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永乐记 > 第167章,往事不堪回首
    李永乐随朱棣回了宁王府,再次回到这个地方感慨万千。这座王府似乎就像是个魔咒越想逃离却越被拉的近。那个时候众王都在,如今却已物是人非,湘王死了,周王齐王全被圈禁,情势所逼燕王造反了,女将徐王妃上战场打战了。时间流走,太多的事情挤满了回忆,很多事很多人,都仿佛再也无法清晰地拼出应有的形状。物是人非大概就是人生最大的苦楚了吧。

    她在燕王府又见到了墨轩那是朱棣的卧房,曾经也是我的!

    澈轩那是徐王妃的卧房,她是我的姐姐,我是她的徐家四妹,徐妙锦!!天烁斋曾经是齐王居住过的,闲的时候她经常会去寻他饮酒听曲,那般时光是如此惬意难忘。沐风斋这绿藤小斋曾是湘王居住过的,哪里不知有没有留下他的味道,当初他缠着她谈论经书道意,两人争争吵吵却又如此和谐,那般云淡风轻的日子如何还能回去?人,都已经不在了,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连霜阁是张玉之女,永安公主的母亲张氏的居所。一个有背景的女人,难怪当初朱棣宁将她捆进柴房也不拿张氏是问,这足以证明论有一个后台的重要性。

    沐云阁曾经是王氏北平城小世子之母的住所,如今已是人去楼阁空,爱了一生,斗了一世,终究落得一个红颜薄命,春尽杨花落的下场,最终什么都没得到!

    此次见到了许久不见的徐王妃,她一身盔甲虽看上去有些灰头土脸的,她美丽的发丝已有少许凌乱,肩膀几处也有几道箭痕。银色华丽精美的铠甲包裹曼妙的身姿,惊艳了人的眼,在这样惨烈的战场,更引发出她别样的豪气!天生美貌压海棠,连环铠甲更盛君。

    还有便是千荨,千荨越发的纤瘦,越发的冷静可怕,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杀手,她很睿智也很忠诚,她是那样的专注着,就像等待猎物般潜伏者,像一个幽灵一样潜伏在这漫漫长夜中。也不知上次放我一马之后,有没有在朱棣这里挨罚吃亏,心中满是歉意。她很想和徐王妃,千荨打招呼可惜如今的身份她不能。

    朱棣与朝廷占时休战,李永乐与宁王就在燕王府住了下来。朱棣那时在大宁的时候,诱拐宁王到城外郊区。刹那间,城就不是自己的,兵也不是自己的,便是自己一家老小,也不是自己的了,都被朱棣“一锅端”,强行“打包”,一并送至北平城。因为他同时绑架了宁王府的王妃、世子一道前往了北平,而大宁所有的军队,都被燕军收编。不然人家朱权能那么乖乖的听话跟朱棣跑吗?他老婆孩子都在朱棣手上拽着呢。虽然朱权谋着谋着被人反谋一道,却也不能否认他的“善谋”。

    如此说来朱权心中其实也有不甘,十分不愿地成了朱棣的附庸。但最后还是跟在了朱棣的身后,为什么呢?因为朱棣也忌惮朱权的善谋,因此向朱权允诺,事成之后与其平分天下。

    朱权虽然年轻,可好歹也是搞政治的,对于“中分天下”这样诱人的政治保票,他自然是不会信的。不过,他认为自己白送给四哥哥一支强大的军队,又背负着“逆贼”的恶名,和四皇兄捆绑在一起共荣辱,到最后四哥也不至于太亏待他。反正不反的话朱允炆也不会放过他,还不如跟着四哥干,推翻朱允炆跟着朱棣以后总归还能捞个藩王当当,总比被朱允炆圈禁来的强吧。

    “王爷,可否将天烁斋赏我住几日。”李永乐一笑,她觉得他应该不会拒绝这点儿小事,毕竟在郑村坝战役之中她也算小有功劳。

    朱棣唇角一勾:“你喜欢天烁斋?”

    “嗯我喜欢!来的时候我观望过,整座王府就天烁斋景色最美,最是幽静适合我!王爷,不会那么小气不借我住几日吧!”李永乐装模作样的逗弄道。

    “天烁斋确实景色优美,你才来不过半日就能将燕王府看个干净?看来我的府邸着实小了,高公子眼扫千里一扫便能看尽我王府所有之景。不过说来天烁斋难不成比我这墨轩还要好?不如你住我墨轩别居我这墨轩景色与规模也不比天烁斋差上半分呢。”挑眉一笑,有一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样子。

    李永乐皱眉抱拳道:“小的哪里敢,此处是王爷的居所,若是我住在这里实在有所不妥。便是尊卑不分了,小的只瞧上了天烁斋,不过是住上几日而已王爷不必如此客气!”

    朱棣用鼻子哼了哼,一转头,望向窗外:“你若是实在喜欢,便去吧!”

    朱权却凑热闹似得,也来讨要房屋其实朱棣本是想将天烁斋安排给他住的,结果被李永乐抢先要了去。

    “四哥,我也要天烁斋!那处被高公子说的如此好如此美,十七莫名的期待了呢!”

