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路慢走,顺着铁剑大街往南走。三人走了一阵,倒也没有引起什么骚乱。宋承一常年在北极宫,极少出行,很少有人认识。
走了半个多小时,宋承一向前看了看,再走二里地就是大将军府了,便问:“李兄弟,我都看到大将军府的屋檐了,你不会是带着我们一起去李大将军家蹭饭吧?”
“城主,马上就到了,还有一里来地。我倒是想去李大将军家蹭饭,不过,李将军现在应该在那塔阵的工地上,还没有回来,只好下次了。”
说起去李岩家蹭饭吃时,宋承一倒起了兴致,说:“听说当年,李夫人烧菜的手艺是一绝,现在身体又慢慢恢复了,可以去看望一下,顺便尝尝她的手艺,怎么样?”
苟旦当然答应了,在这黄沙城里,他都快闲出病了。说着话,就到了一片热闹的市集,不等苟旦说话,宋承一便指着一块牌匾,笑着念道:“面遭殃。好奇特的名字!”他转头问苟旦:“李兄弟,不会是请我们来这里吃吧?”
苟旦点头说是。宋承一看了看这店铺,乱哄哄的,店铺也不大,他怀疑苟旦是开玩笑,没想到苟旦一个快步冲了过去,霸住了门口屋檐下的一张小桌子。那小桌子的人刚走,若不眼疾手快一点,只怕要排队了。
宋承一愣了下,无奈地朝吴度笑了笑,只好也跟了过去。
“我们运气好啊!”苟旦一边把上桌客人吃剩下的碗碟拢到一旁,一边笑着说,“不用排队了。而且,这外面还凉快一些,里面估计要热得冒汗喽。”
宋承一无语,没想到苟旦请客吃饭,选了这么个地儿。不过,他隐隐觉得这地方的味道应该不错,否则,像苟旦这种人怎么会选这种地方。
不多时,有一个肩搭毛巾提着篮子的打杂堂倌过来了,他满头大汗,熟练地把上桌剩下的碗碟收在篮子里,用抹布擦了擦桌子,重新摆好碗筷,一边打量这三位客人一边问:“三位,来点儿什么?”
宋承一刚想问有什么好吃的,苟旦说话了:“六笼包子,三碗汤。”
“好嘞,您稍等,马上来喽。”堂倌唱歌似地说了声,就走开了。
“李兄弟,一笼包子有多少个?”宋承一问。
“五个。”
“啊?那六笼岂不是就是三十个了,我们能吃得下吗?”宋承一问。
“放心,吃不完我打包走。”苟旦话音刚落,那堂倌抱着六笼包子来了,往桌上一放,说了声“慢用”就径自走开了,看来忙得很。
三人走了那么久,都有点饿了,尤其是苟旦,连早饭都没吃。
包子一上桌,苟旦说了声请,就开始吃了,张口就吃了个,把宋承一和吴度的食欲也勾起来了。
宋承一夹起一个包子,一小口咬下,一口热汤流进嘴里,香而不腻。他眼睛一瞪,心道,哇,太香了!来不及说话赞叹,把剩下的一口塞进嘴里,慢慢咀嚼,细细品尝。一旁吴度的反应也和他差不多。
包子中虽然是寻常肉馅,但剁得极碎,还混了一些脆骨,肉馅烂到好处,脆骨又有嚼头,两者配合起来,提供了一种既好吃又满足的口感。内陷中还拌了些生姜和大葱白,增加了香味,还去除了腥味。
宋承一和吴度不顾形象低头猛吃,听得苟旦又叫他堂倌再来三笼,两人一抬头,错愕地看着苟旦,他前面的四笼包子已被消灭得干干净净了。
宋承一和吴度一人一笼,尚且没有吃完,苟旦一人一下子就干完四笼了,这是什么速度?
“李兄弟,你这速度简直是神速啊!不怕噎着?”
苟旦哪能吃这么多,这都是小油条的功劳。
刚才,苟旦刚咬下第一个包子,就感觉后颈处有些动静,他这才想起来,他原本是要来包子铺好好请小油条吃一顿的,弥补过去几天没有好好喂它的罪过。可后来碰到吴度和宋承一后就忘了这事,尤其是闻到包子香后,更加把小油条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忘了,小油条可没忘啊。它一闻到包子香就蠢蠢欲动了。若不是苟旦以前告诉过它,有第三个人在场时绝对不对露面,否则,它早自己冲出来了。
这可怎么办呢?对面坐着宋承一和吴度,周围又人来人往的,要是现在喂小油条,只怕会露馅,到时就麻烦了。没办法,只好冒险了。刚好这个时候,他们的桌子周围挤满了来买包子的人,而对面的俩人又在低头猛吃,他趁机把小油条从脖子处取出来,放进怀里,然后一个又一个地夹着包子往怀里扔。他扔一个,小油条一口一个,这才片刻,它已经吃了快四笼,而苟旦自己才吃了一个。
随着天气变热,最近小油条的食量也惊人地变小了。它吃饱后就又乖乖躺在怀里不动了,好像快睡着了。苟旦自己早就馋死了,刚好堂倌送汤过来,便又加了三笼。
见宋承一和吴度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苟旦笑着说:“饿过头了,实在是太饿了!对了,你们试试这汤!”
宋承一和吴度看了看眼前那碗看似清淡的汤,上面一点儿油星子都看不到,除了几片香葱外,看不出什么名堂,就是一碗普通的面汤而已。可他俩吸取了经验,不敢轻视这汤,便都端起,喝了一小口。
我的天!太好喝了!清香入胃!俩人咕噜咕噜喝了大半碗,这才停下。
一停下,感觉刚才升起的一点儿饱意和油腻感竟然消失得干干净净,看着笼中剩下的那一个包子,又毫不犹豫地夹起来放进嘴里。
半个小时候,三人这才彻底停下,看着桌上的九个空屉,吃得实在是太撑。
“走吧,消消食去,把这地儿让给其他人吧!”宋承一说,带头起身。苟旦结完帐,也跟着起了身。
这一顿吃完,三人都是满头大汗,宋承一便把外面的长衫稍稍解开了些,整理了下里面汗湿了的贴身短衫。苟旦刚好在他旁边,偶然一瞟,只觉宋承一腰中一点金光闪烁,等再看时,宋承一已将衣服整理好,看不见了。
是那根金腰带!这宋承一难道任何时候都系着他的六寸宽的金腰带?
原来是他!
这道金光让苟旦想起了那天清晨在乱葬岗上看到的人影。那天,他与守墓人一直打到东方发白,一缕霞光升。逃出生天的苟旦看着东边,心里极其舒坦。在他抬头的那一瞬间,看到乱葬岗东边的土丘上,有道人影一闪而过,不见了踪影。由于刚好逆着阳光,他没看到那人的身形长相,但在晨光的照射下,看到了一缕耀眼的金黄色。他想追过去,但一想到自己衣不蔽体,只好作罢。那人几个起落间就能掠过一个小山丘,看那功力,比吴度还要高出一些。当时他还疑惑这黄沙城中竟有如此身手的人,没想到竟然是宋承一!那个时间,他去那里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