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书包网辣文 > 玄幻小说 > 裂痕宗 > 第二十三章 活着的意义
    直到喝完一壶茶,后厨还是没动静,苟旦实在饿得受不了,准备去后厨看看情况。

    这时,一个已经吃完的食客看了看苟旦,说:“小兄弟,第一次来吃这鱼头粉吧?”

    苟旦说是。

    “难怪你不懂这里的规矩。”那人说,“这老雄啊,得听到钱的声音才肯下锅煮粉条,这会儿啊,估计他正在后厨炸鱼头,才懒得理你呢!”

    苟旦一愣,心想,这是什么规矩?不过自己饿了,也懒得追究,就问:“一碗鱼头粉多少钱?”

    “一枚铜币!”

    一碗粉就这么贵?一枚铜币都能买五斤猪肉了!这不是抢钱么?

    苟旦没精神讨价还价了,在那名食客的指点下,把一枚铜币扔进柜台上一个瓦罐里,发了清脆的声音。

    钱刚落入瓦罐,后厨马上有了回应:“稍等片刻,马上就来嘞!”

    话音刚落,苟旦就听见掀起锅盖的声音,两杯茶还没喝完,就见后厨帘子一挑,出来一位中等个头,身材消瘦的中年人,大概四十来岁。这人围着白色围裙,上上下下都透出一股干净干练的厨子样子,他应该就是粉店雄老板。

    “客官,没等多久吧?”雄老板端出来一个木盘子,上面放着一个大碗,一个小碗,三个小碟。他把木盘在苟旦面前摆好后,只是礼貌地笑了笑,就去后厨了。

    原本一肚子火的苟旦,看了眼前这堆吃食,火就消了大半。加上碗碟中冒出的腾腾热气和香味,火已经全消了。

    大碗里没有汤汁,只有晶莹剔透的米粉和金黄的半边鱼头。米粉已经烫熟,根根带劲,看上去滑溜溜的。鱼头似乎是过油炸过,脆香脆香的。

    小碗里是一碗浓汤,上面飘着切得整齐的葱末,汤里有切好的猪肝,猪肚,鱼肚,鱼肠等。

    外加一碟黄豆酱,一碟辣椒酱和一碟香菜。

    苟旦把所有配料一股脑儿倒入大碗里,顿时,一股勾人食欲的香味扑鼻散开。他吞了口口水,等稍稍不那么烫嘴后,就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片刻之后,一大盘吃食只剩下一些小的鱼头上的骨头,连汤底都全部喝完。苟旦瘫倒在座位上,心里大呼过瘾!

    太好吃了,这应该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粉条了。大城市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啊!

    休息一会后,苟旦觉得奇怪,这店的味道这么好,怎么生意却很清淡的样子?本想叫雄老板出来问问,可一想到他那个冷淡样子,还是算了。

    出店后,不想走远了,就在隔壁不远处找了家客栈住下。他那匹瘦马没有带进城,留给周流云照顾了。

    一连几天,苟旦没有任何头绪,只是沿着铁剑大街瞎逛,终于对这第一大城没那么陌生了。至少知道哪里有什么铺头,哪里可以有消遣的地方。

    虽然整条大街上也不有少酒楼,而且都很气派,看上去味道也不错,可他偏偏就喜欢吃雄老板那碗鱼头粉。几乎一日三餐都是在雄记鱼头粉店对付的。一来二去,雄老板对这个初来黄沙城的年轻人渐渐地有了好感,话也多了起来。反正店铺生意不多,就专门给苟旦留了个靠窗的座位,还在上面摆了套茶具,算是贵宾席吧。

    这日,两人对坐着喝茶,苟旦看雄老板一脸愁容,就问是怎么回事。雄老板就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苟旦这才明了。

