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从记事起就没有玩伴,一直跟随着爹爹和兄长出入酒坊。但毕竟小孩心性,总有想玩的时候。那时,家中有一个老仆人,特别疼爱红袖,便背着她爹爹给她做了这个木马,让她小心,不要让掌门看到了。红袖懂事,只有在夜深之时才放纵地玩一玩。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夜间木马的“嘎吱”声终于还是被她爹爹发现了,当下大怒,重重责罚了那名老仆人,而且,带着红袖和金九到了黄沙河边,当着他俩的面把木马扔进了黄沙河的最深段。木马刚一被扔进河里,就被一股激流卷走,转瞬不见了。
木马消失在河里后,父亲背着手就一人回了山庄,留下两兄妹在河边。红袖自然是哭得死去活来,赖在河边不肯回去。那时的金九也不过才七岁,便说:“妹妹,哥哥迟早有一天要帮你找回木马,咱们回去吧!”红袖这才离了河边,跟金九回了山庄。
后来不久,老掌门便得重病,在去世前,将红袖送入了北极宫。到那里后,红袖的童年才开始有了欢声笑语。可是,她偶尔还是会想起在人间山庄的日子,尤其想念那只小木马,它已经和家联成一体了,是唯一一个人间山庄中她怀念的东西。两年前,红袖回山庄时,偶然和金九谈起了木马的往事,金九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说话,心里却开始着手去找这个木马。
一年多来,金九派人找寻了多次,原本不抱什么希望,以为它会被水冲走,没想到,竟然在离当时扔木马那个河段不远处的下游,找到了这只木马,它正卡在两块三角石头中间,上面还压了一块大鹅卵石。金九又让庄中的木工稍稍做了修复,基本上恢复了原貌,就一直放在红袖的添香居中。
金九讲完这件往事后,便怔怔地看着窗外,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对谁说:“红袖有二十多年没有叫我哥了!”
红袖已潸然泪下,苟旦见此情景,便悄然离了房间,带上房门,去了庭院中。
兄妹俩在房中小聊了会儿,金九出来了,苟旦正在庭院中,负着双手,抬头赏月。
金九走到苟旦旁边,轻声说:“李兄弟,谢谢你了!”
苟旦转过头,问:“金兄为什么谢我?”
“谢你那一番直言,不然,真的太冷落红袖了。”
“哦。”
“其实……”金九顿了顿,似是不知道如何开口,但也许是刚喝了酒的缘故,又可能是这周围的夜色给他的心理上提供了一些屏障,他终于还是说道:“其实,这次我是借红袖回家的机会,找李兄弟帮忙的。”
苟旦并不惊讶,他早感觉到了,问道:“金兄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同来?”
“李兄弟是金甲副统领,自然是你护送小妹回家。”
“那倒是的。不知道我能帮金兄什么忙?”
“这个……还是明天再说吧,反正这次你们要住几天,不急不急。”
苟旦也不多问,只是说道:“金兄,你看这月亮,这夜间的山色,怎么样?”
金九一愣,不知苟旦是什么意思,便说:“自然是好看了。”
“这月亮,是千万年前的月亮。这山色,也是千万年前的山色。可人呢,不过数十年,至多不过百年而已……唯有人间真情,才可胜这天道沧沧啊!”
金九一怔,明白苟旦的意思了。人间百年,唯有真情可长久,何况是亲情。他当下作了一揖,说:“谢李兄弟提醒!”
苟旦笑了笑,指着东边的厢房问道:“金兄,这是不是我住的地方?”
“正是。只是有些简陋,不知道合不合李兄弟的心意。”
苟旦推门进了东边的客房,看了一眼,陈设虽然简单,却是打扫得干净,很合心意,谢过金九后就准备休息了。
金九临走前,苟旦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金兄,这周围安全吗?”
“李兄弟放心,我们山庄有人不间断的巡夜,安全得很。”
“那就好,我要保证夫人的安全。”
金九感激地笑了笑,出了门,回到他的掌门居中休息了。
苟旦熄了灯,在房中坐了会儿,喝了几杯茶后,见红袖和金九的屋里的灯光都熄灭后,便悄悄地推开后窗,向外四下张望。在后窗旁边,有一棵老槐树,高有十来米,比后院的房子要高出一大截,遮住了小半个院子。
他弯腰一窜,跃到老槐树底下,脚下一蹬,身子笔直而上,飞起一丈多高,左手一伸,抓住了一条软枝,一个倒翻,身子隐入了茂密的枝叶之中。在树上待了会儿,侧耳倾听,见没什么异响后,顺着树枝,像蛇一样一直窜到槐树顶上,将身子隐藏在树枝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即使月光明亮,如果不是极好的眼力,也很难看出这株老槐树顶上那团黑影是一个人的脑袋。
苟旦举目望去,月光照射在整个山谷中,静谧而又神秘。他转动脑袋,张目四望,发现了跨院周围有几处暗桩。暗桩的位置极其隐秘,把整个院子保护得滴水不漏。他原本想去人间山庄里逛一逛,看看这神秘的山庄,现在却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了。金九虽然不会武功,但他手下那些童子的修为似乎不低,不能够小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然金氏家族因为水火珠的遗失,正在没落,但毕竟是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家族,还是不能大意。
在树顶待了有半个小时左右,见他们防范严密,红袖的安全应该不成问题,这才放心了,溜下树,从后窗滑进房中。
回房后,脑子仍然很清醒,没有丝毫的睡意,就想练习下八方碎碎步。这些天,他一有时间就练习那步法,包括走路的时候都在潜心研究,感觉进步很大。他把房中的桌椅凳子之类的,凡是能能移动的东西都被他用上了,在房中摆出类似竹阵的模样,在房中演练。
几个小时过去后,有些累了,这才和衣而睡,一直到第二天清晨。
有童子端来洗漱用水,苟旦清洗完毕,推开后窗,远山被雾气笼罩,半隐半现,好一处山中美景!顿时觉得心情倍好,随着童子去了前院用早饭。
来到前厅,金九和红袖都在。桌子上摆放着各类早点,有包子,蒸饺,油条,炒饭,白粥,青菜等,有两位童子在一边服侍。
“李兄弟,昨晚睡得怎么样?”金九哈哈问道,感觉心情不错。
苟旦向红袖打了声招呼后,答道:“山谷中空气清新,睡得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金九笑道,又吩咐童子上酒。
“啊?难道金兄一大早就要饮酒?”苟旦感到有些奇怪。
红袖忍不住笑道:“李统领,我们金家上上下下,一日三餐都少不了酒,我哥更是,就是一个酒鬼!”
金九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喝了一碗,说:“李兄弟,人生在世,想喝就喝嘛。”
苟旦一早起来,也是滴水未进,被金九勾出了酒瘾,看着自己前面那个倒满了酒的瓷碗。碗中酒清澈见底,但又不像之前喝的缠龙隐,其中有些许乳白色的沉淀物。
金九见苟旦的模样,说道:“这是我自创的早餐酒,李兄弟不防试试。”
苟旦小喝了一口,心中叫了句“好喝”后,把一碗酒都喝光了。顿时觉得胃中清爽,涤荡一净,一股淡淡的暖意涌遍全身。这之后,一股饥饿感席卷全身,胃口大开。当下就抓了一个包子塞进嘴里,发出一阵舒服的叹息声。
红袖和金九见苟旦吃得这么香,也受了影响,各自盛了一碗粥。