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傅阳找到我时, 我正蜷缩在沙发上看《欲望都市》。
天已经将近黄昏,室内是半明半昧的昏暗,只有电视机屏幕亮着光,在昏暗中格外突兀与刺眼。
这不是我的公寓,也不是傅阳的公寓, 而是那间我高中时所住的傅青岳名下的公寓。
全世界只有傅阳知道我会来这里。
可能像我这样脆弱而又缺乏安全感的人都会臆造出一个专属于自己的永无乡——每当受到伤害的时候, 就会躲到其中,假装一切如初。
屏幕上,carrie bradshairanda打着电话。她只穿了一件t恤, 光洁修长的大腿全都裸露出来,与我现在一模一样。
我呆呆地望着她在电话中不停地与r big, 大脑一片空白, 不会思考,连困意也无。
我甚至没有注意到电梯到达时的提示音,听觉仿佛失灵,也没有注意到傅阳的脚步声。直到他将我的外套扔到我身上时,我才发现他找到了我。
没有灯光,没有照明,只有来自窗外的霞光和霓虹, 映在傅阳的脸上,像是将他藏在了一层胭脂色的面纱之后, 英俊至极就变成了艳美。
他不会像任何人那样, 露出焦急的神情。
傅阳毫不在意地直接坐到了地板上, 看着我的双眼隐隐浮着笑影,神情也稍显漫不经心,与平日毫无分别。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他伸出手拨了拨我的头发,然后戳了戳我的脸颊。
“宋纤澄,你怎么还跟个女高中生一样?”
傅阳的口吻像嘲笑、又像怜爱,声音很柔软,像一团羽毛从我的脸颊上扫过。
我抓住他的手,不让他作乱。原本定格的思绪好像在他出现的那一刹那开始苏醒,困意也渐渐涌了上来。
我闭上眼,模糊不清地说道:“傅阳,我想睡觉……”
我几乎是在自言自语,傅阳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一把将我从沙发上抱起,以抱小孩的姿势,一只手托着我的屁股,另一只手把我的头压在他的颈窝。
“又撒娇。”他嫌弃道。
我没有说话,只是紧搂住他的脖颈,然后被他稳稳地抱到了我曾经居住的主卧。
这间公寓每天都有人来打理,保证一尘不染。并且每日冰箱里都会备满了新鲜蔬果,以防有人突然造访。
傅阳将我放在床上,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同以前的每一个日日夜夜一样,我靠着他,被他抚摸着后颈,像被一只被他豢养的猫,很快就昏昏沉沉地陷入梦境之中。
在梦里,我什么都没有看见,连黑暗都是最纯粹的黑暗,让人下意识地选择沉沦下去,以求得到一瞬间的平静。
……还好我还没有陷得太深。
我睁开眼时,首先感受到的是饥饿感。
在睡梦中,我自觉地完全靠在傅阳的怀里,他的手臂被我枕在颈下,另一只手正搭在平板电脑上,应该是在审阅着报告。
我缩了缩,正在专注于工作的傅阳的眼动了动,停在我的身上。
“醒了?”
傅阳轻声说道,然后轻轻地抽回了他的手臂。
“妹妹,你压得我手都要废了。”
傅阳在工作时一般都会戴上眼镜。他的神情分明是平静的,但那双藏在金丝眼镜后的眼睛微弯,似笑非笑,更显得格外讨人厌。
我不想搭理他,也没有心情搭理他。我一言不发地坐了起来,然后跳下床去,跑到客厅从我的包里掏出我的烟来,点上了一支。
夜幕降临,客厅内一片漆黑,只有指间一点火星亮着,如同漂浮不定的鬼火。
傅阳也从房间里出来,他倚着门框,注视着我。我在黑暗中,而他逆着光,目光交汇在光与影之间,所见的都不分明。
“不给我一根吗?”他走了过来,捉住了我的手腕。
我顺势将指间的这支烟递给他,对他说:“那你抽这支吧,反正是你喜欢的大卫杜夫。”
傅阳轻轻笑了一下,接过衔在嘴里。
他当然不会介意。
我的思绪抽离了一瞬间。
——因为是他教我的。
在我读高二的那年,他圣诞假期回了上海,刚回家就将我从家里偷偷带出去。那天是平安夜,他喝得有些多,逼着我在舞池里与他不停地跳舞。一直闹到破晓,我们坐在他的车里,借着酒意正酣,他哄骗着我含住了被他吸到一半的那支大卫杜夫,然后在我呼出烟雾的时候,趁机吻住了我。
现在傅阳咬着我递给他的大卫杜夫,姿态娴熟,却因此而格外好看。
我注视着他,突然很想问他一个问题。
于是我坐到了沙发脊上,昂着头看他,问道:“傅阳,你觉得我是不是特别蠢?”
