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文化中,“天地人”是最高的原则,“和同仁”是中华民族的特征,“忠义礼”是具体的原则。
“忠”,在中国具有特殊的地位,曾经一度做为中国现实意义上的最高原则。
在中国的事实上,“忠”的主要内容是忠于君主,忠于君主大如天,是儒教的一切原则之中心。
在儒教原则中的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忠君是三纲的中心。《大学》里的三纲是“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显然,儒学里的三纲与儒教的三纲内容大不相同。
《大学》是儒学的主要内容,虽然大学一直有人在学,但大学里的三纲却被忽视了几千年。在当时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儒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在历史上,对于忠,除了忠于君主之外还有许多忠于对象。私党的忠于对象是忠于党魁,有的人忠于团体,忠于家族,也有忠于国人的现象。
忠可分为忠于人或忠于事,或者说是忠于某个具体的人或忠于某项事。
忠于人是忠的本质,忠就必须有人做为被忠诚的中心。
忠于事是另一类的忠诚,最高等级的事是国人的事业,忠于国人也是一种忠诚,于是在历史上,孟子总结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孟子就是想表达忠于国人的想法。
忠于君主也有多种现象,有的人是想忠于某个君主到底,象本朝忠于建文帝的人一样。有的人是忠于某个家族的君主,并不是忠于某个君主,本朝的大部分臣子都是这样。有的人只是忠于君主,象五代时期,只要是君主,就可效忠,于是出现了百官不断的迎接新君主的现象。
历史上,除了忠于君主,还是忠于某个人,在忠于君主和忠于某个的有冲突事,有的人选择忠于君,其他人服从君主,有的人选择忠于其他人,忠于君主放后面。
某些私党就是忠于党魁放在第一,以维护党魁和小集团的利益为第一要务。某些奸臣也以自己的小利益为第一,或者说是忠于钱财,自己捞钱谋利比忠君之事更大。
忠于事也有许多种类型,忠于某项事业,也有忠于钱财,忠于自己的利益。
某项事业中,是一些忠于事的人在努力,则彼此都能感到事业的可靠。在忠于事中,忠于国人的事业是一种最高境界的忠诚。
国人就是当时的天下万民,也就是百姓,那种民就是士族的理解只是部分士族的片面理解。国人,百姓,就是后来人民概念下的人。
崇祯在讲解忠时,提出了两个新要求。
第一,忠的最高原则问题。当时崇祯把忠于国人做为最高原则,忠于国人的原则是最高原则。因为这是一个有关思维的问题,涉及原则的客面性和唯一性的问题,当时崇祯没有多讲。
第二,忠君的条件问题。忠君是表面形式,忠君的条件是君主必须为国人尽力,君主为国人的条件下才有国人忠于君主,上下一心谋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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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忠涉及君主或首领与一般人之间的关系,义涉及一般人之间的关系。义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地位大至相近的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说,义涉及一个人与众人或一个团体的关系问题。
义,是羊我结构,表示用自己的最好的财产或全部财产与人共渡难关,表示具有十分的诚意,愿意承担责任,共同做出努力。义涉及对人具有诚意,责任,心意和努力。
义是一种气势,就产生了义气之说,义是一种责任,就产生了义务之说,义还是一种人间感情,于是就有情义或恩义之说,义涉及一种较好的原则,就是正义之说。
义与利相对应,太看重私利就不可能会出自己的最好财产,就不可能尽到责任。
义多般指在困苦中的付出的义务,有共渡难关之意,表示能共艰苦。义的本意是涉及一人和另一个人的关系,或一个人与另一群的人关系,即涉及共艰苦,也应涉及共富贵问题,义是正常条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义与忠相联系,如果忠涉及对事的忠诚,那么,有即忠又义之人就是忠义之士,即忠于事业,又对同事讲义气,则事业可成,人也可靠。
义与仁相联,仁义是在仁原则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人提倡的中国式的关系。
崇祯在大明提出,军队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要讲忠义,忠于自己的军队,对战友讲义气。军队要凝成一股劲,战友是自己生命的延伸,人人都敢于拚命才有军队的活路。
军队就是要排除文人那种偷奸耍滑的现象,就是要排除那种牺牲战友自己获利的现象。
民工队和工程队也要掌握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要排除奸滑之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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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礼不仅仅是官方和皇家事神致福,敬拜祖先神灵的仪式,而重在民间和民族的生活习惯,是国人生活生存的行为习惯和处理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
礼的重点在于人间中人的行为规范,官方礼仪只需依礼行事则可。
孔子强调的礼是贵族和诸侯国的礼,孔子强调依西周之礼只是反对诸城国不再听周天子之令行事。孔子忽视周天子烽火戏诸候时,周天子已用完了诸城国对周天了的义务,孔子一味的强调诸侯国对周天了的服从,而没有对周天子提出要求。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礼仪的重点在于民间,无论官方和贵族的礼仪怎样发展变化,都应把礼的重点放在民间人士和天下人的生活交往上,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礼,大明时期也有大明人士交住的礼节。
用句现代话来说,任何时代都应有当时人的行为规模或当时的民法典。
前面已经讨论过,礼是当时大部分人的行为规则的记录,是对当少部分人不尊当时社会普遍原则的道德限制。
礼是法的基础,与礼相符的法是实用法,与礼相脱离的法是难以执行的法。
礼具有相对的滞后性,法具有相对的超前性,法也对社会具有适当的引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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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和朝庭中众人在宣讲忠义礼之时,黄宗羲也提交了一篇名为《原君》的文章供大家参阅。
黄宗羲在原君中说:人类社会开始之后,人都是自私的,也是自利的。有这样一个人出来,他不以自己一人的利益作为利益,却让天下人得到他的利益;不以自己一人的祸患作为祸患,却让天下人免受他的祸患。
这样的人就是古之君主,后代做人君的却不是这样了。其原因,古时将天下看成是主,将君主看作是客,凡是君主一世所经营的,都是为了天下人。现在将君主看作主,将天下看作是客,凡是天下没有一地能够得到安宁的,正是在于为君主啊。
古时候天下的人都爱戴他们的君主,把他比作父亲,拟作青天,实在是不算过分。如今天下的人都怨恨他们的君主,将他看成仇敌一样,称他为“独夫”,本来就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
黄宗羲用了大量的事实论证了自己的上述观点,并希望天下小儒不要死守旧义,要更新观念。
崇祯清楚,另一时空中的黄宗羲写《原君》之时是晚年时期。文章之意产生何时则没有人考据过,也许很早,也许现在的形势下,较早的把自己心中的文意表达了出来。
更让崇祯惊奇的是明末时期的天下人士,并不象经过清朝后的人士样,处于麻木的状态,当时许多人都喜欢《原君》一文,也关心天下兴亡。崇祯了解,清朝之后的人,不敢谈天下,有志之士追求怪志小说,麻醉自己,无知之人盲目追随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