    朱棣撇朱权一眼,漫不经心的说道:“那处,你住哪里合适,你的妻儿都在,而高公子是男子,妇人太多着实不便,便住进沐风斋吧!”

    见朱棣不答应,又说高飞是个男人,他拉下脸也只能应了。心中同时低估,她是男儿身?那是四哥你不知道,她是个女子。若是你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只怕你捆也要捆她住进墨轩,才不会是什么鬼天烁斋呢。

    李永乐眼下是男子打扮,乌发束着白色丝带,一身雪白绸缎腰间束一条白绫长穗绦,上系一块羊脂白玉,外罩软烟罗轻纱眉长入鬓,细长温和的双眼,秀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深黑色长发垂在两肩,泛着幽幽光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那笑容颇有点风流少年的佻达,手持象牙的折扇唯一不搭调的就是两撇胡子,但却不失俊俏!

    就是这么一个帅小伙的打扮,将燕王府里的丫鬟侍女们迷的五迷三道的。这燕王府没什么男人,有的也只是太监和朱棣,平日里就没个正常的男人。眼下来了个俊逸潇洒的公子哥儿那些初懂人世的小丫鬟有那个能春心不动的?当然李永乐也不是个省油的主儿,没事的时候就对着人家小丫鬟放个电,言语上调戏几句,摸个小脸儿,捏个小腰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府里但凡是个雌性外加,上了年纪的老大妈都对他赞赏有加,嘴里一个个说的,高公子人好,俊俏又得王爷重用,以后谁要是嫁给他定不知是积了多大福呢。

    当然她的这些举动哪里能逃得过两位王爷的眼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她也浪不出多大个花儿来。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徐王妃,她只觉得这人不着边际,言语轻率不当,王爷怎会用这种失礼卤莽的家伙。而李永乐却对连霜阁张氏手下的丫鬟避而远之,在她心里侧妃张氏是杀害翠儿的罪魁祸首,她想将张氏千刀万剐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去主动挑衅。她现在最想做就是杀了她,只是碍于张玉这大靠山,她最起码清楚的知道眼下动她是不可能的。但是小惩总是该有的如此还能让她出口恶气。

    永安小公主那次从秋千上摔下,不慎跌断了手骨。不过现在是完全好了,照常的活泼乱跳只是对秋千多少留下了些阴影。

    眼下已经是腊月,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李永乐站在腊梅树下手拈一支梅,轻嗅微微轻叹:“这年一过,转眼来此已是两年了。时间过的真快,春去冬来,旧人离散,物是人非。”北方的雪来的很快,也很厚,从前李永乐是南方人,今年在北方过年可天天都同雪过日。只见天地之间白茫茫的一片,千山暮雪,这雪景见多了,心也跟着变得平静安详下来。忽然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慢慢来,急什么呢,你瞧,雪一片片的顺着风飘下来也是很美很慢的。

    这不快过年了嘛,王府上下都在除旧迎新呢,打扫打扫卫生啦,准备布料做新衣,准备红纸剪花儿贴,再把那些旧板凳或石主子刷一层新漆。古代的漆色比较单一,没有现代那么多花样。在唐代的时候漆器就是最鼎盛的时代了,汉代时也有很好的漆器,大多要比现在环保,因为使用的都是植物的自身色彩提炼。主要成分是桐油+猪血+颜料,而瓦片上的不是油漆,那是釉,也叫琉璃。

    这日王府设下宴席,大家围在一处烤火吃酒,当然了李永乐是冲着大鸡腿和美酒才去的。几人在谈论几次战役的战后感,尤其是李景隆攻打北平城时的情景。那位险些立下大功的猛将瞿能被降职,其他逃回去的将领们也被迫接受了惩处。只有李景隆安然无恙。众将对李景隆可谓恨之入骨。

    今夜谈笑最多的就是哪位李景隆将军,在得知瞿能险些夺城之时,被李景隆莫名的一道军令唤回,丧失了夺城的最好机会。闻言朱棣大笑:“瞿能骁勇战将,一看就是个从修罗场上拼杀出来的猛鬼,全身如红铜般坚硬的筋骨,到处堆积着伤疤。瞿能在战场上不要命,喜欢抡着大斧冲锋在前,狂呼酣战。敌军士兵把他那恐怖的身影形容成鬼魅。李景隆却对瞿能不屑一顾,他看不起武将素来已久。只觉得他是个粗野的之徒,想来真是浪费了一个好的人才,若是能为我所用定能前途无量。”

    徐王妃此时也出声,不削说道:“我们这小侄子,他时常把自己比作是“风雅之人”。举手投足之间无不修习着优雅雍容的格调。但战场之上要风雅之士作甚?难不成在沙场搭建一戏台让他这小白脸子,吼两嗓子,风雅风雅?”

    纵人听闻齐声大笑,看来除了明军看不得李景隆那怂样,连燕军也为实瞧他不起。这时朱权又说:“皇帝此番为他调派了五十万大军,其中包括全国各地的守备军,预备兵。古往今来能带五十万大军之人可谓是屈指可数,且难数,李景隆算是首位了吧。小皇帝显然已经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了李景隆。可惜了,他身边的佞臣竟出了怎么一个馊主意让李景隆带兵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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