……所以当初才会被你骗得学会吸烟,后来爱上你、以为我们就能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最后还以为自己喜欢上的那个男人会是一个例外。
我都忍不住嘲笑我自己。
傅阳伸出手来,按了按我的发顶,语气很淡:“你只是还没有完全适应。”
我说道:“但这是第二次了。”
一团烟雾缭绕在他的面前,遮住了他的神情。但我知道傅阳一定是看着我的。
“所以你现在适应了。”他答道,声音在夜里显得更沉,“宝贝,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是你的错。这一次,是我的问题。”
他倾下身来,烟雾散去,光线昏暗,但距离近到足以看清那对含情又无情的眼珠,比黑夜更深,望着我的时候,令人心悸。
我直起腰来,轻轻吻住了他,下一秒,用力咬住了他的下唇。唇齿之间残留着烟草的味道,很淡,还有一丝腥甜,从他的口腔缠绵到我的,与我们的唇舌融在一起,成了使人心神迷乱的毒药。
傅阳报复般地咬了咬我的舌尖,我吃痛地张开嘴唇,却因此而被他侵掠得更深。他的手指没入我的发丝,强迫着我的头保持昂起的姿态,接受他的一切对待。
我几乎忘了呼吸。
缺氧的感觉好像放大了亲密接触带来的快乐。眼前发黑,我索性闭上眼,彻底沉溺于他的亲吻之中。
但傅阳却在这时结束了这个吻。
他慢慢地抽离出来,嘴唇印在我的唇角,算是一个甜腻的残留。
新鲜空气进入肺中,我轻轻地喘息起来,然后看向他指间的香烟——那支大卫杜夫此时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烟灰全都落在了沙发上、和我光裸着的腿上。
傅阳也注意到了。他帮我将烟灰拍走,但他的掌心触及我的肌肤时所带来的感觉,比起帮忙,更像是调情。
然而他的语气却很冷静:“小鸟,你不应该在分手当天就和我接吻。”
我只是说:“就算我在恋爱中,我也可以吻你。”
“这倒也没错。”他笑了一下,声音懒洋洋的,“行吧,你尽管可以在我身上随便宣泄你的脾气,我也拿你没什么办法。因为我爱你嘛。”
傅阳就是这样。
我不置可否地站了起来,拿起我扔在沙发上的裤子,一边套上,一边对他说:“我饿了,我们回家吧。”
傅阳点点头,问道:“你想吃什么?”
当我们坐上车时,已经接近九点了。
我饿得不行,将椅背调低,几乎是半瘫在上面。傅阳睨了我一眼,却什么都没说。
我望着车窗外流光溢彩的城市,恍然间有种不真实感。在这短暂的四十八小时内,发生的事情已经俨然超出了我的承载能力许多。
我总是会发现有事情在出错。
但这一次已经不是出错的问题——假如我的生活是一台机器,那么现在应该是整个系统都出了故障。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傅阳还未回答我。
我侧过脸去,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发现他戴眼镜的样子英俊得出奇,比平时多了一丝文质彬彬的冷漠。
这个奇异的发现让我的思绪停滞了一刹那,而就在这一刹那里,傅阳注意到了我的目光。
他的眼转过来,有询问的意味在其中。
我回过神来,开口问道:“你会把傅青巍的事告诉爷爷吗?”
