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穿越小说 > 永乐记 > 第273章,分开
    李永乐去鸡鸣寺之日,朱棣站在紫禁城最高之处看着那个让他牵挂的女子渐行渐远。她走时没带什么人,只挑欢欢一个,连同一个马夫和一个传旨的公公,这样的仪仗并不是一个皇家女子该有的,可却是她要求的。

    她说,她是去替皇后娘娘祈福,替皇上祈福,替大明百姓祈福的,要如此大的仪仗做给谁看?朱棣,知道她不想过于高调,便也随了她。因为他们都知道,不管你在世界的哪个地方,我一定会,再次去见你的。可是他从不知道,离别的滋味是这样凄凉,更不知道说声再见要这么坚强。

    鸡鸣寺是金陵城最大的尼姑庵,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她比许多和尚庙更像一个清净地。这里香客很多,却不显市侩。比丘尼很少,却让你感觉梵意袅袅。不象其他寺庙那样,显眼的地方大多放着某某大官贵人又捐了多少钱,某某著名诗人来过此处留下了诗句。

    大门正对处,只有一部《心经》。那些“繁忙”的游客往往奔波于各个菩萨,以期望有一位灵验的。可他们只要一回头,便能收获佛的馈赠与教诲。如果厌倦了俗世名利,倒是可以到这里来坐坐,让自己定定心。

    很久就有一个传说,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南京玄武湖边的九华山上,盘踞着一条十分厉害的蜈蚣精,能口喷数十丈毒火焰,经常喷火毒害行人和牲畜,危害极大。后来天上的玉皇大帝知道了此事,就派了在天宫中报晓的金鸡下凡,以金鸡来对付蜈蚣。

    金鸡领命后,到了凡间,果然当场见到了蜈蚣精站在九华山上喷射毒焰伤人,金鸡站在北极阁山顶,冲着蜈蚣精一声啼叫,蜈蚣精也被这震耳欲聋的啼叫声吓得匆忙逃脱,毒焰也散了,四散奔逃的人们缓过神来,只见北极阁山顶万道霞光,霞光中有一只金鸡昂首挺立,气概非凡。

    人们猜想到了,正是这只金鸡的啼叫声赶走了蜈蚣,驱散了毒焰。可是,不甘失败的蜈蚣精调整了状态后,又冲上山顶,疯狂地喷吐更浓的毒焰,金鸡站在北极阁山顶一见,飞奔过来,一口咬住蜈蚣精,经过一番搏斗,蜈蚣精被咬死,金鸡也因中毒太深而倒下了,而九华山下的大众免除了灾难。从此以后,人们为了纪念为民众除害的金鸡,便把北极阁山上的那座寺庙称为是“鸡鸣寺”

    送李永乐的公公带着朱棣的圣旨,鸡鸣寺的主持与一众尼姑跪着戒指:“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顺德妃替皇后带发出家,为皇后祈福,为大明昌顺祈福,愿常伴青灯古佛。体验寺院生活,参悟佛法微妙,调理身心健康,解脱世间烦恼。

    因顺德妃乃是替皇后带发出家,不为名利所牵,不为王力所逼,不为邪求活命,不为避懒偷安,不为负逃债难,惟为生死,为菩提,正信出家,是名好心出家。还请主持好生照看,钦此!”

    朱棣疼惜李永乐,自然会答应她带发修行!并且圣旨里并未提让她修行多久,只说替皇后出家。等事情过去,等拿下了齐王,皇帝想接她回去就什么时候接回去。

    朱棣派出一批人赶去了青州捉拿齐王朱榑,千荨便是其中之一。捉拿齐王的方法其实很简单,齐王流连花丛,人尽皆知,只要去当地最红的青楼守着。

    趁他大醉之余,敲晕锁上铁链带回即可!为什么不直接把齐王抓回来,这样李永乐便不用出家了,可是如今正在舆论的风尖浪口上,即便齐王被抓,妖女的传言依旧还在不会淡。若其中再生出事端,便更加麻烦。

    深夜,齐王与众位美人在屋内,喝酒言欢,楼炎冥守在门外。若是想进去擒下齐王,必须先将这外头的人引开,才好得手!当然,此事让千荨去做在合适不过。

    楼炎冥在二楼,忽见一熟悉的身影在楼下一闪而过,只当是自己太过于思念产生了幻觉,便一笑而之。不过片刻后,那黑衣人便立于大堂之下,对着他浅浅笑了下,而后一个闪身又出了楼!