    雄老板名叫雄启,四十岁,这姓不常见,是黄沙城本地人。

    他们世代都是厨子,但都做得不怎么样,只够养家糊口而已,离发家致富还远着呢。雄启年轻时喜欢到处游历。一是本性使然,好走,好动。二来呢,他是真心喜欢厨艺,喜欢研究,游历也是为了去吸取其他地方厨子的长处。

    在三十岁那年,冬天的一个黄昏,他来到禁州南部一个村子里,当时他身上的钱已经用完了,又冷又饿。他不像苟旦,有山有水的地方就饿不死他。雄启毕竟只是个普通厨子,就算满山的野兔子,他也打不着。

    正饿得头发昏时,看见村口一个老头背着个鱼篓,提着根钓竿,看样子是刚钓鱼回来。实在是太过饥饿,就厚着脸皮向老头讨点饭吃,老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这小伙子不像是乞丐,也不像是坏人,就带他回家了。

    说是家,不过是村口的一间草庐而已,对着远山,两间房,还都透着寒风。一间用来做饭,一间用来睡觉。老头把雄启带到家里,放下鱼篓后,就开始生火起灶做饭。动作娴熟,一气呵成。看样子,单身很多年了。

    一个土灶烧得很旺,一口有着缺口的大铁锅,虽然还是很饿,但至少不冷了,整个房间都亮堂堂的,泛着红光。老头不让雄启插手,他就坐在门口看着越来越黑的黛色远山,后面是老头忙活的声响。在那一刻,他想家了,想起了早就去世的双亲,眼角不自觉地湿润了。直到老头叫他吃饭,才回过神来。

    老头说家里没有大米,只找到了一把干米粉。他钓到的那条鱼要去镇上卖钱换粮油,鱼头没有人要,就用鱼头下了碗米粉,两人对付一顿。

    回过神来的雄启只闻到一阵奇香,原来是老头用火稍微烤了下鱼头,才下到粉里。鱼头酥软,粉条劲滑,两者结合,竟然让雄启想到了一道新菜。如果用油炸一下鱼头,味道可能会更好。不过,当时只是那么一想,后来才创出来现在苟旦吃到的鱼头粉。

    雄启说,那顿在寒风里吃到的鱼头粉是他三十年来,吃过的最好的东西了。那个草庐,那个土灶,那堆红彤彤的火,还有远山吹过来的寒风,这一切都进到那碗鱼头粉里去了,那是唯一的一碗粉,多少钱他都不换。

    说这个故事的时候,雄启的眼里放着光,嘴角露出丝丝笑意,弥漫到全脸,不是简单的开心,而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后来,雄启在那个村里一待就是八年,直到老头去世,他才回黄沙城。老头无儿无女,年岁渐渐大了,但很倔强耿直,不靠外人的接济,靠自己打渔为生。雄启感激他那一碗鱼头粉的情意,加之自己又没有更好的去处,心如死灰,还不如在这小村里清静度日,也许将来还能给老人送终。期间,老人怕耽误雄启的前程,赶了他很多次,可雄启就是不走,老头没法,就不再赶他走了。

    雄启有手艺在身,就在隔壁镇上一家酒楼里做工,每天即使忙到再晚,也要回村里那个草庐。两三年过去,他靠着赚的钱,把草庐修缮一番,前面围了个小院子,整得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家了。爷俩无事的时候,就在前面的院子里喝茶饮酒,日子也甚是清闲。

    有钱后,老头仍然还是每天去打鱼,偶尔会给雄启做上一顿鱼头粉。雄启说,虽然自己是厨师,但鱼头粉还是老爹做的好吃。老头话不多,有一句是雄启这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老头说,没想到,老了残了,临死之前还能享点福,这辈子值了。

    雄启对苟旦说:“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我觉得那八年是值得的。我一辈子没有做过值得骄傲的事,但我用八年的时间,让一个人感觉到活着是有意义的,这对我来说,就是最有意义的事了。”

    说完后,雄启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话太多了。

    “这店铺外面的转让告示是怎么回事?这店铺不开了?”苟旦喝了一口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