人。自己还是不能与卢姹厮守。这可怎么办呢?
……
卢姹就在旁边看着。瞧着丁歧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叹气,一会儿擂胸,一会儿跺脚。卢姹就在旁边猜测丁歧思考问题的进度。到了后来,似乎丁歧想通了很多问题,但最终被一个大难题难住了。长时间,呈现出一种为难的表情,很少变化了。卢姹就知道了,一定是因为刘焉。
于是,卢姹拍了拍丁歧的肩头,将丁歧从沉思中拍醒过来。卢姹什么也没说,直接揽了丁歧的腰,向外便走。
丁歧此时,是绝对信任卢姹的。卢姹不可能对自己不利。如果卢姹要对自己不利的话,就在第一次交欢的时候,埋伏的人手就会出现,把自己抓个正着。事实上,卢姹与自己干了一次又一次,因此,卢姹就完全可以信任。丁琦就任由卢姹的拉扯,迈步前行。
这一走,就来到了刘焉的卧房。丁歧察觉了,当即停下了脚步。
正文4017字→4038字,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