    这下子楼炎冥必然不会在怀疑自己是幻觉,忙一跃下了楼追了上去。两人的轻功都极高,在青州城屋顶上你追我赶的急奔了数里。千荨,转折,轻轻巧巧的落在数丈之外。抱着剑,便立在屋顶之上背后是一轮圆月,浅笑的看着楼炎冥!

    楼炎冥见千荨停下这才缓缓的走上去,面带惊喜的笑容看着眼前日思夜想的人儿,说道:“千荨,你怎的会来青州城?是特地来瞧我吗?”走到她的身边看着她。千荨浅笑后,却摇头:“不是!!”

    可楼炎冥却还是嘻嘻笑着,抓着她的手臂说道:“我不信你便是害羞不肯说对不对。没关系,千荨我想你,很想很想。每天都会想你在做什么,吃的好吗,睡的好吗,可有想我。千荨,你好吗?”话闭,将她拥入怀中!

    千荨登时身子骤然僵住,她自小便被作为杀手来培养,寻常孩子刚会用筷子吃饭,她便已经被训练着拿刀去杀各种被她亲手豢养大的小动物。

    从前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感情,也不允许自己有感情,可在遇见他之后,从他身上体会到什么叫温暖,什么叫依赖,这样的感觉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是不好的,这样只能让她的剑上顿,杀人的时候不会在那么快,做事的时候也不在那么干净利落。

    她也曾深信过同伴,可却险些死在杀手之间的残酷竞争淘汰中,她重伤在床上躺了足足一年,疼痛时刻提醒她信任的代价。朱棣只需要一个冷血的杀人工具,感性只会令这把刀不再锋利。

    她从小一起长大最为要好的姐姐,她便曾陷入感情,原本是那么冷酷无情,自高自傲的女子,却因一个男人弄的毫无自尊,付出甚多。为那男人她甚至勇敢地去面对皇上的致命追杀,可当那男人知道她是杀手,知道她的手中沾满鲜血,结果又怎样?

    她被抛弃的彻底,她亲眼瞧见过那个男人惊恐害怕,厌弃逃避的眼神,更亲眼瞧见那个曾和姐姐海誓山盟的男人是如何跪在地上不顾尊严地祈求她的姐妹放他一条生路。

    她忘不掉姐姐因心灰意冷在出任务时故意出错自杀而死时最后的眼神,姐姐满手是血地拉着她的手,泪盈满面地只留给她一句话:“千荨,姐姐到死才知道,我们做了杀手这辈子都不配有爱,谁都救赎不了我们,千万别爱。”

    看的多了,瞧的多了,她慢慢知道,没有人会去真心爱一个冷酷无情,手上沾满鲜血的杀手,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如何爱自己了,又怎能奢望有人来爱她?渴望阳光是人的天性,没有人会爱上阴暗,而她们生活在阴暗之处,生来便在炼狱之中,谁又会真心爱上这样的她们?

    明白了这个,她便不敢再动情,亲情,爱情,友情。凡是和感情有关,她便慎之又慎。她已经封锁了自己的心,只求能一步步前进,达到嗜血权利的顶端,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路血雨腥风,她经历了太多,那颗心也越来越冷硬,越来越不会爱,只会分析,她不会信任人,哪怕是楼炎冥,她都不曾全然相信。

    她不屑所谓的感情,确实早便不会爱,既不爱自然也对恨体会不深,她似生性淡漠,只知道欠她的要百倍索还,只知道拼命争夺权势,只有这样,她才能不受人摆布,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让自己平静,让自己不至于那么空虚,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自己,爱自己。

    她已经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习惯这种生活了,可偏偏这个时候却遇到了他,叫自己动了心。本以为在李永乐的帮助下,说动皇上可以与眼前人归隐做个普通夫妻,却又发生齐王造反一事,这已足以证明他们再无可能。

    这一刻她说不出心里的滋味,只觉那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她喉咙发堵,有些说不出话来。可紧接着,她又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她恼声道:“放手,你再不放我便动手了!”楼炎冥听她几乎是在咆哮,倒怔住了,而千荨已趁着他愣神的工夫挣脱他,站在了三步开外,冷着脸瞧着他,道:“我今日来见你,是要告诉你,我与你婚约解除!从此,你我是在不相干的陌人,或仇人!”

    楼炎冥听罢面色一变,连身体都微微发抖,双目气恨地盯着千荨,怒声道:“为什么?我喜欢你,你也明明是喜欢我的,为什么要分开?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惹你不高兴了?你说出来,我跟你道歉便是好不好!”