那个名字响起的瞬间,傅阳露出了一个冷笑:“不。”
他的吐字清晰而冷硬。
“老头其实早有耳闻。只不过,假如连兄弟阋墙这种事都处理不好,也配不上这家主之位。”
我愣了片刻,领会到他的意思时,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天知道,我曾经还以为傅家的争斗在傅景洵的强势下,仅仅止步于一些小打小闹。
傅阳没有停下,继续说道:“但我不会像他想象中那么仁慈。”他顿了顿,“血缘关系并不比一美元重要多少。”
他的目光甚至一直停留在前方,神色都也是平静至极。
“傅青巍做过的事情,足以让他被枪毙至少一百次。”
我忍不住说:“老夫人不会允许你这么对他的。”
听到我所说的,傅阳笑了笑,不甚在意地回答道:“她不允许,又有什么用呢?”
言毕,我们都沉默下来。
我感到有些陌生。将近两年前,傅阳还是个华尔街的freshn。现在的他,好像已经与那个还残留着男孩气的男人越来越远,变得与他的父亲更加相似。
但这不算什么坏事。
我转过头去,继续漫无目的地看向窗外。
“反正一切都取决于你,nathaniel。”我轻轻地说道,然后话锋一转,“——你可以开快点吗?我快要饿死了。”
所幸已经过了高峰期,一路都很顺畅。
alicia已经做好了日式意餐,她煎的小羊排是我最爱的菜之一。我几乎是以最快速度填饱了肚子,吃饱喝足之后就躺到了床上,拿着傅阳的ipad打泡泡龙。
然而就在我快要破了我自己的记录时,嘉虹发了一条微信给我。
——她在催我赶紧回片场工作。
我突然有些想笑。
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里,连失恋后伤心的时间都吝啬于给你。就像是你冷酷无情的上司在用各种方式告诉你:不要为这种无聊事流泪,你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一文不值——有哭的时间不如去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这个时候,傅阳也走进了卧室。
他还抱着他的平板电脑,那副眼镜也依旧架在他高挺的鼻梁上,遮去了他的双眼。
他看都不看,直接坐到了我的身旁。
“对了,我明天要回片场工作。”我回复好了嘉虹,对傅阳说道。
他抬眼看了我一下,开口,问的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鉴于我们还没有复合,宋小姐,你确定要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吗?”
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回道:“那你为什么不主动从床上站起来然后走出这间卧室呢,傅先生?”
傅阳将平板电脑放到床边,以一种严肃的口吻对我说道:“因为这是我的房间。”
“那等我把这局打完我就走。”我随口答道,目光回到泡泡龙那个花花绿绿的界面上。
这时傅阳突然拉住我的手腕,阻止了我取消暂停的动作。
我看向他,问道:“干嘛?”
“向你赔礼道歉。”他微微一笑,透着一股不怀好意的味道,“伸出手来。”
我犹豫了一下,向他伸出了手,掌心舒展开来。
傅阳的左手攥成了一个松散的拳,他在我的手心里放了一样东西,还未等我看清,他便离开了我的身旁,站到了地上。
我望着他,他示意我去看手心里的东西。
我知道是一件首饰,珠宝冰冷坚硬的触感不会让任何人认错。但当我垂下眼来看清它的时候,我还是稍微吃了一惊——
一枚铃兰式样的胸针。
每一朵花都是切割得极为完美的白钻,每一缕叶片都是绿到极点的祖母绿。如杀机四伏的雨林般浓绿的叶子衬托着纯粹洁净的铃兰花朵,让它们看起来更加柔美与璀璨。
然而这些都不会让我吃惊。
我之所以感到讶然,是因为我认识这枚胸针。
它属于某个已逝的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著名美人,本应该陈列在博物馆中供世人欣赏,而不是出现在我的掌心、成为我的私人物品。
……但我曾经对傅阳说过,这枚胸针很适合搭红裙子。
我抬起眼来看他,而傅阳仿佛被我的模样所逗乐那样,眼中的笑意越来越深。
“这才是我从伦敦给你带的土特产,妹妹。”
他俯过身来,凑近我的耳畔,说道。
“——e back”
一个小小的吻随着他的话音一起落在了我的额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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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橙是一直都爱着傅阳的,即使她喜欢上了叶斯言,她也是爱着傅阳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假如她是个粉丝,傅阳就是她的本命,叶斯言是墙头。墙头做了让你伤心的事,这时候本命出现了,那大家都懂的。
还有上一章叶斯言说的“我爱你”,实际上是“i loved you”,不过几分真几分假就见仁见智了哈。
有人想看叶斯言番外吗?
喜欢好女孩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