    千荨见他被气的不行,目光闪了下,却依旧沉着声音道:“分开就是分开,错对没有意义,不再合适的两个人,与其耗尽各自的养分一同枯萎,不如坦然聚散,各自相安!”

    楼炎冥,站着不动,浑身上下登时散发出清寒之意来。被他这样盯着,千荨突然有些心慌,这种陌生的情绪不属于她,见楼炎冥身影似动了下,她便突然提声,道:“别动!”

    楼炎冥面沉如水,冷冷地瞧着千荨就那样神情冷漠地站在眼前,他双眸越发晦暗莫辩。千荨微咬了一下唇,道:“难道你还不清楚吗?齐王造反,皇上要拿他回京,你与我各为其主,此生必是再无可能的。既然没有可能,又何必牵肠挂肚,不如早日分开,你再寻良人佳配,而我也落的清静,如此甚好!”

    楼炎冥却蓦然微扯了唇角,绽放一个有些冷的笑意来,道:“清静?你还是嫌我烦,你我才不过分开一年之久,你不在喜欢我了?你想要清静,为何今夜又来找我?你大可以不用嫌我烦,齐王造反本就是死罪,若到了那个时候,我也是会随着王爷一同去的。若是我死了,你便可以清静一辈子!”

    千荨闻言,站在那里有些无措地瞧着他,被风吹的微乱的头发,双眸沉了沉:“皇上与齐王有兄弟之情,不会杀了他的。至于你,顺德妃娘娘必会替你求情不至于死。呵呵呵你以为今夜我是来找你的?你错了,今夜我是奉皇上之命来擒齐王回京的。”

    楼炎冥一怔,这才明白过来,目含怒火:“调虎离山?你!!”楼炎冥与千荨成对峙状态,面色都不好看。楼炎冥眼眸蓦然间变得清冷无垠,就那么锁着她。忽然,身影若一道轻烟,瞬间便消失在了屋顶上。

    千荨见他就这么走了,双眸忍不住随之望向那消失的方向,不知为何心有被捏紧揪起感觉,可这感觉也不过转瞬,想来,他必是回去救齐王了!

    齐王夜夜都会来此青楼喝的大醉,似乎喝醉之后便能忘记往事,那些伤痛的感觉会越来越淡,那些女子的脸都会变成李永乐的脸。他们在一起追逐,一起谈笑,喝酒,人生变得如此快哉。若是能如此,便夜夜醉吧,他迷恋上了这样飘忽的感觉,无法自拔!

    便是在他大醉之时,见楼炎冥不见了,自行坐着马车便回王府。在半道上,空中忽降下数十个黑衣杀手,都是朱棣培养出来最顶尖的杀手,个个都是男子,个个都是锦衣卫可不是好对付的!

    齐王轻功虽了得,在马夫被杀之后。齐王孤身一人哪里是这十几个锦衣卫的对手,这般来去如电,似鬼似魅的身法,确是再强能的高手也防他不了。齐王如今又是大醉之际,只知自己被人偷袭,在短暂的追打之后便被擒下,带上枷锁带回了金陵城!楼炎冥赶回之时,为时已晚,便牵来快马,一路奔向金陵城!

    鸡鸣寺主持接旨之后,将李永乐带进一比较僻静的住处。这里离大殿甚远,可以远离嘈杂,静心礼佛!如此也正和她意,此间只有李永乐和欢欢两人。这座木屋掩映在几棵苍劲的银杏树下,山间小道,阵阵泥土的清香飘入脑门,令人心旷神怡,似乎烦恼一下子都消失不见了!

    李永乐去当了尼姑,这事自然朝廷上下都知晓传开了,然后百姓们都也知晓了。如此一来,此事很快便平定了下来,人人又纷纷开始夸张朱棣是贤明君主。所以说,吃瓜群众总是坐着说话不腰疼的状态,说好的是他们说不好的也是他们。

    且不知舆论给人带来的压力,便如凌迟一般,受害者的创伤事件成了无聊者的谈资,这些舆论对社会对自然其实也是一种污染,就像雾霾一样,会伤害人的身体,会比雾霾来的更快更痛。会让一个付出了半辈子努力的成功人士,在一片舆论之后败在他们的嘴下。

    李永乐便是不想朱棣身在这样的舆论之中,他其位不正已经给他带来了无上的压力。她怎么忍心再让他带上一个昏君的帽子,为了他她愿意退让,他是流芳百世的明君,是为了百姓日夜操劳国事的好皇帝。在她心里朱棣是伟大的帝王,是英雄德才兼备,王貌奇伟,美髭髯。智勇有大略,能推诚任人。不该在她身上摔了跟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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